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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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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酒吧音乐噪杂,程诺一向很不喜欢这种喧闹的环境。可是没办法,公司聚会,经理特意点了她的名。
不得不来。
“来来来,程诺,你必须要喝一杯!李思琪那样难搞的人都被你拿下了,你真是好样的!”主编站起来举杯,脸上的肉因为笑都挤在了一块。
“您过奖了。”程诺不慌不忙的站起身来同举杯,“是大家的功劳。”
身旁的同事听到这句话后,本来略微僵硬的脸也放松下来,也跟着起了哄。“程诺的功劳最大!李思琪那人脾气可不是谁都受得了的。”
“就是,上次去找她还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切,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不就写小说看的人比较多罢了,得意什么呀!”一个女同事喝了点酒,就把自己心里话说了出来。
可她好像忘了,面对李思琪时,自己的姿态都低到尘埃去了。
一群人嚷嚷着新签的女作者臭脾气,十分热闹。程诺抿了一小口酒,起身道:“不好意思,我去趟洗手间。”
用冷水拍了拍脸,心里的烦躁好了许多。程诺一向不善于应付这些烦人的所谓社交,更不喜一群人假惺惺的祝贺,而自己,却又不得不去对付。
出洗手间,酒吧长廊人很少,程诺就这样靠着墙。
刚喝了点酒,脸上一阵阵发烫,似乎真的好久都没喝了。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去年年会?还是前几个月同事生日?程诺懒懒的想着,眼睛也懒懒的眯着。
皮鞋的声音近了,踩在地板上声音一下一下很有节奏感,程诺的耳朵也很舒服。
“喂?恩……这件事不用问我,你自己决定吧……”
皮鞋主人的声音也近了,程诺听见了,一瞬间的晃神,心里的烦躁又似乎升了起来。
好像是该回去了,程诺心想。慢慢的直起身子,手捋了捋滑落耳边的头发,抬头……
刚刚好,对面的来人也正放下电话。
愣了几秒,程诺低头准备绕过。
“程诺。”
沙哑的声音响起,似乎是在极力压抑着什么。
程诺想装作没听见,下一秒,手就被某人抓住了。
恩,是的,抓住。力气还不小。
“你是?”说完这两个字,程诺想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么多年,真是快忘了自己的谎言永远瞒不住他。哦,当然,除了一件事。而那件事,也永远不会有人知道。
毫不在意地笑了笑,把程诺的手放开,“你不能喝,少喝点酒。”
转身走进洗手间。
而程诺,乱了。
林初阳。
林初阳。
林初阳。
程诺是恨他的。
不知不觉竟走出了酒吧,现在回去又免不了要解释一番,掏出手机给经理发了条自己身体不舒服的短信,逃了。
是的,逃了。
就像八年前一样。
已经要到凌晨。程诺还一个人在街上游走。街上行人比白天少得太多,偶尔三两个,都是同行的。
孤单,还有点危险。
这又有什么关系,反正这个城市,只有自己一个人。程诺想到这里,突然好委屈,这么多年,执意要留在这个没有家人的城市,就是为了逃掉自己不愿面对的问题。
可今天,遇见他。那些记忆又都如泉般涌出来。依旧清晰,依旧让人难受得要疯了。
八年。
这是为了什么呀!
程诺心里难受,一屁股坐在关了门的便利店门口。
脑子里杂乱无章,理不清事情的前后起因。
大概,这要从初遇说起吧。
16岁的程诺,依然不喜欢热闹。可她身边,总是热闹的。
高森森总是喜欢在她耳朵念叨:“程诺程诺,你名字真好听呀!哪像我,高森森,像个男孩子一样,你爸真有文化!都怪我爸当初听什么算命先生说我命中缺木,给我取个这个名字……”
而程诺总会说:“森森,你不觉得你名字很特别吗?别人一听,就会记得。让人很难忘呢。”
一般这时,高森森就会又变得很高兴,“是呀,怪不得我上次碰到我小学同学她说很多人忘了只记得我呢!”
看,很容易就变开心吧。这就是高森森。
班上同学都很讶异,班上不喜欢说话的学渣,怎么会和另一个特喜欢说话的学渣是最好的朋友呢?
这事说起来就长远了,程爸和高爸是同一个厂里的员工,两人感情深厚,厂里分配房子的时候两人死乞白赖的要求必须要面对面!活脱脱的像一对痴男怨女非要生死相依一样。可无奈厂里有规定按分配来,所以两人呀,硬是不要厂里房子,后来补贴了点钱,自己搬到了外边的小区住。
面对面的。
所以程诺和高森森两人也因此,做了将近十年的邻居。
那是什么时候有林初阳的呢?
哦,好像是那个知了都热得不叫的那个夏天。家家户户都开着空调,导致小区电路几近瘫痪。
高森森去了某姑姑家避暑。据高爸说那里冬暖夏凉,胜似人间圣地。当然,只是据说,高森森已经不止一次打电话向程诺抱怨那里的温度了。
没有高森森的时候,是安静的。却也是不习惯的。黄昏的时候,程诺拿了一本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往楼下走,刚走下楼梯,便看见一个拎着袋子的瘦长身影。
白色的T恤,运动裤,球鞋。那个年纪男生的标配。
程诺不经意抬头看了一眼,便对上了另一双眸子。
却看到不符合年纪的成熟。程诺愣了一下,低下头绕过。
心里却暗笑,什么不符合年纪的成熟,难道还真把自己当成一个沧桑的过来人了。
然而,
那就是初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