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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聚落(改) ...


  •   天边一泛起鱼肚白,贤骁在城外买了马匹,此时正奔驰在一望无际的大漠上,座下的棕色骏马很合他的心意。
      不知道那些儿时的伙伴现在在哪里,不过一切顺其自然吧。虽然分别了有二十多年,但他相信他们之间的默契,那一千多个日夜同甘共苦时积累下的默契。

      大漠正午的太阳,不管是处于哪个季节都是不变的毒辣,它仿佛要将天地间所有的水分蒸发殆尽。
      一人一马在这烈日下艰难的行进着。四周是一成不变的光秃黄土,只有风偶尔吹来几株干枯的梭梭。那匹棕色骏马此时虚弱的几乎听不见它的喘息声,它旁边的贤骁更是狼狈。嘴唇干裂,步伐沉重。
      距他们上次经过的部族已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了。
      听那个部族的族长说,这一带都是无人区,想要穿过大漠到达泽国边境的草原需要走大概半个多月的路程。而边境草原一带有一个部族,他们多由青壮年男子组成,女眷极少。贤骁敢判定,那就是他要寻找的伙伴安生的处所。
      于是他带足了水了干粮,一路算计着用量。但两个多月时间过去了,不仅草原的影子没见着,干粮在一周前吃完了,最后一滴水也在五天前流进了棕色骏马的口中。
      “疾蓦,你说我们两会不会死在这儿?”贤骁对这着棕色骏马说道,声音嘶哑而微弱,如同耳语一般,却是他竭尽全力说出的。
      “哼……”疾蓦会给他一个虚弱的响鼻,贤骁可以听出,此时的它非常非常的不满。
      “我知道你不开心,谁知道别人携家带口也只要走一个月的路我们却走了两个多月,难不成是霉运傍身?咳、咳……”一阵咳嗽似乎在提醒贤骁,是他话说太多,所以他也只好住了口保持安静。而疾蓦就连虚弱的响鼻也懒地再打。

      太阳似乎没有落下去的意思,草原似乎也没有出现的预兆,那一人一马更没有停下的打算。贤骁只觉得体内仅存的水分也被灼人的烈日抽了出来,水汽的蒸腾,扭曲了周围的景象。
      “不好!”贤骁暗道。
      可当他意识到不妙时,一阵晕眩袭了上来。什么水汽的蒸腾,什么景象没扭曲,那根本就是昏厥的前兆。
      贤骁没来得及调整一个让自己能摔得不太疼的姿势,身体就往坚硬的土地上倒去。他只觉得疾蓦粗重的鼻息不断向他靠近,朦胧中,他觉得疾蓦的鼻子就要贴上自己的脸了。
      他想叫疾蓦离远点,但不等他看清疾蓦的下一步动作,他就眼前一黑彻底昏死了过去。

      “好渴、好饿、好累……”意识稍稍回到了贤骁的脑子里,但也只还给他思考这三个词的能力,而且还自动在它们的前面都加了“真的”二字。
      贤骁的脑袋因为塞满了这三个词又变得渐渐迟钝时,甘甜的清泉从唇边流过。他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贪婪的汲取这股清甜。
      但水流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身下变得柔软的地面。他真想翻个身好好睡一觉,但再想想自己似乎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了,于是保持着让他有些不适的姿势陷入昏睡之中。

      “呃,好疼。”
      不知过了多久,贤骁才彻底醒了过来。坐起身才发现自己全身的骨骼都快要散架一般,一个微小的动作都会带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肩上还有一个巨大的马的牙印,不知道疾蓦对他做了什么好事。
      虽然全身疼痛,视线总算是清晰了,看来他已经从虚脱带来的晕眩中恢复了过来。他所处的地方也不再是苍茫大漠,而是一个牧民的大帐内。
      昏黄的烛光给帐内的摆设染上了一种深红的暖色调,有种温暖的亲切感。
      深红色地毯,红褐色木质矮桌,还有他所处的由棕红色毛皮铺成的床。皮毛柔软像是雄鹿的,那是只在遥远的森林中才能猎到的雄鹿皮毛。看来这个大帐的主人不是交游甚广就是富甲一方。

      贤骁正观察帐内摆设的时候,一双藏青色马靴出现在了帐外,随即便进来了一个约莫三十岁,普通牧民打扮的男人。
      “你醒了。”低沉的嗓音震动了贤骁的耳膜,回头一看,男人虽是普通牧民打扮,但身上散发的领袖气质却让贤骁略微感到紧张。
      看来他的猜测不假,这个男人绝不简单。更重要的是,这个男人给他一直是曾相识的亲切感。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是不是该叫你古契尔•贤骁。”男人的黑眸中染上了笑意,虽是问话语气却没有丝毫戏谑。
      贤骁飞快地搜索记忆,终于:“你是岱钦大哥,吉罕•岱钦!”
      “果然好记性。”岱钦此刻已经来到床边。贤骁不顾全身的疼痛给了他一个熊抱。
      “岱钦大哥,我终于找到你了!”声音兴奋且喜悦,眼光中有什么在流转,就差没有落下几行煽情泪了。

      “于是,你就从城里跑出来了?”听完贤骁讲述事情的原委,岱钦不禁皱了皱眉。
      “我可不是随便认输的人,再说叫我娶汉人的女子,下辈子都不可能。”小时候的回忆对于他来说未免太过痛苦了一些。
      “其实,那些旧事忘了也罢。”
      “不,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不会忘记那位汉家小姐是如何的忘恩负义。”儿时所受的屈辱现在还历历在目,“要不是大哥你,我恐怕早就死了。”贤骁眉头紧皱。
      岱钦拍了拍贤骁的肩膀,好让他从过去的回忆中脱出。
      想当初要不是他在柴房放了把小火吸引所有人的注意,恐怕贤骁就会被那位汉家小姐活活打死了吧。他到现在还是不能理解那位小姐的想法。明明是贤骁救起了险些溺水身亡的她,为何她不但没有感激,还想要取贤骁的性命呢?
      “对了大哥,疾蓦……不对,我的马呢?”贤骁这才想起与他同来的还有他那匹棕色骏马。
      “是那匹棕色的马?”贤骁点了点头,“那可是一匹好马啊。是它驮着你冲到我们的聚落,你才捡回一条命的,可惜啊……”岱钦故意拖长了尾音,便看见贤骁到吸一口气,神色焦急,“可惜啊,跑得掉骠了,有段时间不能活动了。”
      “大哥你……”贤骁为自己的受骗,只能无奈地笑了。
      “你跑出来了,那城内的事务怎么办?”他这位兄弟可是泽国未来的王。
      “有大哥在,不必担心。”说道政治才能,他的大哥可是要强上他好多倍的。要不是那些书读得太多的大臣们,整天掐着大哥是庶出这件事不放,这继承人的位置还轮不到他坐。
      “就是你那位在集会上把你弄丢了的大哥?”岱钦的话语中充满了不信任。
      “呃,就是他。”贤骁听出了岱钦的怀疑,有些尴尬地说,“其实是我自己当时太顽皮。”
      “哈哈……”一阵朗笑引起贤骁一阵惭愧,“我记得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现在你终于肯承认了?枉你那位大哥替你背了二十多点的黑锅。”
      想当年,贤骁可是一口咬定,是他大哥的疏忽才导致他的走失。
      “这……不知大哥是否已有家室?”看来贤骁只有马上转移话题才能摆脱着尴尬的境地,可怎么又鬼是神差地讲到家室上来了呢?
      “在这边境草原,要找个心仪的姑娘可是比登天还难。不只是我,族里大部分兄弟都是单身一人。”想来,他也是部族中最年长的一位,原本是要处处照顾兄弟的。可是就连兄弟们的终身大事都料理不清,“谁像你,有个姑娘正等着你回去。你逃出来的时候难道没有好好想过,你逃跑了,那个嫁过来的姑娘该怎么办。说句严重的,你可是耽误了她的一生啊。”
      “我……”说实话,他确实没有好好想过,“母亲应该会把她送回去吧……”
      “真的?天朝的法令你可了解的比我多。天可汗送的东西,你也敢退货?”
      “岱钦大哥,你就让我留在这里吧。”看来岱钦不想让他留下,“我想,我需要一些时间……”退货,似乎……不,应该是绝对不可能的。
      “早在十八年前我们就发过誓,只要你古契尔•贤骁有需要,我们就会永远追随你。既然你找到了我们,今后你留我们留,你走我们也随时听候派遣。”要不是贤骁,也许他们现在还过着那种牛马不如的日子,“你还是好好休息吧。”
      贤骁看着岱钦走出帐子。他们之间的一席谈话让他忘记了身上的疼痛,取而代之的却是长久的烦恼和沉思。
      他开始怀疑,他选择离开,是不是如当时他所想的那般正确。看来他只是想到了他自己罢了。可能真的需要换一个环境,让他能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今后的打算。
      城里的人受大唐思想的影响太过严重,几乎没有人可以理解,他为何对汉人如此仇视。他必须压制怒火来应付那些大唐商人,看他们斤斤计较,唯利是图的嘴脸。
      但与大唐通商是泽国的经济命脉,泽国能如此繁盛大部分是仰赖了大唐的支持。少了大唐,泽国就处于危机之中。先不说经济的停滞,边境各国虎视眈眈的侵略行径早在十几年前就暴露了出来。泽国人虽都是骁勇善战,但双拳难敌四手,他们永远处于下风。
      泽国的未来,重重压在他的身上,他必须压制仇恨,对那些大唐使节阿谀奉承。其实有时他也想放弃仇恨,但偶尔出现的儿时回忆的梦魇,往往让他的仇恨有增无减。
      只有大哥贤骥可以了解他的心情,于是尽量将与汉人接触的事务安排给别人,让他离开都城去他喜欢的外围地区。但大哥的政治抱负,常常令他不解。他根本就不适合继承人的位置,一切其实应该都是大哥的所有。
      贤骁看着窗外浓重的夜色,依稀可以看见满满的羊圈,成片的帐篷。稀疏的星辰和皎洁的明月点缀天空。远处可以听见野狼在对月嚎叫。
      其实,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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