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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官复原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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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宫里确如高力士所料,早已炸了锅。距离与吐蕃使臣约定的日子越来越近,而事情毫无进展,群臣一筹莫展。
“陛下,不如我们多给几本其他的经典,像春秋、礼记之类的,吐蕃对我大唐文化知之甚少,能分得清哪个是哪个吗?”
“吐蕃此番是有备而来,指名道姓要《毛诗正字》,我们随便蒙混过去,万一被当场拆穿,那我泱泱大国颜面何在?”
议论声不绝于耳,李隆基有些烦躁。登基多年,从宫廷政变到稳定朝纲,从平衡后宫到边战大捷,李隆基一直在成长,他的格局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那个男扮女装唱着曲儿只图祖母一笑的孝顺儿孙,而成为了缔造大唐王朝开元盛世的一代帝王。可如今,偌大的议事厅,竟然找不到一个切切实实能替他分忧的人——得失,利弊,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高力士从殿外走进来,弓着身子,一路疾行到李隆基身侧。坐定,他斟酌着开了口:“陛下,《毛诗正字》,奴才已经有谱了。眼下最要紧的便是明日朝会时的赠书仪式,您看……”
李隆基松了口气,很是满意。高力士旁的不说,光是心明眼亮的那个机灵劲儿,从小时候至今,不知道为自己省了多少心。此时听了高力士这般回话,也便淡然把手一挥:“好了!旁的不必多言,礼部加紧张罗明日的赠书仪式吧!”
散朝后,高力士把求书的过程详细禀明,说到一路险象环生,说到《毛诗正字》疑似被烧,高力士眉头紧锁,忧心忡忡。要是到时没有书,怎么办呢?要是毛仲不愿意献出幸存的那一本《毛诗正字》,可该如何是好?
这厢高力士忐忑不安,另一边的毛仲却神情怡然,一扫先前心如死灰的模样。书童忍不住压低声音问:“先生,您为什么不告诉高大人,这场火烧的是旁边的仓库呢?”
毛仲淡然一笑,缓缓开口:“我也没说烧的就是藏书楼啊。”
原来,书童性子急,到了家一听说走水,话也没听完就跑了出去报信,以至于原本下人来报的“走水了!藏书楼附近的仓库走水了!”生生被误会成藏书楼。藏书楼放着毛家历代祖先的收藏,从毛苌、毛亨,一路到毛宝、毛修之……可以称得上卷帙浩繁、汗牛充栋。这样的地方着了火,岂不是天大的事情吗?
等毛仲飞马赶回家,见了熊熊燃烧的烈焰和热火朝天忙活着汲水的仆人,才劫后余生般吐出一口浊气。又想到吐蕃求书的事,心下总觉得不安,才设计了这一出戏——藏书楼烧了,吐蕃还是坚持求《毛诗正字》吗?为什么?
“快看,是吐蕃使臣!”
“他们这是第几次上殿了?”
“别的不说,有几个长得倒还真像文雅公子。”
“嘘——不敢乱说……”
毛仲敛了心神,加快脚步,隔着衣服摸摸胸口的书,往大明宫而去——且会会这些来求书的使臣吧。
殿阁巍峨,碧瓦飞檐。大殿两旁早已站满了臣子,一个个神情肃穆,姿态恭谨,端的是帝国肱骨之臣的风范。殿中央几个魁梧的背影,能看出些北疆蛮子的气势。毛仲一袭白衣站在台阶下等待传召。
很快就有人来领了毛仲上殿。毛仲一步一步往至高的大殿上走去,他放缓了呼吸,听着沿途传入耳膜的窃窃私语:“毛仲?《毛诗正字》?什么关系?”“毛氏家学,据说族内子弟个个熟读成诵。”“听说毛家藏书楼先前被恶贼付之一炬……”
到了殿前,毛仲按规矩先向李隆基和吐蕃使臣行了礼。吐蕃使臣论名悉猎极力维持着耐心:“天可汗,敢问公主求的 《毛诗正字》,可有眉目?”
李隆基肃手指向毛仲:“眼前的正是《毛诗正字》的传承人。”
毛仲拱手作揖,礼貌陈词:“吐蕃使者有礼。《毛诗正字》乃我毛氏家学。”
论名悉猎不解:“家学?什么意思?”
毛仲笑答:“家学,按照祖宗规矩,代代传承,概不外传。”
论名悉猎眼前一亮:“所以,《毛诗正字》在您手上?”
“不巧,前几日藏书楼走水,《毛诗正字》遭了些罪。”
“这位大人怎么称呼?”
“在下毛仲。是毛氏家族第一百八十三代传承人。”
论名悉猎深深一揖:“毛先生有礼。在下仰慕大唐文化已久,今日有幸见到《毛诗正字》传承人,不虚此行。”
“使者客气了。敢问使者,我朝典籍汗牛充栋,为何贵国独独求取《正字》?”
论名悉猎直起身来,侃侃而谈:“我朝赞普第一次尚公主,娶的就是大唐的文成公主。文成公主不远千里为我们带去丝绸和书籍,还有许许多多养殖和畜牧的技术,让我们深深地意识到了大唐的强大和天可汗的英明神武。如今,金城公主再次嫁与我朝赞普,不仅给我们讲《三字经》和《弟子规》,还教我们读书认字,甚至一次次替我们求取珍贵典籍。这些书真是太有价值了,我朝很多贵族都因此获益匪浅。至于《毛诗正字》,那是公主身边的莺莺姑娘最喜欢的书。”
“哦?莺莺如今在公主身边吗?”毛仲眼里浮起些了然,忍不住想起当时总是趁着休息时间去找自己讲故事的女孩子——她天真无邪,天天被公主缠着讲新鲜事。毛仲嘴角牵起一抹笑意。
“是的,莺莺姑娘是我们的老师。”
“老师?”群臣哗然:女人怎么可以做老师呢?
论名悉猎眼里升起一抹浓烈的敬意:“在我们吐蕃,‘老师’不是你们所说的教书匠,而用来称呼学识渊博、德高望重的人。莺莺,是我们的老师,没错。”
“莺莺也会给你们讲故事吗?”毛仲忽然问了一句。
论名悉猎感觉找到了对的人,一种想聊天的荷尔蒙充斥着他的四肢百骸:“老师讲的故事很有意思。你们中原的男子虽然看着孱弱,但是对待女孩子的彬彬有礼,还是很讨人喜欢的。我喜欢你们的文化,我也喜欢‘发乎情,止乎礼’的爱情。”
毛仲忽然笑起来,他眼角余光扫一眼高力士,见他听得兴致勃勃,开口向着论名悉猎道:“哦?发乎情,止乎礼?你也这样认为吗?不觉得是‘靡靡之音’?”
论名悉猎抱臂站直,很有些“这个词我会”的嘚瑟劲儿:“你们中原的‘靡靡之音’,不是好话。在我们吐蕃,爱情是伟大的东西,值得歌颂的东西。男女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也是一切传承和发展的基础。这没有什么好讽刺的。我们崇尚勇士,但我们也礼敬真正的汉子。”
他的用语有些粗糙,引得周围侍立的大臣一阵骚乱。“到底是蛮夷。”“可是很多观点倒也新颖。”“是啊是啊,原来蛮子也这么努力。”
高坐上首的李隆基大受震撼。爱情,是值得歌颂的东西吗?可为什么身边的人都告诉自己不可耽于儿女情长误了大事?难道,自己竟然不及蛮子想得通透吗?那么,臣民们也是这么想的吗?普通人都懂的道理,甚至连蛮子都能领悟的道理——李隆基觉得细思极恐:文化教育,是该继续认真搞起来才是。
“当然,生活离不开男女,时代也离不开艺术。而人民的创造才是最有意义的创造——这就是《诗经》存在的意义,也是《毛诗正字》坚持正确解读诗经的意义。爱情、婚姻,甚至战争、苦难,都是生活。”毛仲昂首站在大殿上,长身玉立,慷慨陈词。
论名悉猎朝毛仲一揖到底:“在下受教。”
继而向李隆基行礼:“天朝果然人才辈出,我等拜服。”
李隆基回过神来,底下众臣已经附身跪地,山呼万岁。意气风发的天可汗心底没来由升腾起一股自尊感:看,这就是朕亲手打下的江山!他龙颜大悦,笑着抬手:“免礼,平身!”
毛仲却依旧跪在那里。待李隆基垂眸看过来,毛仲郑重施礼:“陛下,臣愿献上《毛诗正字》,赠予吐蕃。”
臣子如此知情识趣,是每个皇帝都愿意看见的。但李隆基还是贴心地问了一句:“无碍吗?朕听闻你家藏书楼昨夜……”
“陛下,《毛诗正字》是草民的家学,毛氏族人代代传诵,至今已逾百年。昨夜臣带着族内才俊彻夜默诵,已抄出百本,稍后即可呈上。”
“好,好啊!”李隆基连声夸赞,“此乃大善之事,朕一定要重重赏你!毛家,好样的!”
群臣再次交头接耳:“如此大功,恐怕要封侯拜相啊!”“是啊是啊,这毛家,了不得啊!”“可不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毛家的造化竟在这里!”“我家也得考虑搞点文化建设才是……来日方长……”
彼时谁也没有想到,毛仲在街头遇到的道人,早已勘破了这一切。
吐蕃使臣的队伍已经出发离京。论名悉猎勒马停在一座亭子前面,松了缰绳,任由马儿欢叫着去吃草。队伍渐渐聚拢,一车一车的典籍,上面遮了密密麻麻的苇草。他从怀里掏出那本《毛诗正字》,抚摸着扉页上精致的楷体,眼神像落在不知名的远方。
“大人,这本书真有老师说的那么好?”一个满脸络腮胡的随从凑过来问。
“或许不是诗好,不是书好,是老师眼里的风景好。”论名悉猎说得隐晦。
“大人今日竟然这般文艺!”
文艺吗?论名悉猎眼神微动,仿佛透过这本书看见莺莺,那个千里迢迢从唐宫里来的女孩子,明明依旧稚嫩,却仿佛从来成熟。什么让她永远天真无邪?又是什么使她忽然独当一面?答案好像呼之欲出。
“这便是老师的‘君子’吗?”论名悉猎轻声喃喃。他眼前浮现出那个一袭白衣,在金殿上不卑不亢对答如流的身影。
而此时的毛仲,已经再一次踏上了回老家的旅途——哦,不,他心底再次升起一股莫名强烈的渴望:他想去扬州,更想去吐蕃。
毛仲的封赏,李隆基纠结了很久。按照朝臣的猜测,如此救世之功,便是加官进爵也不为过——偏偏事情首先就是因他而起;可是如果不予褒奖,又恐怕会寒了众多臣子的心:皇帝的进退,实为狼狈。
高力士很快顿悟了皇帝的心情。说起来,毛仲好像确实没什么好奖赏的——除了他家的藏书楼或许是毁于重金悬赏,可这一切不是没有证据吗?再说,毛仲……
于是高力士开口了:“陛下,奴才有一言,愿乞陛下聆听。”
高力士自然不会帮毛仲讨要高官厚禄。他的意思很诚恳:“毛仲是从闲厩使被停职的,如今要想重新起用,论资排辈,自然也是闲厩使一职更合适。”
“这……”李隆基有些犹豫,“毛仲会不会心生怨怼……”
“陛下是君,君对臣,没有那么多顾虑。莫说官复原职本身就是一种赏赐,便是犯了错被数罪并罚,那也是陛下的恩宠。”高力士解释道。
至于毛仲能在这个任上坚持多久……多久都行,反正陛下赏过了,毛仲不得不领受。高力士深深感慨着自己的睿智。
开元十九年春夏之交,毛仲因献书有功,官复原职,又做了一回闲厩使。
接到圣旨的毛仲哭笑不得。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毛仲没有怨言。此时毛仲想到那个一语中的的老道长,也不得不在心里默默赞他一句道行至深。转而想到莺莺当年那句“你不会永远只做闲厩使”的话,不由地又庆幸起来——闲厩使,是个好职位。
毛仲家一度门庭若市,前来拜访者络绎不绝。如今圣旨一下,毛仲复位闲厩使,一时间车马渐稀。
“先生,这帮人拜高踩低,实在面目可憎!”身边的小书童忿忿不平。
“世事本来如此,”毛仲淡然研墨,“人人都向往高官厚禄,可能忍受寂寞的委实不多。”
“先生就不觉得委屈吗?您为唐与吐蕃的文化交流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最后竟然只是官复原职。”
毛仲笑了起来:“要是这么说的话,和亲的公主不是更委屈吗?远赴他乡,既不能享受身份地位带来的好处,且还要熬过异地生活的艰难,苦心孤诣把日子过出一朵花来。相较于这些女流之辈,我不是太过幸运了吗?”
彼时毛仲也不知道,有一天他会在闲厩使任上经历奇遇,亲自体验一番吐蕃风情。
而此时的宫里却炸开了锅:“闲厩使怎么了?毛大人就是做个殿阁学士也完全可以胜任!”“读书人何必一定拘泥于官职,我们中下层也可以出大文豪!”“对,毛大人诗书传家,我还要向毛大人学诗!”“带上我,我也要做个有文化的人!”
毛仲到的时候,听到的就是宫女们此起彼伏的议论声。
“这是怎么回事?”毛仲轻声问道。
“大人,你来啦!”活泼的小宫女率先开了口,“我们刚刚还说,又可以找大人学习了!”
吐蕃送来协助养马的使者从马厩里出来,朝着毛仲一拱手:“毛大人有礼了!”他抬眼看着毛仲拱手还礼的样子,心下却震惊不已:大唐宫内竟然已经全员学诗了吗?看来要给赞普好好写封信,说说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