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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慕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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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876年,这一年的冬日,是近十年来沈国最冷的一次。但城中的芍药却开得出奇的艳,刘夫人是花卉爱好者,所以刘家的花院常年盛开着各种花卉,此刻刘家花园的芍药园便成了一景。
每年花卉盛开时,刘夫人便会邀请许多相识的夫人携亲眷前来欣赏,这次也不例外。
而逢邀必来的王夫人此次带上了马府的小公子。
王夫人与马夫人生前交好,后来马夫人为了生下小公子难产而去,王夫人自己没有生育子女,便时常照料小公子,将其视如己出。今年小公子有三岁了,平日里没什么玩伴,所以王夫人决定趁此机会让小公子认识认识城中与其年龄相仿的玩伴。
小公子有些怕生,见了诸多衣着华丽的陌生人很不适应,不一会儿便说自己想上茅厕,王夫人将其领到茅厕,自己在外面等。
但远处有别的夫人高声呼喊她,她只好跟小公子嘱咐原路返回之后,自己先行离开了。
小公子孤单地蹲了会儿,正准备起身擦屁股,门却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梳着齐刘海头上扎着总角的小女孩愣在门口,随即霸道地大喊:“你是谁?怎么在这里!”
小公子被这样一喊,回过神来,结结巴巴道:“我、我是马府的,我叫马书志、今年三岁……”
小女孩见他这样正式地介绍自己,“噗”地笑了,然后说道:“我叫刘定花,我爹是这家的主人。”
马书志点点头。
“那个……你还要继续上吗?”
经她一提醒,马书志才慌张地站起来提裤子,连屁股都忘了擦。刘定花却注意到了其余的地方,捂嘴惊道:“你大腿那里是什么?”
马书志以为自己腿上沾了脏东西,仔细查看半天,疑惑道:“怎么了?”
刘定花指着他□□那比自己多出来的一坨东西,说道:“这个、这个是什么?我怎么没有?”
马书志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提着裤子没拉上,下半身就暴露在一个小女孩眼前,瞬间脸变得红彤彤的,笨拙地提上裤子拴紧。
“我我我、”马书志解释不清,便越过刘定花慌张跑远了。
赏花之后,刘夫人邀请了部分夫人留下来用晚膳,其中便有王夫人。入席前,刘夫人抓着刘定花,嗔道:“又跑去哪里玩了,该用膳了。”
刘定花正要回答,余光瞟到王夫人身边的马书志,惊讶地说道:“你怎么也在?”
王夫人也是一愣,笑道:“你们已经见过了?我原想好好介绍一番的。”
“你俩倒也是有缘,”刘夫人也一笑,“定花,你可知这便是你的未婚夫?”
刘定花大惊,一双大眼里写满了惊恐,不满地说道:“可他刚才还拉裤子了!他上完茅厕没擦屁股!”
马书志大窘,不仅满脸通红,一双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才合适。
王夫人与刘夫人大惊失色,互视一眼,刘夫人斥道:“定花!胡说什么,当着大家的面可不许胡言乱语!”
刘定花傲娇地仰起头:“我才没有——”
“别说了!”刘夫人难得斥责自己的宝贝女儿,刘定花惊讶之余,不免忿忿,狠狠瞪着马书志,将自己的气愤发泄在他身上。
马书志完全不知所措,王夫人见他不舒服的样子有些心疼,便说先回去,下次再见。刘夫人充满歉意,说道:“都怪我教女无方,冲撞了小公子,真是抱歉。”
王夫人连连说没事。
马书志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现场,这便是两个订下娃娃亲的人的第一次尴尬的见面。
两人再次见面,是七年后。
沈国近赵国,民风开放些,平民家的女孩子跟婚后的妇女一样是普遍劳动力,在外抛头露面是常态,只有富贵家女子才会成天待在家里,琴棋书画女红针线样样学。
刘定花从小调皮捣蛋,静不下心来学那些东西。刘夫人深知自家男人喜欢听话乖巧勤俭持家的女子,但看女儿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所以她也很愁。
十岁的刘定花不能再称作幼儿时的可爱肥,而应说珠圆玉润,淑女常做之事没有一样是她所喜爱的,她反而喜欢跟着镖局的人一起舞刀弄剑骑马射箭。
但她又样样不精,嫌练武累,三脚猫功夫傍身,唯一觉得有趣的并坚持下来了的便是骑马,得空便会跟着几个堂主溜到马场去。
但在马场见到马书志,还是第一次,经身边侍女介绍,她才知他便是她的未婚夫。看那白皙瘦弱的样子,活脱脱一个小白脸,刘定花决定上去羞辱羞辱他,好让他回去告状,然后婚约解除!
“小白脸!嘿!瘦子,说你呢!”刘定花大摇大摆地朝他走过去。
马书志也早看见了她,一眼便认出这是刘家小姐——自己的未婚妻。
“你就是当年那个拉裤子里的马少爷?”
这些年来,马书志懂事了不少,即便刘定花一脸狂傲,他也微笑以对:“这大腹便便的姑娘想必便是刘家大小姐,失敬,失敬。多年不见,小姐过得更加‘幸福’了~”
“你——”刘定花一哽,横眉一甩马鞭,说道,“看来你也是来骑马的,有本事与本小姐一较高下?”
马书志微笑:“不敢,在下技艺不精,恐怕扰了小姐的兴致,还是小姐先行。”
“不行!你一定要与本小姐一较高下才行!”
刘定花拿马鞭指着马书志,身边的侍女拉了拉她:“小姐,别这样。”马书志对那侍女充满笑意一点头,然后对刘定花说:“在下只有文官之志,马术只不过强身健体罢了,小姐莫强人所难。”
那侍女与刘定花年纪相仿,与他一对视,娇羞地低下头去。
刘定花更气不打一处来:“哼,本小姐偏要强你所难又如何?”
“那……”马书志转头望着走过来的一人,说道,“王姨,侄儿陪您逛街去吧!”
刘定花朝他身后望去,果然是王夫人,去年王夫人刚生下一子,但仍旧对马书志宠爱不减。在外人面前,刘定花还是要点面子的,立刻笑盈盈地冲王夫人笑:“王夫人好!”
王夫人笑眯眯的样子一如既往,说道:“没想到你们在这里也能见面,缘分啊!”
恐怕是孽缘吧……刘定花在心里想,然后笑着说道:“定花还要练习马术,失陪了。”
王夫人点点头。
待到刘定花走远,马书志才拉下脸来,说道:“王姨,您真的觉得我与刘家小姐相配?”
说心里话,这两人从相貌上来说是不相配的,小时候的刘定花圆乎乎的很可爱,现在越长大却越没了灵气,越来越普通,而马书志从小便灵气十足,长大后更是英俊帅气,玉润的皮肤加上轮廓分明的五官,小小年纪就已经是诸多夫人的心头爱了,大家都巴不得与马府结亲。
可这娃娃亲岂是说退便能退的?两个小孩子不懂事瞎折腾,她一个大人还能随意乱说不成?
王夫人只好劝道:“女大十八变,长大了便好了,听话,别与小姑娘一般计较,好吗?”
马书志知道王夫人虽然待自己亲,但毕竟没能力左右这件事,何况她有了亲子,多少会分出注意力给自己的孩子的。作为从小没了亲娘的孩子,他懂得这些人情冷暖。
就在刘定花随二堂主出城押镖的那一日,两个冤家又碰见了。
宫中发生了一些事,马书志替父亲看岗,负责搜查来往行人,而刘家的镖队正要出城,理所应当接受检查。可二堂主因为一些事滞留在府中一阵,由刘定花带着镖队往城门而去,自然遭到了拦截。
大老远的刘定花便瞅见了他,还是白皙的皮肤,个头长了不少,比她高了快一个头了,但看上去身子骨还是一般般。样子是俊俏了不少,怪不得城里的姑娘们聊天时都难免提到他。但这还是不能成为她不撤婚约的理由!
原本马书志并不想要多加为难,但刘定花一见是他,便口出狂言:“你明知本小姐是刘府大小姐,竟还敢拦?”
“这——”
马书志刚要说话便被打断,刘定花高傲说道:“就你这小身板,怕是连匹马都拉不住吧!哈哈!”
马书志微笑看着她,待到她不笑了,才说道:“呔!你这小女子,看不出倒是野蛮得很,既野蛮又不讲理!分明是你胡搅蛮缠在先,却要我向你道歉?岂有此理!”
刘定花皱眉,这是在假装不认识她吗?再说了,她何时要他道歉了?
“小姐!”
身后传来二堂主的声音,刘定花还未转身,便被抢了话头:“马少爷,失礼了,想必是我家小姐无意冲撞了您,还请您大人大量,不要计较。”
刘定花一横眉想要反驳,却被拉住不让说话,二堂主继续说道:“我们镖行做生意,马少爷您是知道的,这里面的东西是不可打开的,多多体谅,多多包涵。”
马书志微笑,这刘家小姐还跟从前一样,趾高气扬的样子让他同样很不爽。并且长相愈发的平凡了是怎么回事?她爹谈笑公子那可是沈国的一个传说啊,以其俊美程度出名,举国上下没几个女子不想嫁给他的,后来娶了身世显赫的刘夫人。虽说刘夫人没有天人之姿,但也是凡人中的佼佼者啊。
真不知她是随了谁。
对于刘定花的相貌和脾气都十分不满的马书志,听说了她遭人劫持之后,心里是暗爽的,她要是回不来,自己便可正大光明结束这桩婚约。她要是回得来……那还是让她回不来吧。
但案子还是要查的。
通过目击者二堂主的描述,那群人的打扮没有什么特别的,包裹得很严实,没有任何外貌特征。但是二堂主清楚地记得其中一个人喊了声暗号,原音重现了之后,马书志很肯定地告诉他,这不是暗号,只是别国的语言罢了。
“在下有幸认识了一些别国的朋友,您所说的那句暗号,其实是定陶国,即从前的絮国的语言,就是说‘帮着挡一下’之类的意思,所以才会换了个人帮他挡住您,对吗?”
二堂主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
所有的供词马书志都做了记录,还亲访了刘星衍,经过一番仔细的排查,基本可以确定嫌疑人为明府,但出手劫持的人,绝不是明府的人,这一点也是马书志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的。询问了熟识的定陶国人之后,马书志将出手劫持的人确定在牧雨秋一行人身上。
“牧雨秋?定陶国人?”刘星衍坐在上位,一如既往朴素的蓝衣,眉宇之间没有丝毫紧张急切。
马书志一只手握着茶杯,对刘星衍的表现有一分疑惑,却仍毕恭毕敬回答道:“是的,此人出道不多年,却时常跟着其师父柳三刀一同出任务,其武功天分也极高。柳三刀放心他单独带人出任务,此次想必便是明府的委托。”
“明府高手如云,不亲自出手,却雇人买凶……”刘星衍陷入了沉思。
“是的,侄儿也是想不通这一点,或许明府认为,这样一来,我们便难以怀疑到他们头上?”马书志猜测,“毕竟明府声名在外,谁都不会信他们会去雇人。”
“明府又为何要劫持小女?无非是为了以此为要挟,向我开条件罢了。”
明府与刘家有什么纠葛,马书志不清楚,刘星衍一直不肯说怀疑明府的理由。如果明府劫持刘定花是为了向刘家开条件,那便更应该让他们知道是明府做的啊,雇人买凶这样遮遮掩掩,刘家怎么知道人在明府?
但即便一点明府确切的把柄都没有抓到,刘星衍依然笃定是明府,马书志也无话可说,只好一边暗中盯着明府,一边找劫人的牧雨秋,只有找到了牧雨秋才有证据向明府要人。
“全力追击牧雨秋,我会派人助你一臂之力。”
“是!”马书志放下茶杯退出去,刘星衍发话了,那他便尽力找吧。
繁州正处于战乱的前期,尤以东部动荡最多,比如温国与赵国之间几十年的明争暗斗,最后以赵国吞并温国结束。沈国蠢蠢欲动,时不时动一下赵国的边边,但赵国以原赵国公主赵佳愿为首的几名文臣武将极力主张强化军事力量,在短短的十几年间便崛起超越了沈国,成为新的强国之一。
东部打过去打过来,西部也没闲着,除了蓝曲国自给自足,在明府的庇佑下安稳自在以外,其余的小国家都暗自琢磨着一旦打起来依附谁、打哪边。
离中心国家隔着一大片沙漠的定陶国也不平静,内忧外患导致党派争斗,在十五年前改了国名,换了掌权者。
小吉是这片沙漠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客栈的一名普通的小二,他有幸与赵国的大将军同名,却没有那个幸运成为赵国大将军那样的英雄,他每日想的最多的,便是早上是否能多赖一会儿床,客人是否能少点麻烦事。
他甚至不担心战乱的火烧到自己身上。
自幼丧亲,家里活下来的孩子都分散到了不知名的各地,是这家客栈的老板给他一口吃的让他活下来。至今,他在这家如水客栈待了十多年了,老板的身份很神秘,这么多年来,没见过谁敢来找事的。
所以当那群黑衣人冲进来时,他一点也不惊慌,当其中一人将刀驾到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淡定地招呼其他客人不要紧张,顺便还抢了这群人的词:“大家不要惊慌,小弟,快去叫老板出来,有大客户到了。”
那人将刀架得更紧了,恶狠狠说道:“别耍花样!老子咔嚓一下就能送你下地狱!”
小吉笑着说:“我这辈子没干过什么坏事,干嘛下地狱啊,倒是你们,杀了不少人吧?你们可要小心啊,平时多求求神仙保护,别哪天就落到仇人手里了——”
“瞎说什么!”
那人使劲将刀一勒,冰凉的刀锋便在小吉脖子上沁出了一道血迹,鲜血便顺着脖子流下来。
小吉伸手一摸,无奈道:“您倒是小心着点啊!弄出血了都!您到这儿可不是为了屠咱们如水客栈来的吧?”
“你——”
“小吉说得对啊,这几位贵客可不是为了屠咱们客栈来的吧?”一衣着贵气的中年男子从后面出来,笑眯眯的商人样子,“来人呐,送这几位贵客上楼!”
那人转头看了眼后面的兄弟,不肯放开小吉,依旧恶狠狠地说道:“屠了你们客栈又如何?我告诉你们,其他的老子们不需要,你们立刻找个医师来!最好的那种!不然的话,小心我们不客气!”
小吉明白了,原来是有人受伤了需要治疗,但是他们客栈从来没有医师这号人物啊!这可怎么办?
老板却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仍笑着说:“各位贵客不要急,待你们上楼安置好了,我自会将医师带来。”
那群人却对老板的态度表示了不信任,后面一人喊道:“我们凭何信你!你若现在不将医师交出来,我们现在便动手杀人!让你们也跟着陪葬,谁也别想逃!”
老板一时语噎,小吉见状,便机智喊道:“在场有谁是医师?可否站出来救小人一命?”
在座动也不敢动的客人们面面相觑、一言不发。
老板正想说点什么,楼上却忽然冒出来一个声音,听上去既兴奋又紧张:“我!我是!可以让我来吗?”
众人目光齐刷刷扫过去,一名面容棱角分明、五官深邃、粉黛不施的姑娘正扶在二楼的栏杆上,被大家的目光注视得停住了想要下楼的脚步。她另一只手捏了捏淡绿色的衣摆,再次说道:“我真的是医师。”
小吉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样的美人,如水客栈人来人往,哪国人都有,这位姑娘听口音便是定陶国的,看打扮不会是缺钱的人,也不知是谁家的大小姐,出这么远的门连个随从都没见着。
话说,这姑娘既然已经住下了,肯定是从正门进来的啊,自己怎么没见着?后来一问,才知道她来时自己正在后院,进来之后便要了楼上的房间休息,是以自己出来之后也没见着。嗨呀,什么时间去后院不好,非要那个时候去后院!还有这群小子,有美人也不告诉他!
老板最先反应过来,确认似的问道:“姑娘,你真是医师吗?”
绿裳姑娘坚定地点点头,亮出医师布包。
于是这群黑衣人才又从门外背进一黑衣人,一行人在老板的带领下匆匆上了楼,进了老板临时安排的房间。
确认绿裳姑娘的行囊没有异物后,黑衣人们将她和受伤的那名黑衣人被单独关在房间里,其余人都在两边隔壁的房间和门外守着。
小吉终于被放开,赶紧去了后院处理伤口。包扎好之后,他问另一个小二,楼上的情况怎么样了,那人摇摇头,说道:“包围得可严实了,那绿裳姑娘要是有一点的手脚恐怕都难以活着出去。”
小吉点点头,决定上去打探一下情况,这么漂亮的姑娘,磕着碰着可不好。
受伤的黑衣人被放在床上,窗口大开着,房间一片明亮,绿裳姑娘在床头又点了一盏灯,然后坐在床边开始拆他的面罩。
手刚放上去,便被紧紧抓住,受伤了的人力气还这么大,怪不得他们放心他们独处。
绿裳姑娘无奈却没有一点娇嗔地说:“你弄疼我啦,你不放手我怎么给你治伤啊?还是你头上没伤?”
黑衣人盯着她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缓缓放下了手。
绿裳姑娘手脚利落地将他头上的包裹物全部清除,仔细查看了头上的伤,确认只有外伤,没有颅内伤,用自己带的药敷在伤口处,然后问道:“你身上应该也有伤吧?你自己指。”不然怎会虚弱到需要人背着上来,在这之前大出血了也说不定。
她见了牧雨秋的真容,却没有丝毫的别样情绪,牧雨秋想,或许这真是名医师。
牧雨秋解开自己胸前的衣裳,露出小麦色的胸膛,常年习武使得身上的肌肉全都硬邦邦的。男女有别,绿裳姑娘触碰到他线条明显的肌肉时却仍旧没有情绪变化,甚至在看到他左胸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时竟有了一丝貌似是……惊喜的感觉?
这道口子不仅长,还很深,扒开都可见森森白骨,绿裳姑娘没有一点害怕,询问道:“这是你全身最严重的伤了?”
牧雨秋点头。
绿裳姑娘也点点头,转身去拿了另一瓶药水状的东西,透明的小瓶里装着淡绿色的药水。凑近之后,闻着有一股淡淡的酒香。绿裳姑娘毫无犹豫地便将其倒在白手帕上,然后一点一点地沾在他的伤口上。
“这里头有酒?!”这一阵一阵的刺痛使牧雨秋大惊。
“是啊。”绿裳姑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方才正想何时试试这药,正好了!放心,没毒的。”
“试药?你拿我试药?!”
绿裳姑娘不屑地看着他:“这没毒的啊,再说了,有我在,你死不了的。而且你只不过伤口大了些罢了,又不是不治之症,怎的这么矫情。”
牧雨秋现在有些怀疑她是否是医师了,该不会是喜欢倒腾药的歪路子药师吧。
伤口在酒的刺激下几乎让牧雨秋疼晕过去,本来他伤着行了一路,就已经体力不支了。
绿裳姑娘见他都没力气冲自己嚷了,于是宽慰道:“这是让你感觉不到痛的药水,待会儿我得给你缝伤口,那时你才不至于叫个没完。”
“而且这药水还可以顺便清洗伤口,你看砍你的刀多脏,上边还有泥呢。”她补充道。
牧雨秋抿紧了嘴唇,他堂堂男子汉,是那种受了点小伤就大呼小叫的人吗!
但当绿裳姑娘下针的那一刻,他还是忍不住抓紧了床单。
伤口很长,绿裳姑娘即便下针利落,也还是花了些时间,尤其是靠近白骨处,她精致的面容,长着长睫毛的眼睛一眨也不眨的样子就在牧雨秋面前。她好像还是有些紧张,额头的虚汗凝成一股,从额角顺发丝滴下,“吧嗒——”滴到了牧雨秋的右边胸膛,他忽然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
作为受伤的那个人,牧雨秋反而不紧张了。
终于缝好伤口,绿裳姑娘开心地直起腰,露出灿烂的笑容,说道:“好啦!我待会儿再给你上一遍另一种助你恢复的药,然后包扎好就行啦!”
牧雨秋看着她没说话,左边心口嘭嘭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