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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三十九七夕灯夜游,啼笑皆非他 ...

  •   在被王云密训斥多次后,王见风痛改前非,努力的克制住了。
      现在可是不食人血,不想人肉,每天就吃糕点饼食,瓜果蔬菜,在春华楼里巴望着江翰栖能多来陪她,给自己带来说书先生的新故事,带些新鲜的小玩意,然后,陪他玩,陪她修习法术。
      她才不是爱闻那个小肉墩身上,那很是诱人的肉桂花香!
      江翰栖这边似乎也迷上了王见风,收了个妖怪做小弟,兴奋的不要不要的,天天揣拽着王云密去春华楼。
      自家妹妹从小没有一个朋友,江翰栖也是,王云密对于他们的相处融洽,感到十分欣慰。
      这些年有他坐镇龙唐,少有妖族来犯,在家除了陪老婆孩子,偷得闲空,都会去春华楼授予妹妹法术。
      王见风有妖丹加持,法术突飞猛进,江翰栖天生灵气充沛,天分极佳,虽无妖丹法器,法术却是熟练于心,不差于她。
      但是由于每日伙食太好,身宽体胖,怠于练武,也只练就了一身三脚猫功夫。
      一晃多年过去,王见风几乎是被禁足在了春华楼。她觉得每日生活,寡淡如水,很是寂寞,除了嘴上一直在吃,就是念叨着江翰栖和王云密。
      平日里哥哥在,虽然也没有逼着她看书习字,但这日子也好不快活,哥哥不常在她身边,每次来都是教她识字念书,但她总是兴趣盎然。
      她爱看画本子,生平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个驱妖捉怪,锄强扶弱的女侠。
      奈何,她这一生,都止步于青楼瓦舍,深闺之中,没有出头之日。
      见她总是这般哀怨,江翰栖挑了个日子,准备了好久,给了王见风一个惊喜。
      那年七夕,南安城灯夜游,十三岁的江翰栖瞒着王云密,偷偷的把王见风从春华楼带了出去。
      她用着勉强控制妖气的法术,藏起了耳朵和尾巴,带着面具和他一起游街。
      二人一路,从春华楼后门溜到市集之中,王见风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江翰栖又急于在她面前显摆自己的学识,二人一路猜灯谜,得了好多头奖,满手的点灯笼。
      他们在人群中张扬闹腾,玩到失了分寸,王见风的妖丹是九尾妖王的,身上还有乱七八糟一堆的妖丹护体,她那半张面具,也挡不住妖丹在身体,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魅力。
      那一身艳丽的红衣,纤细婀娜的身材,与江翰栖宽润肥大的身形站在一起,让围观的人是嫉妒惊叹。
      “可惜了!这么婀娜的一个美娇娘,竟被这又丑又肥的癞蛤蟆抢了去!”
      “那可不是,这种肥胖的身姿,怕是赌坊里出来的暴发户吧!”
      此言一出,众人啼笑皆非,多少人当街,大声的嘲讽起他来。
      江翰栖也带着面具,他不能让人认出来,这里是南安城,街头结尾都是云阳龙氏的耳目,若是被人发现他和一个女子同游,阿风的底细会被扒的一干二净!
      江翰栖憋着口恶气,他的声音和他那三脚猫功夫,王家谁人不知,一出手就能被看出来。当着大街上,打也不能打,骂也不能骂,可真是气煞我也!
      “尔等这些市井小民!天天就知道碎嘴!嫉妒我家小郎君那么才识,拿得头奖,尔等自己长得不怎么样,才会说我家小郎君丑,分明是嫉妒于他!我家小郎君可是天仙下凡的可人儿!就算是胖也是珠圆玉润,天仙般的地主爷!”
      王见风在旁边倒是沉不住气,气愤的怼了回去,泼妇骂街般的将一众人给来了个狗血淋头。
      众人皆是一愣,没想到这小姑娘的身段看起来瘦小柔软,骂起人来,一套一套的。
      江翰栖从未见过发脾气的小糕饼,发了愣。那半张面具挡住了眼睛,没挡住鼻子和嘴巴,情绪激动之下,那妖狐之气瞬间外泄,慌了心神。
      眼看王见风身上的妖气,越发浓郁,散发到外面,引起了街道上的骚乱,江翰栖马上拉着她,圆润的跑离了人群,连方才猜词得的花灯也不要了。
      二人逃到南岸城的城头,在阳朔江江尾的青石桥上。
      按着比自己略略矮小半个头的江翰栖,王见风严肃无比道:“你别听他们说的鬼话!小墩子!你可好看了!就算是胖,也是天仙下凡的胖子!一点都不丑!”
      这么多年,我我百般忌口,又把好吃的好喝的都分给你,就是为了你让你多长肉,你可千万不能减肥啊!你要是减肥了,我可就少尝了许多,这么美味的人肉了!
      想到这里,她舔了舔嘴角,咽了口口水。
      哪怕是平日里,南安城的那些百姓,茶余饭后,拿自己的身材闲言碎语,他也不曾在意过。可今日,在灯会上,自己戴着面具,无人识得,被这些人明说直道,江翰栖有些难受了。
      他这些年来,身态体型越发肥腻,横着长,就是不竖着长。
      今日可是自己十三岁生辰,他都十三岁了!
      还不及小糕饼的个头高,再这么胖下去,他的小弟都要超过他了!
      而且那些人说他丑,他很是在意,小糕饼这些年,越发貌美,做老大的,怎么可以输给小弟呢!
      他痛定思痛,决心减肥。
      王见风以为,江翰栖是将军门府出来的,却身手极差,是缺少了趁手的兵器。
      她拿人手短,天天收他礼物,总归是不好意思的。于是她妖化后,想着砍一条尾巴,铸成长剑,做个护身兵器。
      谁知那尾巴竟不听使唤,她的短剑比划到哪里,尾巴就往另一边遛,横竖不好抓。最后折腾了一个到了晌午,她才捂着自己淌血的小屁屁,哭红了眼。
      那剑交给王云密的时候,她被狠狠的训斥一番,并被严斥,以后不准再拿自己的身体去做这种事情。
      本就疼得掉眼泪的她,又被哥哥一骂,哭得更难受了。
      王云密也不哄着,毕竟这事确实触及了他的底线,但他也还是老老实实的把尾巴拿去铸了。
      那日清明,是她的生辰,江翰栖一早,就盛装打扮,带着礼物,准备出门。还未走出王家大门,六岁的王子携和王子与就窜出来,一人一边,扒拉着江翰栖的大腿。
      两个小家伙,粉粉嫩嫩的鼓着腮帮子,哭喊着:“小叔叔陪我们玩!不要去青楼!陪我们玩!陪我们玩!陪我们玩!”
      “今天不行,小叔叔有正事!下次,下次一定好好的陪你们!”
      他扒开两个孩子,整理好自己的衣襟,迫不及待,骑着快马,留下满地的尘土,扬长而去。
      年幼的唐子携,总对江翰栖那白衣快马的背影,印象深刻。那抹咧着的嘴角,清晰的笑意,狠狠的刻在他脑海里。整整一辈子,从未忘怀。
      在春华楼的深院之中,一红一白的两个身影,正坐在桂花树下,王见风神秘兮兮的变出一把通体白冷的长剑。
      “此剑名为刺白,是我用婀多灵体的尾巴,炼制而成。以后,你有了这把剑,武功一定蹭蹭蹭的往上进步!等你将来长大,定能像你阿爹一样,成为一个大将军,战无不胜,所向披靡!拿着这把剑,上斩昏君,下斩佞臣,斩尽世间妖邪之物,做个比镇国大将军还要厉害的人!”
      王见风献宝似的,手舞足导展示着那把长剑,让江翰栖看的发呆。
      小糕饼越来越好看了。
      王见风以为,他是喜欢这剑,也不显摆了,直接就塞到他手中,笑盈盈的抱住他蹭了蹭。
      江翰栖倒是羞红了脸握紧手中的剑,没有回抱回去。
      “明明是你生辰,怎倒是你送我生日礼物了?”
      嘴上那么说着,江翰栖忍不住的雀跃,拿过剑,小脸一扬,满满的傲气道:“不论有没有这把剑,我自是可以,像阿爹一般,成为一个厉害的大英雄!”
      “叫刺白是吧?这名字还行,白衣配白剑,谢谢我的小糕饼了!”他摸着刀身,脸上藏不住的喜爱之色。
      我喜欢这剑,此生最爱的,哪怕将来,我会继承阿爹的雕月长刀,这把剑也绝不摒弃。
      那日他收到第一个她送的礼物,开心的在树下舞剑回赠,但却因为身形肥胖,笨重而拙劣不堪的舞姿,让王见风暗暗捂嘴偷笑。
      白衣少年,树下舞剑,刺空花香,肥而不腻。
      心里如是想着,但又不禁换了副面色。
      那日是她的十四岁生辰,她向上天许愿。
      愿你未来,馥郁桂香,相随一生。不问前路,但问太平,一世安好。若遇劫难可以此剑,踏破一切拦路荆棘。
      “愿我心中的白衣快马少年郎,生安,喜乐,一世无忧。”永远陪着和我,最好是能够,让我吃一口,喝一口血也好。
      不知道她心里补上的后半句,江翰栖嗔怪的点了一下她的鼻子,扭头道:“既是你自己的生辰,自是要许你自己的愿望,怎么把愿望浪费在我身上!果然是个笨蛋的小妖怪!”
      那时他们的日子,是那么的快乐,直到后来,江翰栖坚定决定减肥,便再少见面了。
      他减着肥,奈何那长公主的手艺越来越好,这肥怎的都减不下来,江翰栖欲哭无泪,怎么就管不住这嘴,止不住的吃,可难受了。
      这些日子,很少来看王见风,减肥遇阻,为了寻求安慰,他又悄咪咪的去了春华楼,看着小糕饼心有忧虑的样子,他有些焦躁。
      许是数月未见江翰栖,太过寂寞,王见风一脸愁容。
      “小墩子!那天灯夜游虽然好玩,但是这人世间比灯夜游更好玩的地方,大有所在,我想去!想去看!”
      趴在窗户上的王见风,身形瘦弱,没有寻常姑娘,那豆蔻年华时期,该有的婴儿肥。江翰栖有些心疼,对于王见风的事情,王云密都告诉他了。
      明明是人类,却因为早产体弱,为了活下去,不得已用妖怪的状态生活着,不能出门,不能见人。
      十四岁的王见风,连山野的花丛都没有见过,日日被困在这青楼瓦舍的深院之中。
      春华楼在南安城最繁华的高处,她一抬头,往下望,就是满城的桂黄。
      她垂下眼帘,带着向往之色,又有些忧郁,倾诉道:“我前几日看了一本书,那书名叫山海经,书里有许多形形色色的动物,不知是人们撰写的还是真实的?”
      “书上说南方有个叫鹊山的山系,它有很多座山,其中又座山,叫招摇山。它屹立在西海岸边,生长着许多的桂树,又蕴藏着丰富的玉石,山中还有一种长得像韭菜的草,那草开出来的花是青色的,名叫祝余。”
      回头看向江翰栖,王见风的眼里皆是忧郁之色,道:“人若是吃了那祝余,就不会感到饥饿,也不知道这种草是不是真存在?我好想去招摇山,摘那祝余草,不知道这草对妖怪有没有作用,我总是会饿,我的食量越来越大了!我还控制不住自己……”食人血!
      江翰栖不知道没说完的那句话是什么,就被忽然出现的王云密匆匆揪回了府。
      一开始王云密去春华楼还是偷偷摸摸的去,可去的次数多了,难免被人发现。
      长此以往,南安城内便传出了王云密,对长公主始乱终弃,夜夜宿醉春华楼,歌舞升平的闲言碎语。
      打从王家族长和江家小爵爷,二人一同流连春华楼,日日去饮花酒这事儿传了出去。
      碍于流言,王云密再也不敢那么频繁的去春华楼,江翰栖不顾他下的规矩,照常偷溜出府,去春华楼。但是每次都会让王云密,及时给逮回去,美其名曰,避避风头,下次再来。
      因为之前还有人看见王家族长,带着侯爵府的小公子一同前去青楼,那些市井酒巷的谣言议论的实在难听。
      这么多年,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英年才俊形象,毁于一旦了。
      这倒是无所谓,若那江川侯老将军征战归来,让他知道自己带坏他的宝贝儿子,那他就小命休已!
      王云密也非全然碍于颜面才不敢去青楼,他也明白太过频繁出入,只会让那些个长老敌对的家族势力对他多有查疑。
      为了妹妹好,他索性连江翰栖也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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