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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   生平已经见过不少大风大浪的秦鸢妈修养其实已经很好了,但还是被自己女儿气了个半死。
      真他妈是阴沟里翻船,哪哪都注意了,就是没有注意到这莲藕精手段能这么没底线。
      也就只有秦鸢那个舔狗会这么惯着她了。

      气到不行的老狐狸回归了农村人的本色,在家骂了整整一天的莲藕精,最后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毕竟她不可能因为自己的女儿是个舔狗就不要了。
      但老狐狸是绝然不可能会向莲藕精低头的,她生平最是看不惯洛之绾这样的人:明明年纪轻轻最该无拘无束,心胸宽广,心怀天下了,结果正事不干,偏偏满肚子都是算计,满脑子都是心眼儿,这样过度用脑,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想的太多而早夭。

      可洛之绾要真死了那她那舔狗女儿就要守寡了,虽然某种意义上来说老狐狸觉得自己女儿守寡也好过跟莲藕精结婚,但是她也并不想盼望着洛之绾死。
      于是老狐狸让自己老公打电话给洛之绾,传达了一下她的意思。

      大概翻译翻译就是大过年的,你跟秦鸢也已经结婚了,过年剧组不是也放假了吗,你总呆在那里也不好,还是回来过年吧,正好顺便看看“中医”。

      气在头上的老狐狸的原话当然不算好听,甚至还夹杂着川渝人地道的骂人方言,老狐狸特意交代自己老公:“一字不落的给我传达过去。”
      她老公点头如捣蒜,但转头就阳奉阴违了。

      因为老狐狸的老公是个老好人,也对自己的宝贝心肝女儿爱到不行,俗称“女儿奴”。
      作为女儿奴——女儿的感受当然是很重要的啊。
      所以中间传话的时候他也就适当的美化了一下,算是全了个面子。

      好在洛之绾并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在接到电话之后,出道这么多年以爱岗敬业劳模著称的她转头就跟剧组请了长假,然后非常识时务地当天就带着秦鸢回了重庆。
      回了重庆后,在鹅岭峯的房子里,打从进门开始秦鸢妈从头到尾就没有正眼看过洛之绾一眼,尤其是当洛之绾摆出一副低姿态的模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时候,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老狐狸直接就开骂了:
      “你用不着摆出副这个鬼样子在我面晃悠,你也就是有本事拿捏了秦鸢那个冤大头,不然我早捏死你了!”

      川渝的女人战斗力比起别的省份来还是非常拿得出手的,因为她们惹急了是真的会动手的。

      不过说归这么说,但不知道是出于一种无法忍受自己的舔狗女儿的态度还是出于对洛之绾这莲藕精真心爱护的态度,老狐狸忙里抽闲,还是找了时间带着洛之绾出门见了几个老朋友。
      只是见归见,态度不算太好,挎着个脸好像家里出了什么丧事一样的跟人介绍洛之绾说这是她女媳。

      每一个字都好像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一样,不带有任何的感情。

      倏然知道老狐狸居然不动声色,暗度陈仓的完成了自己女儿的终身大事,那几个老友们大为震惊,面面相觑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好。
      但一顿饭吃下来之后还是被洛之绾那极软的身段,极恭敬但是又不卑微的态度给收服了,纷纷向老狐狸表示她找了一个好女媳云云,还问什么时候办婚礼,他们好补上份子钱。

      老狐狸虽然面上一副如沐春风心情好的不得了的样子,但实际上手旁边的杯子都快被她给捏爆了。

      要不她怎么会形容洛之绾是个莲藕精呢。
      真行。
      呵,呵~

      不过老狐狸虽然对洛之绾有诸多不满,但还是顾上了大面子,甚至在元宵佳节一大家子人聚会的时候也宴请了洛之绾的父母参加。

      说到洛之绾的父母……那就是一个相当离谱但是又很合乎常理的家庭伦理故事了。
      众所周知的,洛之绾的美貌惊人,而能生出这样孩子的父母至少有一方相貌相当能拿得出手。
      而洛之绾的妈妈就是如此。

      但在那个尚且不算发达的年代,一个底层的女性拥有惊人的美貌其实并不算是一件很好的事,洛之绾的妈妈十三岁往上一点就辍学了,然后跟着所谓的同村家乡人远赴东莞打工,本以为是进厂,结果却进了狼窝。
      中间故事各种版本都有,难听的话写上三五本小说都完全足已,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洛之绾的妈妈并不是一个肯认命的人,甚至她是一个非常敢想敢做,会抓住一切机会往上爬的女人,而这个特性也被写进了基因遗传给了洛之绾。

      在那个狼窝里,洛之绾的妈妈自知自己没有本事且能力脱身,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自己的美貌,于是她的目的就非常的明确:找到一个男人将自己带出风月场。
      只是遗憾的是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并不清楚男人根源里的劣性,大多数的男人都是嘴巴上说的好听而已,真的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脸一抹,说的话比旁人更加诛心。
      ——好歹旁人不会用两性关系发生时所出现的事来精准打击对方。

      但绝望而固执的洛之绾母亲并没有放弃自己所遇见的所有机会,直到几年之后遇上了贪财好色却还不算完全没救的一个大哥。
      大哥什么风月场合没有见过?但是洛之绾妈妈的美貌确实是惊人,再加上在泥潭里混迹久了的风尘破碎感,以及肯伏低做小的姿态,大哥沉沦了,大手一挥,将这红颜知己拉出了泥潭,租了房子,过起了小夫妻恩爱的日子。

      像是要溺水的人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一样,对于那个时候洛之绾的妈妈而言,道德也好伦理也好,前提都是自己能活下去,如果活都成为了一个难题的话那还考虑什么良心什么底线?
      所以这个情人她当的很用心,也非常的尽心尽力,并且成功的生下了孩子,也就是洛之绾。

      但是大哥之所以是大哥就是因为大哥想的很明白,他有钱有地位,情人少说也有一大把,私生子私生女更是有七八个,只要他不结婚不领证,那他顶多就是交往的女朋友多了一点,跟对婚姻不忠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任何人也不能抓住他这个点说吧?
      但大哥身边的女人,尤其是生了孩子的女人哪个不想上位呢?
      这其中也包括洛之绾的妈妈。

      说这些女人是在搞雌竞也好,骂她们没出息也行,总之,在她们彼此知道对方存在的情况下也依旧乐此不疲的通过各种手段来企图让自己转正。
      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孩子来博弈,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洛之绾的出生其实就只是一个道具——一个能让她妈妈在这世上安稳落地的道具。

      只是二十多年下来洛之绾的妈妈也好,其他女人也好,都没能成功上位,大哥依旧是法律意义上的单身,也依旧是彩旗飘飘,并且他非常乐意看到自己的女人们孩子们为了争得自己的宠爱而使出各种计谋的样子。
      洛之绾虽从不对此发表过什么评价,但秦鸢知道对方其实是很厌恶这些的,这也就是秦鸢长这么大唯一一次跟她妈妈爆发剧烈争吵的源头。

      起因是秦鸢跟洛之绾领证结婚一年多了都不敢告诉她妈,所以就更别提双方父母见面的事了,因为按照洛之绾对老狐狸的了解,对方要是知道了她与秦鸢是在什么情况下结的婚的话…秦鸢的妈也不是不能做出找人把秦鸢给绑了或者是把她给绑了的事。

      只不过纸是保不住火的,大约是想让自己的舔狗女儿早日回归正轨,秦鸢婚后的一年不知道真实情况的老狐狸开始疯狂地找资源找人脉给秦鸢介绍相亲对象,最后还真的千挑万选出来了一个傻白甜。
      傻白甜就是字面意思的傻白甜,是不是弯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家里出了点事,需要一大笔钱救急,于是当她的父母隐约得知老狐狸的独女是个女同性恋的时候当即便做出了把傻白甜打包送过去的安排。

      傻白甜相貌非常有做爱豆的天赋,看着就让人讨喜,所以老狐狸对此很满意——她总认为自己的舔狗女儿只是因为见过的女人太少,多找几个漂亮女人,秦鸢那瓜皮就知道旁人的好了。
      于是老狐狸安排了相亲,名义上自己突发心梗,需女儿归家伺候。

      大孝女秦鸢知道之后立马就回去了,但是回家之后发现家里居然莫名其妙住了一个女人。
      比她大了两岁,算是姐姐吧。

      傻白甜叫祁思月,是一个非常大家族的一个非常旁支,非常边缘性家庭的孩子。
      这样的孩子从出生开始基本上就是注定了是个透明人物,而等她不透明的时候那么大概率就是用于联姻的,所以当祁思月在秦鸢的家见到秦鸢的时候也很坦然的说出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你妈说让咱俩接触接触,没问题的话就结婚。”

      虽然是身为姐姐,但祁思月的智商大概率也不是很高,不然不会被人叫做傻白甜。
      她见秦鸢有点没有反应过来,于是颜狗的她很认真地跟秦鸢说:“我不是拉拉,但是你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我可以是了。”

      秦鸢:“……”
      我觉得我可以不是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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