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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酒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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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锣鼓,第四轮开始了。
郭玉良和天歌严阵以待,他们站在高台下方,抬头仰望塔顶,红色的挽花随风摇动着。
郭玉良轻蔑地看着天歌,“李天歌,我劝你啊!趁早停手,你赢不了!”
天歌不看他,“郭公子还是管好自己吧!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郭玉良瞟了他一眼,“呵!还不服啊!看你这弱鸡样,本公子让你两层!哈哈哈!”
天歌道:“不必了,多谢郭公子。”
最后一声锣鼓响,“开始!”
天歌急忙攀住木桩开始向上爬,而郭玉良却根本不当一回事,他站立不动,下面的许多人都急得为他捏了一把汗,都在催促他快一点。
郭玉良却高傲地摆摆手,“无妨,让他一步!”
天歌努力地向上爬,可他只是个文弱书生,才爬了一层便开始大汗淋漓,他不禁有些后悔为何不跟着母亲多学习一点。
他的双臂酸痛,双腿发抖,他根本不敢往下看,实际上,在下方的人看来,他只不过爬了两层而已。
郭玉良突然下蹲,纵身一跃,一瞬间就上升了好几米,他一脚踩在天歌的肩膀上,随后借力再次跃上了一层,天歌却被他的突然袭击弄得慌了神,手下抓不太稳便掉了下去。
天歌只觉得天旋地转,随后便重重地掉落在地上,很快失去了知觉。
天真急得拉住十二的手臂,“十二!十二!你帮帮大哥呀!你那么厉害,肯定能帮他拿到第一名啊!那个郭玉良太过分了!”
十二淡定地看着天歌,“帮什么呀?大哥的正缘根本不是贺兰慈!”
天真撇撇嘴,“不帮就不帮,还要拿这个来忽悠我!”
十二再没说话,只定定地看着天歌。
恍惚间,天歌来到了一处院落,这是一个用篱笆围成的院子,一扇柴门半掩着。天歌推开门,里面有一老妇正在洗衣,她抬头看了一眼,便招呼天歌坐下。
她为天歌端来一碗水,天歌接过一看,那水中竟不是自己的倒影,而是贺兰谙的脸。
他大惊失色,扔了那碗站起身来,却见那妇人也停了手里的活瞪着他,和刚才那和蔼可亲的模样判若两人!
天歌吓得夺门而逃,那妇人就在后面追,所幸他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喊他。
“大哥……大哥……”
他猛地惊醒了,十二正在拍他的脸。
天歌脸色惨白,急忙坐起来想说什么,十二用食指挡住他的嘴,“我知道,快继续比赛吧!”
天歌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在比赛呢!
他顾不得擦脸上的汗,便从另一边继续往上爬。
郭玉良已经快要接近顶峰了,天歌有点失落,可他还是努力地去爬。
汗水混杂着脸上的色彩,让他面目全非,汗水将头发都泡湿了,可他不在乎,只是埋头苦干。
很快,他已经上了第三层、第四层……郭玉良看着突然变快的天歌,十分紧张。
就在天歌将要追上郭玉良的时候,他趁着天歌不防备突然将天歌一脚踹下去,水面上溅起一个巨大的水花。
天歌很快从水里爬出来,他什么也没说,只顾着向上爬,他浑身湿透,水混合着泥土从他脸上成股流下,可他不在乎。
在他好不容易爬到第五层的时候,郭玉良摘下了挽花一跃而下。
郭玉良捧着挽花走向花船,天歌脱力地放开了手,如同一片树叶,轻飘飘地落下。
他真觉得自己失败透了,将自己心爱的人拱手相让,这一让,将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他不敢想象。
天歌缓缓闭上眼睛,等待着坚硬的船板将他唤醒,也许这梦他是不该做的。
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袭来,天歌觉得自己好像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贺兰谙抱着天歌缓缓下落,将他稳稳地放在船板上,周围的人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这让天歌无所适从。
天歌尴尬地站定,“多谢贺兰小姐。”
贺兰谙摆摆手,“你没事就好。”
回到船里,贺兰谙拿出那块流云玉佩,“嘿嘿,他还有这等宝贝!”
十二已经告诉过她,这是天歌准备送给心上人的。
人群散去,郭玉良走进花船。
杜审言见最后是郭玉良,一拍桌子,“没想到老夫来这碎叶城竟是好好看了一把官大一级压死人!哼!”
说罢,愤然拂袖而去。
郭玉良斜眼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老东西!不知好歹!”随即他又回过头看向贺兰慈,那就跟变脸似的马上堆满了笑。
花船上只有郭玉良和贺兰慈,就连一直跟在身旁的贺兰谙都被郭玉良赶了出来,让人不得不怀疑他是否别有用心。
“郭公子,恭喜您在这么多风流才子中拔得头筹,来,请!”贺兰慈完全不怵。
郭玉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贺兰小姐不仅知书达礼,而且性情豪爽啊!”
贺兰慈假笑,二人都不是第一次见面了,这些人都喜欢假客气。
船里有人送来酒菜,二人把酒言欢,谈得十分投机,郭玉良渐渐对贺兰慈刮目相看,他没想到一个女人可以和他聊这么久。
酒过三巡,郭玉良有些醉了,他面颊红润,头脑发昏,手便开始不老实了。
他先是摸着贺兰慈的手,夸赞她的手光滑,后来便顺着她的胳膊向上,夸赞她的身材好。眼看着就要扑过来了,贺兰慈一巴掌将他打醒了。
“哟!够味儿!”郭玉良道。
贺兰慈顿觉恶心,又给了他一巴掌,这下,他才彻底清醒,呆愣地望着贺兰慈。
贺兰慈懒得搭理他,起身就走,“郭公子,等你清醒了我们再聊。”
郭玉良对着她的背影恶狠狠地说道:“女人就是贱!”
贺兰慈离开后,郭玉良便摇摇晃晃地去了当地一家有名的青楼风流快活去了,期间还不忘和路柳墙花们吐槽贺兰慈的不识好歹。
天歌将十二和天真打发走了,留下自己一个人默默地走。
到现在为止,他还从未对谁动过心呢,当时看到贺兰慈的那一刻,她多么清丽脱俗啊!自己又是多么自信啊!如今,她成了万人垂涎的尤物,自己成了个丧家之犬。
天歌低头看了看自己湿透的、沾满了泥水的衣袍,摸了摸自己被水泡过又被风吹得皲裂的脸颊。
“李家哥哥!”有人唤他。
天歌转过头去看,见贺兰谙站在后面。
天歌勉强笑了笑,“贺兰小姐。”
贺兰谙走上前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别老这么叫我,叫我谙儿好吗?我们家里人都这样叫我。”
天歌点点头,说实话,他根本不关心贺兰谙说什么。
“喝一杯吗?我知道你心情不好。”贺兰谙扬起笑脸。
有那么一瞬间,天歌竟觉得她不那么难看了。
也许是看惯了吧!他想。
二人相约进入一家酒肆,点了好几瓶烧酒,天歌急忙道:“我不太能喝。”
贺兰谙却十分豪气,“没关系的!”
在等酒上来的空当,贺兰谙神秘兮兮地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你猜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天歌吸了吸鼻子,“啊!是肉!”
贺兰谙笑盈盈地打开纸包,是一只叫花鸡,她将鸡递给天歌,“知道你饿了,吃吧!”
天歌一把抓过去,顾不得形象吃得忘我,好半天后他才说:“哦!你吃!你吃!”他拿着一个鸡腿放在贺兰谙的眼前。
贺兰谙看着他那沾满了泥的手,十分嫌弃,有点不想吃,可天歌此刻的表情纯真如孩童,星星眼都在放光,贺兰谙忍不住接过鸡腿吃起来。
酒肆打烊了,老板难得看到这么幸福的一幕,他没忍心打扰两人,轻轻地将门关上离开了,临走前还给他们披上了小被子。
酒肆门外,几个精壮的男子彻夜未眠,默默地守护着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