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波传》看到现在,没再提过兰波上尉,所以可能之后都没有提到他。当时法国是天主教国家,天主教徒想要离婚很难,不是不行,也不是没有,拿破仑一世也离婚了。
拿破仑一世在位期间,颁布了《拿破仑法典》(1804年),是为法国民法典,其中正式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了,家庭中的财产,丈夫和妻子的权利是同等的。但在离婚上面,妻子只能在丈夫有通奸行为、且将情妇居留在夫妻双方的家中,才能提出离婚;而丈夫提出离婚,只需要妻子有通奸行为即可;子女权利方面,婚生子女的权利大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婚生子□□先;
父权的权利范围也大于母权,父亲可以囚禁子女,还可以享有18岁以下子女的财产收益权(比如维塔丽要是18岁以前就有了舅舅给的地产,兰波上尉可以合法取得她的地产租金)。
没有“无理由离婚”的条款,而兰波夫妻双方的情况也不适用提起离婚的告诉,所以就这么一直两地分居。
之后魏尔伦的妻子提起分居、离婚,也是因为魏尔伦虐待妻子,适用《拿破仑法典》离婚条款中的“夫妻双方,均得以他方对自己有重大暴行、虐待与侮辱,诉请离婚”。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第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