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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
第十二章
“老规矩,这片林子该去的地方去,不该去的地方千万给我打住,做人切莫贪心,为点钱折条命进去不划算。”
“还有小沈这山里到底是有危险的,这小丫头要进去,你可要看好了,新鲜一会儿就出来,别往深里走。”
杨启明在他们出发前,还是老生常谈的把警告放在前面。
他到底还是担心这群年轻人掌握不了分寸,但他老了带不了队,所以这些话他说过宋诚和沈悦听的。
这俩孩子是他眼里最得人心,做事最靠得住的。
他们自是应下,各自瞧了一眼,背好包转身进了林子,七八个人朝着地上分支的路慢慢散开。
顾时宜这一年基本上都呆在城市里,没到处跑。
难得又回归大自然,便有些兴奋的拿着相机四处取景,风声呼啸,那些男儿郎手持猎枪在静处伺机而动,灵敏的耳朵专注的眼神。
此时他们身上有野性,不可驯服的傲气。
是那些住在钢筋水泥搭建的冷漠城市里不可能发现的东西。
沈悦也不急着狩猎,一直默默跟在她身后。
她拍照,他抽烟,倒是互不干涉,两看相宜。
等那个镜头对准他的时候,他侧过脸,出声威胁:“想给你宝贝相机留个全尸就给我撤远点儿。”
啧啧啧,真是小气劲,拍一下又不会死。
不过顾时宜想到他是个导演之前,也曾是非常优秀的摄影师,喜欢掌控镜头的人是不愿意随便被人拍的。
于是,她原谅了沈悦。
“大神,要不你给我拍一张?”
“别找事儿。”
顾时宜看着沈悦继续往前走的背影沉默,果然,还是不愿意触碰。
只是曾经那样热爱的东西,真的一点都不怀念吗?
老林子的越走越深时,风景其实都差不多。
参天的大树,高高低低的灌木,偶尔跑过的小动物,还有一大堆谁也不认识的野草。
大摄影师终于累了,赖在石头上不肯起来。
沈悦回头不见人,只好折回来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因为走路而变红晕的脸颊,呼呼喘气,向他伸出手掌,摆了两下。
她手指如玉泛着冷意,又白得引人遐想。
沈悦知道她想要烟,但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干嘛?”
顾时宜抬头瞪他,索性不废话,直接摸向他的裤兜,沈悦想去抓那只毫无章法乱来的小手,不料被她一把抱住。
位置十分奇妙,她坐着的高度刚好到他小腹。
他抓住她的手,她环住他的腰侧,角度暧昧,引人生疑。
沈悦轻声斥她:“撒手。”
可是想要顾时宜乖乖听话大概还需要等一百年。
她的手在口袋里乱窜,碰到不该碰的地方,也只是睁着大眼睛无辜的望着抽了口气的男人,甜甜的说一声:Sorry啊。
sorry你二舅姥爷啊,深山杀人埋尸是个不错的选择。
某人磨牙:“三个数。”
顾时宜立刻弃械投降,双手举起以示清白,不过那眼睛里全是得逞后的明媚笑意。
有人天生就有令人服软的能力,不费吹灰之力的那种。
沈悦伸手从后面口袋里把烟盒拿出来,食指弹出一根烟,嘴角含住偏头就着火,犀利深刻的五官被烟火印衬着,让人挪不开眼。
他叼着烟,把烟盒和一次性打火机全扔给顾时宜。
她看了一眼,皱眉不悦:“我的烟呢?你一晚上抽完了?”
手指捏住哈德门,喉咙里藏着一句,这破烟你也抽得下去,可她没说,这时可不能随便嘴欠,有可能真挨打。
“啊抽完了。”他挑衅的看了她一眼,有点漫不经心。
她拿了一根,含在嘴里,突然站起来,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凑得极近,偏着头借他的烟头点烟,目光凝视着他,没有多余的情绪。
沈悦没睁开,也静静的看着她,任由她胡作非为。
他深吸了一口烟,火极速燃烧,她的烟点着。
然后吐出,青白色的烟雾里,两个人的面容变得模糊不清。
顾时宜先松开手,胸膛里好像藏着一只兔子,不停的蹦跶,快把心脏给踹碎了,她垂下眼,掩去那瞬间的风起云涌。
沈悦轻嗤了声,没说什么,走到另一边靠着树安静的抽烟。
骆驼,他很久未碰,已经不太习惯了。
这里一年来,他离外面的人,外面的生活,已经很远了。
他不想回去,也回不去了。
刚刚那一刻他看得出那小姑娘眼底的情动,他没推开,但他也没能顺势而为。
心生一些自厌的情绪,觉得自己很卑鄙。
尼古丁也平息不了烦躁涌动的思绪,过滤嘴快要被咬碎,他试着冷静一点,便随意抛出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当摄影师?”
顾时宜像一本很厚的书,当你翻开之后,会发现越来越多新奇的东西。
你会舍不得停下。
“喜欢记录。”
“写作也是因为这个?”
沈悦记得她正职是小说作家兼编剧。
顾时宜吸烟的姿势很好看,白皙修长的手指夹着烟,眼神有些飘,好像在看你又好像不是,像一种慵懒无聊的贵族猫咪。
内心里的冒险因子又开始叫嚣,她摸着手里的相机。
用一种极其认真的口吻回答:“不,因为想要接近你。”
当看过他为数不多的几部纪录片后,她只有一个想法,她要写剧本给他拍摄,而且只能是他。
直到现在这个想法从未动摇过。
“你喜欢我什么?”
“你喜欢的那个人,是过去的沈悦,他是最好的导演,会拍出震慑人心的作品,他可以获得很多掌声,赞美,及他想要的一切。”
“他聪明,帅气,理智,他足以吸引你。”
沈悦眼神冷静,有一丝桀骜不驯,哪怕只是在陈述事实,对于那些离他很远的过往,心里某处依然隐隐作痛。
冷风过境,丝毫未能缓解这奇妙而带着张力的气氛。
顾时宜盯着他,似乎已经猜到他想说的话,所以打断了他:“沈悦,你喜欢过人吗?”
一句话让他全身的刺竖起,薄唇抿成一条直线。
他没有回答,但防备的眼神已是答案。
天气难得晴朗,偶尔有大鸟飞过,投下一片阴影。
顾时宜把衣领拉起来,她想,她已经知道他为什么会自我放逐躲在这里消耗生命。
在那个问题之后,他突然而至的情绪已来不及隐藏。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因为任何条件而转移的。”
她笑了笑,想起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是你了。那时我并不知道你的身份,和你的任何殊荣。”
“我就是喜欢你,不因为你是任何人。”
“我是个非常肤浅的女人,我就是迷恋你的样貌,以及身体。”
她顿了一下,眼睛亮晶晶的,“所以你要是...”
“做梦。”
很可惜,被人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她很无辜的耸耸肩,见沈悦一副少扯犊子的模样,只好说:“爱信不信,我就是犯贱行了吧。”
她不是第一次爱人,所以她知道爱是什么样的。
但这必须是她最后一次爱人,因为她笃定自己不会遇见更好的。
不管有多少困难险阻,披荆斩棘,她也要抱着这个信念走到最后,决不轻言放弃是顾家基因里最低配置。
“十一,你还年轻。”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所信仰的必定大失所望。”
沈悦说完后也不等顾时宜再反驳,拿起搁置一旁的qiang背后继续往前走,高大却清瘦的背影隐于林子里。
那一刻,顾时宜突然觉得,他离自己特别遥远。
鼻子有点酸,靠,太煽情了。
真想抡起胳膊抽自己俩耳光,顾时宜把情绪压下去,老老实实的跟在他背后,踏在枯树叶,似乎只剩下吱吱声。
又走了一会儿,太久未锻炼的顾时宜已经有些吃不消。
不过正好他们面前出现了一间吊脚小木屋,这是专门给进山打猎的人暂作休息的地方,偶尔会有被大雪困在山里的人也会留宿。
所以里面的配备算简陋,但也齐全。
沈悦把人给带进去,交代:“就在这儿呆着,别乱跑。我一会儿就回来,听见了吗?”
打猎总归是流血事件,他觉得小姑娘还是少看为妙。
可他不知道顾时宜早就司空见惯,小时候和家里的哥哥们偷偷上家属区后山打猎,把她二叔放养的奇珍异兽全给打回家煨汤,气得二叔差点没把他们几个一勺烩了。
想起幼时的事情,不禁觉得好笑,她乖乖点头说:“好,你早点回来。”
沈悦又看了她一眼,怀疑她脑袋被驴踢了,突然这么听话。
“不许乱跑。”
“喳,王爷,您去吧。”
顾时宜坐在屋里避风,感觉稍微暖和了些。
才有兴致把相机拿出来整理一下照片,沈悦这个人特别敏锐,基本上拍不到正脸,全是侧颜和背影。
不过这人好看,拍哪儿都好看,这些必须私人珍藏。
要是被那群女人看到了,估计会生扑撕碎拆骨合血全部吞下。
呃,太惨烈了。
时宜一把抓着相机,整个人像被注射了鸡血一样,为什么她不能生扑呢?说不定呢?万一呢?也许呢?
男神从了呢?!
虽然这是下下之策,不过感觉变成万全之策了。
这男人太能磨叽,太爱别扭了,别让她知道到底是哪个不开眼的女人敢让wuli男神受情伤不治,竟壮士断腕避世不出。
简直罪不可赦,不可理喻!年纪轻轻怎么就瞎了呢,不然怎么会甩他。
沈悦诶,就算是天仙,他也能配上啊!
就在脑残粉捶胸顿足发泄心中郁气时,有道声音插进来——
“十一?你这干啥呢?”
周末原本想休息,
写好周一更的,
还是放出来,加更吧,哈哈~
-
不过,这次是真的周一见啦~
喜欢十一少爷和小悦公举的请给我留言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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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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