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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喜欢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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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班主任讲完了话,然后每个做了自我介绍,再选出了军训期间的临时负责人,于端终于可以从那个教室解脱出来,他匆匆从路清旁边站了起来,道了声再见,也不等大熊他们,一个人便往寝室冲。
回到了寝室,于端便一头扎进被子里,大有把自己闷死在里面的气势。可即使这样,于端依然止不住自己的心一阵阵抽痛。刚刚在路清做自我介绍时,有多事的人揭露出来,路清的高考分数,完全可以去比S学院更好的学校K大,于是大家开始追问他来这所学校的原因,路清也不矫情,微笑着一字一句地回答:“因为这所学校有我喜欢的人,S学院虽然比不上K大,但是,在经济类学科中也是翘楚,我来这里,也可以学到我想要的东西,并且还不会遗失掉自己的心爱之人。可是,如果我去了K大,虽然学到的只是也许更多,但是却极有可能输掉了自己喜欢的人,这么大的机会成本,我可赌不起。”
台下一片哄然,有人再去追问他喜欢的人是谁,路清却微笑着不再回答,只是手却温柔的抚摸着手腕上的手链。于端本就被路清的一段话惊得不知所以然,看到他如此温柔对待那根手链,心下也已了然。还在暑假的时候就听说他们学校的校花林芽依也和他进了同一所学校,很多朋友还羡慕他有艳福,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他本来还不以为意的,这下却完全明了了,路清口中那个喜欢的人,便是她。
是了,在高中的时候,路清便有了一个绯闻女朋友——林芽依。说起这对全校公认的璧人,于端所在的那个高中无人不知。一个是翩翩少年郎,成绩优秀,待人温和,还弹得一手好钢琴,是每个学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一个是婷婷俏佳人,有着令女生艳羡、令男人疯狂的面容,再加上与生俱来的好声音,以及各种出色的才能,真真应了那句“绝世而独立”,几乎成为每个在校男生的梦中情人。每次学校的大型晚会,他们两个便是王子与公主。听说学校老师也知道他们在交往,但是并不打算阻拦;更加听说,两家的父母已经默许了两人在一起,许诺考上大学之后,便允许两人订婚,如今看来,那两个,应该是已经好事已近,佳偶天成了吧。
于端躲在被子里自怨自艾了一会儿,但是很快,他那种与生俱来的阿Q精神便占据了上风,想着,本来就决定和高中的那段暗恋say goodbye了,不是吗?今天不过是偶然碰到了而已,以后他路清怎样,与我何关。我于端作为一名21世纪的大好青年,要啥有啥,凭什么非得在路清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决定了,从明天开始,寻找目标,一定要在大学期间就搞好自己的终身大事,死也不能让老头子破坏自己的人生幸福。
于是,我们的于端同学又开始干劲满满,当然,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于端同学很明显忘记了被他抛弃在教学区的三位室友是多么怨念他这种不告而别的恶行。当我们的林离同学回来,看到在寝室里头顶冒着粉红泡泡的于端时(于端:很明显这是林离的胡说八道,粉红泡泡是能看出来的吗?),不免好奇心满满,妄下决断说于端肯定是看上了我们班的某位美丽少女,以至于春心萌动,还非得逼着于端说出那位女生的名字,直到易痕不胜其烦走过来把他嘴巴用苹果堵住(易痕:其实我更想用嘴堵住)。
当然,外界的噪音(林离:喂)对于端并不造成影响,他此刻,正沉浸在会遇到自己的Mr. Right的美好愿景里,如果你仔细观察,真的会发现林离所说的粉红色泡泡(林离:你看我没说错吧!啊哈哈哈哈…笑声戛然而止,据作者目测,林离已被易痕敲晕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