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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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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一路上飓风和鬼有点不爽,她们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也是有“校服”的。跟见习斗士轻便贴体的衣服不同的是,他们穿的是淡紫色的魔法袍,一式从脖子到脚的长衫袍,没有腰带缠缚也没有纽扣。天呀!他们快要仰天怒叹了,每回行走时都要提起衣摆好让脚跨度增大,所以干脆穿回原来的便服,等到朵拉城再换回来便是了。
出了蒙特拉,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奥丁公国内陆城市前进,飓风与鬼渐渐看到了这里与地球不尽相同的地方。奥丁公国只有七座大城,十五座城郡,都零零散散分布在国家境内。路上经过无数的树林、踩着满布青苔的石块、踏过被晨露浸湿的腐叶。搭乘小舟过河时,两头巨灵兽张开长翼伸懒腰时差点把他们的船弄翻。还好飓风和鬼在出发前恶补了大陆间的常识,不然见到这些大型动物非尖叫不可。
在一个叫米谷的小镇休息,一队骑士骑着三米高的厚甲兽轰鸣跑过。它们全身呈深绿色,身上的鳞片宛如龟壳厚硬,头长两只触角长而直尖,身型壮实而硕大,四根圆柱状的腿若是疾奔起来速度不慢。性情算是温和型的,但如果发起狠来可以将数座房屋撞到。这类型的兽骑是大陆里最普通的了,很多骑士都会去抓一只厚甲兽来当坐骑。
而经过飓风他们的那队厚甲兽现在是某骑士团以它为战兽而组建的。十几只厚甲兽踩过青石路,震得飓风他们碗中的浓汤频频溅出,等他们完全走掉之后手上的汤就只剩一小碗了,中间还漂了不少灰尘。
骑兵队长略带得意的抖露他自傲阅历丰富的知识,好让这一群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用仰慕的眼睛看他。
骑兽最顶级的自然是龙。在数千年前,龙族享有与人族同等重要的地位,他们属于肌肉系和魔法系的高等种族。雏龙从蛋壳孵出来便有三米长了,并拥有天生战斗和飞行的能力,出生一小时便自行飞到千米以外父母的洞穴。在经过漫长历练之后的成年龙一般都有二十多米长,体积异常高达。而在龙之中也分有等级的,最高贵纯种的龙是龙皇,它拥有着人一般的智慧和天生传承的记忆。血液是金黄色液体,传闻可以朽木生嫩枝、铁树开花。龙皇的出世极为珍稀,万年才有一例。而龙皇下来便是黑龙,其性格凶残暴躁,如果惹恼它毁灭1个国家不过是一天之内的事。风龙是属于风系属性的龙,它单翼挥出的风刃可以一次将十头厚甲兽切碎。再下来是青龙、红龙,属于龙穴守护龙。传说中龙穴的宝藏多得可以买下大陆所有的国家,所以不少冒险者垂涎涉险寻找,但从未听说有人找得到龙穴。最下等的龙是赤铜龙,它们会与人类立下契约,成为命脉同行的合作者。当然,还有一些与别的兽族杂交出来的混血,就更低品了。
龙族自从数千年魔神大战之后就归隐了,在大陆很少看到它们。所以目前最凶悍的兽类是律鸟与霸玄狼。律鸟体积不算大,但它的速度被誉为仅次于神的光极,它们进攻速度非常快,你还未眨完眼它便从百米之外来到你跟前。此鸟全身通白,姿态高傲,甚少与人类订契约。
霸玄狼,以速度敏捷和力量取胜。它们是唯一一种遭受神罚的种族,传说里它们出生时便遭遇一股窒息的压力,还有百日神鸟攻击。由此,往往存活下来的霸玄幼狼都极为凶煞血腥。
此外,零鹰、火岩熊都是十分强猛的骑兽,各国高手都以抓捕它们其中作为自己的骑兽,进而增加进攻实力。
听完骑兵队长的叙述,鬼若有所思地喃喃自语:“真是太威风了,看来以后要去弄一头龙来骑骑。”
骑兵队长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鬼,不过他没有讪笑出来,毕竟鬼是一名刚列为尊贵的见习魔法师,只好当他大言不惭了。
在米古镇补充了大量食物便出发了。他们在镇上驿站雇佣了几辆马车,因为之后的路不需要跋山涉水的,十几人在马车上挤一挤到特伦城就会分开了。
飓风没有学鬼甩来的《与非手札》,因为她认为把单独一种技能修炼到顶峰就算高手了,再去学其他的东西反而会分散了精力,而且那个手札其中文字艰涩难懂,也只有鬼花了几天的时间精力去研究才得以体会,也像鬼没有去学飓风的火系魔法一般,她认为一种技能一个人掌握就好了,她要去研究新的东西。
丹尼与鬼、飓风三人共坐一辆马车。也多亏了丹尼在,其他人不敢同坐一辆车全都挤在别的马车里。三个人路上话不多都盘腿闭眼冥想作息,自从华莱士和菲儿分别离开之后,他们便觉得在这里分离时很自然的事,只有努力增强自己的实力,总有一天会再见面的。所以即便将要分开,他们也没有太多话题,只是潜心修炼。
通过前几天的变态修行体力,飓风感觉全身四肢越来越有力量了,在丹田中不断有热氲涌现。她很惊喜,这是能量聚集衍生的表现。她开始试着去控制自己对火的使用,手法自然很多而且出奇。
鬼心智聪颖、一点即通,她悟出《与非手札》的内容是教授人如何突破时间的光流,进而穿越地域空间,就是平常人所说的瞬移。不知道罗德哈代去哪弄到的珍书,反正他不知道这本书籍的珍贵,因为他根本看不懂,以鬼跳跃式的思维才可能看出其中文字的诡异,进而潜心修炼起来,罕见的开创了空间系魔法的首例。
丹尼在几天内得到华莱士的真传。本来他只是依靠自己天生的狠劲与周街的坏孩子打架,虽然出手搜狠厉,但常被七、八个人围攻自然就难敌群手了。自从领授了华莱士的武斗法则,他变得沉稳冷静。明白战斗不是一味的依靠凶狠,而是发展自己的实力。在打击敌人的时候,只需找准他们弱点给于致命一击即可。
又是数天颠簸,他们终于来到特伦城。自从离开蒙特拉是第一个见到的城市。特伦是全国各处通往皇都的枢纽,所以进出商人、车队异常多。因为其地理位置特殊也拥有庞大的军队和佣兵团,光是城门口守戒的士兵就多达200人。他们穿备这深蓝色精制盔甲,手持长刺矛站立,其中一小列士兵还骑着厚甲兽。
飓风他们的马车队排队进入城门,特伦士兵照例拦下,蒙特拉骑兵队长出示通关手卷。特伦士兵打开手卷一看,原本严肃的脸展现出惊讶的神色,目光看向马车。车里的少年早就伸出脑袋新奇的到处张望。
特伦士兵很快放行,他们哪里敢招惹默顿学院的见习魔法生呀。交了城门税马车便随人流进入城内。
飓风和鬼对这个世界的服装并不感兴趣,待找到旅馆放下行李之后便带着丹尼、爱德华四下逛荡起来。他们拿着零食闪进了一家店---艾略魔核店铺。没办法,全城就两家这样的店,而且还是艾略的最大。
见几名气度不一般的少年拥进店铺,原本在招待其他客人的店长搓着手掌就过来了,笑说:“很高兴见到你们,几位少爷想买怎么样的魔核呀?”其实虽然高阶魔核不多,但低阶的魔核的应用也被大大开发出来,除了一些攻击性强的火系、冰系魔核大量被收入国家军队,聘矮人大师制作有属性的箭矢。而土系、风系、水系等魔核相对无法直接利用在武器上,市面上就多了不少了。一些有心的公子贵族都会买下来回家加持到他们的东西上,大放光彩。
鬼打量了周围漫不经心的问:“你们这里最高阶的魔核是哪个,拿来我们看看。”
店长一见金主来了,连忙转身回里屋拿出一枚鹅蛋大的纯白色魔核。居然是光系的,全身透亮弥漫着清冽柔和的光芒。
爱德华一见眼睛都亮了2度。
店长见他表情就笑了,“各位少爷,这是一枚四阶光系魔核,纯度足足有65呀,不信的话我马上用涟漪水晶测试给你们看。”说着他便将白色魔核放到大堂中的涟漪水晶前。果然这枚水晶光芒大盛,莹光将满室照得烁亮生辉。
飓风问:“这枚光系魔核多少钱?”
店长见少年问价了,嘿嘿一笑说:“见你们喜欢,我就说个实价,45个金币,你看怎么样?”
爱德华一听脸上一挫,45个金币实在是太多了。他家虽然家底丰厚,但从小他便是看轻金钱的人,反而是以能用光系魔法帮助更多人为目标。这回出门他只跟父亲拿了三枚紫晶币作为入学费用和一年生活费。现在光是这枚魔核就要花掉他六分之一的钱,太昂贵了。
“25个金币!”鬼定定的说。
店长见状哈哈大笑,“少爷们,我是没听错吧?25个金币怎么能买我这枚4阶---”
鬼打断他的话,“无论是三阶也好四阶也好,光系魔核斗士所有属性魔核中最廉价的,嗯,最便宜的,它的进攻性不高。而光系魔核出产的魔兽天云鸟数量不少。所以它根本不值45枚金币,我猜你当初收购回来也不过15枚金币吧。”
店长没想到眼前这名俊逸少年详细分析出他的内情,他收回这枚魔核只花了12金币。本以为能坑他们一笔钱的,哪里知道遇到厉害角色了。
飓风从空间戒指里取出25枚金币放到桌上,扬扬眉问,“你卖不卖啊?”
“卖卖!”店长连忙把手中的魔核放入飓风手中,然后狂扫桌上的金币。
飓风转手将魔核放在爱德华手里,“给你。”
爱德华十分惊讶,“给我的?”
“对呀,也顺便谢谢你上回救治我和丹尼。”飓风三人迈腿走向门口。
“那怎么能谢呢?救人是我的本分呀。”爱德华急急追上要将魔核送回飓风。
“哦,原来你不要呀,这枚魔核对我来说也无用,那就随便丢给路人吧。”飓风调侃着。
“那…那可不行。”见飓风这样说,爱德华刚伸出的手又缩回来,将手中的魔核捂得紧紧的。
“哈哈哈……”三人大笑起来,继续去逛街。爱德华羞红了脸,小跑步跟上。
在特伦城只呆了一个晚上,他们便要出发了,从这个城市开始,斗士和魔法师就要分开了。丹尼拽着飓风和鬼的衣服,红着眼眶说:“暑假,暑假的时候一定要见面,即便你们不来,我也会赶去朵拉城的。”
飓风和鬼叹息良久,终于甩身先丹尼离去,先做绝情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