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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宝剑与荣耀 ...


  •   由于王麾下的骑士加入了比赛,为了给年轻人和外来者更多的展现能力的机会,第二天开始是半循环模式的挑战赛。
      高文这次的运气极好,几次抽签的结果都被排在正午,也难怪一开始得意极了。
      挑战赛的第一天,由于两人比斗超过了预估时间,于是本该昨天下午进行的几场比赛都依次往后推移。也因如此,高文和兰斯洛特都有一天时间可以休息调整。
      其他骑士并不觉得不公,反而因为见识到如此精彩的对战感到荣幸。两人前一天的比武对体力和心力都是极大的消耗,很难马上恢复,两人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
      而且,越是与这样的强者交锋,越是希望对方能保持在最佳的状态,以此才能展现自己的真正实力。

      兰斯洛特和高文退场后各自回到了自己在王宫内的住处,他身为王的侍卫,住的离王并不远。
      若有紧急之事,只需要高喊一声,他就能听见。
      也因如此,时常能发觉王在深夜里依然忙于政务,发现这样的情况时,即使并非轮到他守夜,他也会和当值的其他骑士换班。
      王此时应该还要在前厅主持晚宴吧,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又一个人偷闲跑出去。
      他想起了那天晚上,抱着白猫坐在石窗上赏月的少年,忍不住笑了起来。
      胸膛震动,牵扯到了左肩上的筋肉,顿时一疼。
      今天虽然赢了,然而高文的力量实在太大,从演武场下来以后,他觉得半边身子都在发麻,好在都是外伤,并没有什么大碍。就是有些地方自己一个人实在碰不着。
      或许他应该选个扈从回来?但是一想到有了扈从,他对王的念想可能就会暴露,他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给自己上药的虽然麻烦了些,却也不是不行。
      刚拿出伤药和干净的布条,就听到窗外有奇怪的声音。
      他立即提着剑,贴着墙走到了窗户边。
      “兰斯洛特卿,你在房间里吗?”
      入眼的是裹着毛绒披风的清秀少年,他一手扶着窗沿,一手似乎托着披风里的东西。
      “吾王,您怎么会从这边上来的?快进来!”一想到少年是从城堡外攀爬上来的,他就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可不是只在前厅屋顶的石窗,而是在除了阁楼以外整个王宫的最高层了。
      少年也从他语气中感觉到了对自己的担忧,吐了下舌头,带着一些讨饶意味地说道:
      “兰斯洛特卿,借个地方给我躲躲吧,我还给你带礼物了。”
      说着,少年单手解开自己的披风。
      披风下不是什么旖旎风景,一只皮毛光亮的白猫慵懒地卧在少年的怀里,即使重新见到烛光,也只是懒洋洋的喵了一声。
      “我看你上次一直盯着它看,所以我就把它也带来了。我观察它有一段时间了,应该没人养,就是在王宫白吃白喝的。兰斯洛特卿喜欢的话,可以养它。”
      少年把怀里的大白猫举起递向他。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似乎担心他被别人知道自己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竟然喜欢软绵绵的小动物,少年还眨了眨眼睛保证道。
      兰斯洛特接过白猫,内心却是松了一口气。
      原来王那天发现了自己盯着他的手看,只不过误以为自己是喜欢这只白猫。
      还好误会了,不然……
      兰斯洛特抱着王给他的白猫,跟在王的身后,随王回到卧室。
      然后王解下自己的披风放在一边,拍了拍床,转过头对他一笑:
      “过来躺下吧。”

      面容清秀的少年根本就不知道烛火摇曳下,自己那双祖母绿的眸子就像仙女用森林呼吸酿成的美酒,只是一滴就让人沉醉。
      “兰斯洛特卿,过来吧。”
      少年微微歪着头,看起来有些奇怪他为何不动。
      兰斯洛特感觉到喉头一紧,明明已经是入秋的时节,他却觉得浑身发烫。
      “王……”
      如果是王的话,做什么都可以吧。
      他走到床边坐下,却发现少年转过身去,从矮桌上拿来了他的伤药和布条。
      “我之前就在想,大家都去宴会的话,你一个人怎么给自己上药。”
      兰斯洛特一边因为感受到王的眷顾而十分欣喜,一边又为自己刚刚龌蹉猜想唾弃不已。
      “王怎么没有去看高文爵士呢?”
      “我之前已经拜托凯卿去看高文了,经过这次,他的唠叨高文会听的。要是我去的话,那个孩子估计只会顾着羞愧和害羞吧!”
      “而且,感觉兰斯洛特卿好像不喜欢让别人发现自己受伤了,如果是我亲自来的话,你想拒绝也不可能了。”
      “兰斯洛特卿,躺下吧。虽然有了圣剑以后,没有什么能让我流血,但是我处理外伤的技术还算不错。你的这种伤药也很好。”
      年轻的王发现自己忠诚的骑士并没有动作,只是看着他的双手。
      “别看我手小,我力气可不小,等等你可别哭呀”少年似乎想到了什么,继续戏谑道“还是你和高文那孩子一样,也觉得害羞的不行?”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年支起一只手,整个人斜倚在床边。

      兰斯洛特想到,自己身上估计有好几个地方都是淤痕,而他现在拿出来的这瓶伤药,需要用外力揉开,才能起到药效。听王的意思,他知道怎么用,并且也准备这么为他敷药。
      一想到那双白白软软的手在自己的身上揉搓……
      骑士呆立的太久,以至于他怀里的白猫都不耐烦的跳到床上走到了少年的身边卧了下来。
      “兰斯洛特卿,别害羞,脱吧。”
      于是,忠诚的骑士经过了仿佛在天堂与地狱间徘徊的一次上药。
      不得不说,敷药于是一个费时费力的事情,少年刚洗干净手逗了逗猫就不得不回去晚宴。
      “要是再不回去,我会被凯卿唠叨吧!”
      少年似乎想到了义兄那语重心长的模样,有些消沉地低下了头。
      “……凯爵士也是担心王。”
      兰斯洛特也想到了那画面,努力收敛脸上的笑意,手上动作也不慢,很快的帮王系好了毛绒披风。
      出门前,年轻的王回头看了眼自己忠诚的骑士,许诺道:
      “兰斯洛特卿,如果你能再次得到金丝带,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说完,裹着毛绒披风的少年就笑着出门了。
      少年那清脆悦耳的笑声,像是洒落的蜜糖,悄无声息地融在他的心里。

      比武会的挑战赛上,唯有全胜者可以获得金丝带。
      演武会每年都有冠军,但不是每一个位演武会冠军的佩剑都能系上金丝带。
      而去年他就是佩戴着系上金丝带的剑,走到了礼台上的王座前,被赐予了王的侍卫的身份。
      没有什么比主君的期待更让骑士骄傲了,更何况,他所崇敬效忠的王,还是行走在他心湖上的少年,他所爱慕之人。

      演武会的后几天,骑士团除了和挑战者以外,彼此之间都进了一轮比试。
      正午的高文再次展现出了他的可怕,虽然也有人想学兰斯洛特以防御为主消耗他的毅力,但是这显然是对施展者本身有着极高的要求,很少有人能表现得那么完美。再加上,高文已经吸取了第一场战斗的教训,总是能很快就抓住这些拙劣模仿者的破绽,将他们击败。
      而兰斯洛特在第一场比武时,展现地更多是防守和对时机判断的能力,这让一些人虽然为他的果决机智赞叹,但总觉得自己若是小心些不要太过大意,凭借力气应该能够胜过他。兰斯洛特的第二个对手,就是怀抱着这种想法的外来骑士。两匹骏马相对冲刺,只是一个照面,外来骑士就被一枪撞下马去。

      到了可以走上礼台的那一天,兰斯洛特的剑柄像去年一样系上了金色丝带。

      “兰斯洛特卿,我许诺过你,如果你再次系着金丝带,来到我面前,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年轻的王解下自己的另一把佩剑,递到了自己的骑士手中。
      “这是瑟尔”
      “原来是我成为王时得到的剑,也是第一把真正属于我的剑,后来因为一次意外断了,我原本想当个纪念,就让人重铸了一遍”
      “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
      只要是稍微听过亚瑟王传闻的人都知道,正是拔出了那把石中之剑,眼前的少年才会被称为天命之王。即使后来石中剑断裂而不再被王使用,但这把剑本身存在的意义就超乎寻常。
      “吾王,这……”
      兰斯洛特顿时觉得手中的宝剑重若千斤。
      “请不要拒绝它,这是王的赏赐。”
      “石中剑虽然选择了我,但只有我真正成为统御整个大不列颠的君主,它才是选择所谓的选王之剑。”
      “而来自北面的撒克逊人正在蹂躏我们的家园,我无法忘记那些眼泪和呐喊。”
      “我忠诚的骑士,如果你觉得它太过珍贵,那就用它来为我献上更多荣耀吧!”
      “吾王,谨遵您的御令。”
      骑士扶着年轻王者的手,虔诚得亲吻他的权戒。

      很快,兰斯洛特就体现了自己能获得王如此恩宠的资格。
      在入冬前的那次战役,他斩下了撒克逊人最强首领米卡尔兄弟的首级
      ——以王所赐予的那把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六、 宝剑与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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