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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是回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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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只是回首
我觉得冬天最大的魅力就是让人清醒的认识到人类对床那种骨子里深度的依赖和依依不舍,冬天被子里不能自拔的温暖感让我无数次感叹:让我在床上睡死吧。而事实结果就是:我觉得我没有无法自拔几分钟,钟表显示的时间却告诉我,上班又快要迟到了!
我依旧像之前的每天一样成为城市里早上挤地铁,成为公交车的浩浩荡荡的大军中的一员。终于再一次有惊无险的赶在上班规定时间前到达了公司。
苏南觉得我几乎每天早上都迟到,但是结果有惊无险的这种现象潜移默化的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我的坏习惯。我认真地想了想她的分析,竟然觉得很有道理。
我将手头上的资料仔细整理好,做好了交代,这时候已经快下班,夏婷婷凑了过来。
“漫漫,你明天就开始放假了,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呃……”
“地下城那里有一家新开的火锅店,听说特别好呢。”
“好。”
地下城晚上特别热闹拥挤,我和婷婷在温暖的火锅店里相对而坐。
“漫漫,这次休假回家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啊,怎么休那么久,拼命三娘要休息啦。”
拼命三娘是苏南给我起的外号,社里搞周年周刊的时候,由于我连加了两天班后匆匆倒下,夏婷婷等人急忙将我送到医院,那时候苏南正好下飞机,接到电话后就拖着行李箱来到医院里确认我只是过度劳累后,把我骂了一通后。拼命三娘这个她在看电视时无意收获并觉得用在我身上很适合的词就传了开来。
大学毕业后我就进了杂志社,顺利的成为一名杂志编辑。然后我奋斗了四年,终于坐上了副总编这个职位。当中当然少不了我流血流汗的奋斗励志过程,于是乎人称拼命三娘的我就成为了社里的励志对象。
之前搭电梯的时候,还听见两个女生的对话。
“哎,你听说了没有,编辑社的那个向漫漫好厉害,人家成为副总编了。”
“嗨,我听说,那个向漫漫为了工作啊,有一次7天都没有睡觉呢,到了杂志社就直接倒下了,听说肾都快衰竭了。”
“那也太拼命了,女人熬夜太多容易老唉。”
我忍住想上前大喊的冲动,明明是3天都不到好吗,而且在这三天中,我还是睡了点觉的。
我把小肥牛放进火锅里,小肥牛在锅里迅速的变了颜色。
“没什么,就是我的母校百年校庆。”
小肥牛苍白的躺在我的碗里,看起来无比诱人。我想起一个月前收到来自高中母校的邀请函,学校百年校庆在即。
其实我的高中时代并没有什么值得纪念或者怀念的青春,高中的学校是省的重点高中,三年来几乎都是枯燥的学习。
有人问,怎么会没有呢?多多少少都会有那么几个玩的好的女同学,搞笑的男同桌。
玩的好的女同学?我向来都融不进那些一起吃饭,上厕所,哄闹的团队里。我想起苏南对我高中的表现的评价:孤傲冷僻的只知道学习的学霸。
从来都不怎么喜欢那种手拉手一起上厕所的感情,即使高中时代玩的多好,但是毕业后常联系见面的又有多少人,连同学聚会也未能聚齐当年的几个好友。
我向来很现实,苏南说我学生时代活的太冷漠了,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遗憾。
至于搞笑的男同学,时代太久远,我已经记不起来,也许有过。然而岁月都把它冲刷的模模糊糊的,我也没有再回头缅怀。
之后我们又聊了些别的,吃饱了后,在地下城的出口道了再见,各自回家。从热闹的地下城出来,冷风吹了过来,整个人像是清醒了不少。
可能吃多了,觉得整个胃都被撑大了顶起了整个肚皮,有点难受,于是决定沿着江边慢慢走一段路。
江边有很多情侣手牵着手慢慢的走着,路灯暧昧不明,晕黄色的灯光染上了整条路,唯独江面依旧在夜里闪着黑。
其实我怎么会没有羡慕过,羡慕她超级好的人缘,可以和男生随便打打闹闹,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我和她相处过,她不是那种现在大众所说的心机婊,而是真正青春阳光的像那种本就该被所有人喜欢的校园女生,这更让我感觉到绝望。这是第一次,也是我目前人生中的唯一一次。还有,我最羡慕她的,不过就是她是陆立言的初恋。
陆立言是我高一时候的同桌,是我多年的心魔,心魔之所以叫心魔,是因为它住在你的心里,久居不走,却又无法释怀,于是就像病态般霸占你的内心,久了就深入骨髓。
至今还记得,那是高一下学期,开学后的两个学期,老师把新的座位表用投影仪投在黑板左边的白色屏幕上。这次排座位大多都按照男女搭配配座位,我名字的隔壁写着陆立言。
其实一开始对班级的人不怎么熟,不过我认得这个男生,之前有一次放学时下雨,教室里的同学一开始纷纷表示对上天的抗议,不过都接二连三的离开了课室。饭堂离课室不算远,中间还有教学楼作为遮挡物。
去了趟厕所再回到课室,不过几分钟,教室便全部走空,只有一个男生在拿着扫把在桌子的两排桌子中间开心的跳着舞,眉飞色舞,不是欣喜若狂,只是像想笑了一样轻松的跳了舞而已。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那么生动的陆立言。
我想起之前微博上有个博主发起的话题:生活中有没有一个瞬间让你怦然心动。下雨的傍晚,教室走廊空荡,男生皮肤很白,戴着黑色的眼镜,嘴角翘起,眉目都洋溢着生动的神采。很多年后依旧像画卷一样在我的记忆长河里飘着,不管我走到哪里,他始终在我身边,只要随手,就能轻易翻开画卷,漫天袭来。
他的生动,向来吝啬于不感兴趣的人和事。但是他的生动总能吸引旁人的目光,有他不感兴趣的,感兴趣的。
之后我们成为同桌,然后同桌的缘分终结于期中考试后的第二个星期。
偶尔会想想,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我不知道,也许是不经意目睹了他的教室独舞,不过,我那时候还没有对他心动的不能自己。
好感到喜欢,发酵的时间很短。在我们成为同桌后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四,陆立言有了女朋友,那时候我才清楚地意识到,原来向漫漫喜欢陆立言,可是刚好已经错过了我可以去主动喜欢的资格。
即使是后来他恢复单身,我也未能得到所谓缘分的关注,我们考上不同大学,各自面对不同城市,我们就在时光的流逝中被冲的越来越远。
时光仓促短暂,细碎的就像阳光下的钻石流苏项链,唏唏嘘嘘的光芒,就像我的三年回忆起来只有高一那年的第二个学期开学后的两个星期到期中考试后的两个星期那么长。
走到回住处的时候忽然已经很晚了,也许是因为走了很久,整个身体就像加了一层厚重的铅一样沉重,也竟然忍受自己没有洗澡,脱剩单衣就匆匆往床里钻了。
整晚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我回到了高三,老师在讲台上坐着,讲台下一片沉闷,在艳阳似火的夏天,空气闷热惹人不耐烦,讲台下一群学生紧张而又有条不紊的做着题目。头顶只有几台风扇在转着,但是我竟然没有听见任何声音,画面就是像慢灯片一样播放着。
每当人们回首,总会被岁月惊一大跳,我的学生时代和对陆立言的喜欢,真的过了很久,持续的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