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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章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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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浇脸把陷进回忆里的我冲得清清醒醒的,厚毛巾擦头擦脸擦身而后系上腰间,板寸头就是这点好,随擦随干。面对镜子双掌搓把脸,人模人样的挺好,启开电动剃须刀从左刮到右吗,上刮到下。须后水倒掌心往脸随意拍几下,迈腿伸臂打开衣柜,衣服都是一个系列,除了黑灰就是白。黑衬衫套身搭配烟灰西装裤,皮带一扣,钥匙钱包手机塞兜出门。
轿车抵达酒吧,五彩舞台灯灯配合着喧哗声照射四方,许久没来都不适应这环境了,感觉都在鬼吼鬼叫的。视线绕过周遭一圈,毫不犹豫定驻吧台处的宽厚背影,暗自深吸口气平息胸口雀跃,真是好久没见面了,距离上回见面又是数年了。落座时已有一杯威士忌置桌,朝人颔首示意后心脏也平静了下来,扯开个笑容缓缓启口“哟,舍得从洋鬼子那回来了?”“嗯,回来结婚。”
红彤彤的喜帖入眼导致我脑子转不太过来,愣了好几秒,眨眼回过神来继续寒暄一番后两人又回归沉默,我觉得我的行为过于僵硬不自然,伸手握紧酒杯往他那轻击,清脆声响掩过我的万千思绪,不想开口。但我还是想问,你不是喜欢我竹马吗?你个基佬结啥婚,这不是在害别人姑娘家吗?我甚至在想,是光阴改变了我,还是他变了?灿黄酒液顺着喉道滑下,沿途烧得我火辣辣地疼,疼得很。但我什么话都没说,或者应该说,我什么都说不出口。“家里给我找的,挺好的一姑娘。你愿意当我的伴郎吗?”他目光诚恳极了,仿佛世间只剩下我这个友人一样。
喉间费了点劲儿挤压出些声音,我说好。他笑了,就像咱们初见他展开的笑容一样,暖得我的心都快化了。那天我忘了我是如何回到家,但那显露出喜气的喜帖证实了我并不是在做梦,我爱了十年的男人要结婚了,他邀请我当天作为伴郎出席婚礼,而我应下了承诺。我抱膝示弱任背部依靠着门板,凉意透过衣服传递身躯,我止不住颤抖,我压抑不住情绪,忍不住泛红眼眶,无声地低吼出来,十年前我失去了竹马,十年后我最终还是失去了他。
事实上我生性非淡然,那时候的我年少轻狂,尽会任由一头热血往前冲,既被安逸遮住双眼也看不起未来。但是在失去兄弟们后,我必须独自面对现实里的一切打击,任沿路荆棘磨圆我尖锐性子。我至今依然记得那遍地触目鲜红的血液,那刺耳的轮胎辗断我竹马骨骼的声音,喀啪的一声人就没了。我总在想如果当时死的是我就好了,他还那么的年轻啊,为什么要救我呢。丧礼之后,他就决定出国留学,遗留我停滞在原地。而从那天起,我磕头认他父母作为我爸妈,收敛我嬉皮笑脸的态度。我向来清楚得很,我爱着他,而他爱着我竹马。比起我演技他太差了,瞅我竹马的眼神里明明白白地透着光,丝毫不懂得加以掩饰。
然而,我竹马为了救我牺牲自己,他不愿接受事实而逃到远方,我接受事实留下自个面对一切。乏味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早已习惯沉默寡言,认认真真地完成工作,每月准时归家报道,我可是有俩个家,两对父母的。不过被催相亲结婚啥的说实话也真要命,简直双倍压力。
说句真心话,这辈子,我只对一个人动过心。
我爱着那个男人,
今夜我是他的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