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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Vol.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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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rd-person narration(第三人称叙述)
罗丽是在都暻秀住院半个小时后被送到医院的,因为谢庭根本听不懂韩语,而医护人员的英语又实在够呛,所以金钟大只得找了经纪人帮忙去办理罗丽的住院手续。至于为什么是经纪人而不是金钟大,那是因为谢庭坚持不让他出面。
金钟大觉得谢庭是为了和自己拉开关系,才这么做。
而谢庭纯粹是为了避免麻烦,如果让医院的医生护士知道了罗丽的手续是金钟大帮忙办的,那她住院期间是别想清净了。
其实,罗丽的伤也没有严重到必须住院,只不过她被撞倒脑袋后一直昏迷不醒,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才悠悠转醒。
而她醒后,除了吃点东西,下床做的第一件事,居然就是去找都暻秀。
当时谢庭正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玩平板,看她掀被子、穿鞋、开门出去的动作一起呵成,还有些愣神。等她追出来的时候,罗丽正站在走廊上看着不远处都暻秀的病房......门口那两个保镖。
谢庭从没见过罗丽这个模样,至少,认识她之后,从没见过。
大概是喜欢的吧?
这么想着,谢庭掏出手机,发了条短信,然后又塞回了口袋。
谢庭走到罗丽身边,拍了拍她的肩,罗丽转头看她,就见她笑了笑,拉着自己的手就走向那病房。
没走几步,病房门就开了,里面走出了金钟大,谢庭放开罗丽的手,走上前和他说:“丽丽想见见都暻秀。”
金钟大随即点点,对着门外的保镖指了指罗丽不知道说那是他们的朋友,不要拦着。两个面无表情的保镖点了点头。
谢庭转头对罗丽比了个“OK”的手势,示意她可以进去了。
金钟大看着谢庭的样子,想到自己的决定,于是对谢庭说:“我们,去逛逛吧。”
谢庭点点头,跟着他就走了。
并不是说这个时候谢庭就没想起来“麻烦”这两个字,而是她想到了别的。
罗丽醒来了,当初进医院检查以后,一声就说过,她没有任何问题,虽然撞到了头,但是只是普通的撞击,脑内组织无一受损,只要能醒,就没事了。
没事就可以出院了。
她出院了,那自己也没有理由呆在这里。
如果是这样,那,这又是最后一次见面。
又是......谢庭以为不久前的美国演唱会是最后一次见面,结果不是。
她来韩国玩,又遇见了他。
其实,一开始,心里就有着期待的吧?不然,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这么多国家、这么多美景,却偏偏是韩国呢?谢庭给自己的理由是:因为罗丽在这里。而她的心给出理由却是:因为金钟大在这里。
她是为了口中的理由还是心里的理由而来,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但是如果真的问她,他会说,她是为罗丽而来。她为朋友而来、她为免费的餐点而来。
有时候,一个人的口是心非,很难察觉到。就像金钟大想抱着那个女孩下楼的时候,谢庭不自主地对他说的“背着”,她直到很久很久的未来,也丝毫没有感觉哪里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呢?你的潜意识不对劲,你的占有欲不对劲,你的嫉妒心不对劲。
到此为止、别再联系,这种话,从来都是说着容易。当你意识到一个人已经走进你的心的时候,想“到此为止”就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他不是突然地走进去的,他是一点一点地渗透进去的。
金钟大虽然并没有和谢庭有多少实质性的接触,但是他每天一封的问候邮件让她习惯了这个人的存在、习惯了这个人对自己的关心。人都是这样的,一旦习惯了,那潜意识里,这就是属于自己的。他的温柔、关心、傻气,早在她不断的排斥中,被慢慢接受了。
在这种时候说“到此为止”,不过是自卑心和自尊心的联合作祟而已。
当真的可能再也见不到面的时候,每一次的相见,都会被自己用各种借口放任。
反正也是最后一次了,被发现也不会有多大麻烦,答应就答应吧。
当一个人不愿意放开一样东西的时候,一切的原则都可以被打破。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最后一次”竟然是在医院里。
不是清爽的大自然、不是街角的咖啡店、不是最初相遇的公园,而是在医院,这种死别最常见的地方。
大概很少有人会喜欢消毒水的味道,至少,谢庭不喜欢。
金钟大走在谢庭身边,看她总是皱着眉,担心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怎么了?”
谁知道谢庭却摇摇头,“没事啊。”皱着的眉也随即舒展开了。
自从下了决定以后,金钟大更珍惜与谢庭的每一次相处,毕竟,他不确定“下一次”会在什么时候,甚至,还会不会有“下一次”。
难得的机会,也不愿意在医院里面和她度过,所以钟大带着她到了下面的小花园,墙角边上有一片花坛,很少有人会过去,因为花坛和墙角的距离很近,没有风景。金钟大拉着谢庭背着光在花坛边上坐下,面对着白色的墙壁,两人一时无语。
耳边喧哗不断,不远处的马路上时不时会传来汽车的喇叭声,就在这样的环境下,谢庭也能发呆。她正盯着两人被阳光投射到墙上的影子,金钟大的比自己的高一些,他那一头炸了毛的卷发也被阳光细致地勾勒在了白墙之上,偶尔有风吹过时,有几撮还会像呆毛似的翘起来。
金钟大也看了影子好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看谢庭,语气里还透着点焦急:“糟糕了,我忘记拿伞出来了!”谢庭的“阳光过敏症”他居然给忘了!
谢庭倒是不以为意地摇摇头,“没事,背光。”
现在是下午一点多,阳光正烈,谢庭甚至能感觉到头发传来的灼热感,但是,一向讨厌炎热的她,却一反常态的平静,若是此刻她的任何一个好友看见了,都不会觉得那是谢庭。除了冬天,她是个避阳光唯恐不及的人。
“金钟大,你给我唱首歌吧。”谢庭突然这么对身边人说。
金钟大一愣,唱歌?怎么会突然想起来听他唱歌?
“我想听你在美国唱的《secret》。”
不知道她是何用意,但是既然她提出来了,自己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呢?
于是,金钟大就看着两人的影子,在九月的阳光下,轻声哼唱起来。
【窗外夜很静
我能听见你的呼吸
浅浅的轻轻的
却意外地让我安心
我突然开始相信
生命的所有意义
是为了找到你】
谢庭把双腿伸直,一只脚的脚跟轻轻地在地面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鼻间盈着清新的桂花香。
这首歌她第一次听就是在不久前的演唱会,当时听了就很喜欢。
但是当时这首歌,是唱给那在场的上千粉丝听的,而现在,是唱给她一个人听的。这样的想法让谢庭的心情大好。
【在遥远的神话里
人们为了寻找而旅行
遗失的肋骨在哪里
穿过沙漠穿过雨林
所有危险都无法阻止
我拥抱你在怀里】
因为是清唱,金钟大放慢了速度,谢庭一个字一个字听得很认真。
“金钟大。”声音很轻很轻,她只是突然想叫他的名字,却又有些害怕他听到。
【夏娃与亚当的秘密
就让我来告诉你
我幸福的权利
全部都交给你
因为你是我花光所有力气
寻觅的最美风景】
谢庭一直低着头,所以没能看到金钟大上扬的嘴角。
他听见了吗?
谁知道呢。
故事里的寻觅还在继续,被旅行麻木的人不知那终点已在身边。
曾经许下的愿,经过岁月流沙的荡涤,最终被埋在誓言碑下面。
古老的一切早已被遗忘,可我的心却在刹那间苏醒。
因为你轻声呼唤着它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