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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志在必得 ...

  •   我后来搞明白了,徐总监为什么让我别管Y的官司的事。这场官司的原告是Y,其实是他的前经纪人张罗的,被告是那家杂志。可如今的Y对于公司来说,已经是一枚可有可无的弃子,公司并不愿意为了他得罪业内人,特别是那还是一家很有话语权的高发行量时尚杂志,公司还指望着和他们搞好关系捧其他的年轻艺人呢。
      通知书上的开庭日就快到了,公司这边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知道,徐总监是希望他主动撤诉。因为他们自作主张起诉那家杂志,公司连他的前经纪人都给开了,也把他打入了冷宫。知道了来龙去脉之后,我也认为最明智的选择还是撤诉,就这么算了。毕竟前有追兵,后无支援,打赢这一仗的把握太小了。再说了,就算打赢,又能怎么样呢。赢了官司,输了人气,这才是娱乐圈的大忌。
      我温柔地问他:“要不我们还是撤诉算了吧?”
      我问Y这句话的时候,他又喝醉了。最近他常常喝醉,微醺或者大醉,是他的默认状态。凭我这段时间以来对他的了解,他现在只是五分醉,脸还是红的,没变白。人也保持基本清醒的状态,不过过一会儿就会睡着,醒过来以后,这会儿说的话、做的事,都还能记得。
      Y果然很清醒地回答:“不撤!”
      我:“何必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Y:“讨好?!我他妈讨好过谁?爷现在遭了背运,是个人都到我头上拉屎!”他边说边拿着手里的威士忌往嘴里灌,嫌杯子灌得不过瘾,他索性一下将空杯扔到地毯上,拿起茶几上的酒瓶对着嘴灌,我拦也拦不住。
      半瓶威士忌灌下去,Y突然想开了,转过脸对着我,说:“好。这次我听你的,撤诉。不然,没准他们又把你给赶跑了。”
      “其实也没啥,不就是编了点假话损我吗,拍了点我在家光膀子的照片吗。我一个大男人,我还计较这个。我告他们,是气他们,千里迢迢跑到我家去拍我妈,你知道吗,我妈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了,开个饺子店,被他们那一通阴损啊。。。。。。还拍我的初恋,人家孩子都上中学了,突然红了,现在闹离婚了。。。。。。我不是人!我是个害人精啊我!我怎么那么傻呢!我想我虽然是个,啊,戏子吧,咱卖艺不卖身,我做梦啊我!我卖爹卖妈卖祖宗卖初恋我卖大发了我。。。。。。”
      我泪流满面。他却再也没说一句话,歪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威士忌瓶子滑落到地毯上,他的眼角带着一点点湿,额头有了浅浅的纹路,虽然仍然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却比我第一次在横店见到他的时候,见老多了。
      我擦掉眼泪,把他的鞋子脱掉,用力将他沉重的双腿搬到沙发上,放舒服,把沙发毯细心为他盖上。
      我在那浅浅的抬头纹上吻了一下,心平气和地说:“我改主意了。我们坚决不撤诉,我陪你,把官司打到底。”

      我突然变得前所未有的忙碌。因为公司不支持,Y现在也没收入,我们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我决定,自己来当Y的律师。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有一堂课是“法律基础”,我当时的成绩不错。当然,这并不足以让我在法庭上为Y辩护,不过起码让我有了自学的基础。那几周里,我翻遍了相关的法典,看了无数个案例资料,辩护词写了一遍又一遍,模拟了对方出招的各种可能性,想好了相关对策,写下来,对着镜子背熟。
      Y有点生我的气,因为他最近老是找不着我。其实我白天基本上都在公司,但他不愿意上公司去,总让我下班后在哪哪儿见面。我以拒绝的为多,给他的理由是:婚期近了,事情多。
      对此,Y没少对我进行讽刺打击,他原话是:“行了行了,再打扮也就那样,也成不了林志玲。”
      纯属出于好奇,我问:“为什么是林志玲,不是刘亦菲?”
      Y邪邪地一笑:“你知道,我喜欢大长腿。”
      我的脸又瞬间红了。在某个时刻,他曾经抓住我的大腿对我说:“既然你不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就叫你长腿MM了。以后别人问我,我做过最棒的爱是哪一次,我就回答:是在横店,和一个□□很美的长腿MM。”
      这回忆电光火石般在我脑海里一晃而过。Y已经又一叠连声地在电话那头催我:“你什么时候下班?赶紧的,订个吃饭的地方。”
      我:“我真没空,你自己吃吧。”
      他骂了句脏话,把电话挂了。
      之所以没有告诉Y我正在准备他的辩护词,是怕他觉得太不现实。他这段时间来一直很颓废,对官司,也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我知道他心里憋着一股火,这股火如果不烧出来,早晚得把他自己憋死。
      我每天都熬夜看材料,太累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其实我还有一个强大的支援,就是Alice。她的准老公就是律师。她提出过让准老公不收钱给Y辩护,我说不行,亲兄弟明算账。再说Y的官司胜算并不大,不能让你的准老公赚不着钱,还影响了口碑。万一再影响了你的婚姻大事,我更是过意不去。还是就让你的律师准老公给我当高参吧,我有不懂的地方的时候,帮我解答一下。
      感谢我在读书的时候是个好学生,学习对我来说从来不是一件让我反感的事情。开庭的日子到了,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我的紧张程度,甚至超过高考那天。
      一切我都想好了。我又穿上了面试那天的黑色套裙,唯一有所区别的是将内搭的白衬衫换成了淡蓝色衬衫。据说淡蓝色是使人看起来最理智最冷静的颜色。我将披肩发梳整齐,在脑后扎了一个老气的道姑头,再戴上一副黑框眼镜,这样看起来似乎成熟稳重一些。
      和Y约好了在法院门口见面。让我大吃一惊的是现场居然有媒体记者,虽然不多,不过按照Y如今的人气,这本来是不应该出现的事情。等到被告方趾高气昂地从一辆奔驰面包车上下来,和记者们熟门熟路地打招呼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些记者都是他们邀请的,看来他们对今天的官司志在必得。
      没有人知道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就是今天的原告辩护人。感谢伟大祖国的法律,没有规定辩护人一定要具有律师资格。我是坐地铁来的,在法院门口焦急地等着Y的那辆路虎,可开庭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接近,他却始终没有出现。
      我打他的手机,没人接。给他的语音信箱留言,没人回。我禁不住设想各种情况,他后悔了?怯场了?还是——宿醉未醒?
      正在百般揣测之际,Y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了。记者们一哄而上,将他团团围住,看起来他也吃了一惊,然后居然能够挤出一个微笑,拨开人群,向法院大门走来。
      他一眼看到了我,似乎又吃了一惊,然后冲我笑笑。那是个怎样的笑容啊,无奈、不羁、认命。但我看得出他也特意打扮过了。穿着一身裁剪合身的深灰色阿曼尼西服,深蓝色领带,肩膀宽阔,双腿非常修长。
      Y问我:“怎么就你一个人?律师呢?”
      这会儿不可能接着瞒他了。我小声回答:“我就是你的律师。”
      Y难以置信地提高了音量:“什么?!”
      我:“我,今天为你辩护。你别担心,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你看!”我示意他看我抱在手上的高度有近一尺的材料。
      Y伸手将我手上的材料接过去,我舒了口气,甩了甩酸疼的手臂。
      Y:“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看了看不远处的记者,示意他进了法院大门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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