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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识破(一) ...

  •   Lisa也是中国来的留学生,南方人。学习态度很好,但人不太聪明,老师对着别人讲一遍的东西,对着她要讲三遍。李闻捷不太喜欢这种女孩子,觉得她们只适合早早嫁人,做点简单的事情混混日子就可以了。

      学习小组里的人比他想象中要多,也难怪,都是些平日里没好好学的人,若是暑期再不多努力些,明年可能就见不着了。打过招呼后,他在Lisa对面的位置上坐了下来。Lisa正在和同一张桌子上的其他人讨论小组作业的安排,李闻捷听着觉得无趣,打开了笔记本,自顾自地写起了作业。

      Lisa见状,忙问:“Logan,你要不要和我们一组?”

      李闻捷停下了正在敲打键盘的手指,道:“还有空位的话就加我一个吧。”

      Lisa连忙称:“当然有,专门给你留了个位置。”

      李闻捷道:“谢谢。”

      这时,旁桌的一个男生凑了过来,对Lisa道:“我刚才还问过你,你说你们小组满了,原来是给他留了个位置。”

      李闻捷只记得这个男生好像姓钱,是个香港人,在港大读了两年后才转到沃顿来的,是班里年纪最大的学生。平日里顶喜欢跟人说港大有多好,香港是块风水宝地,大陆对香港的政策不够好,不够自由,他一定要做回英国人。

      这不,还没说两句,钱嘉豪就又说到自己一定要做回英国人。李闻捷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钱嘉豪操着他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大声道:“大陆仔你笑什么?”

      李闻捷扯了扯嘴角,不屑道:“Ninnyhammer.”
      【愚不可及。】

      钱嘉豪哪里会听得懂这个单词,只当陆闻谦故意给他难堪,故意用粤语挑衅道:“死大陆仔,揾死乜?”

      李闻捷用粤语反唇相讥道:“养你不如养嚿叉烧。”

      不光是钱嘉豪了愣了,就连同样会讲广东话的Lisa也怔住了。陆闻谦明明是上海人,怎么这粤语说得比钱嘉豪还正点?

      李闻捷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正打算开口敷衍时,手机响了。他看了一下号码,嘴角立马扬了起来,连招呼都没打就跑了出去。

      留下钱嘉豪和Lisa二人面面相觑。

      *

      简忆之打电话来是专程告诉李闻捷今晚没有饭吃,让他自行解决。

      李闻捷闷闷不乐道:“为什么?”

      只听见电话另一头的简忆之道:“你已经康复了,石膏都拆了好几天了,已经不需要我照顾你吃饭了。”

      李闻捷不开心,追问:“你在哪儿?”

      简忆之答:“在火车站。”她倒是直接。

      李闻捷问:“去哪儿?”

      简忆之说话的时候,恰好碰上广播里在播报火车信息,但李闻捷还是听清楚了“New York City”三个单词。他还想继续问,却发现简忆之已经挂了电话。很快,他收到了简忆之的微信,说是刚才不小心碰到了挂断键。

      从前,他还没离婚时,就对顾忆晴用过这一招——不小心挂断了电话,然后关机谎称手机没电了。那时候他们的婚姻早已岌岌可危,而他却只会逃避,日日和孙鸿宇混在一起。

      直觉告诉他,简忆之绝对不是不小心碰到了挂断键,而是她身边还有别人。尤其是一想到那个别人可能是个男人,李闻捷便觉得心静不下来。

      李闻捷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离开学校,开着车一路飙上了高速公路。总之当李闻捷反应过来自己有多冲动的时候,他的车已经在前往纽约市的高速公路上了。

      真是见了鬼了。

      他也不是什么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怎么能干出这种不过脑子的事情呢?扪心自问,李闻捷觉得自己是个稳重的人,就算是他刚遇到顾忆晴那会儿,也没这般不理智过。他看着越来越近的纽约市,只当是陆闻谦的魂儿在捣乱、在折腾他。

      堵车的时候,李闻捷喝了几口咖啡,发现车上挂着一个护身符模样的小锦囊。他摸了一下,发现里面装着别的东西。出于好奇,他打开了小锦囊,并在里面找到了一颗玫瑰金镶嵌缟玛瑙耳钉。他摸了摸自己的右耳垂,确认陆闻谦是真的有个耳洞。

      李闻捷熟练地将耳钉戴了起来,用手指摩挲了两下。

      以前的他,有过很多耳钉。一整个抽屉,拉开满满当当都是他的耳钉,他现在正戴着的这款宝格丽单边耳钉也位列其中。父亲和母亲对他这个爱好向来不以为然,哥哥也不理解,觉着他幼稚,还说正经人谁会戴这个玩意儿。

      真没想到陆闻谦这个小屁孩竟然还懂得耳钉的好,李闻捷心想。

      *

      次日上午十一点。

      纽约市曼哈顿西第53街,现代艺术博物馆内,李闻捷给了简忆之一个惊吓。

      其实李闻捷也不知道简忆之究竟在哪儿,而是鬼使神差的把车开到了曼哈顿西。错愕之余,他已经走进了现代艺术博物馆内,看到了正在与人交谈的简忆之。

      那人黑头发黄皮肤,看起来约莫二十来岁,身着黑色衬衫和卡其色休闲裤。衬衫最上方的两粒扣子没有系不说,他竟然还戴着颗耳钉,看得李闻捷心中倍感烦闷。

      他忍不住对着简忆之道:“忆之,忆之!”

      闻言,简忆之转身,看到了朝她快步走来的陆闻谦,心中一半惊诧,一半难以置信。

      男人好奇问了句:“这位是?”

      简忆之只得解释道:“我朋友,陆闻谦。”

      男人若有所思,讶然道:“陆总的儿子?”

      简忆之点头称是,忙回身与陆闻谦道:“这位是董嘉年董先生,我爸朋友的儿子,来纽约出差。”简单几句话,便让李闻捷平静了下来。

      李闻捷伸出了友好的右手,斯文道:“董先生,幸会、幸会。”

      董嘉年一面和李闻捷握手,一面问道:“来看画展?”

      不然呢?李闻捷尬笑着,道:“当然。”

      董嘉年是个自来熟,一路走,一路侃侃而谈,仿佛有说不完的话。简忆之并不意外董嘉年对陆闻谦格外热情的态度,怎么说那也是陆闻谦,陆致远的独子,陆氏集团的太子爷。简忆之站在二人身后不远处,饶有兴趣地瞧着被董嘉年缠得脱不了身的陆闻谦,忍俊不住。

      李闻捷倏然一个转身,露出了他的右耳。简忆之立刻注意到了那枚宝格丽的玫瑰金耳钉,那是陆闻谦从自己手上半哄半抢要走的。后来,简忆之没再见陆闻谦戴过,虽然心中仍有些不爽,但久而久之,也就渐渐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李闻捷知道简忆之在看自己,故意眨了眨眼,心不在焉地问董嘉年:“不知道Cameron你最喜欢哪位画家?”Cameron是董嘉年的英文名,刚才两人聊天时,董嘉年提了一句。

      董嘉年兴致高昂道:“那肯定是毕加索了。”

      李闻捷先是略感意外,而后顿时来了神,兴致勃勃问:“那巧了,我有个朋友,也很喜欢毕加索。”

      这完全在董嘉年的意料之外。他喜欢毕加索是完全因为曾在简家的书房里看到过几本毕加索的画册,追问之下,才知道是简忆之喜欢印象派。之后他也开始留意起毕加索的作品,想着和简忆之见面时又多了一个可以聊的话题。眼下陆闻谦说自己也有个喜欢毕加索的朋友,难不成陆闻谦口中的那个朋友就是简忆之?

      董嘉年想问,却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李闻捷自顾自道:“不过我也很久没有见过她了,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他是1998年死的,睁眼醒来就到了2011年。这样说来,他有将近十三年没有见过顾忆晴了。李闻捷试着搜过有关顾忆晴的消息,但结果都是无功而返。

      原来那个朋友并不是简忆之,董嘉年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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