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8、第 28 章  ...
            
                 
                
                    - 
                          “你看他……”话到一半,说书人忽然觉得不对,回头看看身旁出声之人,发现是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小姑娘,脸上还带着点不自在,于是和蔼道:“你看他手里的大锤。”
 
 闻言,时与向楼下看去,那人手中果然拿着一柄大铁锤,和他的身形十分相配,庞然的体型用庞然的兵器。铁锤手柄约两尺,顶部的圆球球径超过一尺,光是看着就知道这件武器一定百斤有余,然而它和常见的铁锤还有一点不一样,圆球之上布满密密麻麻,大约半搾长的尖刺,和狼牙棒上的铁钉十分类似,但长度和密度远远高于常见的狼牙棒,且尖刺之上有细小的倒刺,加强了它的杀伤力。从时与的角度看过去,整件兵器像是用一根铁柱将一只硕大的蜷起的刺猬挑起,戳在其上。
 
 “是个稀奇武器,先生就是通过大铁锤认出他是曹北光?”
 
 “江湖上用钝兵器的彪形大汉本就不多,而用这种又重又笨的大铁锤之人不超三个,锤上带刺的则只有曹北光的‘一音锤’。”
 
 “你觉得他们哪方能赢?”
 
 “曹北光去年在‘群英榜’上位列十七,在孙朝之下,另外两人之上。哪边会赢,要看他们怎么打。”
 
 两人没聊几句,楼下对质的双方就已经悄无声息地完成了互相威慑那一步。
 
 率先开口的是曹北光:“一月前,我在绣州追捕一只雪狼,正待将他捕获之时,遇到‘黑爷’秦丰,他趁我受伤之际将我二次打伤,把那只猎物直接抢了去,所以今天,我想用手中的‘一音锤’来问他一问,你们三兄弟的江湖道义何在!”
 
 时与没想到,三人行中的大块头看着不声不响的,像个闷葫芦,骨子里居然是个伸手捞别人碗里大排的坏怂,她啧啧称奇,再次意识到自己见识浅薄。
 
 “我知,自古以来,成王败寇,天道轮回,不外如是,他从我手中抢走雪狼,也算上天给他的运气,但趁我受伤将我打倒在地,如此奇耻大辱却是曹某人绝不肯背的!此时此地,我再向‘黑爷’发起挑战,我们重新比一场,在下定要洗清那日之辱!”
 
 听曹北光将前因后果道明,说书人在一旁捋着下巴上的胡须自言自语:“我只听说,江湖中多的是后来者不服前人居上,向他们提出挑战。十七名向二十八名发下战帖,倒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也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了。”
 
 从腰间的布袋里抓出一把瓜子,时与分了一半到另一只手,伸到说书人面前,小声问道:“吃吗?”
 
 低头看看时与手中的瓜子,四十多岁的说书先生也割舍不下看热闹时吃瓜子这一相当具有仪式感的环节,右手接过,津津有味吃起来。
 
 还不忘把店小二叫上二楼,要了壶信阳毛尖,同时与一起边吃边喝。
 
 收到曹北光的战帖,秦丰的神色没有丝毫变化。作为三人的老大哥,还是孙朝出面代他答话:“过几天便是‘群英会’,曹兄何必着急,你们定有交手的时候。”
 
 “笑话!”曹北光一声讥讽冷笑,否认了孙朝的说辞:“谁不知道他的排名一直在三十左右,你若是我,你会相信他有本事坚持到和你一战?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今天倘若打伤他,他今年恐怕连三十名也进不了,不过,这难道不是秦丰自找的?往日他抢我的猎物,今日我夺他的名次,岂不公平!”
 
 眼见着曹北光不肯松口,孙朝不再多话,江湖本就如此,刀光剑雨,血雨腥风,但只有一条真理是永远不变的:欠别人的迟早要还回去。
 
 仍是闭口不言,秦丰走上前,盯着曹北光手中的大铁锤,手里没有拿任何武器。
 
 “命也,运也,不知‘黑爷’能否活过今日。”
 
 所有人都知道,秦丰的输是必然的,但听见说书人如此不看好他,仿佛觉得他能活着就已经是菩萨保佑一般,时与心中对此也略有惊诧,于是虚心求教地问:
 
 “他们的实力相差很远吗?”
 
 “单纯从功力看来,相去不算甚远。”
 
 “那为何……”
 
 “正如万物阴阳,五行相克,各家各派的功夫也同样相生相克。秦丰所练的乃是拳道一门中最难练也最难修成正果的横练功夫,名曰‘不入衣’。曾有名家称赞这门功夫‘世间众生分铁布,无人得此不入衣’,说的就是这门功夫的特点,难以练成,善守不善攻,出手时虽能拳拳到风,但防守时更是严丝合缝。相对来说,这本来是一门不错的防守功夫,可惜秦丰如今遇到的是‘一音锤’。”
 
 “‘一音锤’又怎么?”
 
 “‘一音锤’乃是另一门硬派的外家功夫,所练之人必须天生神力,挥出百斤大锤时如过无人之境,以其惯力重击人的内府,练好这门功夫,一锤挥出时动作不仅势如破竹,且好似流星赶月,能将速度和力量集于一身,让对手无处藏身。”
 
 “这样看来‘一音锤’和‘不入衣’岂不刚好相生相克?”
 
 “正是,况且我听说,秦丰的‘不入衣’去年才刚刚练成,而曹北光‘一音锤’的声名却早已传遍江湖,加之曹北光的内力也比秦丰深厚些,这一战,秦丰必输无疑。”
 
 时与虽然不懂武功,但她深有所感,先不说两门武功各自有多厉害,光看名字,“不入衣”就输了,不入衣,不入衣,学的人应该个个都不怎么如意吧。
 
 这方说书人给时与解说着,楼下那边早已动起手来。看到是秦丰最先沉不住气,时与再次感叹,人不可貌相,胖子不可用爱不爱吭声来衡量。
 
 不过果然如说书先生所讲,曹北光内力深厚,力大无穷,挥起手中大锤比时与那天挥木棍还利索,三尺见长的百斤大锤,在他手中空若无物,同样是个胖子的秦丰数次想避开他的大锤,挥拳攻击,都未能突破。
 
 不过,秦丰躲避的动作同样迅速,因而暂时也没被大锤砸伤,只是身上被铁刺划破几处。
 
 转眼间,二人便交手了十几个回合,方才交缠打斗的两条身影分开,重新回到彼此对峙的状态。一轮攻击下来,秦丰明显气喘如牛,而曹北光的呼吸则只是比刚才重了少许。
 
 “哈哈哈哈。”曹北光突然放声大笑,好似完全不把对手放在眼里:“‘不入衣’本也是一门厉害的外家功法,可惜你还差得远,不出三招,我定能胜你!”
 
 深知对方没有夸大其词,秦丰愈发不敢出手,他在等,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让他的拳头砸到对方脸上的机会。
 
 时间就这样一点一滴过去,人群中有个拿着糖人的小孩看见两个魁梧高状的怪大叔站在路中央,不明就里地想往他们之间跑,被一旁的妇人立即抓住。
 
 就在此时,秦丰抓住了出手的机会,他看见曹北光的左腿稍稍往后移动,须臾之间,左侧胯骨处便空门大开!说时迟,那时快,秦丰飞起一拳,朝那处攻去,身形仿佛是一个从斜坡滚落下的圆形石球,又快又急。
 
 对手倏忽而至,曹北光的铁锤亦向左下方挥去,欲将对方阻隔在半路。没想到,秦丰在半途中一个翻身,足尖点地,一跃而起,左手的拳头于身形变换之间朝着曹北光的脑袋右侧狠狠砸下。
 
 时与闭上眼睛,唯恐见到曹北光的脑袋被砸个皮开肉绽,脑浆迸裂。人的心只有丁点大,恐惧和险恶装多了,她担心藏不下风野间的袅袅余音。
 
 然而“砰”的一声,重物落地,时与还是被惊得睁开了双眼,可她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曹北光被砸爆的脑袋,而是五丈开外,倒地不起,吐血不止的秦丰。
 
 那么胜券在握的一招,他居然败了!
 
 没等时与猜测出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情势急转直下,就见孙朝和徐敬周忙不迭地上前查看秦丰的伤势,徐敬周回首怒道:“曹北光,你打也打了,气也出了,我们可以走了吧。如果你还不满意,需不需要我再陪你过几招!”
 
 “哈哈哈哈,老子没心思陪你玩,我还要养精蓄锐,今年打败你大哥‘厌空鹰’。哼,你算个什么东西!”
 
 说着,曹北光转头朝时与所在的茶楼而来,看也不看徐敬周那张气到鼓起的□□脸。
 
 徐敬周的江湖绰号虽然不中听,但也从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如此瞧不起他,刚想冲上去拦住曹北光,只听孙朝一声低喝:
 
 “敬周,三弟伤势要紧,莫逞强。”
 
 徐敬周才怏怏停下脚步,和孙朝一起扶起秦丰离开。
 
 一场闹剧看完,时与手中的瓜子也差不多了,拍拍手心,她一脸崇拜地看向说书人,竖起大拇指:“大叔,厉害!”
 
 被称赞之人满脸写着得意忘形,摸摸胡须:“丫头,叫哥,以后喝茶我请。”
 
 噗——,时与差点将口中的毛尖喷在他脸上,所幸头转的够快。
 
 这个长髯大叔,堂堂一个读书识字的文化人,竟这样为老不尊!
 
 了解了他的本质是一个“老顽童”,时与的胆子也放开了些,点点头道:“知道了,大叔哥。不过我要回家了,下次再来蹭你的好茶。”
 
 被冠以“大叔哥”美称的说书人笑容凝固,总感觉自己和大舅哥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苟且关系,但他是决计不会将这句话说出来,只能肉笑皮不笑,假装淡定从容。
 
 时与下楼时,看见刚才在楼下打了胜仗的曹北光已经坐在二楼楼梯口对面的桌子边,要了一壶清茶,慢慢喝着。她装作无事发生一般从他身边走过,继续往楼下走。
 
 忽闻,身旁了传来一个声音:“慢着!”
 
 心中警铃大作,时与知道声音叫的是自己,但她还是慢条斯理地向下走,仿若未觉。
 
 “下楼的那位姑娘,我说的是你。”曹北光的声音再次响起,周围立时一片安静,大家刚才都看过那场单方面虐杀般的打斗,此时谁也不敢招惹才下战场的活阎王。
 
 转过身,时与仍旧停留在楼梯的台阶之上,她问:“不知大侠叫我,有何事?”
 
 “把这个吃下去。”曹北光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从瓶中倒出三颗棕灰色的小药丸,伸出手。
 
 这种药丸时与认得,自从赏金猎人大批入城以来,它就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几乎每个赏金猎人都会随身携带。听人说,此种药丸常人吃了没什么反应,但如果是雪狼族人吃了,会立马从人的形态恢复到狼形,此后再也无法化成人形。
 
 就像说书先生说的,雪狼族在被追捕赶杀的过程中,学会了伪装和躲避,比如老乞丐给就枝的那壶酒,就能很好的帮助他伪装原本狼的形态。而倘若是能化成人形的雪狼族人,隐藏自己方法更是不胜枚举,如果走在路上,普通人通常分不清他们和人类的区别。
 
 所以,这种药丸便产生了。赏金猎人的直觉加上此种药丸的功效,是最擅于识别雪狼族的利器。
 
 药丸,在大豫朝,除了朝廷本身,便是赏金猎人的特权。
 
 时与站在台阶上迟迟不动,周围的气氛随着曹北光另一只手不停敲打桌面的声音降到冰点,楼上的茶客仿佛连大声呼吸一口都不敢,均悄摸摸地偷看两人。
 
 “哎,还以为是何事呢,原来不过是吃几颗‘还形丹’,好说,好说。”说书人的声音在寂静中响起,他见氛围一直僵持不下,出面做了和事老:“妹子,咱有啥害怕的,身正不怕影子斜,吃便吃了,你说是吧?”
 
 时与皮笑肉不笑,道;“是啊,我有什么好怕的,吃便吃了。”
 
 语毕,她走到曹北光跟前,接过他手中的药丸,一口吞下。
 
 “如何?大侠现在可以放心了?”
 
 眼瞧着她把三颗“还形丹”全部吃下,身体完全没有反应。
 
 曹北光不再看她,也不答话,举起桌上的茶杯一饮而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