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
-
高一军训的时候,第一天午睡,同寝室的女生的几个女生坐在床上叽叽喳喳的八卦,一个女生满怀憧憬地说;“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隔壁班的体育委员,又高又帅哎。”另一个忽然就冷了脸,“你是没看到,他冲刺的时候,迎风跑,脸抖得丑死了!他!脸!抖!”
对那个女孩来说,“喜欢”不过就是一种寄托,青春期的少女幻想长着翅膀在空中盘旋,时刻寻找着真实的躯体作为落脚之处。只可惜隔壁班体育委员这个宿主不够完美,对不起她的期望。
厉以宁合上手中的书,脑袋轻轻抵在墙上看着外面灰头土脸的灌木,脑海中还在无限循环“他脸抖他脸抖他脸抖……”,一边在心里笑着,一边也有些跃跃欲试。
好想找个人来喜欢。
但也只是想想。这个念头瞬间就被压了下去。书包里沉甸甸的满是练习册,新同学中那么多竞赛生,每个看起来都好厉害的样子,自己初中时成绩也不赖,如果在新班级第一次考试就排名倒数,岂不是丢死人了……
少女心思化成一声叹息,和烈日下路边的树叶一样灰头土脸。
吃完晚饭,总教官进行思想教育,所有人盘腿坐在地上,身后是润泽如水墨画的夕阳,边缘暧昧,虚虚实实,美得很假,花岗岩地板还残存着太阳炽烤后剩余的温暖,脚踝贴在地面上,酥酥痒痒的。
一个教官一脸鸡贼的问:“我们为什么要军训?”
“报告,因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几个教官手背在身后,迈着八字步走来走去,总教官点了点头,“很好,告诉我,这句话是谁说的?”
又是刚才那个男生:“报告,我说的。”
教官们顿时黑线,头顶此时有乌鸦飞过,厉以宁觉得自己这种美少女应该拯救大家,刚想站起来,男生又开口了,“报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出自顾炎武《日知录·正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看完热闹,厉以宁心里感觉怪怪的,有一种寡淡的酸涩,淡淡的,想在心里默背古诗,那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却总是回荡在耳边。
刚回到寝室,就听见寝室长在念叨着“丛彦”,听说丛彦初中的时候就如何如何,他平时更是如何如何,他…那天起,丛彦彻底取代了隔壁班的体育委员,成为了一众少女幻想的宿主。厉以宁转过头问寝室长,万一这个丛彦长得像大猩猩可怎么办?寝室长不屑地哼了一声,才不,我去他们班门口围观过了。
厉以宁可是个浑然天成的装逼少女,淡淡地一笑就转回头去做题了。女生们对这个丛彦的好奇与崇拜,更加衬托出她遗世独立的卓然风姿、冷静自持……总之就是,她真是太他妈特别了。
厉以宁有过好几个机会见到丛彦的庐山真面目。
比如后桌女生站起来说丛彦他们班在外面打球,我们去看吧。
比如她的学霸同桌捏着一本字迹极为丑陋的笔记说这是丛彦的竞赛笔记,我请假回家,你能帮我把它送到隔壁班吗?
厉以宁的答案都是,不去。
说来也怪,其他风云人物她都会心态平和地去跟着围观,到了丛彦这里,竟然别扭上了。
可能是有点妒忌吧。厉以宁的聪明劲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瞧不起死读书的,又妒忌聪明人,从小奥数就是厉以宁的噩梦,不是因为她拿不到好成绩,而是她付出那些所谓的“天才们”十倍的努力才能拿到相同的东西,就算得到了,你也会为这十比一的比率而不甘,是不是?
直到考上重点高中,她也不曾对自己的智商放心,总觉得只是因为勤奋刻苦才有机会和好头脑们平起平坐,稍一放松就会跌落谷底,上天为何如此不公平。
内心的自卑感在丛彦这里蔓延起来。好希望他长得像大猩猩。
日子就这样过去。厉以宁在丛彦他们班旁边的教室坐了一整个学期,他们班的同学几乎都混了个脸熟,依旧没有见过他。
只是身边的女同学经常会说起一些关于他的八卦,她始终记得在那些天气很好的冬日的午后,一堆女生整齐地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她倚着栏杆,歪脑袋看着湛蓝的天空,一朵云飘过去了,又一朵云飘过去了……她们絮絮讲着一个厉以宁从没见过的人,全是边角料,全是废话,全是臆测,全是一厢情愿。全是最好的年华。
时间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每个人的高中生活概括起来都很像:上学放学,考试排名,合唱表演,篮球联赛,有朋友有对头,有快乐有忧愁;但是铺展开来,却各有各的动人。
厉以宁的成绩其实还是不错的,只是她自己并不满足于此。丛彦在理科方面能做到几乎不扣分,她就卯着一口气每次语文英语成绩拿第一,年级里最好的那几篇作文总是会被复印然后发给同学传看,心里暗暗想,这样总能混个脸熟吧。
有次为一个同学庆祝生日,大家在食堂把桌子拼成长长的一列,正在点蜡烛时,她从一群男生旁边走过,一个男生忽然兴奋地小声说,哇,丛彦快看,那是厉以宁哎,她每次作文都是第一。
一个清冽的男声传来,“我不清楚,她很有名吗?”
“你当然不知道,那些作文复印件在你眼里都是上好的草稿纸,你看过几篇作文?”
那些男生的哄笑声把丛彦的那句“我没注意过她。”渐渐淹没。
厉以宁微笑着和大家一起唱生日歌,嘻嘻哈哈打闹,却忽然有点失落。好吧,不是有点,是很失落。可是为什么呢?别人的少女幻想都落在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只有她的,落在了一个名字和一堆传说上。即使万般不愿意承认,可她的确很难过。
再听到别人念叨丛彦时,她心中不再有妒忌和好奇交杂的奇异感觉,只觉得可惜,更为自己之前愚蠢的小心思而羞愧。真可惜。你还不知道我,可我会万众瞩目的,那时的我就不需要你的青眼或者欣赏了。
每个周五大家都会带着一周的换洗衣物回家,厉以宁拎着一个大行李包在校门口车,一个男生冲着报刊亭旁的一个身影喊;“丛彦,我先去那边,车来了我叫你。”
丛彦?他就是丛彦?
厉以宁暗暗打量起那个侧影,他衣着打扮很清爽,个头的确不高,但是也不算矮,神情很冷漠。厉以宁看过那么多书,写过那么多文章,却无法在脑海中组织语言描述清楚他的样子。大概就是那样吧,也说不清楚。或者你也可以这样想,我喜欢的人和你喜欢的人,都长着一张同样的面孔,一张只有我们觉得特别好、却永远都羞于仔细描摹出来获取他人认同的面孔。
他站在报架前,拿起当月的学校杂志,翻阅着,有的地方也认真地看看。厉以宁觉得丛彦认真的样子很好看,倔强,却又有着迷惘的神态。他用手摩挲着书角,慢慢竟露出一丝笑容,说了一句话,厉以宁隔得远,听不清,只能根据唇型猜,好像是什么写的真好。那边喊出发,他付了钱转头就走,杂志顺手塞进包里。待车走远,厉以宁走过去,也拿过一份,翻来翻去,然后在高一版,看见自己一张小小的照片,附了一篇作文,讲的是无关紧要的旧时风月。
后来她坐在车的最后一排,一边听歌,一边看着外面毛茸茸的夕阳。阳光特别好,从车站走回家的一路,连地砖和垃圾站都变得比平时好看。厉以宁的家在一个山坡上,她站在阳台上方,俯视着下面错落有致的一栋栋房子,还有远处没入都市丛林的夕阳,忽然胸口被一股奇怪的情绪充满了。不仅仅是高兴。像是发现了人生的奥秘,生活的乐趣,整个世界都在脚下铺展开。扔下旅行包,张开手臂,踢踢踏踏地跑下楼,飞快地冲下一个缓坡,风在耳畔,心跳在胸膛,书包一颠一颠地拍打着屁股,不知道是在劝阻还是怂恿。她和她的少女心一起飞了起来。
然后像个弱智一样再次爬上坡去拿扔在地上的旅行包了。
发现了吗,Drama Queen活得都很辛苦。
可她从不觉得暗恋是苦涩的。对一个人的喜欢藏在眼睛里,透过它,世界都变得更好看。
厉以宁会在每次考试之后拿每一门成绩去和丛彦比较;会特意经过他们班门口上厕所;会在偶然相遇时整整衣领,挺直后背,每一步都走得神采奕奕;会竖着耳朵听关于他的所有八卦,哪怕别人只是提到了丛彦这个名字,她都高兴。
当然作为一个资深的装逼少女,她没有表现出来一丝一毫对丛彦的兴趣,只能绞尽脑汁、笑容浅淡地将谈话先引向理科,再引向他们班,最后在大家终于聊起丛彦时假装回短信看杂志,表示不感兴趣。连这种装模作样都快乐。
夏天来临时,天黑得晚,晚自习前的休息时间很多男生涌上操场去打球。她不再抓紧时间读书,而是独自一人去篮球场散步。十六个篮球架,慢慢地绕着走,每走过一个都看看是不是他们班在打球。但一旦发现真正目标,又绝不敢站在旁边观战。好像只要一眼,全世界都会发现她的秘密。
自站台偶遇之后,她再也没能光明正大地打量丛彦。一脸平静地装作在看别处,目光定焦在远处的草地,近处的篮球架就虚焦了,只能看到模模糊糊的一群人。这群人里面有他。
只有一次见到过他投三分,空心进篮,“唰”的一声。大家欢呼的时候,她把脸扭到一边,也笑了。
想起有个女生说过,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厉以宁的年级排名稳步上升,在高一期末的时候,丛彦是年级第一,她是第二,看着两个人的名字一左一右挂在墙上,有人说他们是金童玉女,是金玉良缘,她不喜欢这样的词,冰冷的珠翠没有温度,金玉良缘说的是薛宝钗和贾宝玉吧,意头也忒不好了点。所以当有人与她说起这些的时候,她告诉那几个朋友别瞎传。
高二分班,厉以宁是纠结过的,选理就可以和他一个班了,选文三年之后毕业大榜上便可与他平分春色,各占鳌头,几经挣扎,她还是选了理科,她不想与他成为传言中的金玉良缘,那样太虚幻,只想离他近一点儿,这样就够了。
分班后,班长要了每个人的□□号,密密麻麻的列成一张表格,厉以宁知道了,居心叵测地从班长手中将他们班那几十个人的联络方式全部要了过来,就为了光明正大地要到丛彦的□□号,然后等待机会,打算亲自发上一条冠冕堂皇、无可指摘的信息,也把自己的□□号码强行塞给他。
当爱情和自尊心相遇的时候,我们总是居心叵测,妄图两全。
厉以宁抱着书站在教学楼前,头顶是炽烈的暮夏日光,烤得人心里发虚。一瞬间好像又听见一个促狭的声音:你喜欢他什么呢?
后来他们还是认识了,以一种非常平淡的方式。第一张纸条是丛彦传过来的,问厉以宁开学时候的数学卷子最后一大题P点有几个位置,她回答三个,你呢?他说我也是。顿了顿又传过来一张:你也只写了三个我就放心了,那咱们班应该没人写出四个。
厉以宁知道这只是一张没头没脑的、学霸跑来寻求安全感的纸条,夸别人也夸了他自己;可能他已经打探过很多人,可能他只是客套。但她却在课堂上几乎把那张纸看裂了——这么说他知道我还挺厉害的?怎么知道的?很早就知道吗?他怎么看我的呢?他不是从不注意学习以外的事情吗?
那段日子,上帝仿佛对她特别关照,她成了丛彦的同桌,根据一切按成绩名次来的原则,她与他“形影不离”,其实是想分开也没办法。
吃饭的时候,丛彦在她的右手边,以前听人说起过,他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有汤,厉以宁为了掩饰自己的的小心思,每顿饭都帮整张桌子的人盛汤,乐此不疲。
信息课,他在她的左手边,厉以宁遇上不会操作的题目,就戳戳丛彦的右手,他把自己的右手伸长一点,握住厉以宁那台电脑的鼠标帮她写题目,老师也从未发现过。
音乐课,他坐在她的前面,大家一起唱歌的时候,厉以宁就用脚轻轻地踢着他的凳子打着节拍。
很久以后回忆起那段日子,厉以宁的脑海里浮现的形容词是甜的发齁发苦,像提拉米苏一样。
记忆里,那个被光阴分割而成的明暗变幻的教室,一左一右,缓慢得有如古老的黑白默片,身影交织。
她有时候会想,这算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么?
只是她忘了,所谓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是你什么都不想要,恰好什么也没有发生。可她什么不想要?她什么都想要。
可惜后来才知道,在婚书上写下这两句的并非张爱玲,而是那个惊才绝艳的负心人,动荡岁月命运不堪,只留下不明真相的后人在□□签名里面用这个誓言一遍遍地晒着幸福。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打碎了厉以宁镜花水月的小世界。
每到春末,就会有那样的小雨,缠缠绵绵,细细软软,你开心的时候,它就像从天而降的甘霖,给你无尽的喜悦;你不开心的时候,它就在你心里缠出许多解也解不开的愁结。
五点半的时候,自习课散了,厉以宁去吃晚饭,发现外面下起了雨,立刻发短信问丛彦:“你在哪?下雨了,记得带伞。”
“那你呢?你有伞吗?”可算主动了一回,浇了半条江的水进去,仙人掌终于开花了。
厉以宁止不住地傻笑,回复他,“没事,我跑过去就算了。”快说来接我!他说:“哦。”
厉以宁吃完饭,走到教室门口,看到丛彦坐在座位上无比狼狈地抱着一盒纸巾擦着头发,刚要迈进门,却被一个女生拦住,一把伞莫名其妙地塞到她手里,“帮我把伞给丛彦,谢谢。”女生头也不回的跑开了,厉以宁在心里暗暗遗憾,可惜没看清脸。
回到位子上,厉以宁把伞递给丛彦,不咸不淡的问了一句:“这伞到底谁的?如果是你的,一般都应该说帮我把伞还给丛彦,所以……”
丛彦不耐烦地打断她,“是她自己看我没带伞非要给我,在餐厅的时候我没要,她就来教室。”
“她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幸亏厉以宁当时正低着头找东西,否则别人肯定以为她扭曲的脸是中邪了。
她们为什么对你好?大哥您缺心眼吗?
终于酝酿好感情,缓缓抬头,灯光下,她悲壮地微笑:“可能她们天生热情。”
晚上自习课,接到他抱怨的短信:我给你在三楼辅导室占了位子,你为什么从来不来?
厉以宁不喜欢去辅导室自习,她认为陌生的环境会影响学习状态。但丛彦还是每次都占了位子,并勒令她去,不得不说心里有点甜蜜。
厉以宁想逗逗他,便问道:“为什么一定要去三楼辅导室,你想和我聊天?”
五分钟后,她收到回答。
“我要和你对英语答案。”
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个句号。她气得发抖,理智却告诉自己,他没有错。所有倾囊而出的热情与善意,都是她自发自愿,为何要怪罪别人?但她没必要再委屈自己一直配合他的习惯。
厉以宁直接拨打他的电话,不出所料被他拒接;再打,再次拒接。两通电话后就再也没有联络过他;第二天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问起厉以宁买杂志的事情,厉以宁没有理他。夜里丛彦没头没脑地发来一条短信:“我就是一个可怕又自私的人,现在你知道了吧,离我远一点。”
原来他也并不傻。
厉以宁学理科觉得吃力,再加上父母老师一致高压,她就火速地去了文科班。
没有联络的两个月间,厉以宁加入了新班级,学着赶潮流看小说买衣服,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新同学,文科班生活热闹地展开,渐渐不再每天都想起丛彦,也终于能够客观冷静地评价他。
传闻不虚,他的确情商很低,的确不惹人喜欢。
那么她又喜欢他什么?难道是“当初惊艳,完完全全,只为世面见得少”?
然而还是会在夜里一条一条地翻阅曾经的短信。他每一条没滋没味的回话,包括自己深恶痛绝的联排句号,都挤在诺基亚小小的收件箱里,满了也舍不得删。
临近期末的初冬清晨,厉以宁忽然在一条小路尽头看见他的背影。高一时无数个清晨,她算准时间从食堂出来,总能看到他拎着书包往教学楼走的背影。内心有一个更嚣张的自我,好像下一秒就要冲出来,对着前面的男生大喊:帅哥!你好!认识一下啊!
还好她没冲出来。可惜,她没有冲出来。
这样回忆着,无意间他的名字已经脱口而出,声音脆亮,轻松得仿佛已经认识多年,而这只是一个平常的早上,偶遇熟人。
他转过来,有点羞涩地笑了,说,我以为你再也不理我。
厉以宁说,怎么会。
曾经的龃龉闭口不提,他们聊各自的期末考试,聊选修课的作业怎么写,聊食堂的哪道菜好吃……终于不再是她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或许是因为她放下了表现自我、拉近关系的渴求,所以一切都变得简单了。一起在三楼辅导室自习,偶尔还是会拿自己会做的题故意问他;自习完了两个人一起去操场上跑步,跑累了就坐在草地上,阳光温柔,厉以宁不怀好意地打听从前的事情,一点点印证传闻的真假,一点点拼凑当年的他心里的,她的模样。
原来他从没进过三分球。如果有,恐怕就是她看到的那一次。
她终于认识了一个真实的丛彦,不是她心里想象的任何一个样子。他是个普通的男孩,喜欢打球却打得不好;想考华科,因为食堂多,和所有学理科的男生一样;很依赖妈妈,却又觉得她烦人;性格闷骚,朋友很少,喜欢看动画片,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稍微绕弯子一点的话,统统听不懂。
也不再抱着手机辗转反侧,斟酌每一条回复;懒得发短信的时候就会直接打电话,他也终于肯接,虽然仍然有点紧张结巴;看到好玩的东西依然会推荐给他,但是他说“看不懂”的时候,她不再惶恐尴尬,笑笑就过去了,有时候还会直接骂他蠢。
厉以宁本不是天生热情,但终于成了他的朋友。
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他们翘了最后一节自习课,坐在操场的草地上,静默了一会儿,丛彦忽然开口唱了起来。声音清冽,没跑调,却也不是多好听。是胡歌的《逍遥叹》。
他牵着厉以宁的手唱的。
他们好像都在等着对方说什么,最后却一起沉默了。
记得高二刚开学的时候,丛彦唯一答应厉以宁的事情就是和她一同选了一门手语课,她怂恿他的原因是,听说第一堂课老师会教大家用手语打“我爱你”。一百人的教室,挤得水泄不通,他坚持不住,皱皱眉说“好无聊我走了”。厉以宁都来不及阻拦,他也没和她打招呼。他刚消失在门口,站在前面的老师就笑嘻嘻地说,我知道大家最期待这个,来,我们来学最重要的一句。
我爱你。
后来他发短信问厉以宁,“后来又学什么了,好玩吗,我有没有错过什么内容?”
她说,没有。
百分之百的热情一股脑地燃烧在了过去,真是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那一瞬间她终于看懂了自己的心意。她和当初那个在篮球架旁假装散步的高中女生依旧血脉相连,分享着同一片记忆,厉以宁也为“她”的懵懂爱恋而拼命努力过。只可惜,渴望与获得之间有着如此漫长的时间差,它不知不觉改变了她,她不愿再为“她”的幻想埋单。这也许是“她”想要的吧。她却没办法穿过似水流年把“她”带到此刻的月光下,说,一切都给你。终究还是晚了一点点,晚到她已经不是“她”。她还是轻轻地,抽出了自己的手。
十八九岁的年纪,人生多热闹。厉以宁还是轻轻地抽出了手。
而他们,渐渐就淡了。
高考结束那天,厉以宁走出校门的时候已是很晚了,与其他把书本扔了的同学不同,她还是挑了几本带回家,笔记则是一本都舍不得扔,沉甸甸地背在身上,
厉以宁站在路边,黄昏下的马路空空荡荡,一抬头,才看到,丛彦就站在对面,她忽然觉得,整个世界此时仿佛都只有他们两个人。
可她心里也清楚,这样的时光很短暂,他的公交车,五分钟一班,她的车,一小时一班,他很快,就要走了吧,厉以宁在心里暗暗想着。
一辆又一辆公交车驶过,丛彦却没有上车,只是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今天你怎么回家?”
“坐车。”
“多久一班?”
“一个小时。”
“好。”
这一个好字,让厉以宁手足无措,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条路是国道,从来是车如流水马如龙,而今天,只是偶尔飞过一辆,扬起呛人的尘埃,厉以宁仰起头透过飞起的黄沙看到天上快速流动的白云,以前她认为武则天的“曌”字好,日月当空,也曾钻研过天上的星星,但她此时觉得,那些都很好,可她不要,她只想要,这滚滚黄沙之上的漫天流云。
大一军训前,丛彦约厉以宁出来吃饭,说要为她饯行。
厉以宁的第一反应是他手机被盗了。开什么玩笑,丛彦怎么会做这么有人情味的事情。
但她依然兴高采烈,依然用心打扮。
八月的天气热得吓人,他们去看周杰伦的《大灌篮》,电影后一起吃了个午饭,他自己刷刷刷点了四百多块钱的菜,厉以宁说你让我看一眼菜单能死吗?他才惊觉自己失礼了,尴尬地说:“我和我爸妈过来就吃的这些,我就直接照着那天的菜点了。”
厉以宁心里满是酸涩的温柔。
吃完饭,他们在饭店门口道别,丛彦边走边回头朝她招手。蓝天白云之下,背影汇入车水马龙之中,厉以宁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这到底是谁给谁践行啊,她笑着想,眼泪却流出来。
再见了呀。她心里默默地说。
这个故事,过程再平淡无聊,好歹有一个善良的结尾。
然而,毫无联系半年后,厉以宁突然在校内网上收到了丛彦的一封站内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有女朋友了。
内心骄傲的那个部分在疯狂吐槽——特意告诉我干吗?难道老娘会很在乎吗?但也只是一闪念。这个消息竟然没有让她怅然,哪怕一丁点都没有。
她很快回复他:恭喜呀,祝你幸福。
又过了几分钟,一个陌生的女孩也给她发了一封站内信:他是我的了,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的,别担心。
别扭的恶意扑面而来,厉以宁愣住了。
几乎是同时,丛彦回复了一封信:刚才说有女朋友那条是她用我的账号发的,她非要这样做,我也拦不住。
厉以宁呆看着屏幕,内心满是荒诞和怒意。迅速关掉了页面,端起碗回到饭桌前继续吃东西,夸张地称赞和她同住的姑娘Olivia手工面刀工很好——Olivia却忽然问,你哭什么?
她哭了吗?最好笑的是,厉以宁第一次完完整整地和别人讲起与丛彦的故事,居然是用英语。她不断地对Olivia说,你一定会误解,但我不是因为他有女朋友了而难过,我不是妒忌,真的不是这个原因。Olivia抱着她,温柔地拍着她的背说:“I know. I know. It shouldn’t be like this.”It shouldn’t be like this.不该是这样。她曾对他青眼有加,他也曾对她示以真心。这段可以写进“百大失败案例”的暧昧情缘,本应该好好道别,从此在心里连根拔除,不再惦念。她是那么的在乎结局。最终的道别理应从容,不可以是在沙土满天的马路牙子上,隔着如流的车马挥手,再见还没出口就被扬起的黄沙呛得灰头土脸,再抬头时,人已不见;也不可以是在夏日午后燥热的街头,嗅着暴雨来临前的特殊气味仓皇辞别,然后各自在离去的路上被大雨淋得狼狈不堪。
形式感是如此的重要,它让我们在猥琐失落的人生中,努力活出一丝庄重。她需要这点庄重感,不是为丛彦。而是为了“她”。为了当年那个把行李包扔在地上,双手张开,像鸟一样从台阶上飞奔而下的女生。
幸而老天待她不薄,她想要的收尾,终于收获在一年后。
大一那年的冬天,刚面试结束的她穿着好看却不保暖的风衣哆哆嗦嗦走回学校,站在店门口买了一杯烧仙草,捧在手里取暖。这时听到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回头就看到了丛彦和他的女友一起摔在了地上。那是个陡坡,自行车上坡起步很难,何况还是大冬天,带着一个人。她想起曾经丛彦也用单车带过她,摔了一跤后,他们彼此客套,就差鞠躬了。只听见他冲女友吼:“说不让你这时候跳上来,你偏要这样,摔死我了!”厉以宁不由得联想,如果这样的场景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反应?恐怕只是冷着脸,对他道个歉,然后拎起包转身就走吧?——你居然敢冲我吼?然而女友一歪头,笑得很甜地说:“我想让你带我上坡嘛。”他依旧没好气儿,却不再坚持,板着脸别扭地说:“哦,上来吧。下次别这样了。”厉以宁在不远处笑出了声,真心实意地觉得一切都很好。这才是恋人。不虚伪、不假装,没有无聊的自尊心挡道,一切都那么自然可爱。
爱情不是志同道合,也不是心有灵犀,是两难境地下的纠结挣扎,相互怜惜,是心头那一点点的舍不得。
当年的事也没什么过不去的。
他遇到了真正的爱人,想要坦承自己的一切,包括当年莫名其妙暧昧过的阿猫阿狗姓甚名谁,之后又无奈地看着心爱的女孩向这些阿猫阿狗龇牙示威……这是多么正当而甜蜜的一件事。
故事有一万种讲法。厉以宁选择接受他们的那一种作为结局。
她站在原地,笑出了一整套长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