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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少初遇 ...


  •   阳春三月,姹紫嫣红开遍,亭台楼榭与碧树繁花相得益彰,淮安城内柳絮若白雪纷纷起,游人如织,一片欣欣向荣。
      街边人头攒动,车水马龙中一青一紫两色身影悠悠,既显得漫不经心,又有说不出的闲适自在。只见那紫衣少年身姿挺拔,腿型修长,匀称有力。腰间佩戴白脂玉,领口处银丝平绣祥云,与麦色的健康肌肤很是搭配。薄凉的嘴唇轻画出好看的弧度,狭长的眼睛深邃迷人,剑眉微挑,此刻他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身旁这位青衣少年。青衣少年较之紫衣少年显得瘦瘦小小,约莫矮了三寸,稍圆的脸蛋很是可爱,不错,“他”就是女扮男装的林芷,自称林止,林家表少爷。
      “夏箫夏大公子,出来前不是说有好玩的东西吗?这会子我可只看到满大街的人。”林止撇撇嘴,很是不满。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急什么。”夏箫坏笑一声。
      林止分明看出了夏箫眼底的捉弄,愤愤道:“我可是特意甩掉了翠翠,这又算是什么回事?你再卖关子,我可走了。”说着便要转身。
      “诶诶,林大才子别走啊,小的怎么敢骗您呢?我保证,惊喜一会就来。”夏箫急急拉住林止,调笑道。

      五年前,林止第一天进学堂,身穿天蓝色浅纱交领,用绣着白芷的同色缎面发带简单地扎着头发。林止见着这么多与她年龄相仿的男孩,不由得脸一红,只紧紧挨着翠翠走。一众富家子弟聚集在一起,大将军家公子夏箫身着宝蓝色缎面长衫站在最前,见林止这么畏畏缩缩,便想使坏,“哟,谁家的小公子,怎么,不跟我们打打招呼吗?”
      “咳咳,我,我叫林止,岸芷汀兰,不,止于至善的止。”林止乖乖接话。
      “依我看,倒像是止步不前的止,哈哈哈,你们说是不是?”夏箫转而看向身后,其余的人都跟着笑起来。
      林止火气噌一下上来了,反问:“你说,你叫什么?”
      夏箫邪邪一笑:“你猜呢?”
      “富贵多出不肖子,要我说,你名字里定有肖字。看着这人模人样,不过是沐猴而冠罢了!”林止冷笑,来之前翠翠特意打听了学堂的情况,没想到在这儿用上了。
      夏箫面色一暗,头一回被别人如此奚落,还是一个看上去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本只想戏弄一番,林止偏偏嘴不饶人,夏箫一时无法反驳。他即刻冷哼一声,扭头就走,不过,他可不是这么能忍的人,现下时机不对,只会被人说以多欺少。一众跟班朝林止使了个威胁的眼色,继而跟着离开。
      林止小手紧紧握着翠翠,翠翠咬牙:“小......少爷,怕什么,我还不信他们能把我们怎么样了!”
      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林止和夏箫都处处针锋相对,不过林止总能顶的夏箫无言以对。俩人渐渐也熟络起来,夏箫虽不满林止与他作对,却偏偏喜欢棋逢对手,日积月累,已是习以为常。林止在学堂里是公认的才子,众人最初稍有芥蒂,后来也折服于她的才情,林芷主仆一贯开朗大气,相处起来并非难事。一来二去,不打不相识,命运最是喜捉弄,林芷和夏箫的初遇,当真有趣。

      此刻夏箫领着林止向博雅坊走去。夏箫心知林止素来喜欢折扇、团扇、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这回博雅坊倒是出了些和林家文轩坊不一样的东西,且就在今日竞价,夏箫自然不会放过这个讨好的机会。想起二月他送给林止一把出自名匠之手的镶紫水晶小银匕首做生日礼物,庆祝林止束发,林公子却不甚领情,反应极为冷淡,夏箫嘴上不说,心里一直记惦着找机会给林大才子补个礼。
      多年以后夏箫回想起来,心中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遗憾,不过,这都是后话了,又有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世事的变转生生不息,就如同此刻的林芷也不会知道将来这把匕首成了她贴身之物,多少年花开花落,一路上起起跌跌。

      博雅坊正门,人声鼎沸。林芷一进博雅坊的门就被这里古色古香的装潢深深吸引住了,不同于文轩坊的清雅素净,博雅坊似是一幅浓墨重彩的山水奇珍。今日这里格外热闹,林止在这里感受到了与文轩坊不一样的风情,甚觉新鲜,夏箫注意到林止面露喜色,知道自己算是压中宝了,不由得心情舒畅。
      “感谢各位光临,在下不胜荣幸。今日博雅坊所拍之物乃是出自陆冈陆大师之手的透雕白芷花和田玉簪,此簪长六寸,重二两一钱……”大堂中央高台上一男子滔滔不绝地介绍着置于红木方桌上被檀木底座托起的玉簪。
      林止一见这玉簪便生生定住了脚,只见此簪玉质鲜活,晶莹剔透,簪上白芷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夏箫得意的笑了笑,随手勾住林止肩膀道:“这回知道我没骗你了吧,一会我买下送你,就当小的给林大才子的生日补礼。”
      林止推开夏箫,满脸笑容道:“夏公子此等心意,小生却之不恭,嘿嘿,下回你被先生罚,我帮你。”
      此时簪子已然开始竞价,夏箫覆手立于林止身侧,只等最后出高价购得。
      “十两黄金。”楼上雅间有人声传来。
      此前报价还在十几两白银之间争的不上不下,此言一出,大堂里顿时安静下来,夏箫闻言眉头一皱,略有恼怒地向楼上看去。
      一素衣小童从雅间走出,声音洪亮地宣布:“我家公子说他喜欢这支簪子,还请各位高抬贵手,把这簪子让与他,他必不会亏待了各位。”
      其实毋需小童开口,众人已猜出了雅间里贵客的身份。此小童衣服看上去素净平常,却是上好的云锦。而偌大的宛州城,便只有一户人家的下人穿得起如此布料--宛州首富沈家!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惊鸿一瞥,林芷见到了这样举世无双的沈璧。
      赶在帷幕落下之前,赶在霓虹消失之前,赶在灯火阑珊之前,请,一定要让我来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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