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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今朝酒(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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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停,雨霁,天朗气清,树上犹挂着雨水,宛然固执不肯落下的眼泪。
净蓝天空横着一道彩虹,一双大雁比翼齐飞,仿佛要踏上那条梦幻的彩桥。
早上起来便发觉两位友人失去踪影的高雨霁,被迫独自完成所有杂务,折被、收衣、洗碗、抹桌、扫地……基本上除了煮饭外,所有家务都由他一手包办。
这并非表示张飞燕体谅他的辛苦特意为他做早饭,而是因为张飞燕狠狠批评他跟风离煮的饭根本连猪馊都不如,只有周朝歌做的还勉强可以入口。
虽然被踩得一文不值,但高雨霁不得不承认他做的饭菜连狗也嫌弃,风离与他不相伯仲,不过与张飞燕相比也仅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而已,周朝歌可比他们高不止一个档次。
“高雨霁,过来帮忙!”
“妈的!你和朝歌是被山贼打劫吗?”
听到风离的叫喊,高雨霁兴高采烈冲到他们身边,只见风离背住周朝歌,两人衣衫不整,头发散乱,而且身上沾满泥泞,实在是狼狈不堪,哪像什么王孙公子?落难书生就差不多!
风离立即反骂过去:“你才被山贼打劫,你全家都被山贼打劫!”
“好好好,你们没被山贼打劫,那你们昨晚都到哪儿去了?弄得满头土灰的。”
“上山赏雨。”
“上山赏雨?”高雨霁掏掏耳朵,在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两个男人好端端干嘛要半夜三更上山赏雨?浪漫?诗意?豪迈?奔放?这两个人是脑子一定出了问题。
“我没心情跟你耗,朝歌病着呢。”
“我去叫张飞燕那婆娘过来看!”
“你唤谁婆娘来着?”
高雨霁的身子抖了抖,慢慢转身过去:“我什么都没说……”
“很好。”
把高雨霁结结实实地绑在一棵大树后,张飞燕走进屋子里替周朝歌诊断一番,不经意地看到脸上犹有忧色的风离,安慰道:“不过是小病一椿,死不掉的,你去休息吧。”
“不,我还想多待一会。”
张飞燕耸耸肩,一副由他的样子,她走到门边,忽然回头过来,打量着风离跟某个人相似的外貌,说道:“风离,若你安安静静当你的长怀明侯世子,定可保一生平安。”
风离掀出一个高傲的笑容:“可惜我不愿。”
张飞燕追问:“不怕遗憾,不怕后悔?”
“不怕,我的恐惧,已经在我差点被我‘娘亲’捏死的时候灭顶了,在那之后,我告诉自己,世间其实没有东西再值得我惧怕。”
当“母亲”白葱般的十指紧紧覆在幼时的他脆弱的颈项,还有怀明侯那种欲要他死去的眸光,他知道,他是永远也得不到他们的爱。
从始,他恨着每一个人。
他一直不明白,明明是那个人所犯的过错,错不在他,他们却要将所有痛苦转移到他身上?
张飞燕无奈地笑了起来,“那么你是想报复他们吗?”
风离不作声。不过答案非常明显。
“无论如何,青春也不是一个放肆的借口,当你去到我这个年纪,就会发觉青春是最伤人的利剑。你不怕遗憾、后悔,不代表别人不怕被伤害。如果会伤害到朝歌,不如,现在就不让一切发生吧。”张飞燕叹道:“否则,你将来教朝歌情何以堪?”
“张飞燕,我跟妳不同。”
张飞燕失笑道:“周朝歌跟你也是不同的。”
没将她的话听入耳,风离续道:“妳有机会抓住属于你的东西,可是妳不争取,但我,哪怕是只有微乎其微的机会,哪怕是只能拥有这一刻,我也不会放弃。”
这,就是他们不同的地方。
“风离,如果你再大一点,你就会知道有些时候即使你可以拥有,可以捉紧,可以争取,你也不会伸手去碰。”
张飞燕为他们合上门,最后遗留下来的,是浅浅的叹息。
她眼角的细纹,微灰的长发,正是岁月留下的足迹,或许在这桀骜不驯、武艺高强的女人背后,有着一个同样令怜惜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一如她逝去的年华,无从追溯。
年华就像是只开一季的樱花,短暂、美丽,还没有看够它的美丽,便已经雕谢。
可惜的是,花样年华,错过后不是遗憾一年,而是遗憾一生。
风离坐到床沿为周朝歌盖好被子,却被周朝歌抓住他的手背,不知道他跟张飞燕的对话,周朝歌究竟听到多少。
他难得露出温和的笑容,柔声道:“你还病着,应该再睡一会。”那笑容,温柔得教周朝歌恍惚起来,风离再压低声音道:“在想起什么?”
“风筝……”朝歌低喃,无力的手抓得更紧。
眼前,是他五岁时的天空。
宏伟的宫阙将他与本来的世界隔绝,蓝天上有一只翱翔天际的风筝,忽然在他面前,断了线……
责任是永恒的枷锁。
自由是永恒的奢望。
看到他眼里浓烈的渴望,风离轻声道:“改天我们一起去放风筝吧,就只有我们,好不好?”
听见风离的承诺,周朝歌点一下头,还是不愿休息,哑着嗓子道:“风离,你还没有告诉我那曲的名称。”
风离苦笑,原来周朝歌醒来就是为了讨债,他摸着周朝歌的脸,凝视着他的眼,缓声道:“叫我离儿,我就告诉你。”
“离儿。”
风离不满足,耍赖道:“我听不清楚,再叫。”
“离儿、离儿、离儿……”周朝歌一直叫着,似乎想叫到地老天荒。
风离俯身吻住他的唇,然后轻笑道:“那曲,叫《离歌》。”
“离歌,离别之歌,歌唱别离……”朝歌含糊地低喃着,似是进入一个迷离的梦境,“可是,那曲总是淡淡的,没有让人感到丝毫离别的凄苦,为什么要叫《离歌》?”
“我想,你一辈子也不会明白我的意思,亦不会明白《离歌》的含意。”风离闭上眼睛,“其实你不懂,也是好事。”
懂了,反而会伤怀,还不如不懂。
风离一直也以为周朝歌不理解他,也认定周朝歌永远不会明白他。
他总是那么自私,习惯以一半的付出,换取全部的收获。后来他才知道,真正不明白彼此的人,原来是他自己。
※ ※ ※
青春的确不是放肆的借口,但青春是一份勇气,一份热情,一份无知,有一些事情,不是人人都能冷静看待并且抽身,陷入去就是陷入去,不是他说要走开就能真的走开。
“帝都三辉”,这称号是他们三人青春的印记。
最初的最初,只是由一个无名的说书先生所称,渐渐地,这称号传遍帝京街头巷尾,最后成为他们的代名词。
风离,周朝歌,高雨霁,帝都三辉,三个花样男子,潘安貌,子健才,帝京里不可多得的点缀,曾流连于青楼,一掷千金,只为听帝京名妓杨素素清唱一曲;曾醉倒于渡口,船不敢靠岸,人不敢扰其清梦;曾抢于六扇门行动前捣破各山水恶寨……
有点荒唐的生活,一段意气风发的日子,十多年后再听宫人说起往事的某一椿,周朝歌觉得那是属于别人的故事。
很久以后的一个黄昏,周朝歌的女儿周怀霜在夕照中抬首问他:“爹爹,那个风流浪荡的周朝歌真的是你吗?”
那的确是他没错。跟那个曾为先帝书僮,忘性大的冷淡少年是同一个人;跟那个为新帝承恩平内乱,重整三宫的周总管是同一个人。然而他却跟女儿有相同的疑问,甚至由疑问变成对自己的质疑。不禁在心里问自己一句:那个周朝歌,真的是他吗?
当年刚满十九,与风离、高雨霁畅谈天下的时候,为什么他会有一份勇气跟他们去胡闹?那时候的他觉得什么帝京,什么皇上,什么三宫,束缚着他的枷锁,身后的一切,已经不在重要。
他是忘情的,忘情去做他从未做过的事。
不等他回答,女儿又说:“我喜欢那个爹爹。”
天真澜漫的笑靥不带任何机心,如果可以,他想永远守住女儿这样的一个笑容。
“为什么?”他蹲下身子,刻意露出气恼的样子,可是女儿压根儿不怕他,反而咯咯大笑起来。
“因为那时候的爹爹一定比现在快乐。”年纪轻轻,一个十岁也没有的丫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已经看清他的心事,很多时候,他宁愿她笨一点。
他问:“我看起来很不快乐吗?”
女儿笨拙地伸出小手轻抚着他微微拧紧的眉心,“爹爹总是皱着眉的,快乐的人又怎会皱眉?”
他苦笑,别人并不知道,“帝都三辉”走的路,由一开始便不相同。
他们,不过是在途中有过短暂的相会,然后总得擦身而过,再回头,已经找不到他们并肩走过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