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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铃 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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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铛是个小流氓,从五岁起就是。那一年,病榻上的爷爷终于撒手归去,最後的遗言是:不要做乞丐!老爷子的大意可能为原本书香世家就算沦落,也要有一分傲骨,不食嗟来之食!意思是好,可他没有想过,一个五岁的小孩想要自己存活在世上,不做乞丐又能怎样?总而言之,铃铛还是照做了,不做乞丐,那他可以做流氓吧!所以,他学会了偷抢拐骗,所以,他不是乞丐,而是流氓!
扬州三月,今年的春花开的各外早,然而对于扬州城的大小地头蛇们,最近的日子不好过。因为,从几天前起,一拨又一拨的武林人士涌入扬州,尤其依靠偷抢拐骗生存的铃铛非常清楚,这写高手大爷们是动不得的。所以,在花光身上剩余的铜板後,他只能暂时忍受饥饿。
今天是第七天,而铃铛的小肚皮以饿了三天,因而他不能在等下去了,否则那些大爷走了,他也饿死街头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要慎重的挑选一下对象,那些背刀剑的自然要离的远,甚至那些拄拐杖抽烟袋的老太老头,也要小心,听说有些高手常常这样装扮。所以最後他选中了一个刚入城的小姐,尽管她身边跟著保镖,但那一身的绫罗,与娇弱的步伐,绝对是一个好下手的对象。但他仍没动手,他在等保镖离开的时候。
他们一步一步在扬州城中逛著,中途进入一间茶楼,三间绸缎铺,五家首饰摊,最後停在小巷口,小姐站住了,身後的保镖自行进入对面的胭脂铺,可能被指使去买东西了。而这正是他下手的好时机。
铃铛的偷钱法很特别,要分好几种,而面对这中明显别在腰间的荷包,他会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剪握在手心,在经过对方的瞬间,亮出剪刀,嚓一下,那小小的荷包就落入手中,神不知鬼不觉。这一次,铃铛希望依然这样。
老天爷如果是人绝对是一个别扭的人,常常在人越希望什麽时越给人相反的答案。铃铛如设想的那般经过小姐的身旁,出剪,包落,入手,只是,在自己的手腕处多了一层“铁箍”,大惊下看去,原来是只白皙的纤手,他还是看走了眼。
做为一个流氓在行窃中被抓,那麽他就要有一定的觉悟,一是干脆的交出行窃之物,再来就是绷紧皮肉等待一顿好打。
铃铛是个聪明的小孩,所以他马上交出了荷包,然後闭上眼等待著。咦?睁开眼,看见的是那位小姐浅浅的微笑。她从荷包中掏出一锭白银递来,铃铛却表情严肃
“我不是乞丐,所以我不能白收!”这是他唯一的原则。“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件事来抵偿。”
小姐的眼中划过一抹兴味,没有见过这样的小偷。
“在我右後方的那个卖豆浆的,他旁边拍孩子的妇女,你去过的茶楼的说书先生都是假的。”铃铛撇撇嘴,原先以为那些人是什麽人都要盯一阵,这下看来,根本就是要跟他们的。不过在他这个地头蛇眼中,谁是生人,他分的更清。
接过银两,铃铛要走,却又被拽住,回头看见的是一双晶亮的眼。
“小弟弟,以後有困难不妨来找姐姐。”铃铛的手中又多一物,小姐离去後,铃铛看到手中的一一颗水晶的纽扣!
次日,武林人士如潮水般退去,尽管有些人是横著出去的,铃铛听入耳的消息是万事楼楼主原是名女子,想要以委托为借口剿灭万事楼的人,死伤一片,楼主留下的标记是一枚水晶纽扣!
半个月後,扬州城消失了一个小流氓,而江湖中,谜一般的万事楼中多了一个代号铃铛的情报探子,没有人注意到其中的关联,滚滚江湖,又是新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