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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盛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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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谕这个人,名字取得太好,初读只觉得和她本身一样夺目张扬,再读才发现是“名誉”。
偏偏她的名誉都是千南屿给的。
旖旎暧昧的音乐中,千南屿一眼看见了明谕。她依旧漂亮高贵,穿着暗红长裙,锁骨处缀着一颗小痣,身段曼妙多姿,妆容精致,勾人得发紧。
千南屿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二见钟情”,什么叫“久别重逢”。
平日冷静自持的男人难得慌了神,定在原地,偌大的房间装修奢华,圈子里有名有姓的大人物比比皆是,人流如织,暖调灯下流光溢彩的色块模糊在一块。他和她定格在流动的斑斓人河里,对视良久。最后千南屿近乎狼狈地移开眼,仓惶逃走。
在暗波汹涌、斛筹交错的夜宴里,人声混杂在昂贵玻璃杯的碰撞声中。千南屿是圈子里的新贵,手段狠辣长相英俊,在姑娘中掀起热潮,他出现没多久,前来搭讪的千金小姐接连不断。
千南屿礼貌地笑着,温和地与姑娘们交谈,却句句透着疏离,娇惯的小姐们自讨个没趣,转身开放在别处。
千家家大业大,对小儿子千南屿更是宠爱至极,到现在才舍得让他正式踏入复杂的商业金融圈。
但能和千家相比的明家的千金明谕却是圈里的笑话。明大小姐为了自己那拿不上台面的梦想和家中长辈闹掰,被断了经济,现在是个穷困潦倒空有一身美丽皮囊的废物。
人群纷纷绕着她走,她倒成了纸醉金迷的狂欢中唯一僻静的孤岛。
千南屿越过人群,身穿私人高定的西服,懒懒散散地解散衬衫的两粒扣子,手持一枝玫瑰,走向明谕。
他的眉眼还是那么熟悉,轮廓分明,五官比年少时长开了些,显得更加立体深邃,无不透露着少爷的高贵。而他右脸颊上的那颗小痣,每每都出现在她的梦里让她心口作痛。
明谕倏地站起来,踏着细高跟,半敛着眼,略过千南屿,大步离开。男人像雕塑一样,立在原地,望着她摇曳生姿的背影。
然后匆匆追了上去。
夜宴依旧热闹,千家小少爷和被冷落许久的明谕并未引起人们的过多关注。这群人那么默契,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显得冷漠至极。
明谕穿着高跟鞋和碍事的长裙,只得提起裙角露出一节白皙的小腿,流转在华贵灯光下,企图逃离身后那个让她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男人。
“南屿。”她曾经是这样叫他的,第一次叫出由父亲介绍让她认识的少年的姓名。她和少年拘谨地面对面站着,青涩又羞赧,当时的明谕只觉得这人长得真好看啊,少年意气风发,轻轻弯起的眼睛落下日月星辰,右脸颊上的那颗小痣会因为他的微笑轻轻颤动。
她第一次觉得父亲是爱她的,至少在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何其荣幸能认识如此热烈潇洒的少年。
“明、谕。”他一字一顿,故意隔了几秒才说第二个字,这样说来,父亲给她起的“名誉”瞬间镀上层金光,变得好听起来。
莫名的,明谕不那么讨厌自己的名字了。那象征着野心名利的名字。
“以后,请多关照了。”千南屿伸手虚虚握住明谕的半边手掌,他的体温比她要高,指腹有一层薄薄的茧,干燥温暖,让明谕整个人都烧了起来,耳尖越上一抹薄红。
那时千南屿刚从外省转来,鬼使神差,她这平凡的明谕竟然成了他在这陌生冰冷的城市第一个朋友。
“南屿。”她又如初识时叫他,声音发颤,如初春栖在枝头的冷雪在光照下扑簌簌地往下掉,尾音打着旋,声音轻得几乎揉进了音乐声中。
千南屿瞬间住了脚,被剔去了刺的玫瑰捏在指间,磨手得有些古怪。“在。”他声音生涩,但在这繁杂的环境中,人的神智大概是恍惚的,她好像透过面前这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再次看到了阔别已久穿着蓝白校服的少年。
她果然和她的名字一样,俗气又平庸。
爱上了这么一个人,幻想着可能之外的可能。
明谕手里被塞入一枝玫瑰,玫瑰开得正好,花瓣是淡粉色的,边缘凝着整朵花中最浓的粉,微微翻卷,花的脉络蜿蜒向上,整枝玫瑰像笼着盛夏温度骤降的黄昏湿润的雾气,水灵娇媚。
和他送给她的第一枝玫瑰太像。
张扬的少年在黄昏叫住了她,她在放学的人流中回头看他。明谕扎着高马尾,额前碎发被风吹开,露出弧度柔美的额头,鼻子有点翘,红唇上扬,微弯的眼睛纳入直达天际的暖融融的阳光。
千南屿突然很想吻一下她眼下的卧蚕,再吻一下她那双眼睛。
千南谕冲明谕招招手,示意她过来。明谕也没争,乖乖逆着人群走向他。然后就被他难得不绅士地一把扣住手腕,急冲冲地拉向教学楼后面。
人群中发出起哄声,俩人一下子就红了脸,但千南屿没松开手,明谕也没有挣脱,他们在黄昏微风中,拉扯着逆流奔跑,阳光、校道、蓝白校服的少年们皆作为背景,他们像奔赴一场青春的盛典。
千南谕带明谕逃离人群,藏在教学楼后面的角落里,那方天地狭窄僻静,仅容两人紧紧挨在一起站着,千南屿从宽大的运动外套里掏出一枝玫瑰,不是那种烂大街的红玫瑰,是淡粉色的,孤零零一枝就足够牵动明谕早已狂跳不止的心的那种。
“那个,花店老板说送你这种……仙女……得送玫瑰,但我觉得玫瑰太俗了,所以咱们退而求其次,换枝粉的,成吗?”他支支吾吾半晌,艰难开口,末了又补了一句,“你……喜欢吗?”
“喜欢。”明谕轻声回答,“咱们这算,早恋?”
“欸,这就答应了?那个……其实吧,我还打算追你好长一段时间的,每天给你带一枝花来着,毕竟一大束也不太好藏……”千南谕胡言乱语地说了好多,说他追她的计划,说他很喜欢她,说他会对她好云云。
明谕没有打断他,少年青涩好听的声音很温柔地在耳边响起,她渐渐陷了进去,心里软乎乎的乱成了浆糊,只能出于本能的,抬手扯住千南屿的衣领,踮脚,在他右脸颊的那颗小痣上烙下一个吻,她的唇很软,带着香气,世界在此刻安静下来。
太阳掩着娇容,云层隐约,为他们保留最后一缕光芒,安静地落在明谕脸上,她的睫毛如蝴蝶轻轻抖动的翅膀,整个人融化在盛夏夕阳中,美好得看不清,热烈得发着光。
这是两个人的救赎,相互地依偎。
千南屿不好,明谕也不好。一个阴险腹黑,一个贪名求利,但谁又是完美的,谁好,谁不好?或许根本就不需要这个答案,他们的岁月终会埋葬在时间的深处,湿泥滋养,哪怕连了根,长了叶,时间说断就要断,化成把尖刀,咔嚓几下就把他们的过去剪了个尽。
谁都会面目全非。
活人埋进去,骸骨挖出来,谁会记得谁。
从生命盛开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死亡。
玫瑰掉在地上。
千南屿的模样模糊在眼前,眼前的场景扭曲怪诞,一张张人脸狰狞恐怖,色彩交融,混杂成惊心的血色。
明谕失声尖叫,转而却笑了起来,眼角发红,红唇咧开,一头长发披散着,细白修长的手指沾满了鲜红的血液。
她几乎痴迷地嗅着带着铁锈味和诡异腥甜味的血,轻轻探出舌尖,舔舐了一下指间上的鲜血。
明谕餍足地眯起眼,再次笑了起来,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了地上沾染红色血液的玫瑰花上。果然,最后她还是那么俗不可耐,千南屿的粉玫瑰她配不上。
只得是那俗套的红玫瑰,和她一样普通。
难闻至极。
但不应该啊,不应该,不应该……
明谕跪在满地血泊中,弓着背,漂亮的蝴蝶骨微微展起,双手胡乱地在粘稠的血液中翻找,任凭自己被血液吞噬,也不肯起来。
“玫瑰花呢?玫瑰花呢?”像是低声呢喃,又像是对着空寂无人世界的疑问。
那么多枝玫瑰花啊,怎么都不见了。
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千南屿会偷偷往她手里塞一朵被摘了枝的玫瑰,然后得意地挑眉,弯腰附在她耳边说句:“送给仙女的花——”玫瑰被揉皱,颤巍巍地在她手心里盛开。
晚自习下课,千南屿会变戏法似的趁着夜色举着一枝玫瑰在昏暗的楼梯口递给她,如果楼梯口的人少,他还会夸张地弯腰行个绅士礼,语气带着戏谑地说:“仙女殿下您慢走,晚上别太想我哦。”
他会在朦胧的早晨,跨在单车上等她下来,递给她一份装着玫瑰的早饭,一哂,懒洋洋地趴在自行车把手上,撒娇:“仙女早安,想要仙女的抱抱。”
他高调放纵,他们的爱情人尽皆知。
但那又怎样。
玫瑰即便明谕保存得多好也会凋落。
他们的爱情也抵不过明谕父亲的一句:“小星喜欢他,你是姐姐,让给她吧。”
明谕是父亲和前妻的女儿,他的前妻不过是他的一粒棋子,没有爱得来的孩子只不过是他潦倒过去的见证。
明星星,多好听。
在明父的操控下,明谕转了学,被收了手机,被明家人二十四小时监控。而这么做的目的,不过是明星星的一句“喜欢”。
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收到过玫瑰了。
听说千南屿和明星星在一起了。
明谕跟疯了一样读书,却在填写志愿时,瞒天过海,第一次违背明父的要求。
“我要当调香师。”她语调毫无波澜,全然不把怒火冲天的父亲放在眼里。
“我要你改志愿!你是姐姐,星星还小,你将来得帮她管理明家!”
她什么也没有说,静静立在原地。她知道,明星星没有错,被父母宠爱的小孩当然没错,错的是她,是这个世界。她还是很想千南屿,既然见不到人,那就留下味道吧。那贯穿她青春的玫瑰,混杂了无数种味道出现在无数个场景里的玫瑰。
她要当调香师,把玫瑰留下来。
时间会溶解掉一切,他们盛开即死亡。
警笛声很刺耳,血色的明家豪宅被警车包围。
被警察拷走的时候,明谕回头,最后看了一眼被她挂在墙上的照片。
男人定格在方框里,明媚带着少年气。
三年前的夜宴上,她最后一次见他,他递给她一枝玫瑰,她留到了现在。
他匆忙向她解释,过去的几年里,他没再爱任何一个人,他后来也转走了,再也没有回来。在千南屿心里,那座没有明谕的城市,依旧冰冷陌生。
她接下了玫瑰,却没留住他。
他的花期太短,盛开得太热烈,所以被上帝轻轻折断了枝,腐烂在黑暗的泥土里。
明谕最后还是疯了,哭肿着眼参加他的葬礼。
千南屿死于一场车祸,肇事司机是明星星的新任对象。多么可憎,现在错的是她了。
泛着寒光的刀刺入人肉里,翻涌着生肉的恶心,恶人们惨叫求饶,她低垂着眼,平静的面庞像仙女一样神洁美丽,她对那群恶魔的道歉毫不搭理。
她下手之前就报警了,千南屿说过:“正义永远存在,恶魔无处遁形。”
她不想当恶魔,她要做他的仙女,她认错了,他会原谅她吧?
玫瑰干枯的最后一片花瓣落了下来。
明谕的唇瓣一张一合,没有出声,却重复地说着:“我们盛开即死亡。”
[QM-盛开即死亡]这款香水在明谕死去的那天发售,文案中有一句话,很奇怪,它写道——
“玫瑰盛开的那一刻,它就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