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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你也喜欢勃拉姆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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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Wang·Bristol·Artist, 从小我爹就告诉我作为我们老王家的唯一男宝,我生来就跟那些小丫头片子不一样,我是要继承我家那两间瓦房做大事的。
两岁时,别的小朋友都开始牙牙学语会说要吃东西的时候,我还不会说话。我娘自然也不知道我尿急,于是我拉裤子了。
五岁时我在幼儿园里打了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女孩父母很生气,要求幼儿园把我开除。我娘一个人拦不住,打电话把我那个在牌桌上叱咤风云的爹叫了过来。我爹对女孩父母说:“你们懂什么,我儿子是喜欢你们家闺女才这样的。”
我躲在我爹后面连忙点头:就是就是。
拜托,我可是王家第一百八十代嫡传香火,被我看上是前世今生都修不来的福气。
但我最后还是转了学。幼儿园的女老师真是不长眼。
我在招猫逗狗中上了初中。
上初中的时候我娘给我买了当是最先进的sony walkman,机器还带了几张碟片。我翻来覆去也看不懂那些洋人的鸟语。什么oasis,什么Michael… 我都不懂。但这些重要吗?这些不重要。
有了这个我就是全校最惹人瞩目的男生。我靠着这个收获了一大帮小弟,我们每天放学插着耳机在学校的小卖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女生饱饱眼福。
这天,那个爱穿白裙子的校花来小卖部买东西。我冲她打招呼,她却对我翻白眼。呵,狂什么狂,不知道有过多少个男人了。
后来我上了高中,成绩一团稀烂,数学只会勾股定理,英语只会“I 服了 u”。拿着200分的月考成绩回家,我爹把我痛揍一顿,告诉我考不上大学就去工地搬砖。我有些慌了,和我的好兄弟们琢磨了好几天。
有了,我搞艺术啊。
我从初中就听摇滚,我能不会吗?
就这样我组建了一支乐队,在学校里混的小有名堂。高考总分虽然只考了三百分,但我爹拿出这么多年的积蓄送我上了青城山职业技术学校(布里斯托大学联合办学)。嘿,哥们儿,咱也是布里斯托毕业的了。
大学我混的更好了,我混进了摇滚圈还开了好几场livehouse。但是有些真是吃饱了没事干,他们说我做的是垃圾。他们懂什么,这叫艺术 A-R-T。我是什么?我是A-R-T-I-S-T!
那天圈内一个聚会,来了一个巨漂亮的女明星。嘿,真靓。我立马就去要了微信。一翻朋友圈,是个文青。
我立马问她: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她说:不,我喜欢张爱玲。
好家伙,张爱玲我不熟啊。谁没事看娘们写的东西啊,没有格局。但我又不能露怯。
我:巧了,我也特别喜欢她写的《霸王别姬》,秋菊真的太惨了。我觉得这完全是社会对一个可怜女人的压迫。
打完这行字我就感觉有戏。
就这样我们热火朝天地聊起来了。两个月后我靠着读英文版的《月亮与六便士》成功拿下她。
那天微博热搜的炸了。他们说我是个丑男配不上她。嘻嘻,我还就配了怎么着了。女明星很高贵吗?能给我们老王家接男宝这是她八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
我对她说:你不觉得我们特别像铁达尼克的Jack和Rose吗,所有人都在反对我们的爱情。但虽千万人吾往矣。
她在我怀里感动地哭出了声。
我让兄弟们给我支个招,怎么样才能拿捏住这个女人。兄弟们告诉我不带套就行了。
这真是个天才idea。
她怀孕了,刚检查出来的时候她很慌张,不想要这个孩子。
我不理解,怎么?怀我的孩子不好吗?
果然我的魅力征服了她,孩子留下来了。
我拖着等到孩子八个月的时候办了婚礼。
结婚典礼上,主持人让我对她告白。
我说: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她又感动的哭了。
嘿,我可真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