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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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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着跑了一个星期校医室,确定伤口没有感染,已经开始结疤后,我和顾凡才真地松了一口气。连枫大妈也没将此事上报,别人问起,均以手臂摔伤为由。
不过伤的是右手,就多少有点麻烦了。还好一个星期过去,左手也差不多练得能写字,虽然并不好看。
连枫终究是约了连芸出来吃饭。另人不解的是却把我们两个带上了。
是一家气氛挺不错的西餐厅。我和顾凡默默地啃着牛排,那两朵姐妹花则是边吃边说,不过也是懂得用餐礼仪的。
用完正餐,顾凡终于忍不住开口:“姐姐,你们继续聊,我和阿成可以回去了吧?”
“你们就放心这么一个小姑娘呆会儿独自回去?”连枫挑眉。
“她还要回--我们那里?”顾凡问。
“刚才你们没有听见么?小芸还不想回家。”连枫优雅地吃着餐后甜品,“不是挺好的,让顾凡同学有理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续赖在江成同学房里。”
顾凡表情怪怪,不再言语。我嘴角勾起笑,也自己叉了个小蛋挞,细细品尝。
“可是,坐在这里好无聊。”顾凡看着我说。
我瞥一眼不远处放着的白色三脚钢琴,顾凡会意,调笑意味颇重地说:“原来阿成是想听我弹琴,就名说嘛,做什么小动作。也亏得我和你心意相通。”
一首美丽的《献给爱丽丝》,被演绎得如此美丽,连两位小姐也停下来交谈,侧耳倾听。
顾凡是个天生优雅的男人,不愧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没有一点艺术家气质,却又与钢琴这般契合,大概是从小被逼练琴以修身养性所致。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的--可见技巧纯熟--明显向我宣告,这是为我的琴声。
一曲完毕,他将位置还给人家职业琴师,飘飘然下来,对我眨眼:“不知我的心意阿成有没有感受到?”
我翻个白眼,他似乎是玩上瘾了。
一旁噤声许久的连芸突然出声:“Sam,可不可以帮我忙?”
“什么?”
“你当我的伴奏好不好?”
恩?我和顾凡都不解地望向小姐。
“最近我找了几个场子赶,你当我的键盘手好不好?”
我将疑问的眼神投向顾凡。
“阿芸是PUB歌手。”顾凡简短解释。
“Sam,以前我都不知道你居然会弹琴而且弹得这么好,你可不可以答应我?”
看来,这个女人也没长脑子。
“小芸,”还是连大妈出声了,“顾同学跟你赶场,他都不用上学的吗?还有,你忍心让江同学独守空闺?”
“哼,他上那个学有什么用。”连芸不以为然。
“都要高考了吧,你害顾同学不要紧,要是间接连累到江同学,那就不好了。”
“怎么会连累到他?”连芸小姐还是没给我个正眼。
“欲求不满是会有很多后遗症的,比如夜尿频多,精神不济,虚火上涨,脾气暴躁……”
我翻个白眼,这个疯女人……
“对,为了我家阿成的□□,我不能答应你。”顾凡终于很正义地开口拒绝了她。
阿芸很不屑地扫我一眼。
其实,要是顾凡答应了她,我想我会“幸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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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顾凡拒绝了连芸,不过还是答应,周末去客串一下。
我本来是想在家里温书的,却被顾凡拖到了现场。
所谓的不学无术就是指的这个样子吧。我坐在酒吧一角,看着台上表演的两人。而原来的乐队,确是与我坐到了一起。
“你男人,很不错。”一个板头青年突然开口。
我小愣一下,是在跟我说话吗?
“嘿,别装。这小子自己就是个GAY,对你们的不正常关系比我们要来得敏感得多。”另一个红头发的拍拍板头的肩,对我咧嘴一笑。
会吗?我怀疑是连芸露了口风的概率比较大。
“我是阿枫。”红毛小子递过一只烟。
我微笑拒绝:“我是江成。”
“别听疯子胡言乱语,是小芸透露的。”板头笑说,“不过,我确实喜欢男人没错,所以小芸说最好我能勾上你。我叫赵君,人称君子。”
“我是钱书,他们叫我钞票或者硬币,目前是君子的合伙人,所以我会尽力不让他来勾你的。”另一个相对比较温文尔雅的男人自我介绍。
合伙人?我的疑问在他们毫不避讳当众交换一个热吻后宣告解除。请原谅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乖宝宝,对这种“业内术语”不甚了解。
“我是BOB。”最后是一个挺酷的男人。
这些完全不是我平日所接触的那类人,是不是该感谢顾凡带我出来见世面?
“你们的分工是什么样的,我说乐队?”顾凡还没有要下来的意思,于是我找开话题聊。
“我是键盘,孔方兄是鼓手,疯子是吉他兼主唱,BOB是贝斯。”赵君说。
“孔方兄?是指钱书吧?”我笑。
“嘿,那是他们二人世界的专业用语,你我等外人是不能用的。”阿枫笑说。
这些人,很快乐。
一曲唱毕,连芸下来了,留顾凡一人在台上做即兴演奏。
“他叫你上去。”连芸今天化了妆,感觉很入世。
“做什么?”我问,顾凡一个人发疯就算了,我没义务陪他一起。
连芸个我一个“我怎么知道”的表情后,径自去吧台端果汁喝。
我不为所动,今天答应一起出来已经够给他面子了。
直到原本绵绵的音乐突然变成了气势逼人的《命运交响曲》。
全场静寂了三十秒,只是琴声在大厅回荡。我这一桌的人包括远在吧台的连芸都将视线投向我。
末了,赵君盯着我笑:“他的技巧还真是不错,用电子乐器都能弹奏出这效果,尤其是那‘梆梆梆梆’几声,是不?”
我扯扯嘴角,算是给他这个冷笑话捧场。然后无奈地起身,朝顾凡走去,省得他继续发疯下去。
睡知他竟像是看不见我似的,兀自投入到他的《命运》里去了。舞池的人竟也反应过来,居然和着节奏跳起了热舞。
“喂。”我唤道。
“终于肯上来了,江大少爷。”顾凡抬眼扫了我一眼,又埋了下去。
“我不上来你呆会不是要弹安魂曲了。”我淡淡地说,凑上前,用食指按了一个单音。
“果然是最了解我的阿成,我正有此意。”顾凡笑说。
恩,看来气消了。
“叫我上来做什么?”
“合奏。”
“我不会。”
“我教。”
“阿凡,”我勾起笑走进,柔柔地说,“你今天又没带脑子出门。”
“啊,被你发现了。”顾凡也柔柔地回答。
“要怎么样做?不是要教我?”
“站到我身后,双手放在我腰上,头枕在我右肩,就OK。”
呃,不好意思,好象刚才那句话又把他惹到了。
我就近拾起一把电吉他,拨弄两下,发现没有很糟糕,于是回头冲顾凡挑眉,让他安静。他停了手,看我玩的什么花样。
以前跟同宿舍的同学学过两手,希望手艺还没生疏。还好,可以勉强入耳。奏完前奏,我停下,回头对顾凡淡笑:“你知道的,我嗓子不好听。”
他会意,揽过键盘前的麦,开唱起来。
Breaking My Habit.
这是他最喜欢的乐队里最喜欢的一首。
也是我的。
他的双手没有再碰键盘,而我,完全负责为他伴奏。
不管身份差异,不管彼此关系,不管智商高低:此刻,我与他,心意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