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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月色

      风铃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这边还是很安静的一个小镇,远不如今天那么繁华和热闹。
      至于逃离家乡的理由,还是不要说了吧。都是些不堪的记忆。忘掉算数。
      让一切重新开始好了。
      小小奕今年5岁了。大眼睛,长睫毛,苹果脸,笑容可爱如同天使。孩子在小区的外国语幼儿园里上大班,很快就要毕业了,时常流露出恋恋不舍的意思。
      风铃跟他开玩笑说:“怎么,舍不得小丸子?”
      那是他们同小区的女孩,非常地清秀文静,跟小小奕很合得来,常常到他们家里来玩。
      孩子看她一眼,神态稚气天真,语气却很忧郁:“这是爱情,你不懂的了。”
      风铃笑,也不去和他分辨,但看他浓密的睫毛在朝阳下熠熠生光,实在是可爱,便忍不住俯下来吻他鼓鼓的小脸颊。
      隔壁住的叔叔姓王,是这小区里的保安队长,为人豪气爽朗,对他们母子很热心。管理处的办公室就在楼下,每天送小小奕上学经过那里,都可以见到王健坐在里面,查看昨晚的闭路电视记录。
      小小奕大声和他打招呼:“王叔叔早!”
      王健看他一眼,微笑,走出来地给他小袋子,里面是一个面包店里新鲜出炉的蜂蜜蛋糕,香气扑鼻——小小奕的最爱。
      风铃投去一个感激的微笑。王健点头回应。
      两人很有默契,在外人看来却关系暧昧的样子,容易惹来误会。对面家的薇淇最初便是。
      这个美丽的女孩,还在大学在读阶段便来这个小区做家教,认识了王健,一见钟情。毕业以后,索性再小区里租了间小小的公寓,住下来了。王健对风铃母子异常的关爱,让女孩暗暗地不满,老是把风铃当作敌人,从不给好脸色。等到时间一长,才知道是一场误会。那美丽的女孩也甚是可爱,很快便大大方方地上门道歉。
      风铃不以为意,自己一向反应迟钝,这点小事,从来没有在意过。但是薇淇的爽朗很讨人喜欢,两人又合得来,很快便成了好朋友。等到薇淇知道风铃才25岁,大感诧异,便禁不住一时失言:“那孩子的父亲呢?他在哪里?”
      风铃但笑不语。许久,才缓缓说:“他并不知道有小小奕的存在。”
      薇淇还想再问,但见风铃神色疲倦非常,眼神里掩饰不住的沧桑,便硬生生止住了下面的问题。
      后来她和王健在一起的时候,提到这个事情:“这么年轻的妈妈带着个孩子,真是不容易。”
      王健默然。第一次见风铃母子的时候,情形才是狼狈。但那位年轻的妈妈毅力惊人,对苦难有着异于常人的忍耐力,一切都熬过来了。
      风铃不肯居功,淡淡说:“这些年来,都是你在暗暗帮助我们,生活才得以如此惬意。”
      没有人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风铃不说,别人也就不敢问。
      有天,小小奕提早从幼儿园回来,气鼓鼓地嘟着嘴,也不说话,只是坐在角落里暗暗地生气。风铃知道他在外面又受委屈了,便问:“又跟谁打架打输了?”
      但是这种情形已经越来越少出现了。一年前孩子开始跟着王健学咏春拳,到现在已经颇有成绩,在小区和幼儿园中是著名的打遍周围无敌手。
      小小奕气呼呼地说:“他们骂我是野孩子,有娘生没爹教。小丸子也不理我了!”
      风铃坐到他对面,柔声安慰儿子说:“小小奕不是野孩子,你当然是有父亲的。”
      孩子问:“那爸爸在哪里呢?他怎么从来也不来看我们。”
      风铃说:“妈妈做错了事情,惹爸爸生气了,爸爸不肯原谅妈妈,所以就不肯来看妈妈了。”
      孩子还是不明白:“那我呢?是不是我也做错了的事情,所以爸爸也不肯来看我?”
      风铃心下黯然,伸手把小小奕抱在怀里:“小小奕没有做错事情,小小奕是最乖的孩子,你一向是妈妈最大的骄傲。”
      小小奕似懂非懂地点头。
      王健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便特地跑到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去,告诉他的小同学们:“小小奕的父亲,以后就是我。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直接来找王叔叔。”
      小小奕笑了,以后两个人就非常的亲,真的越来越像两父子了。
      风铃一个人做着两份工作,白天在花店帮忙,晚上还在西餐厅里兼职侍者4个小时,晚上10点以后才能到家。小小奕一向是在管理处的员工餐厅和王健一起吃晚饭的,营养难免跟不上。风铃便每天早早起床,为他煮营养丰富的早餐作为补偿。
      生活不是不快乐的。
      但很少见你真正地笑。薇淇说。
      这个美丽单纯的女孩,一心一意地爱着她那高大英俊的邻居。王健对待感情的专一和稳重,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但是,为何他的态度总是不见如火的热情,总是那么温和淡然?
      小程告诉她:“健哥性格如此。我们认识他这么多年,也没有见他怎样失态过。”
      薇淇问风铃:“爱情,都是这么细如流水,源远流长的吗?”
      风铃笑:“这是最好的一种方式。”
      还有其它?
      是的。
      在风铃的生命里,曾经爱过两个男人。但她都失去他们了。
      没有什么可以埋怨的,一切都是风铃自己的选择。
      如果可以再选择一次,自己依然会在那个夏日,在林奕最需要自己的时候离开吗?
      依然清晰在目,那个男子眼神中那份倔强和绝望。
      风铃,只要踏出这个门口,你就永远回不来了。
      她深深看他一眼,下唇都咬的出血了。但她还是要走。
      大洋彼岸,另一个男子在等着她。
      “你会后悔的,风铃。”菲菲说。
      后悔吗?是的,尤其使小小奕因为没有父亲在身旁而受到委屈的时候。
      悄悄走进孩子的房间。只见他眼帘低垂,抱着多拉A梦,睡得正香。
      这个样子,像极了他的父亲。
      那样明亮的黑眼睛,那样浓密的黑发,那样灿烂的笑容。
      刚认识林奕的时候,大家都还很年轻吧。
      介绍人是遥智宇,老好小遥。
      沈菲菲,风铃,小遥,三个人在学校的餐厅里吃晚饭。饭菜都不怎么美味,风铃吃几口便没有了兴致。菲菲看她一眼,不以为然:“风铃,你再减肥就变成排骨精了,有什么好的!”
      风铃但笑不语。
      小遥刚想说话,却有只手臂按在他肩膀上。他转身:“张帆师兄?”
      身后站了两人,其中之一,正是笑眯眯的张帆。
      菲菲翘起嘴唇,娇声说:“张师兄就知道欺负老实人。”
      她年纪小,模样这样娇俏,是众人眼里的小可爱,大家都喜欢她活泼的性子。
      但张帆身旁站了另外一人,眼神清亮如星,直盯着风铃看,好霸道。
      风铃一贯地忽视。
      菲菲和小遥叫他林奕师兄。是张帆的同学吧。
      他们是学校足球队的成员,特地邀请小遥的加入。
      林奕从此对风铃留了心。他问小遥:“那清秀安静的女孩是谁?”
      很快便打来电话:“我在楼下等你,请下来应约。”
      风铃失笑:“你是谁?”
      “林奕。”
      “打错了。”风铃放下话筒,并不多话。
      自己早已心有所属,何必多惹是非。
      林奕送来的鲜花,转送给孤儿院的孩子们;一切礼物,原封不动退还回去。电话拒接,短信略过不看。
      林奕气得七窍生烟,开着马力巨大的摩托车挡在她面前:“你竟敢拒绝我?”
      风铃不语。
      他凑下脸来,眉毛竖起,清朗的眉目也掩饰不住那份怒气。
      奇怪,这么些年了,她还清晰地记得这一幕。当时,真应该给他一个拥抱,吻吻他微微扬起的下巴的。
      但是她没有,只是稍微欠欠身子,便转身离去。
      林奕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俯头就吻下来。
      风铃也不抵抗,只是紧皱着眉头,把下唇咬得出血。
      林奕兴致顿失,也不再多话,只是沉默着,带她到校医院里止住了血,然后送她回宿舍。
      之后,两人没有再见面。
      菲菲好奇:“风铃,那是林奕师兄也。”
      建筑工程学院最受欢迎的林奕,全校女生为之疯狂的林奕。
      SO?
      风铃有ALEX。早在8年前,他把她从坟墓里捡回来,她就知道,自己这一生,都来自于他的恩赐。她不能有别人。
      他说:“等我回来。”
      她点头。
      连命都是他的恩赐,还有什么不能够的。
      这一生,他是唯一对她好的人。
      是他在坟墓里捡她回来,给她安稳舒适的生活,给她做人的尊严。
      那些不愿再回顾的童年往事,却总是难以忘怀。所以风铃向来不喜欢看悲剧。
      她是家里第4个女孩,父母都是外地来广东打工的民工,养不起这么多孩子。于是她从小便被送往别人家寄养。
      最初的几年还好,养父母没有孩子,视她如亲生。但是,很快,养母接连生了3个孩子,有男有女。几口人等着吃饭,渐渐地生活变得拮据,她的存在便越来越显得多余了。
      偏偏风铃生性又极敏感,年纪小小便懂得看人家的眉头眼额,内心郁结,病痛便多。一日,家里大人们都下田干活去了,风铃在家里负责晾晒稻谷、煮饭、洗衣服和照看弟妹。都不是多劳累的工作,但是长年的营养不良,等到把这些活全部做完之后,她已经累得眼冒金星。
      午饭都在煮好了,热在锅里,虽然稍嫌粗糙,却谗得风铃直咽口水。
      但是风铃不能够吃。大人们等一下就回来了,要是发现她偷吃了,免不了又一顿拳脚棍棒下来。
      墙角里还有一些木薯,都是人家地里丢弃不要的,她便捡了回来放着备用。这会总算派上用场了——暂时吃着一点来充饥吧。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那天,大人们什么时候回来的,她已经不知道了。
      等到醒过来的时候,周围怎么这么黑,连呼吸都这么困难?
      她翻了个身,想起来出去喝点水,但是额头咚的一声撞到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上面,好痛。
      不对劲。
      她摸了摸,自己好象躺在一个箱子里面,四周钉得严实,可幸并不是密不透风。她用力锤打着箱子的顶部,并且大喊:“救命!放我出去!”
      箱子盯得并不牢,在她把手捶打得出血的时候,箱子打开了。
      外面月色如水,可以让她隐隐约约地看清楚自己身在何处了。
      拨开脸上身上的泥土,她发现自己刚才爬出来的地方,竟然是一个坟墓……
      那么,她躺着的那个箱子,就是棺材。
      那种恐惧,如同跗骨之蛭,终身附在她灵魂深处。
      怎样竭力咬紧下唇,也控制不住那份惊惶:“啊!!!!!!!!”
      竟然有反应。
      她听见树木瑟缩的声响,接着有个长长的影子投在面前:“你是人是鬼?”
      “我也不知道。”她颤抖着声音回答。
      那人蹲下来,借着月色细细看她:“你是人。还没死,谁把你埋在这里?”
      他把她送回家,但养父母更视她为不祥人,不愿意接收,硬是把她推回了亲生父母家。但是那边的家已经搬走了,人事飘零如浮萍,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洪历就是那时侯收养她的。
      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
      也是她的恩人。
      他把她养大,供她读书。
      她长大了,要去隔壁城市上大学。他说:“我约了一帮朋友去尼泊尔,要先你出门了。”
      他的行踪总是很飘忽,这些年来她也见怪不怪了。甚至,她连他以何为生,都没有问过。她只是顺从他一切的话,做一切他喜欢她做的事情。
      自己是他的奴隶。她知道。
      他一走就是好几年,音汛全无。
      大学的生活比高中轻松得多了,功课不累人,课外活动也多。洪历帮她申请的宿舍,是最舒适的那种,两个人共享一间房,安静得来又不至过于冷清。
      室友是活泼美丽的沈菲菲,年纪还很小,才17岁,是个非常可爱的女孩。风铃和她一直相处得很愉快。
      只是,风铃依然是一如既往的安静淡然,不爱交际。
      正常放假的时候,她还是会回到他们那个“家”,把东西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切按照原来的式样摆放。
      然后,坐在窗前,想他。
      自己是他的私有物品,一切都是属于这个男人的。她知道。没有资格做任何他不允许的事情,让他不开心。
      只是,和林奕,缘分竟然会是这么深厚……
      那天,刚放完五一黄金周的假期回来,依然没有洪历的任何信息,内心禁不住微微有点忧郁。走在路上,便有点神不守舍的恍惚。
      天气很好,有洁白的流云自长空中悠然飘过。
      拐进小路处,竟没有听见身后响了好久的摩托车喇叭声,小腿一痛,便倒在地上。
      司机有一对明亮而霸道的眼睛。她想起来:“林奕?”
      正是那名俊朗小生。
      他本来是一脸怒气的:“你聋啦?这么久的汽笛声都没听到?”
      随后看见风铃,脸色缓和下来,伸手扶起她。
      风铃心下歉然:“对不起。我会赔偿的。”
      林奕扬起眉毛,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你打算怎样赔?以身相许?”
      风铃避开他的视线:“请把车子维修的帐单寄给我。”
      下文就这样来了。
      两个星期后,他约她出去。
      她把钱给他:“我暂时只有这些,不够的话,迟点再给你。”
      林奕不解。“为何这样抗拒我的好意?我调查过,你目前并没有男友。”他目光逼近来,“告诉我,你嫌弃我什么?”
      风铃流转视线,看他。这样俊朗可爱的男子,一定是从小就被宠坏了,怎么会受到嫌弃。只是,她的经历太奇怪,生命里从来没有做过白马王子翩然而来的粉色旖梦。目前拥有的已经足够,不能再奢望什么了。
      他喜欢她的安静。
      菲菲对他们这种状态很不理解。这两个人怎么看都很相配呀,怎么就是靠不到一起?她问风铃:“为什么拒绝林奕?我们认识他那么久,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他对你可是很有诚意的啦!”
      风铃不愿多说:“你以后会知道的。”
      菲菲说:“是因为林奕风头太劲,你的竞争太大,导致压力太大吗?”
      风铃点头。要是大家都这样认为,那就算做事实吧。
      林奕笑:“风铃,你这个笨蛋。”
      你会知道的。风铃说。
      有人替林奕不值,前来找她。
      那是个美丽的少女,比沈菲菲还要秀美几分。言行举止大方得体,一看就知道是好人家的女孩,很有修养。
      她叫陈婉儿。
      她很含蓄地提醒风铃。要是不爱林奕,请离开他。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风铃说:“好。”
      陈婉儿反而怔了,无言离去。
      其他人就不见得这么礼貌了。
      风铃终于觉得厌烦。向学校告了假,直接回家去了。
      家里竟然有人。
      洪历在厅里,坐着等她。
      她投进他的怀抱:“你回来了。”
      他低头吻吻她光洁的前额:“我想你。”
      林奕追踪而来,见到洪历,脸色铁青着离去。
      风铃刚好出门,没有看到这一幕。而洪历也没有提。两人一直很有默契。
      要期末考试了,风铃只能回到学校。她实在是不愿意动身:“怎么办?我只想留在这里。”
      洪历说:“你打算让我一个人去?”
      风铃大喜过望:“你和我一起到学校那边去吗?”
      洪历笑而不语。
      再见林奕,两人已成陌路。他径直与她迎面而过,无视她淡淡的笑脸。
      沈菲菲顿足:“你看,终于把这么好的男孩子吓走了!”
      风铃流转视线,往后看林奕。这个男子的身型好漂亮,黑发在微风中飘扬。
      小路尽头,就是学校门口。洪历站在那里,微笑着等她。
      菲菲目瞪口呆。
      难怪风铃对林奕不感兴趣,这个男子气质如此高贵卓越,微笑淡然,眼神深沉如浩瀚深海。是比年少轻狂的大学生们要迷人得多了。
      洪历接了风铃去看他新找到的公寓。两房一厅的小小间隔,家私布局都和他们原来的家差不多,极尽简洁,就是什么都小了一号。窗外景色极美,可以看见长空下碧波粼粼的大海。
      他把较大的那个房间让给她。女孩子杂物总是比较多一点的。
      风铃笑:“你总是这么宠我,那不行的。”
      洪历拥她入怀,下巴抵在她头顶。早上刚洗过的长发,依然留有清新的香波的味道。
      多少年了,那个满脸惊惶,蓬头垢面的小女孩已经长大成人,只是清秀温和一如当年。她一直是这么安静懂事,从不给他添麻烦。
      日子就这样无知无觉地过去了。希望她是快乐的。尽管这个愿望实在很奢侈。
      风铃打开冰箱,里面琳琅满目地放上了好多食物——洪历总是这么周到。便笑问:“茨菰?好久没有见过了,今晚就煮这个!”
      洪历按住她:“你今天不舒服,让我来吧。”
      几年不见,他的厨艺果然大有进步。那么讲究技术的清鸡汤也褒得香气四溢。看着她笑吟吟的脸,也不禁沾到一点喜悦的信息:“你笑什么?”
      风铃说:“我想起了那年,你煮的那些芹菜。”
      是的,男孩子大概都弄不清楚,还有青菜好吃的是茎,而不是绿油油的叶子的。
      只是,这么些年了,每个月的那几天,她还是会疼痛得脸色苍白。夜里在睡梦里痛哭着醒来。那些灾难所带来的影响,他们都不能完全地摆脱掉。
      而林奕所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样子的风铃。
      他最近他总是会突然地闷闷不乐,喝很多的啤酒。踢起球来拼命得很,完全不顾安全。
      张帆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么个普通的女孩,还值得你这样!”
      林奕不语。把手里剩下的那一半啤酒喝完,抬头望向长空下飞掠而过的朵朵流云。
      是的,他也不懂。是的,风铃是苗条清秀。是的,风铃是温和淡然。是的,风铃的微笑很美。每次看到她微微扬起的嘴角,他都有吻她的冲动。是的,拥她入怀的感觉是很好,尽管那一次她并不配合。但这一切,并不足以让他失魂落魄,总是浮现那个身影。
      陈婉儿的容貌身段,家世学识都比风铃好上几万倍,是那么多男生心目中完美的女朋友人选。她无视那么多狂蜂浪蝶,惟独对自己情有独钟,不是最好的一件事情了吗?怎么内心还是这么忿忿然?
      笨蛋林奕,无可救药。
      依然清晰记得,敲开她家大门的那颗忐忑的心,在那个男人的注视中冰冷到极点。
      林奕一向自负过人,但是那个男人实在是奇怪,仅用那么一个照面,便让他受到创伤,没有力气继续下去。
      风铃身上的那份冷漠凛然,不是没有出处的。
      只是那个男人的气势更强。
      他们像那些夜行的动物,总是远离喧嚣,独自低鸣。但是彼此之间总有神秘的呼应,默契无边。外人很难进入那个世界。
      但她是那样吸引他,每次到了她身旁,若非情非得以,他就不想有片刻的分离。
      那日,洪历应珠宝拍卖行的邀请,前往香港参加珠宝拍卖前的鉴定工作。
      林奕还不知道吧。他的情敌,拥有珠宝鉴定的博士学位。
      风铃不想妨碍他工作,便留在这边,守侯他的归来。
      菲菲打电话来了:“风铃,你在家?太好了!我们的校队打进了大学生足球锦标赛的决赛,机会难得,我们一起去看小遥比赛。”
      球场里挤满了热闹的人群,菲菲早早地坐在看台的第一排,为老朋友遥智宇打气。
      他们是青梅足马的旧相识,感情向来深厚。只是,活泼的菲菲还领略不到小遥那份默默的温情和爱意,两人依然维持着小时侯的关系。
      “风铃,这里!”美丽的小女孩远远地向她招手。
      风铃好不容易走到那里,菲菲戴着一顶太阳帽,上面夸张地印上了几个大字:小遥加油!但是帽子下面,是这样一张明媚的俏脸,谁会在乎帽子本身是不是很滑稽呢?
      菲菲递过来同样的一顶帽子,风铃微笑着戴上了。
      小遥和他的队友们一起,为即将进行的大赛做赛前的准备运动。
      一会,他向这边跑过来。菲菲大声说:“小遥,加油!打他们个落花流水!”
      小遥忍不住笑意:“我是后卫,这么高调的话,很容易引起对方的警惕的。”
      菲菲不以为然,翘着小鼻子说:“怕什么!你一向是最好的!”
      小遥宠溺地看着女友。好吧,为了她的呐喊,这场球怎么样都不能输。
      风铃在一旁,微笑着观看这一对的打情骂俏。菲菲看不下去:“风铃,你笑得好狡猾。”
      风铃抚抚她的长辫子:“你真可爱。”
      球赛依时进行。他们校队的队长,就是林奕。他是个前锋。
      90分钟下来,1:1的比分。双方的队员都累得虚脱,却还要强打精神踢加时赛。林奕被撞伤了右臂,裹上纱布就继续。
      对方的前锋是个快刀手,轻巧地掠过中场的拦截,却过不了小禁区里小遥那一关。
      在倒地前的瞬间,小遥用尽全力把球踢到对方中场,张帆接到了球,转身一脚移交给从后面插上的林奕。对方全力回防,好几个人上来围住了林奕。混乱中,林奕把球踢上空中,随后一个鱼跃冲顶,把球顶入了网内。
      2:1,胜利。
      场内气氛沸腾起来。
      菲菲喊得嗓子都哑了。风铃的目光,在混乱的球场上搜索。进球之后,那个男子就倒在了地上,可有受伤?
      然后,球员们把他们的队长抛上半空。林奕意气风发的笑脸,隐约可见。
      风铃放下心来。
      但是,几天以后,小遥说到林奕的伤势,情况却不乐观:“医生说,可能是韧带断了。”
      菲菲问:“那会怎么样?很严重吗?”
      是的,治理不好,以后就不能做剧烈运动了——包括,踢球。
      风铃不语。
      然后,在一节公共课后,风铃在教学大楼下,见到林奕。臂上、脚上都绑着厚厚的绷带,站在她面前,等着她的下文。
      风铃微笑:“你好吗?”
      他扬扬浓眉:“你都看到了。”
      风铃眼神里掩饰不住的关怀,让他对她仅存的那分介怀释然开来——她还是关心我的:“有空吗?陪我去喝一杯吧。”
      风铃没有拒绝。
      心花怒放。
      咖啡店内,林奕细心地注意着风铃的喜好——她只叫了杯橙汁。
      “这里的雪糕很不错。“他说。
      风铃微笑:“我不爱吃甜品。”
      “怪不得这么瘦。”他喜欢这种聊天的氛围。
      她笑,然后转换话题:“你的摩托车呢?修好了吗?”
      “还放在哪里,等我伤好了再说。”他不以为意。
      她把准备好了一段时间的钱拿出来:“请原谅我的冒昧,只是我实在不知道以什么方式给你比较方便。”
      他接过,饶有兴趣地看着她:“告诉我,你想过什么方式?”
      他喜欢她为了自己伤神。
      “很多,”她实话实说,“像向小遥打听你的银行帐号;或者拜托别人把钱转交给你。”
      “那为什么都没有实行?”他好象是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了。
      “不愿意麻烦别人。”所以,等到现在。
      铃声响起,洪历打来的电话——他回来了?
      风铃赶紧道别,转身离去。
      那杯橙汁才喝了一半,杯子边缘上保持着光洁清亮,那道淡淡的唇膏痕迹,都被她细心地抹去了。
      陈婉儿坐在旁边很久了,一直看着他们的聚散离合。那个男子还坐在一旁出神,她却早已痴了过去。从不曾见过林奕如此温柔的话语,如此关注的眼神。原来有些时候,无论你怎样努力怎样付出,都得不到等同的分数的。
      她走过去,问他:“这样一个瘦削平凡的女孩,到底有什么让你心动的地方?”
      他笑:“你很快会明白的。”
      回到家里,风铃才发觉,林奕又把那笔钱还给自己了,就放在背包里面。
      这个骄傲的家伙。
      怎么办呢?
      洪历拍拍她的肩膀,递过来一个丝绒盒子:“看看,你会喜欢的。”
      里面是一只颜色素淡式样古朴的手镯。洪历帮她带上:“他们告诉我,戴着这个镯子的人,会得到上天特别的眷宠。”
      我早就得到了,不应奢求太多。
      夜晚,洪历敲开她的房门:“有兴趣去香港看看吗?”
      有对年轻的恋人,即将举行婚礼。
      新郎SEAN, 是洪历在工作上认识的朋友,苏格兰人,棱角分明的五官,眼睛深深的绿色极迷人。
      而新娘是个有印地安血统的香港女子,小麦般金黄的肤色,浑身散发着热情爽朗的风情。
      真美。
      新婚的夫妇看看风铃手腕上的镯子,都向着洪历会心地微笑。
      风铃注意到,新娘的手腕,也有一个同样的镯子。
      那美丽的女子,拉着她的手,细细地打量。然后说:“我们一直很好奇,ALEX会把礼物送给谁——但愿,他没有挑错人。”
      见她神色郑重,风铃便不敢介怀她的冒昧。这么个首饰,看起来只是式样特别些罢了,还会有其他的意义吗?
      当然。
      传说里,赠送这个镯子的人,等于把自己一生的恩赐和幸福,都无条件地赐予接受者。要是眼光不够好,选错了人。那负心之人只要对着镯子诅咒,赠送者必将万劫不复。
      新娘说:“请好好待他。”
      风铃笑说:“我会的。”
      风铃信仰基督教。
      这样的传说,对她,并没有特别的意义。
      洪历把她领到上帝面前,让她内心得到安宁。但是他却远远地放逐自己,逃离到外邦。
      他说:“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自己能够选择的。”
      随着年纪的增长,风铃已经隐隐约约地猜到其中的因由。
      当然,一如既往地维持沉默,一如既往地信任他。
      暑假结束了,洪历又要远行。
      风铃不舍:“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有试过像现在这么依恋你。”
      洪历抚抚她光洁的脸颊:“我的小女孩长大了。”
      是的,年纪一大,无聊的念头便增多,止也止不住。
      真没劲。
      他没有说等我回来。
      风铃搬回学校去。最高兴的是沈菲菲:“你终于回来啦!这些天我都快闷死了!”
      风铃看着宿舍里乱糟糟的衣物,摇头:“不是有很多同学愿意搬进来吗?”
      菲菲皱着小鼻子说:“这是你的位子呀,肯定是要留给你的。”
      然后,她打了个电话。风铃也不在意,拉起衣袖便开始清扫。
      菲菲赶紧也来帮忙。只要有人带头,她还是很乐意干活的。
      没多久,隔壁的同学约她们去打网球,菲菲欣然应允。风铃累得几乎垮掉,只好留在宿舍里,洗了澡,然后上床休息。
      阳光明媚依然,夏日嘛。
      醒来时,头痛欲裂。看来下午真是不能睡觉,每次醒来都这么痛苦。
      恍惚中,有人影坐在床边:“ALEX?”
      林奕失望。
      她心里爱的,还是只有那个男人。
      风铃赶紧道歉,但随即一想,这是自己的宿舍,林奕怎么会在?
      真要命,怎么最近遇到的人都这么唐突。
      “菲菲给我的钥匙。”他说。
      递了杯水过来。看他的行动已经恢复敏捷,伤痛想必已经全好了吧。
      “谢谢你来看我。”风铃含蓄地下逐客令。
      “你欠我的。”他才不会走,除非一起离开。
      被他逼着出了门,一时还适应不了这么热辣的阳光,眼睛刺痛。
      他顺势把她揽在怀里。
      应该对他说清楚了,既然他不愿自己去猜测。
      她自觉自己的经历过于变态,内心早就郁结重重,再无法恢复原状。时间一长,必然成为别人的负担。
      “我不适合做任何人的伴侣。”她说。
      “哪有这么夸张。”他不肯信。如果真是这样,那洪历干吗又出现?
      “他是不一样的。”这是他们私人的事情,她不想解释得太多。
      但看来,那个男人并不珍惜她的这份情谊,轻易便放手与她分离。
      那么,她注定是属于自己的。
      他并不打算放手。一有空便在她身旁出现。
      你一定会知道,你心里只爱我。
      他坚决跟她耗上了。
      就是这样开始爱上他的吗?
      相处久了,实在没有办法拒绝他的魅力,这么爽朗可爱的男子,像是她生命里的天使。
      他让她快乐。
      但当时,竟固执地认定自己只属于洪历,为每次的欢笑而羞耻。
      实在是没有必要。
      连洪历自己,都觉得她过于愚笨。
      幸好现在身边还有这么可爱的小小奕。
      这是风铃的故事。
      还没有讲完呢。
      薇琪听不明白。
      但她没有心情探究下去了。婚期将近,王健却一天比一天精神恍惚,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肯定是有什么事情不对劲。
      她在等他的解释。
      连这天去照婚纱照片,他都迟到了。脸上不见笑容。
      薇琪忍不住发了脾气——一定要有个解释,不然这样下去,大家都会郁闷死的。
      王健说:“你不会想知道的。”
      薇琪坚持:“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和你在一起。但是,请你一定要坦然相对,让我们一起承担。”
      但那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王健默然良久,带着她来到一间小店门口。
      大城市里有很多这样的化妆品小店,并没有什么奇怪的。穿越过透明的橱窗,依稀可以见到店里人裙裾飘飘的苗条身影。
      那个女子年纪不小了,容貌却还是这样佼好,神情仿如少女般纯真。
      薇琪问:“她是谁?”
      王健并没有婚史,这女子最多是个前女友的身份。
      不怕。
      王健说:“我曾经因为抢劫和杀人罪而坐牢。”
      薇琪知道。
      他从17岁开始,一直到27岁,都在监狱里度过。但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他已经为此付出这么沉重的代价。自己实在不需要为此有任何的介怀。
      “管它,”她爽朗地说,“我爱的是现在的你。”
      王健低下头,深深凝视他的未婚妻:“我并没有参与抢劫,更加没有杀过人。”
      他当时只是个孩子,虽然年少气盛误入歧途,所幸那些人也认为他年纪小不足以担当大任,只让他负责看风。
      薇琪退后两步——他吓坏她了:“有人强迫你认罪?”
      “不,不是的。”他连忙说明,“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这样大的牺牲,当然有等同的价值。
      还碧好自由。这是他向老大提出的条件。
      那个苗条修长的身影,是他少年时代最美丽的梦。
      15年过去了,她的眉梢眼角已经长出细细的皱纹,但大眼睛,尖下巴,挺秀的鼻子,温柔妩媚一如当年。他们竟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却不自知。
      薇琪特地去拜访了那个叫做碧好的女子。
      那间小店装修得很雅致,很吸引那些爱美的白领女士,生意还算过得去。碧好请了两个店员帮忙,自己也常常出来招呼一些相熟的客人。所以,骤然听到陌生的客人要求见自己,不由诧异。
      “我好奇,”薇琪如实相告,“所以特地来看看你。”
      碧好微笑:“我知道,你是小健的未婚妻。”
      这世界真是还有比风铃更有味道的女人的,身姿轻盈,温婉动人,清亮的眼神一如少女般纯净。这是个连同性都觉得她美丽的女子。
      薇琪也禁不住为她心折:“怪不得他还是为你神魂颠倒。”
      “你误会了,薇琪。”碧好急急解释。她已经老了,实在不想再卷入王健的生活。所欠他的,下辈子还吧。
      薇琪苦笑。我也希望只是误会。但很明显,她的身影依然牵动着那个男人的心。
      这个婚,结不成了。
      薇琪很快和王健解除了婚约。
      “去吧。现在你是自由身,可以大胆地追求她了。”薇琪一贯地洒脱,竟还能够反过来安慰心怀内疚的王健。
      他拥抱她:“谢谢。”
      随即转身离去。
      然后,薇琪走进风铃的家,痛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可怜我的初恋,就这样完蛋了。”真是很不舍。
      风铃微笑。还懂得开玩笑,真好——王健可以放心了。之前他还特地拜托风铃照顾薇琪,生怕她做出什么傻事。
      男人们都低估了女性。
      风铃安慰她:“没关系,就算你嫁给了他,也不见得就是幸福。”
      “那也是,反正他爱的又不是我。”薇琪试着安慰自己,“等到以后才心有不甘,就太没劲了。”
      她很快收拾好心情和行囊,离开了这座城市。
      这么潇洒,真是难得。
      等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薇琪已经是个美丽的孕妇,身边站着位年轻的金发男士,高大英俊,眼神温柔——这才是她真正的伴侣。
      碧好和王健结了婚。小小奕却突然和王健生疏了——孩子很不喜欢新来的碧好。
      那天,风铃送他去上足球班,在小区门口碰到那对新婚的夫妇,小小奕淡淡叫了声王叔叔,便不再说话,神态很冷淡。
      王健蹲下来,看着孩子:“小小奕生王叔叔的气啦?”
      孩子倔强地别转了面孔,不肯与他交流。
      风铃歉意地笑笑。
      晚上,孩子对风铃讲述着白天的事情,兴高采烈的样子——看来他对那个年轻的教练员很有兴趣呢。
      风铃拉了他出阳台。
      外面凉风习习,灯火都嫌太通明了,星光却很黯淡。
      “可以聊聊吗?”风铃问。她向来很尊重孩子的意愿。
      小小奕点头。
      “你今天伤了王叔叔的心了。”风铃提醒他。
      “哼!”孩子不以为然,“谁叫他们欺负薇琪姐姐?我讨厌那个狐狸精!”
      天!风铃失笑。这孩子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话。
      她坐在儿子面前,笑说:“小小奕很有义气呢。”
      孩子得意地扬扬眉毛。
      “那王叔叔呢?他并没有做错事情呀,是薇琪姐姐自己离开他的。”风铃试着引导他。
      小小奕托着下巴想了一会说:“好吧。等我想通了以后,就和王叔叔和好吧。”
      风铃笑:“好。”
      孩子很快就把这个事情丢到脑后了,完全地迷上了足球,一天到晚地泡在球场上。几乎每半个月就要给他换一双新的球鞋。
      “教练说我是最有天分的孩子!”倒是为了这件事情很自豪。
      最初的时候,林奕并不知道这孩子就是自己的儿子。
      小小奕在外面用的名字,叫做JONATHAN,直接翻译成中文,就是乔纳森。
      只是,班上这么多男孩当中,这孩子最努力最热爱运动,悟性也最高。假以时日,前途无可限量。
      林奕很用心栽培他。
      那天下午,孩子扭伤了脚拐,林奕帮他包扎好,让他坐在教室里,等着放学。
      孩子很担心:“教练,我还能再踢球吗?”
      林奕拍拍他的肩膀:“肯定可以。”
      放学后,其他的孩子都被家长接回家去了,却见小小奕背着个小书包,一瘸一拐地往外走。
      林奕皱起浓眉。他家里的大人怎么回事,孩子受伤了也不来接?
      小小奕解释说:“妈妈要上班,没有空来接我。隔壁的小吕姐姐在少年宫上小提琴班,等她放学了,我们就可以一起回家去了。”
      林奕还是不放心,就两个孩子,小小奕又受了伤:“等一下我送你们回家去吧。”
      小吕出来了:“小小奕,怎么受伤啦?”
      阳光突然刺眼得厉害。
      林奕蹲下来:“那女孩子叫你什么?小小奕?”
      孩子扰扰头,腼腆地笑了:“恩,大家都叫我做小小奕。”
      “但你明明是姓乔。”林奕不敢相信。
      孩子想了想:“那是我的英文名字,妈妈说,爸爸姓林,我应该叫做林小奕。”
      林奕用尽全力把孩子抱在怀里——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那样亲切的感觉,濮一见面便忍不住想要和这孩子亲近。
      风铃。
      你不但带走了我的心,还带走了我的儿子。
      好残忍。
      他却这样爱她,这样爱她——因为她平静的神情里常常突然掩饰不住的笑意吗?那双眼睛清亮如斯。
      十年前,虽然父母各自再婚,不再有完整的家庭。但两边的大人对他都很好,也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大学里选的学科又是自己最有兴趣的建筑设计,生活并不缺少什么。
      只是,那个女孩,竟有这么奇怪的力量,让他走近她身边时,就觉得安宁。
      那个叫做洪历的男人,就像是横在他们之间的一条鸿沟。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知道该如何与她相处。
      算了,既然无法说服自己放手,就跟着感觉走,沉沦一次好了。
      风铃并不知道这些,如常地过日子。
      周末,天气尚好,便独自出门去书城。亦舒又出新小说了,真好。
      公车上人很多,有孕妇踉跄着脚步走过来,风铃连忙站起来让座。身边却另外站了一个男人,风铃不想与陌生人有身体接触,便欠身避过。
      孕妇道谢,坐下。风铃却定不住公车急速刹住的冲力,整个人往前扑出去。
      惨了。风铃闭上眼,准备迎接疼痛。
      有人从后面一把握住她的手,拉了她入怀。
      风铃惊魂普定,赶紧道谢。
      那人却继续拉着她的手,不肯放开。
      林奕。
      他双眼亮晶晶,却掩饰不住笑意:“还想逃?”
      到站了,两人下车来。风铃说:“我到了。谢谢。”
      林奕笑:“我是跟着你上车的。”
      为了她,值得花这么大的心思吗?
      两个系里的春游活动,怕也是他的主意吧。
      沈菲菲逼问了好久,林奕始终笑而不语。后来,还是小遥看不过,自己出来承认了:“是我的主意,跟林师兄没什么关系哦。”
      可爱的菲菲傻了眼:“不是吧。”
      小遥捎捎头,不知该如何解释。
      林奕和张帆相顾莞尔,大笑着离去。
      但一直不见风铃的身影。菲菲说:“她好象有点水土不服,在旅馆的房间里休息呢。”
      林奕找了去,却扑了个空。前台的接待小姐微笑着告诉他:“风小姐说自己出去走走,很快回来,不用担心她。”
      竟然跑到儿童游乐园里去了。
      孩子们正在玩碰碰车,清脆的笑声挤满了游乐场。
      也有些孩子年纪和胆子都小,只是羡慕地看着别的孩子玩得不亦乐乎,却始终不敢下场去。林奕笑,坐到一辆车子里,边朝那位小朋友招手:“来,哥哥带你玩!”
      风铃微笑着把孩子抱过去,放在座位上,并扣上了安全带。
      刚开始的时候,那孩子吓得紧紧地抓住林奕的衣衫,一言不发。但很快便适应了,和大家一起大声欢呼,小脸蛋开心得通红。
      林奕很快成了孩子们的偶像,一群人跟着他把游乐场里的设施玩了个遍。直到吃饭的时间,各家的大人来认领,孩子们才渐渐散去了。
      有个清秀的小女孩抱着他不肯放:“我要和林奕哥哥在一起玩!”
      那么坚决,大人们一时也没有办法。
      林奕蹲下来,对小女孩说:“小眉乖,等一下吃了饭再玩。”
      小女孩这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林奕拉了风铃的手:“走,我们也吃饭去。”
      赶到餐厅的时候,同学们早已经吃完饭参加沙滩晚会去了。
      那边灯火通明,大家开了音乐,正在跳舞呢。
      林奕拥了风铃入怀。
      这就是恋爱的感觉了吗?两情相悦的快乐如此美妙。
      只是,可以拥有多久呢?
      风铃把头靠在林奕肩膀上,尽力不让他看到自己的悲伤。
      林奕问:“累了?”
      风铃说:“我一生人中很少有开心的事情,一旦遇上了,心里便会惊惶不安。”
      林奕吻吻她光滑的脸颊:“你应该多笑笑的。你的笑脸比愁容好看很多。”
      她凝视他,目光中的温柔让他怦然心动,缓缓吻下来。
      很多年以后,风铃依稀还记得,那个男子双唇间温润而暖和的气息。
      这是她的初吻。只是,林奕一直不知道。
      直到那个清晨,他在明媚的晨光中醒来,空气中弥漫着的香气让他心情愉快得不得了,赶紧跳下床跑到厨房。
      房间里阳光满似,浅蓝色的床单上还清晰可见,风铃在昨夜里留下的点点殷红的血迹。
      风铃围了条围裙,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林奕站在门口,也不说话,只是笑吟吟地看着她在忙碌。
      风铃说:“你开心得太早了,帅哥。”
      “怎么?”
      “照规矩,厨子是不用善后的。所以,”风铃难得地开玩笑,“等一下洗碗的那个人可是你哦。”
      这虽然算是个苦差事,却依然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
      “我一直以为……”他说。
      风铃笑:“你误会了。”
      林奕拥了女友入怀。他庆幸自己的执着——原来这个美好的女子,真是值得一切的。
      他是太乐观了,以至于打击到来的时候,竟然让他这么硬朗的人也承受不住。
      消息是洪历的朋友SEAN带来的。
      风铃听了,默然良久。
      林奕急急赶了回来:“风铃,你不能去!”
      风铃深深看他一眼,说:“我的生命都是ALEX给的,现在他来讨还,我不能拒绝。”
      林奕不明白:“你和他早就分手了,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风铃摇头苦笑。自己怎么能够说这句话?!试着解释吧:“是ALEX把我从坟墓里就回来,在无人愿意认领我的时候,给我温暖和爱,抚养我长大。小奕,抱歉,这件事情,我不能袖手旁观。”
      林奕声音气得发抖:“原来我只是替补,在他不要你的时候,才轮到我上场。现在正选回来了,我就只好乖乖地坐回我的冷板凳了。”
      风铃不语。事情涉及到洪历的隐私,她不能解释得太多。
      收拾好行囊,她在他的注视中出了门。上了飞机,眼泪终于止不住滑落。
      这样做,实在是太残忍,已经不敢想象能得到他的原谅。她会永远地失去他的。
      但是洪历的情况是如此糟糕。
      在巴基斯坦的丛林里,亲眼看着自己亲爱的同伴为鳄鱼所吞噬,自己却无能为力。
      再一次,他尝到失去最爱的痛苦。这个用情最深的人啊,总是这样不顾一切地爱了,却永远不知道爱情的杀伤力这么巨大。
      风铃缓缓走进那间病房。
      洪历坐在角落里。风铃咬了牙——实在是不忍描述这一幕。
      幸好洪历还认得她:“你来了。”
      自小相依为命地挣扎着长大的情谊,还是有点效力的。
      风铃坐到他对面:“他们说,你不肯签字动手术。”
      洪历笑:“我累了。”
      风铃握住他的手:“你告诉过我,自杀的人得不到上帝的原谅,是要下地狱的。”
      洪历苦笑:“我早就背叛了上帝了。”
      是的。因为他原来的名字不叫做洪历。洪历是他爱人的名字。洪历早就死了,早就埋葬在了风铃家乡的那座小山里面。
      所以他才会在那个月色明亮的午夜,出现在风铃面前。
      这女孩渐渐长大了,美好得像是一朵铃兰花,只等着自己去采摘。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他爱的还是男人。在洪历因为无法忍受压力自杀于众人面前的许多年以后,在他以洪历的身份和名字生活了很多年以后,他还是没有办法履行对爱人当初的承诺,还是没有办法爱上异性。
      累了。正如洪历当初所言:“晖,无论我们多么努力,始终是异类。”
      事情看起来很棘手,却解决得比风铃想象中顺利。在她晕到在病房的那个下午,洪历就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下了名字。
      风铃有了身孕,长时间地呆在医院,并不是一件什么好事情。
      手术进行得很顺利。
      两个月后,洪历的身体渐渐地复原了。风铃收拾好行囊,也要离开这个男人了。
      洪历叹息:“你长大了,我已经留不住你了。”
      风铃微笑:“我一向老得很快。”
      洪历吻吻她光洁的前额,递过来一张支票:“这是我给孩子的礼物。”
      风铃收下了。也不必推迟,未来的日子,已经可以想象得到会有多么的残酷。
      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SEAN问:“这女孩简直就是你的天使,怎会舍得她走?”
      洪历苦笑:“她已经爱上了别人,强行把她留在身边,会郁闷死她的。”
      但是风铃已经回不去了。
      林奕像是失踪了一样,怎么样也找不到他的身影。
      风铃办了退学手续,留下一封信,拜托小遥和菲菲交给林奕。
      菲菲红了眼睛:“风铃,我不舍得你。”
      风铃拥抱这可爱的女孩:“会有机会再见的。”
      时间过得好快,小小奕出生了,慢慢地开始长大,日子是以并不难过。
      快乐吗?那是很遥远的一件事情了。
      林奕倒是顺利完成了学业,只是对于自己的专业总是兴致缺缺,在大家的诧异中开了间修车行,每天在极度劳累中过日子。
      直到遇到小小奕……
      孩子把他带到风铃上班的西餐厅。
      里面环境雅致,灯光很是柔和。风铃穿着条浅色的裙子,微笑着在招呼客人。
      真是不公平。这些年来她怎么一点都没有变,秀美温雅一如当年。
      他拉了孩子,站到她面前。风铃微笑:“好久不见了,小奕。你好吗?”
      当然很不好。没有拥抱,也没有温暖的吻
      他像是报复一样,把她所拥有着的一切都要夺走。
      我要孩子的抚养权。好。
      我要你离开这个城市,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联系我们,不准打搅我们的生活。好。
      ……
      小小奕乖巧地坐在角落里,也不吭声。直到风铃收拾好行李要走了,才跑过来,拉着妈妈的衣袂,一脸的泪痕:“妈妈,我不让你走。”
      这么天真倔强的孩子,真不愿意这么快就逼他长大。
      风铃吻吻他苹果般可爱的脸颊,说:“好孩子,现在是爸爸照顾你了。妈妈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
      林奕铁青着脸走过来,拉了儿子过去。风铃提着行李箱离开家门。听着铁栅栏在身后关上的声音,泪水还是忍不住了。
      碧好和王健追了来:“风铃,需要帮忙吗?”
      风铃点头。内心像是被淘空了一样,实在是没有精力再应付任何事情了。
      在安眠药的帮助下,风铃安睡了好几天。然后,按照和林奕的约定,她离开了这个城市。
      洪历打听到了这件事情,赶了来:“林奕,你完全误会了。”
      或许我对她也很重要,但是她唯一爱的是你,她只爱过你!
      林奕笑而不语。
      这些,我当然都知道。
      是因为她的生命里背负太多,她才活得这么累。不释放出来,她这一生,就都是为我们这三个男人而活,没有自己的意愿。
      风铃比他们想象中的要聪明。一年的时间过去,伤口慢慢愈合了,渐渐领悟到林奕的好意。
      真的。往事像是生命里的一个大毒瘤,自己一直没有勇气割去,只能让它在心里缓缓地留脓,缓缓地伤害自己。幸好林奕的果断,一刀就把那些无用的东西切除,往后的日子,变得如此轻松。
      风铃回去了。
      林奕正带着儿子在小区楼下的广场上练洪家拳。
      小小奕跑了来:“妈妈,你回来了!”
      风铃微笑着看着林奕:“谢谢你。”
      林奕回她一个温暖的笑容,单膝跪下:“风铃,请问你愿意嫁给我并且与我共度余生吗?”
      风铃点头。
      目光转处,是小小奕开怀的可爱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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