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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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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和音坐车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开始晚自习了。她手上拎着巨大的帆布包,里面装着她平日里的零用钱和换洗衣服。
教室外面的灯光亮得非常刺眼,一贯用来提神的白炽灯。她的额间都是汗水,混合着油渍将头发黏住。手心被帆布包的袋子勒出一道道红印,隐隐地疼着。
言墨本想送她过来,但她拒绝了。不想要更深地再去结交一个异性,又是从平日的习惯与言语开始挖掘出他内心最深的想法,她仿佛是一个大胆偷窥的人,想要窃取每一个冲她靠近的男子的心思。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习惯。
有了许昔年,有了林城,她不想要在自己的生命之中再多留下一个异性的身影。就到此为止,言墨就此被排除在外,把他当作是如同王悦雯那样的朋友,用于依靠,帮助,结交与维系一段关系,但是不要再接近。
言墨与她而言,就像一座没有开采过的矿山,每一次一铲子下去,都能够看见零星的几点令人惊异的矿石。但他并不是就此而已,她明白每次深入一点,对她的诱惑就更加大,从而越来越不想放手。
但,真的就此为止吧。
言墨也许不过是她生命里一个特殊的过客,在此选择在她的身边暂时停留驻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拿起背包匆匆离开。她相信他愿意为她做很多她要求的事情,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只是这些对于她都不重要,也不想刨根问底地得出答案。
走进学校门口的时候,门卫站在传达室的窗边嗑瓜子,看见和音站在门口才匆匆跑过来给她开门。在黑暗里他摸索着裤子上的钥匙,叮铃哐啷一阵子才把铁门咿呀一声打开。和音慢吞吞地走进去,刚经过他,门便哐当一身关上。
她站在那里,觉得头疼得非常厉害,此时她很想找一张床睡下,仿佛一闭眼睛就能够睡到天昏地暗。晚上的温度降得稍快,和音穿一件针织开衫,觉得裹在衣服里的身体异常炎热,背后的汗水已经被开衫里的衬衣吸附了一层,黏糊糊地贴着。拨开油腻的头发,她将包背在自己的后背上,向宿舍走。
打开灯的时候,忽然看见王悦雯躺在自己的床上睡着,和音一惊,走进看见她已经熟睡,只是手里还握着手机没有放掉。她轻轻将手机从她手指里抽出,想放到她的壁柜里以免受磨损,但是她刚触碰到她的手指,只一动她便醒了过来。
和音,和音。她看见是和音站在自己跟前,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拉着和音坐在她身边迫切地看着她,似乎有很多想要问,但是又不知道该如何说。
我和他在一起。和音将她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拿下来,她说,那天把你从零度送回家之后,他在车上跟我一起决定的,不过并不是做真正的男女朋友,而是互相需要,仅此而已。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王悦雯坐在床上失神地说,她执拗地拉着和音的手,她说,你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么!你什么都不知道,还被人耍着玩!
我也压根不想知道。和音蹙眉,挣脱开她的手从床上站起来,神情不快,她说,无论什么原因,或者有什么理由,我都不想知道,也不愿意插足与追寻你们几个的过去。
和音退后两步,坐到到她对面自己的床上,她说,悦雯,我现在给你一个忠告,我知道你一直喜欢你的三哥,但是在我看来,阿飞是再适合你不过。他一直明白而且纵容你朝三暮四,能够如此忍耐的男孩子,对你的感情可见一斑。至于你的三哥,我奉劝你最好能把自己的感情收敛一些,只需要感激你现在所拥有的就已足够,如果执意要追寻言墨,迟早有一天你把自己的所有都葬送在他的手上。
王悦雯听罢,头忽地低下隐隐地像是在忍着笑,她忽然将头都抬起来,笑得泪水都要出来,她说,宋和音,他喜欢和你在一起,不过只是因为你长得和他唯一喜欢的女孩子,有一张一模一样的脸而已。他喜欢的是你这张脸,对着你承诺许愿,做下决定,或者亲吻牵手,为你遮风挡雨,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都并不是对你宋和音做的,而是睹物思人,哦不,睹面思人,对着他生命里唯一爱着的人安素素做的。你难不成以为他真心喜欢你?你做梦!
她说完这一场段话,还未等和音开口,自己却先捂着脸失声哭泣。
原来如此。
和音的脑海里反复出现这个词语,咀嚼回来,虽然王悦雯所述的事实早在意料之中与情理之中,但是仍旧觉得如此苦涩。
悦雯何尝又不是可怜的女子,她看着自己喜欢的人每日与别的女孩恩恩爱爱,即便分手过后,她仍旧没有介入他身边的机会与余地,却还要每日对着这张脸与不喜欢的男生在一起打情骂俏,装作甜蜜的样子,掩饰心里那段想要尽力忘记的暗恋。但她是这样单纯的人,尽管掩饰,又有谁是看不出来的。
言墨对于她便是毒药,看上去拥有华丽的外表与让人想要去接近的内心,仿佛是热带丛林里艳丽独放的某种植物,吸引着人上前触摸采摘,但花茎有剧毒,会慢慢渗透到每个角落,最后死去。
尽管他怜她,惜她,爱她,但不过是作为把她当作妹妹的一种感情用于疼爱,况且他尚且没有把悦雯当作是亲妹妹。此时她作为他的朋友,作为他拜把兄弟一样的人的女朋友,他维护她,包容与忍耐着她。和音不知道这样的感情会持续多久,但绝对不会像王悦雯此时心里想着的一样,能够与言墨就这样纠纠缠缠着一辈子不会放手。
言墨虽然温柔体贴,能够关爱别人,但他的内心并非如同他的所作所为那样体贴。她看着言墨,有时候就像看着年轻时候的许昔年一样,他将自己内心最深刻的想法都隐藏在最深处,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会爆发出让人难以承受的残忍。
他们的内心都隐秘着潜伏着的野兽,蓄势待发。
也许唯一能够承受与接纳住全部的人,就是安素素。或许她体贴大方,或许她独立,亦或许她标新立异,不管如何,她总有能让言墨心甘情愿为之着迷的地方,就如同当年秦沐的暴虐激烈与血性让昔年为之动心一样。
安素素,安素素。安之若素。就连名字都仿佛取的像是天生要与之般配一样,如此与他契合。
和音与王悦雯,亦或者是Amanda和与言墨交往过的每一个女子,都不过是他那一段感情里的牺牲者。心里一旦住了人,再没有完全忘记之前,所有一切都是枉然与残酷,伤人伤己罢了。
和音自己并不太多在意,不过只是一个认识了两天的男子。只是悦雯与他时常见面,他每一次无意地触碰与关心,加剧的不过是悦雯更深的爱慕之心罢了。可惜王悦雯明明明白没有可能,却看不穿,执拗不愿意放手。
和音撑着脑袋看着王悦雯坐在床上,眼泪源源不断地从指缝中流出。她染成暗红色的头发不如同平日里蓬松嚣张,反而像是被抽了力气一样恹恹地搭着,几缕夹在她的指缝中,被眼泪浸得湿透。
和音与她相处多时,早就看过她不同时候的样子。悦雯心思单纯,是一个直来直去的女孩子,很多时候会被不同人与情况所左右,脾气情绪化。但她经常笑着,很多微小的事情都会让她感到心情愉悦。和音与她在一起,看见过她最多的表情就是大笑与发怒,翻脸像翻书一样快,上一秒还是笑着的,下一秒就会指着让自己不爽的东西破口大骂,转眼脾气发过了之后,心情却又会马上转好。和音以前这样说过她,那句“不爽”就是她说的,当时王悦雯盯着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已经被班主任和教导主任抓到无数次,让她染回纯正的黑色,她充耳不闻,每次被骂的时候都顶着一样臭脸回到班里来大骂班主任是狗,一副嗓门刮天响,也不管别人会听见,不顾别人会怎么想,神情又骄傲又嚣张。和音后来问她为什么总是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她听见就回她说,我不爽。
只是现在因为一个言墨,她口口声声叫着的三哥,一改平日里的模样。只两天,和音就看见从未有过的落拓的她,在酒吧里抱着言墨不松手,喝的烂醉,如今坐在床上哭的稀里哗啦。这副模样,和音从未见过。
和音在桌子前拿起热水瓶给她到了一杯水,王悦雯哭完一阵,大概是没了力气,放下了手就再没流出眼泪,只是还是抽抽噎噎的。看见和音拿着水杯坐在她的身边,神情略有感激和愧疚,接过她手里的水杯,一点一点缓缓地喝着。
我不是故意的,和音。她声音呜咽着,像受伤过后舔舐伤口的小兽。
我知道。我坐在这里,听你说你想说的。和音脱下鞋子,盘腿坐在床上。王悦雯深深吸了一口气,平复情绪过后,她说,我讨厌她。
“起初是,没有缘由地,就非常讨厌她。”
“算上初中开始,已经和三哥认识了四年了。本来他长得好,家境又优越,虽然很会玩,但是对身边的朋友都相当照顾。所以就连男生都很喜欢跟他一起的人,又怎么会缺少女孩子的喜欢。本来我都无所谓了,看着他身边的女朋友换衣服一样不断地换着,但是对她们都非常体贴温柔。但我心里知道他不过是玩玩而已,所以并不在意。当时我就非常喜欢他,但是我知道,就凭借我这样的女生,是无法做他的女朋友的,若是当时对他告白,那只会让大家的关系变得更加尴尬,也会让阿飞很难堪。因为阿飞喜欢我,对我也是好的没话说,所以我只想着,定期和三哥见见面,大家在一起喝酒唱歌或者打台球什么的就好了,他对待我就像妹妹一样,我也想着,这样维持这关系也就足够,并没有多想。但是一年之后,他叫了安素素当女朋友,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玩玩就分手,我想着的是,大概是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女孩子,想要用心去对待。虽然心里苦涩,但是我仍旧告诉自己,若那个是一个好女孩,我就祝福三哥,把自己的心全部都收起来,好好对阿飞。当时,便是这样的。”
和音在一边听着王悦雯断断续续地说着自己的辛酸史,好像是心底被挤上了青涩的柠檬汁,一片酸苦。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便怀着这样的心情去见言墨,去见安素素。她听着王悦雯缓缓地说着,本应该是无关风月的事情,明明与自己毫不相关,可每一个字都像轻巧在她心口上的尖锐倒刺,疼得像要窒息。
王悦雯第一次看见安素素的时候,就莫名地厌恶她。她不同于言墨前几个结交的女朋友。她素颜出现,穿一件铆钉的皮夹克,套着牛仔裤从言墨的摩托车上下来,扎着一头马尾辫,发丝漆黑,眼神轻蔑。那时候言墨和阿飞几个男生在一起,染了暗红色的头发,和安素素在一起如同一对般配的嬉皮少年,桀骜不驯。
安素素是一个地下搞音乐的乐团贝斯手,与他们一样每天在地下室里演奏与练习。她身材非常高挑,虽然说整天与不务正业的人厮混在一起,却不想下流的那些太妹一样每天都往脸上擦一些胭脂俗粉,面目全非。言墨偶然在酒吧里与别人喝酒玩骰子的时候看见她们在台上演唱,这个素颜的女孩子有一头漆黑的马尾辫,一张清纯的脸上满是不屑,眼神冰冷如蜥蜴。一场音乐下来她始终充满激情与血性地弹奏,没有停歇,不知疲倦。
仿若一座倾倒的城池,在烟灰散去之前,永远看不到满目疮痍。阿飞告诉过悦雯,他说,三哥这次算是栽了,这女的没看出来有多特别,但他就是沦陷。言墨追了安素素三个月,她最终点头答应他的时候,言墨的神情兴奋如同得到最衷心玩具的孩童,只是那是安素素并无太多欣喜,她抱着他的头,将手指插入他柔软的发间抚摸。她说,言墨,既然在一起,我就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
其实言墨心如明镜,安素素答应他,并不是全部来源于对自己的喜欢。她之所以接受他,一半来源于他锲而不舍地追求不放弃而形成的感激,但是这些远远是不够的,除此之外,促成她答应他的催化剂便是,她喜欢的人有了想要一生一世的女子。
安素素在此之前便如同现在的王悦雯,全心全意地爱着一个男子多年未果。那男子是乐队的主唱,仅仅只把她当作是自己乐队的朋友,对她始终不来电。从认识开始,到喜欢上他,已经五年过去。她告白过多次,都被一一拒绝,那主唱感到颇为无奈,最终撂下一句狠话,他说,安素素,就凭借你是天仙脸庞魔鬼身材,有咏絮之才停机之德,我也不会喜欢你,就此放手,不然从此连朋友的做不成。
那时候安素素十八岁,那男子大她五岁,在两年后娶了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心如死灰,但还带着对他的痴恋,面对言墨的追求,迷迷糊糊之下就答应了。王悦雯知道实情之后心里对安素素的厌恶更加深刻,只是言墨一心扎在温柔乡里,以她的立场,无法再多说什么。
后来呢。
王悦雯说到这里,忽然就停了。和音轻轻拍打她的背,能够从她的身后看见她掉落在裙子上的眼泪,将布料晕染开一片暗色。
其实多说也无益了。王悦雯转过头将腿放在床上,她说,三哥和安素素交往了五个月,在第六个月的时候送给她一只戒指,想就此凭借这个在以后的日子里牢牢地拴住她。安素素和三哥交往了这么久,其实心里念念不忘的,还是那个已经结了婚的男人。
快要满一年的时候,那个男人离婚了。本来他与他的妻子就是闪电婚,结婚之后在另外一个省买了一个小的房子住下,本来以为能够过上所谓的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长久住下来,发现他们彼此之间根本不算彻底了解。婚后他仍旧还想搞地下音乐,妻子嫌他不够顾家,加上婆家和丈母娘家里麻烦事一堆,整天吵架,没完没了。最终还是离了婚。后来他回头想起了安素素,觉得她能够理解他,突然就发现了安素素的好,后悔着当初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他。所以离了婚之后就给安素素打了电话,想着回到原来的关系,并且希望她能够答应再给他一次机会,两个人在一起。
安素素犹豫了一好阵子,踌躇再三,最终选择离开三哥。
那天我记得本该是艳阳天,但是忽然就下起倾盆大雨。安素素像没事人一样,没心没肺还一脸平静地说要和三哥分手,三哥是多么骄傲的人,他那时候却拉住安素素的手,并不是开口挽留,而是问她,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你从开始到现在,哪怕只是一丁点,或只是一瞬间,有没有一刻,是喜欢过我的。
王悦雯坐在和音的前面,看不见和音此时变化的表情,她说,那天安素素在去找那个男人的下午,出了车祸,死了。
那天她坐着的出租车司机喝了酒,满脸通红,她上车的时候明显可以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浓郁的酒馊味,但她去见主唱的心情到了多迫切的地步,她根本不管这有多危险,安全带都不拉就上了高速想快一点跑到机场去接他回来。她一直都是这样的人,每一次只是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从来都不考虑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三哥那天接到了电话,我们一群人去了事发的地方。雨下的非常大,那辆出租车追尾之后直接撞上一辆运货的大卡车,车头整个烂掉,翻在哪里,司机被卡在方向盘上,当场脊柱就断掉死了。安素素被一张飞过来的碎片卡在颈部的大动脉上,但是被车卡着,又没系安全带,头部向前冲击的时候被车的挡风玻璃装得脑部一块很大的淤血,人出不去,就这样失血过多慢慢地死去。
她在被送到医院的途中就断气了,脸苍白如纸,头发还是墨一样的漆黑,但是神情没有痛苦,还是跟生前一样,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还是那么让人讨厌。
后来那段事和安素素这个名字就像每个人心底的毒瘤一样,谁也不说,谁也不提。之后三哥在Seven认识了Amanda,虽说是女朋友,但仍旧像母亲或者是姐姐一样的存在着,照顾和鼓励着他,最终才让他有所好转。
只是三哥一直到现在,还是忘不了她。他以前还是那样剑拔弩张的人,只是事故之后,便将头发染成了安素素那样漆黑的颜色,性格也变得更加难猜测。有时候他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眼睛却一直看着,仿佛是一把没有出鞘的锋利的刀,时刻会划伤别人。他如今太深了,深的像看不见底部的峡谷一样,让人不敢猜测。
她转过头拉过和音的肩膀,她说,你长得和她太像了,起初见面,就连那样的扑克脸都一模一样,好像所有事情都与你没关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明没有什么力气却拽的二八五万一样,让人看了火大的要死。我原本就是看得不爽就想发火的人,当初一看到你这样与安素素一样让人讨厌的脸,就忍不住想要打上两拳。直到如今我想到安素素,心里没半点对她的同情,反而觉得她活该如此。
和音的脸埋在一片阴影里,没有说话。
那个时候,她和许昔年发生了争执,她在那个片刻也很想脱口而出,抓着他的衣领问他,这么长的时间我们朝夕相处,你有没有,哪怕是片刻是跟我一样,喜欢着我的。
与王悦雯不同,她反而从心底,更加同情这个叫安素素的女子。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经得起五年的等待与煎熬,一次次地告白,一次次地被拒绝,面对着自己喜欢的人说出这样狠的一句话,还要看着他和别人如胶似漆,难舍难分,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这种苦痛过后,仍旧还带着对他的爱恋和不爱的人在一起。最终喜欢的人与别人离了婚,回头来找自己的时候,不知道她是带着什么样的心理与表情与言墨分了手,上了车。在翻了车的那个片刻,心底是不是也闪过后悔,后悔她反悔了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去捕捉一段心底曾经美好但是又很残酷的镜花水月。
你不觉得,当初的安素素和如今的你非常相似吗。和音说,如今你拒绝了阿飞想要与言墨在一起,这和当初的安素素有什么分别。
不同的,三哥他是...他受了太重的伤害了,许多事情唯有一直陪伴着的我才能够理解,阿飞他不一样,他仍旧有健康完好的身心。
他健康完好吗?和音挥一挥手打断了她的话,她说,悦雯,你想一想,若是你有一个交往四年以来,一直都喜欢着别人的男朋友,你能够忍受吗。就因为你不爱阿飞,所以你不知道,也不在乎他所承受的所有。那么安素素也是如此。
和音,你总是能把许多道理说得那么理直气壮。王悦雯说出话的时候,嘴唇都在不停地颤抖。
这么多年的喜欢与暗恋不敢说出口,但是他们都知道,三哥也知道我一直是喜欢他的,但他们什么都不说,就看着我和阿飞互相欺瞒...
阿雯。
和音上前拉起她的手,叫她的名字。她看着眼前这个女子,心里忽然一片酸楚,王悦雯抬起头顿时愣住了,眼前这个她以为刀枪不入的冰山一样的女孩子,已经泪流满面。
我十四岁就爱上的男人,下个月要结婚了。我也...不知所措。他把我从外婆家领养回来,一直与我相处,并且照顾我,几乎是等同于我的父亲。可我能有什么办法,从在远山第一刻看到他开始,我从心底就从来没把他看作是自己应当尊敬的长辈。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完全心理畸形,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才刚刚上了初中,却喜欢上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并且要阻止他成婚,有自己的家庭...
她的一只手撑着额头,想要用手掌挡住这从身体深处源源不断溜出来的炙热羞耻的液体,只是刚用手掌挡住了眼睛,它们就从指缝中流出来,一点遮掩的余地都不留给她。
你喜欢的是...
是。
和音用袖子反复擦拭自己脸上的水痕,针织衫的料子在用力擦过皮肤之后留下疼痛的触感。在许多情绪释放了之后,脑袋就像抽筋一样疼痛。她从王悦雯的床铺上下来,已经不想再去关心她脸上目瞪口呆的神情。
和音,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她在身后对和音说。
这天夜晚仿佛特别难熬,身体非常疲倦,但是思维却异常活跃。思念涌动,仿若打开她上了锁的盒子,许多不想回忆的记忆慢慢都想起来,并不是最近与他的争吵,他的残忍,反而想起的却是曾经与他在一起那些最美好的时间。十六岁在黄昏的海滩,她与许昔年一起散步,那时候的夕阳偷着血一样鲜艳的红色,泛着隐隐夺目耀眼的金黄。她的帽子被风吹到了海边上,被退潮的海水冲的很远。许昔年什么话都没说就直跑到海水里去给她捡帽子,跑了好远,回来的时候海水淹没到了他的腰部,连裤子一起湿了一大截。她戴上自己的帽子,能够闻到从帽檐滴下来的海水上散发的腥咸气味,沾染着他身上的气息。
许昔年穿背心和沙滩裤,能够看见在锻炼过后结实的肌肉,他走上前把她横抱起来转圈,和音被他举到头顶欣喜地尖叫,无视周围人的侧目与议论,仿佛一只自由的鸟。海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她的心跳如擂鼓,咚咚不止。
《恋恋笔记本》里的演员瑞秋和男主角来到海边,穿一件鲜艳的红色泳衣尖叫着跑向海里,惊起了一阵栖息的白鸟。她说,我觉得我上辈子就是一只鸟,像命运轮回。她跳在男主角的身上,让他强壮的手臂拖住她柔软的身体,她说,现在,说你也是一只鸟。
男主角告诉她,如果你是一只鸟,那么我也是。
那时候和音从心底歆羡那个女子,她漂亮,活力四射,尽管身为富家小姐,但是所作所为完全是一个自由的人,她不愿意被教条主义和许多必须学的课程所约束,反而随着那个穷人家的少年四处玩耍,有时候躺在深夜的大街十字路口上,看见有车开过就尖叫着站起来跑走,有时候随着他划船到湖的中心,穿着一条棉布的裙摆就只身跳入水中嬉戏,跑到男主角工作的农场,穿着皮鞋在一地稻草上奔跑,在一群人的揶揄和口哨之中跳入男主的怀抱。她真真正正无所畏惧任何事情,所以即便与自己的爱人分开已久,但最终还是再次相逢,生儿育女。
记忆变得越来越鲜明,明明只有几天没有见面而已,可是真的,好想见他。
她以前曾经看过一篇文章,早已忘记年代或者是书名题目,只记得书里的一个章节写了一段话,印象太过于深刻。
平日里在没心没肺地打打闹闹,享受着每一刻快乐的日子,很少会想许多悲伤的时刻。可是每一次分手或者争吵或者离开过后,忽然断了联系,心里无比悲伤的时刻忽然就会想起那时候与他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历历在目的情景回忆起来,更加让人难受。更加何况在病痛之中的人,躺在床上,总想着心里想着的那个人能够在此刻最脆弱的时间里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说着自己想听的那些温言软语,答应自己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晚自习下课的,女生们吵吵嚷嚷地走进宿舍就灯门打开。和音躺在一片黑暗里,已经迷迷糊糊在睡梦之中忽然被惊醒,睁开了眼睛。王悦雯本来心情也不是很好,站起来走到门口把门使劲一摔吼了一句吵什么吵,几个女孩子刚开学就对她心有忌惮,不情愿地闭了口,小声去洗漱。
王悦雯走到和音的床铺前面,她睡得脸色发红,眼泪和汗水混合在一起,热得头发里都有汗水。悦雯伸手抚摸和音的脸颊与额头,冰凉的手指一接触到她滚烫的皮肤,她便小声地呻吟起来。
和音,你发烧了。
和音推开她的手,她说,我只是热得厉害,悦雯,让我先睡一觉好么,我好累。
打电话给他,让他过来接你吧。
我和昔年吵架了,已经两天没有联系。我才不要回头找他。和音执拗地说。
宋和音,我就最讨厌你这种犟脾气,像头牛一样固执的要命!王悦雯火大地一松手,和音的眉头就蹙了一下,她无奈地扫了了她一眼,踌躇片刻,才说,要是实在不行的话,就叫三哥过来吧。他在另一条很近的街读大专,这会差不多回自己的公寓那里了。
和音摇头,赶她去睡觉。王悦雯看宋和音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想着就先让她睡一觉,第二天起来再看看情况。她伸手替她掖了被子,就爬进自己的被窝悄无声息地睡了。
秋水寒蝉,弯月高挂,分外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