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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我站在窗台上,冷眼看着安哲钻进他那辆红色的莲花跑车里,然后扬长而去。
      我一直看不惯大男人开那么嚣张的车子,一点也不含蓄。不过,实话实说,这样的车子配他倒是满合适的。
      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因为我听见过他打电话,只要一接起电话,这个满脸阳光的大男孩立刻变得老气横秋,语气也冷冰冰的能冻死人。他的开场白千篇一律是说:“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扑腾到安哲的书房里,直奔他的笔记本电脑而去。我昨天已经观察过了,他根本就没有设密码,再说即使设了密码,谁又会提防家里的宠物呢。
      用我的鸟嘴开电脑,它有时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
      费力的把我要找的东西敲上去……,鸟爪子加上鸟嘴巴也不如人的两只手好用啊……
      仰天长叹……
      就在我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
      “……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大型鸟类中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一个属,整个金刚家族可分为四个族系,……其中绯红金刚鹦鹉的分布范围最广。这种鹦鹉头肩部为鲜红色,背羽的后半部为蓝色,两种颜色结合的部位是绿色。在同一属中,又数它们的体型最大,重约1.4公斤,身长约1米。……”
      对照我照镜子的结果,得出结论我大概是一只绯红金刚鹦鹉。
      叹一口气,接着往下看:
        “……金刚鹦鹉也被称做是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的那个啄劲。在亚马逊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有人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虽然有这么高的功夫,但是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但从16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将金刚鹦鹉带回欧洲后,它们便变成了人们的好朋友。”
      ……
      “……绯红金刚鹦鹉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种鹦鹉之一,在种群中会最快获的人们的喜爱。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进入公众生活,它们肯定会变成真正爱炫耀的一群。作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刚鹦鹉,绯红金刚鹦鹉对于任何不当的饲养方式都非常的敏感,因此它们有的时候会被称为“刺头”。绯红金刚鹦鹉对环境异常敏感,不适合孤立喂养。它们可以成为最有趣最可爱的家庭成员,但如果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不当饲养,或者被耍弄,它们会变的顽固且沉闷。野生绯红金刚鹦鹉的数量持续减少,目前已经受到了热带环保人士的广泛关注。”
      ……
      还是看一看作为宠物,应该有什么样的表现吧,我再叹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滑动着鼠标翻开下一页。
      “……作为宠物的金刚鹦鹉,如果能给予健康的饮食,有适当从笼子里解脱的自由,并受到大量的关注,金刚鹦鹉会成为你一生的长期伴侣。这些鸟类都很长寿,平均可达到五六十岁。在它们的一生中,也许会看到很多猫或狗在你家里的出生和死亡。正是由于它们的长寿,以金刚鹦鹉为宠物并不应当是一个草率的决定,不能一时冲动的买回家又后悔。我们的一些客户会带着它们的鸟儿去上班,在那儿度过它们的一天,就象第二个家一样,这种安排把客户和它们的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还有些人会为他们的鸟建立很大的生活空间,让鸟儿快乐的生活……”
      恩?跟着主人去上班?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可是,天哪,它们的寿命怎么这么长啊?!
      是不是要等到这个鸟儿的身体死掉了,我才能重新当回人呢?我原来的人身体是已经死了吗?
      我苦恼的抱着脑袋在书桌上来回踱步。

      门外响起了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不好,好象是安哲回来了。我手忙脚乱的开始关电脑,安哲的声音却已经从门厅里响了起来:“潘潘?”
      电脑被用过,他会看出来的。我僵立在电脑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潘潘?”
      刚刚关掉电源,安哲高大的身影的就出现在了书房的门口。他看着我,我也紧张的看他。
      人和鸟对峙了片刻,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步流星的走到我身边,象小孩子抓玩具熊那样抓住了我,“又发现新玩具啦?”
      他伸手摸摸电脑,我紧张的注视着他的动作。
      “是把它当床了吧?”他好笑的问我:“睡的热乎乎的。”
      我松了一口气。然后听见他颇疑惑的自言自语:“鸟不是站着睡觉吗?”
      他把我抱在怀里往外走,一边喃喃自语:“我可是特意回来一趟给你准备午饭的,因为我中午要请个重要的客户,不能陪你吃饭喽。”
      “请客?”我重复了一遍。
      “对啊”安哲好笑的说:“请客,就是我花钱,请别人去吃牛排……”还没有说完自己就笑了起来。
      牛排?我咽了口口水。
      “我也去。”我用爪子抓住他的前襟:“去吃牛排。”
      他笑眯眯的望着我,好象在考虑我的提议是否可行。然后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牛排?”
      我点点头。
      “想吃?”
      我再点点头。
      他若有所思的拍拍我的脑袋:“听说这位王先生也是鸟类爱好者,带你去,说不定可以有意外的收获呢。”
      我翻他一个白眼,原来是想利用我啊。
      “那就这样吧,不过你可不许乱跑啊,不许给我惹麻烦,否则我就再也不带你出门了。”
      我再翻他一个白眼。这话说的多欺负人啊,不过看在牛排的面子上,我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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