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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歌 ...
我離開了,去了另一個遙遠的國度。那是櫻花的國,櫻之國。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才會回來,回到最初的這裡。或許,永遠都不會。櫻現在是那麼的幸福被另一個男人寵著,應該很滿足吧?當初,自己與櫻在一起時也是這麼快樂啊。但不屬於自己的愛戀,永遠是那麼的短暫。但遺忘,卻是這麼長。胸口,似乎還在隱隱作痛……
人人都知道我們班的櫻是西施再世、嫦娥下凡。
高二那年悶熱的夏天,我們班轉來了一個有著清麗笑容的女孩——櫻。櫻的到來就好像一陣清涼的風,使班上的男生不再那麼死氣沉沉——這個學期,有這個女生不會無聊了。我當時也是這麼想的,畢竟我只是個高二的青春期男生,不食人間煙火,我做不到的。仍記得當時的我,還在桌底下心不在焉地鼓搗的什麼東西,抬頭一瞥,只一眼。櫻身著極其普通的校服,頭上隨意地挽了個馬尾,十分簡單。但她份氣質卻吸引了我。
學校美女並不少見,但有如此氣質的女生確實沒有遇見過。我不知道算不算是一見鍾情,但眼球卻依然被她吸引住了。我在心中默下決心,這個高中期間,我追定這個女生了!但是我憑什麼呢,人家看得上我嗎?我實在癡人說夢吧?我自嘲道。我除了會彈一手吉他以外,還會什麽呢?這個學校是不乏有錢、有才的人的,我可是要錢沒錢,要才沒才啊!更甚者,有些是既有錢又有才,更彈得一手好吉他,那人便是我的朋友兼吉他社社員,張倫。
“櫻同學,你就坐在孟軒同學的前面吧。”臺上那個歐巴桑開口了。恩?歐巴桑怎麼會念到我的名字?我滿心的疑惑。沒錯,我就是孟軒。一個小小的吉他社社長,彈得一手不錯的吉他,是青少年吉他手中的佼佼者。也對,若是我連著一技之長都沒有,那麼就我這一般的成績、外地的戶口、勉強算是小康的家庭,又怎能支持我上好的大學呢?“嗯。”櫻緩緩啟唇,移著玉步,向我這邊裊裊走來。見到我時,微微一笑。很傾城。周圍男生噓聲一片。
下午的社團練習時間,是我的最愛。我們一□□心的夥伴們在社團中盡情的發洩著自己的心情,不管是好的、壞的,大家都會一起開導那個人,很快樂呢。在吉他中閃爍的一個個音符,是我的知己、朋友。但是爲什麽社團的朋友們都創作出了自己的第一首歌,自豪涌滿臉上的時候,只有我,絞盡腦汁的創作,卻依舊什麽歌都寫不出來呢?難道真如老師所說,時候未到嗎那麼什麼時候,時機才到呢?突然有一種絕望的感覺,湧上心頭。
“嗨!同學。請問你是孟軒嗎?”清脆如銀鈴般的聲音傳入了我的耳中,抬頭,果真是櫻。我心中一陣狂喜:櫻竟然主動跟我說話!這代表她對我的印象不錯咯,那我是不是有機會跟他們競爭了?我掩飾住我心中的喜悅,故作鎮定:“嗯,是我。同學找我有什麽事嗎?”“恩..那個..聽說你是吉他社的社長…”櫻居然知道!我默認了,她繼續說下去:“請問你知道怎麼加入吉他社嗎?”我笑道,這有何難?櫻,是我帶進吉他社的。
我領她去辦了入社的手續,并帶著她去參觀瞭解這個對櫻而言陌生的學校。我自然而然的牽起了她的手,,陪她逛了圖書館、宿舍,談笑風生。起先她還有些靦腆,但很快就消失了。我帶她去參觀女生宿舍,走在男女宿舍的分界路上,給她講牛郎(男生宿舍)和織女(女生宿舍)的悲慘生活:“櫻,你現在走的路叫銀河路哦…看到沒,那就是‘王母娘娘’,要小心他啊..很凶的!!”櫻被我逗得哈哈大笑。
七彎八拐的倒了一幢比較舊的教學樓前面,領著她上了五樓的一個教室外,牆上是瀟灑的三個楷體字“吉他社”。爲了給社友們一個驚喜,我故意讓櫻先在門外等我,自己推門而入。我們吉他社自立社以來,從來沒有女生加入,久而久之就成了我們一個可望不可即的夢想了。那群小子要是知道櫻的加入,一定會超high的!
“軒,你今天幹什麼去啦,這麼晚才過來?有豔遇?老實交代…”額.怎麼阿倫也變得那麼八卦啦?天啊!准是那幫臭小子帶壞了他!我氣憤地推開張倫,與小林滾到一邊“問候”去了:“小子,教壞我兄弟,膽子不小嘛。”小林那傢伙竟然敢跟我頂嘴,還污蔑阿倫:“老大,你冤枉我啦,明明就是阿倫帶壞我們的啊,我一直都很純潔的..老大真是太偏阿倫了,竟然傷害了人家幼小而又脆弱的心靈..”…全體成員做嘔吐狀。
他怎麼那麼慢?要不還是進去看看好了?櫻等了良久,終於按耐不住,推門而入。“吱呀”一聲過後,是幾個大男生很沒形象的倒在地上,簡直是不堪入目。我們幾個用光速站了起來,不好意思的撓著頭,傻笑。張倫小聲問我:“老大,這小美女是從哪來的啊?”
我向大家介紹,這是我們吉他社新進的成員,櫻,大家歡迎一下她..”
我心不在焉的聽著課,手指在虛無的吉他上來回彈動著。抬頭看著前面那個絕美的背影,時而抬頭認真聽課,時而又低頭做著筆記,頭上的馬尾也很有規律的上下跳動。我已然無心聽課,傻傻的望著櫻的背影發呆。一個多月了,我們還只是普通的朋友罷了,不知道櫻有沒有一點點喜歡我?右手仍在無意識的擺動。
当我意识到我的手指不合乎常理的擺動時,竟驚喜地發現,那一個個音符正被我慢慢地譜成一段段旋律。那是我夢寐已久的音樂啊!我從沒有像今天這樣,靈感在同一時間全數湧出,甚至差點按耐不住自己的激動,,奔回吉他社將自己的吉他拿出來彈奏。但現實是不允許我這麼做的,我能做的只有將樂譜拿出來,翻到空白的那一頁,將自己的心情真實、清楚地記錄下來,僅此而已。
我的指尖飛快的掠過吉他的弦,用我所學的所有彈奏技巧,彈奏著只有我才聽得到的音樂,將我所有的感情變成一段段旋律,記載在那空白的樂譜中。歌詞中的每一句,都不自覺的流露出我對櫻的愛,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是我的肺腑之言。那歌詞,我寫了又劃掉、寫了又劃掉,只希望將最優美的句子,呈現在櫻的面前。我傻傻的,寫著、哼著、笑著…
也忘记是如何交給她的了,只記得他當時臉上也滿是欣喜。她翻開書包在裏面搜尋了良久,遞給我一張好似樂譜的紙張。而後便頭也不回地跑了。我呆住了,傻傻的望著櫻的背影慢慢遠去,櫻是不是也喜歡我呢?
我拖着幸福的已經暈乎乎的腦袋回了家,撲倒在床上,打開了那張一路被我握得很緊、已經攥到出汗的紙,細細端詳。嗯?是張樂譜!點開“百度”,查了查區中的歌詞,竟然找不到!這是原創歌曲嗎?我拿出吉他,彈奏了一遍又一遍,跟這個詞哼著唱著…
曲风唯美中帶了少許悲涼,是她的曲風。歌詞中也折射出了創作者的心境:期待、羞澀,帶著少許不確定。《風之歌》,很貼切的歌名!
猶豫了很久,撥通了那個早已倒背如流的手機號,心仍在怦怦地跳:說什麼呢?說喜歡她嗎?“喂,哪位?”通了!我緊張的有點結巴了:“喂,是、是櫻嗎?我是孟軒。明、明天出來玩吧?”電話那頭停了好久,才道:“嗯好。那就去A市遊樂場吧!上午八點,可以嗎?” “恩,好。明天見。”忙挂了電話。
Chapter3
上午趕到時,櫻似乎已經等很久了。今天的櫻經過打扮后顯得更迷人了:一席素白的短裙衬得她纯净而优雅,浅浅的亚麻色及腰长发用两根淡蓝色的丝带随意束起,留下几缕碎碎的刘海斜在额前,添上一丝别样的美丽。我們就像遊樂場中的一對對戀人一般,度過了一個很美好的一天。
櫻不像其他柔弱的女生一樣,反而更喜歡玩一些刺激的遊戲。原以為玩過山車的時候要很細心的安慰她,沒想到她更是興奮:“阿軒,這裡的過山車超好玩的,我們要坐第一排哦,這樣才會刺激!”反而是我,差點吐了!我們和別人一樣,很小白地去玩旋轉木馬,“回顧童年”;一起去玩碰碰車,去鬼屋…
中午帶她吃了很有情調的西餐,花了我一個月的打工費,但卻一點也不心疼…櫻和所有女生一樣,都喜歡靜靜地坐在長椅上吃冰欺凌、啃爆米花。我在她身邊陪她聊天,講笑話,開心的讓我分不清現實和夢境。下午我又陪她去了老巫婆的占卜屋,占卜今年的桃花運、財運..老巫婆說我桃花運不太好,我沒放在心上。
如果當時我放在心上…….
晚上她想坐摩天輪,於是我陪她等。在長長的兩個多小時中,我不辭辛苦的幫她買燒烤、買奶茶,又講笑話給她聽,說實話真的挺累的。但是我不放在心上,我,辛苦,并,快樂,著。
坐上摩天輪,我們兩個人一語不發,直至…當我們上了摩天輪的最頂端…
看着她光洁如玉的脸庞,红若樱桃的小嘴,不由涌起一股想吻她的冲动。趁她分神的一霎,雙唇扣了上去。她的嘴巴突然碰到了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原来是牢牢的贴在了他的嘴巴上。她有点惊慌,但很快就被这感觉陶醉了。
良久,唇分,两个人呼吸都有点急促,她躲避着他的眼神,低下头去,小脸微红...
有人說,情侶若是在摩天輪的最頂端接吻,他們便會永遠再一起。天真的我至今仍相信這個美麗的謊言…
週一我們約在宿舍后的草地上練吉他,她很守時的來了。我輕笑著,拿出吉他彈著、唱著她寫給我的第一首歌。她也撲哧一聲笑出來,與我一起唱著。我拉她坐在草地上,十指緊扣。
如果這就是愛,眷戀相依又何妨?
如果這不是愛,何覓那溫暖守侯?
Chapter3
我明白一切不會像雙手合十般簡單,但我卻不知道快樂這麼短。
幾分鐘前櫻打電話給我時,我還以為只是要我出去玩,只是現在…
“我們分手吧。”櫻的聲音爲什麽這麼冷
“为什么?”爲什麽,之前不是還好好的嗎?
“對不起,我愛上倫了”似乎聲音中有些許愧疚。這算什麽?告訴我是誰,讓我明白的走嗎?
“不要再說了!”我真的承受不了。
“軒,你是好人,是我對不起你。”走之前還要送我張好人卡嗎?
轉身。離開。不能太窩囊。就是哭,也不會讓你發現。
祝福你啊。
你知道嗎?第一次發現原來沒有你是那麼痛苦。曾經以為你是我的專屬天使,原來對你來說我只是一個過客。我以為我會心痛、會撕心裂肺的哭、會努力挽回,但還是什麽都沒做。靜靜地聽著窗外的雨聲,玻璃似乎也在為我心痛流淚,街上的人都看起來,比我幸福一點。躺在床上不知道要幹什麼,淚水慢慢的滴下,眼睛卻驕傲的不肯眨一下。
眼睛慢慢地閉上了,似乎自己站在回憶的路口,緩慢地想左胸口暴走的寂寞走去,鑽心的疼痛扎著我的心,眼前一片黑暗。失去你的失落赤裸裸地在晃動著,那讓人看了一目了然的痛,是我無法對自己說無所謂。
也許你早已忘記我們之間平凡的相遇,但你知到嗎在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無可救藥了。這麼多天以來,我一直忘不了我們的第一次說話、牽手,第一次約會、接吻,第一次說我愛你..你都忘了嗎?吥、不會的!前幾天你還說我是最可愛的豬,叫我LG,說喜歡我唱歌的樣子,你真的忘了嗎?不是吧?你只是開玩笑的對嗎?
不願意相信的現實,或許用謊言來掩飾會開心一點。
無法忍受我們之間這樣的結局,我們說過要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變老的啊。
我要再問她一次!
下課的時候櫻沒有像往常一樣跟我一起去吉他社,而是避開我出了教室。我偷偷跟著她繞過一間間教室,穿過長長的走廊,下了樓梯。好了,追上去吧。樓下出現了一抹熟悉的身影。櫻把手中的吉他遞過去,挽手走遠...夕陽的余暉照在他們身上,影子被拉得很長很長。我不敢再看,倉皇的逃離了那幅幸福的畫卷。那是張倫。我怎能再纏住櫻?
我不怪阿倫,不是他的錯。只是我還不想離開,妄想愛完這場沒愛完的愛。
多想,這是一個夢。
Chapter4
我想再交一個女朋友,但似乎每一個人都沒什麼感覺,我銥然愛她。這一年中我拼了命的學習,考上了日本的音樂學院,一切的一切,只是爲了忘記那個讓我傷痕累累的人,櫻很愛倫吧?一年多的時間,始終是他的女朋友,挺幸福的。
上午朋友打電話來說,吉他社下午要開個告別“演唱會”,讓我一定要到場。硪知道阿倫和櫻一定會到的,但我還是原則了去。分手了之後還要躲你嗎?是不是太窩囊了?
很早就到了。在KTV挑了首《夠愛》,但也不奢望她會懂。瘋狂的唱著歌,淚水差點潸然落下。唱完歌后狠狠地喝了一瓶酒,說出去透透風。再0看到他們之間親密的樣子,我怕我真的會瘋掉!
吹了一陣子的風,轉頭準備回到包廂,猛的發現櫻就在我後面。是嗎?是來看我有多狼狽的嗎?
我開玩笑道:“我要走了,要不要給舊情人來個吻別?”
櫻笑了。那個曾經迷倒所有人的笑容依然是不變的啊。櫻竟走向我,在左臉頰上烙了一吻。一瞬間我以為我們回到了過去,但很快就清醒過來,那隻是禮貌罷了。
輕笑一聲,轉身離開。
櫻,我會回來的,守護我們的新的幸福。
即使,這只是我的安慰。
你写给我
我的第一首歌
你和我
十指紧扣默写前奏
可是那然后呢
还好我有我这一首情歌
轻轻的轻轻哼着
哭着笑着
我的天长地久....
就这样,这篇文文简简单单,完成了...不奢望有多少人来看,但是很感谢看了,并且看完了的人..我希望,有什么意见提出来吧,这样..我会在下一篇长篇里面加油的!灸夜,love you!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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