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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回家乡 ...

  •   芙洛丝额头上的青筋跳了一下,“哦?你不是说,我想要谁的人头,你就会帮我把谁的人头取来吗?你作为盟友的态度转变得这么快吗,见风使舵的变色龙?”

      安德留斯从容不迫,甚至还整理了一下袖口,“我已经给了你不少的信息来表达作为盟友的忠诚,性命嘛,就算了。你也看到了,你连接近那个人的办法都没有,既然是这样,我们过去不是送死么?”

      片刻后,他“被”回到了马车上,与芙洛丝面对面地坐着。

      他脸上的笑容很不自然。

      芙洛丝瞟他一眼:“谁说我没有办法的?”

      安德留斯只好点头:“洗耳恭听。”

      芙洛丝掀起车帘,车轮与马蹄掀起的滚滚烟尘中,原野的样子都有些模糊了。

      “那个纵火犯想圈地自重,恰恰说明他头脑简单,内心虚弱。这个世界上总有【身份者】的能力能对付他。过不了多久,就会有能吃下他的人应邀前来。”

      “你要等别人来收拾他?你怕是等不了那么久的。”

      芙洛丝道:“所以,我邀请了一位朋友过来。”

      朋友?他也是【身份者】么?他有怎样的能力?
      按照同类必须自相残杀的规则,芙洛丝,你怎么会信任他的?还是说,他也是你的【仆从】?

      安德留斯的目光产生了点微妙的变化,“如果他没来,那怎么办?”

      “那我还有这把剑。”芙洛丝将剑抽了出来,“它总不是一无是处的。”

      与此同时,赫曼森城城外。

      碧和碧拉正在赶路,她们按照芙洛丝的意思,要尽快赶去王都与她汇合。

      碧又停下了脚步。

      这些日子来,她一直表现得很奇怪,碧拉已经见怪不怪了,见状,也还是问候了一句:“碧,你怎么了?”
      回去一定要将这些事情都报告给殿下,碧拉这么想着。

      谁知,碧呜呜地哭了。

      ——因为她刚刚接到安德留斯的命令,去打听约伯·戈德温的下落。
      如果芙洛丝要求她们接应这位约伯·戈德温,她就必须充当安德留斯的手,杀了他。

      “可、可,接应约伯·戈德温,这不是芙洛丝殿下的命令吗?如果我这么做的话,她会对我起疑心的,而且,我的主人,我真的不敢杀人,我做不到,我真的不行……”

      一边是她真正的主人,安德留斯,一边是她刚刚发誓要效忠的新主人,芙洛丝。天呐,她该怎么选择?

      “你只有两个选择。”安德留斯无情地道,“被我杀死,或者暴露身份后,被芙洛丝杀死。选一个吧。”

      转眼又是第二天。

      芙洛丝一直在想,如何接近那个疯子一样的纵火犯。安德留斯说得没错,光是接近他都很困难。

      安德留斯凭借着芙洛丝的命令,再加上自己的努力,联合镇压了体内那股汹涌澎湃的力量。现在,那些力量暂时安分了下来,但同样的,安德留斯也变得很虚弱、不稳定。

      他不能再像上一次那样精准操纵冰雪,生成保护两个人的防火外壳,芙洛丝只看一眼便知道,她一定会死于外壳融化后、迎面扑来的纵火者的烈焰中。

      而安德留斯说得没错,纵火者使用的也未必是凡火。

      “除非,我们一起炼化山的力量。”

      芙洛丝只听了个开头便知道他要说什么,“狐狸尾巴终于藏不住了?这一句,你一定准备了很久吧?”

      安德里岁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笑得大大方方,“那么,亲爱的,你意下如何呢?对我方阵营的力量来说,这是加强啊。”

      “我拒绝。”

      那些力量就像休眠下来的炸弹,不去触碰是最好的选择。虽然她也知道,安德留斯绝对不会放弃对这股力量的掌控,他是那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没有什么比变强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了。

      “而且我还要命令你,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私自炼化那股力量。我们本来就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如果被你牵连得两败俱伤,那就太棒了,我们可以手牵着手去跟纵火者投降。”

      “手牵着手?”安德留斯坐了起来,“那倒很有意思,说下去。”

      芙洛丝白了他一眼,“如果我的朋友能准时抵达,我们的胜算会很大。如果他没有来,那就只有我和你了。”

      “所以,你的计划是?”

      芙洛丝便把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我可以借献剑的名义让这把剑接近他。既然他想当国王,臣子就是必不可少的。艾德里安家族的臣服,是很不错的诱饵。”

      安德留斯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可惜,你对这把剑的操控绝对不会胜过里昂·艾德里安,就算你能勉强让这把剑飞起来,它的攻击范围还是不够。况且,你让谁去献剑呢?”

      “安妮?”

      如果碧和碧拉赶不上汇合,那么,看上去,她就只有安妮这一个选择了。虽然她年纪很小,并不是个很好的选择。
      毕竟,安德留斯和她都会散发出【身份者】的气息,【身份者】是不可能接近那个疯子的。

      “不行,她脑子不好用,她会把你的计划搞砸的。”

      “我能听到!你脑子才不好用呢,你这个夸夸其谈的笨蛋!”
      安妮非常用力地抽了一下马儿,“放心吧,殿下,只要是你的命令,我都会尽全力去做到的。你可以信任我!”

      芙洛丝不动声色。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安德留斯,她也有一句准备了很久的台词。

      安德留斯知道她在想什么,叹了口气,变出一个分身来,“看吧,我努力过了。”

      如果安妮的□□在大火中被焚成焦炭,芙洛丝也没有复活她的办法,这么看来,安德留斯的分身更好用,它没有【身份者】的气息,而且数量众多,源源无穷,死了一个也不会心疼。

      只是,安德留斯变出的分身眼珠一下凸出,一下猛地凹陷,连皮肤都像揣了一窝活泼的青蛙一样鼓胀不停。

      更糟糕的是,她的脸部还会现出冰雪的形态来。

      谁都看得出来他不是人。

      芙洛丝摸着下巴,却很严肃,“我们可以给他盖上一层面纱。”

      安德留斯十指交叉,无奈地道:“那个疯子注定会失败的,你自己也说了,早晚会有能吃下他的人来找他麻烦。事情就是这样,我们没必要再去挑战他。败在一个注定会失败的对手手里,不值得。王都的那些人,就弃了吧。要怪就怪他们自己倒霉,怎么恰好住在了那里。”

      “所以,”芙洛丝冷笑一声,“你就只挑战你一定能战胜的对手?”

      安德留斯望着她那双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苍蓝色眼睛,“别这么说自己,亲爱的。”
      我挑战过你呐。

      芙洛丝拳头硬了,这个家伙没有一点作为【仆从】的自觉。
      但她不打算用武力让他屈服,她要让安德留斯从心理上觉得自己是个懦弱的矮人。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你和我合力都战胜不了的对手,那个时候,你打算怎么办呢,安德留斯,跪下来哭吗?”

      “所以,你并不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拯救平民才返回王都,而是为了挑战一个不可能战胜的强敌,是吗?”

      安德留斯看着她,眼光流转,语气也稍软。
      “既然是这样,我明白了。让我们重归于好吧,亲爱的。要对付这么一个疯子,光是接近他,是不够的,让我听听你的计划。”

      于是,芙洛丝便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只要他接过这把剑,我就可以催动这把剑,让剑去追杀。”
      就像里昂在雪山做的那样。

      这个计划很粗糙,在去王城的这几天里,两个人勉强合作,商量了一些细节,将计划完善了不少,芙洛丝一直在练习如何操纵那把剑。

      事情商量得差不多了,只差最后一件事——分身的样子。

      “从信上的内容来看,这个家伙明显没有脱离低级欲望,他所感兴趣的便是金子和美女,我们最好用一个美女的分身去引诱他。”

      “美女?” 安德留斯想了一想,“我倒没有变过这种类型的分身呢。”

      “很简单的,身量苗条点儿,皮肤白皙点儿,眼睛大一点儿,嘴巴小一点儿……”芙洛丝说得有些不耐烦了,“你这辈子不可能没见过女人吧,没见过也幻想过吧,总之,按你以为的那个样子变就行。”

      话一出口,她有点后悔。

      砰的一声,安德留斯的分身变出来了。

      那个分身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双目清澈。

      芙洛丝真想自戳双目。她不好的预感果然应验了!

      “亲爱的,向你介绍,这就是我的幻想对象,够漂亮吧?”安德留斯头上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为了保持住这个复杂而精妙的人形分身,他的确付出不少,他笑得明媚,“你可以信任我。”

      那个分身学舌道:“殿下,你可以信任我。”

      她的声音就和芙洛丝一模一样。
      因为她就是芙洛丝。

      看到自己坐在对面,太怪了。芙洛丝深呼吸一口气,“我是不是还要谢谢你?这玩意儿能保持多久?”

      “十秒钟,是极限,不能再多。”

      “……那我们最好祈祷那个家伙视力有很多问题。”

      “那我们最好非常虔诚地祈祷。”安德留斯道,谁都知道【身份者】的五感比常人好上数倍。他看起来不甚在意,就算失败了也满不在乎。

      窗外扑棱两声,一只硕大的猎隼飞了进来,飞到安德留斯的手上。

      “这就是我获取情报的方式,”安德留斯从它的脚下取出一卷纸,“安德留斯一族是猎人的一族,我们的祖先豢养了很多听话的鸟儿。”

      芙洛丝大概也猜到了,果然和自己猜的差不多。

      在这个科技不尚发达的时代,出行的方式不过就那么几种,能提前于自己那么多地获得情报,安德留斯一定有自己专属的特殊信使。

      “不过,这回用不着信使了。”芙洛丝掀开车帘,王都的轮廓已在眼前。

      她们中途换过马儿来赶路,因为离王都近了,避免引人注目,才稍稍放缓速度。

      她们,已经抵达了王都。

      王都。

      征服者之城,圣罗伦斯,以费尔奇尔德一族第一位王者命名的城市。

      空中满是沉积下来的焦味,空气浑浊,飘着好些浮屑与灰烬。

      芙洛丝记忆中那些高大的建筑消失了很多,远远看去,王都就像一张缺了牙的老人的嘴巴。王都上方的天空都是灰黯的。

      芙洛丝隐隐紧张。没想到她再度回家,会是这种心情。

      从先前掌握到的情报来看,王都里露面的只有纵火者一位【身份者】,但这不意味着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位。有多少【身份者】潜藏在暗处?不知道。又有多少【身份者】像他们一样,正在赶来的路上?依然不知道。

      知道的只有,这一定会是场恶战。

      就算他们最后赢了,也一定赢得不轻松。

      然而,就在这时,她听到了歌声。

      飘飘忽忽,骑着风儿、欢快地传到她耳朵里的歌声。

      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孩子的歌声。

      “嗯?歌声?”安德留斯也听到了,他微微地眯起了眼睛,“在这个时候听到歌声,就太诡异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4章 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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