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陵州之行 ...
-
陵州县虽地处边塞,但也不至于是个穷乡僻壤的地儿,市集、街道、寺庙、城楼,乃至赌坊妓院皆应有尽有,道上车水马龙,行人熙熙攘攘,比景华城差不了多少。
“原本以为西边一夫关外的战事会影响到陵州,结果看来并非如此。”进城后玉魄一路观察着经过的百姓与楼宇,不禁发出感叹。
“这倒是有利于我们寻人。”沈楚行注意到前方有一家酒楼,“那儿好像是家酒楼,我们去看看。”
玉魄顺着沈楚行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根杆子上正飘动着一面旗,上面赫然写着“龙镇酒楼”四字,黄底黑字,格外醒目。
两人来到酒楼门口,沈楚行让玉魄留在外面看马,自己则先去问问情况。
现在正值晚饭时间,酒楼大堂差不多坐满了人,店小二在饭桌间来回奔走,传菜吆喝,一会儿“这位客官,您的酱牛肉来了!”,一会儿“客官,上好的女儿红,您慢用!”。看这样子大概没工夫离他。
沈楚行走到柜台前:“掌柜,请问你们这儿能住店吗?”
掌柜放下手中的算盘,秉着“来者是客”的理念,热情礼貌地答道:“当然了客官,我们龙镇酒楼可是全陵州最大最好的酒楼,不仅能住店,而且住宿条件都是一流的!”看对方没有打算离开的样子,掌柜继续笑嘻嘻地说:“客官您几位?我马上给您准备上好的空房!”
掌柜热情的态度实在让心软的沈楚行很难拒绝,加上此刻天色也不早了,他便决定就这家。“那就麻烦掌柜给我准备两间空房,还有一匹马,给它找个地方安顿。”
“好嘞!”
掌柜先是把流星安置在后院,随后带着玉魄和沈楚行上了二楼:“二位请跟我来。”
两人房间相对,布局相似,桌椅齐全,干净整洁,没什么挑剔的地方。“二位先好好休息,我去给二位准备几个小菜。”走出房门时掌柜殷切地说道。
沈楚行点头微笑:“那就麻烦掌柜了。”
晚饭三菜一汤——青椒肉丝、干煸肥肠、红烧排骨、白菜豆腐汤,另附赠两碟萝卜干,外加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
“赶了一天的路,都没好好吃饭,你多吃点,来!”说罢,沈楚行也给玉魄夹了片肥肠,“这肥肠比景华城的都好吃,香弹入口,有味儿而不腥,不知道这里的厨子是怎么做的,你也尝尝。”
看着碗里的肥肠,玉魄有点嫌弃,她不喜欢吃别人夹来的食物,就是因为知道这一点,玉旻胥跟她一起吃饭时从不给她夹菜,一直是各吃各的。不过沈楚行不知道呀,为了不浇他冷水,玉魄若无其事般继续吃。
吃了没几口,沈楚行接着说:“等会儿我去外面探探情况,你就留在房间好好休息。”
“嗯,也好,毕竟我们对陵州的地形还不熟悉。”玉魄说,“不过你路上一定要小心,万一又碰到了上回那个黑衣人。”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而且碰到了更好,我一定要把他的面巾扯下来!”
陵州县城没有看起来的大,横竖只有三条街、九条巷,还比不上一个王爷的府邸宅院。麻烦在于这里道路错综复杂,房屋分布极为凌乱,加上百姓鱼龙混杂,找起人来着实不容易。要是老妇不在城内,而在更为广阔的郊外,天大地大的,犹如大海捞针。
沈楚行暂时把陵州县城摸了个大概,回去时发现客人都走了,只有掌柜还在挑灯算账,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走过去说道:“掌柜。”
“哟客官,是您呀,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要不要我给您倒杯水?”掌柜看沈楚行刚从外边进来,马上变得笑嘻嘻的。方才送菜时瞟了眼这两人的行李,灰布下包着几团鼓鼓的东西,那形状,那大小,凭他多年的直觉,一定是银子无疑。他决定继续讨好两人。
“不用了,晚上吃得太饱了,出去走了几圈。”沈楚行随口解释道,又问,“掌柜,我想跟你打听个人。”
沈楚行遂将老妇的体形样貌,经历遭遇一一说予掌柜,语气甚为礼貌,就怕掌柜不告诉他。
“您说的那人是降龙嫂吧!”听完了沈楚行的描述,掌柜第一反应就是她,“哎哟,这降龙嫂打从上个月春节起就不见了踪影,听人说去了景华。”
但凡在这个县城生活了十二年以上的人都知道降龙嫂。十二年前降龙嫂的女儿贞贞遭人□□,整个人都疯了,为了给贞贞讨回公道,降龙嫂七顾县衙,一口咬定凶手就是当时赫赫有名的“仁义君子”沈天风。然而她又拿不出证据,几次三番被县令轰出去,之后又在衙门口撒起了泼,整天敲锣打鼓,喊冤叫屈,甚至往门上泼粪。最后不知是死心了还是其他原因,降龙嫂总算是消停了,不过这事却实在闹得人尽皆知。
“景华……”沈楚行不自觉地念出这两个字。没错,她那时就是去景华找他爹去了。
“唉,这降龙嫂也真够可怜的,不但女儿出了事,连她自己有时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你说大过年的没事跑那么远干嘛?”
“她没回来?”沈楚行接着问。
掌柜摇头:“反正我是没见过她,不过……”他停顿下来四处张望,见没人,放低音量继续说:“不过,前两天我听猪肉张说他见过降龙嫂。”
“猪肉张?”
“就是隔壁街卖猪肉的。”
掌柜给沈楚行详细介绍起来,猪肉张本不姓张,姓赵,因入赘到张家便跟着做起了猪肉生意。张家三代都是卖猪的,“猪肉张”叫习惯了,所以大伙儿干脆也称他“猪肉张”。前些年猪肉张的婆娘得痨病死了,之后他跟降龙嫂,一个是死了老婆的鳏夫,一个是死了丈夫的寡妇,自然而然就好了起来。因为龙镇酒楼常常找他买猪肉,所以能从他那儿听到不少关于降龙嫂的事,之前降龙嫂去景华的消息就是从他嘴里传出来的。
也许可以从猪肉张那儿打听到降龙嫂的下落。沈楚行总算是有了头绪:“我知道了,多谢掌柜。”
就在他道完谢,准备回房时,却被掌柜叫住了。
“诶客官,你找降龙嫂干嘛?”掌柜到了还是抑制不住好奇心,脱口而问。除了猪肉张,降龙嫂一般不跟别人有过多往来,到底是什么事有人竟要找她?
沈楚行按照事先编造好的说法从容回答:“是这样的,降龙嫂其实是我的远房亲戚,每年春节都会哨信给我们。但是这个春节我们一家人等了好久都没等到她的来信,家长们担心她出事,便让我跟我表妹到陵州来看看。”
“难怪我听二位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原来是来寻亲的呀!”
“是啊。”
沈楚行最后又跟掌柜客套了几句才回房间,把今晚的事一一告诉玉魄。两人决定明天就去找猪肉张。
龙镇酒楼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早上会在酒楼门口摆上几张方桌,供来去匆忙的客人吃早饭,跟街边摊一样方便。沈楚行和玉魄这天早上就在其中一张方桌上。
肉包配稀饭,天气正晴朗,还有行人作风景,悠闲的片刻晨光让人不自觉地聊起闲话,就像一群老太太边晒太阳边聊天,好不惬意。
“要是每天都能过这种与世无争,清静安逸的日子就好了,不再机关算尽,也不用去费心什么江湖琐事,权谋争斗……”玉魄抿一口水,由衷地发出感慨。
“我爹……我爹常教导我,做人要心存善念,要除暴安良。我学武功为的就是匡扶武林正义,如若百姓有难,纷乱四起,就算是再苦再难再累,我也会竭尽全力守护武林,守护百姓,绝不会坐视不管,只图个人安逸,不然只是空有一身武功罢了,没有任何意义。”沈楚行坦然说出自己的见解,一身的正派侠士之气。
玉魄什么也没说,只是淡淡一笑。看来他们终究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她又给自己倒了杯水,酱肉包太咸了,明天换成馒头吧,她想。正当她拿起水杯,扭头继续观赏行人时,她注意到大家突然都在往一个方向跑。
“他们怎么都往一个方向跑?”
沈楚行顺着玉魄的目光看去,果然,大街上的这些人正跑向同一个方向——西边。原本走得好好的行人都不约而同往西边去,待在家里的百姓都纷纷跑将出来,就连摆摊开店做生意的也一直探出个脑袋往西边瞧。
“砰!”隔壁方桌的精瘦少年猛然放下碗筷,只见他兴奋地跑开,慌乱中还被凳子绊倒了一次,踉踉跄跄的也急着追上去,嘴里大喊:“荣王!是荣王!荣王来了!!”
沈楚行赶快拉住旁边一个往前窜的大叔:“诶大叔,你们怎么都往那边跑啊?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不知道呀?”大叔诧异道,“荣王打了胜仗,正班师回朝呢,马上就要到咱们陵州了!”大叔懒得再跟他多说,干脆直接甩开衣袖:“咳!不跟你多说了,我得赶紧去西城门迎接荣王!”
原来是荣王凯旋,难怪会如此热闹。
听完了大叔的话,这一切就解释得通了。“不过,还真没想到,只是凯旋而已就引得百姓这么大阵仗。”沈楚行仍有些意外。
“你大概还不怎么知道荣王吧?”相比于他,玉魄一点也不惊讶。
沈楚行确实不太了解荣王,玉魄便详详细细地跟他说起了荣王。
据说荣王高琞本是前任皇后的亲生子,比同一天侧妃所生之子高爕早半个时辰。然而当晚高琞却被侧妃的贴身宫女调包,带出了宫,上演一场“狸猫换太子”的戏法,最终流落民间,直到十五岁才回到宫中,而此时高爕早已被立为太子。一年以后皇帝因行将就木,遂传位于高爕,并立高琞为荣王,辅佐在高爕身旁。
相传小时候的荣王天资聪颖,三岁就能熟读经书古籍,五岁开始自学兵法战术,十岁研究治国之道,十二岁时便已写出人生第一篇为政之论,也因此辅佐皇帝十四年来,常常为他分担国事,解决了不少难题。
“这次也是,西泠国常胜将军况海鹏打了四个月的苦仗,荣王用了不到一个月就取胜。”玉魄之所以记得时间,是因为听到荣王将要带兵上战场的那天正好是义父离开的那一天,所以她格外记得。算算日子,义父走了也快有一个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玉魄这时担心起玉旻胥来。
“想不到荣王原来如此厉害。”沈楚行虽如此称赞,却并没让人感到任何犹如百姓对荣王般的崇拜。
玉魄继续解释:“这些年来,百姓四处传颂荣王的美名,把他当成一个只能仰望的英雄来崇拜。”
“难怪。”难怪百姓对荣王这般的热情。
“明明一身才华本领,却只能屈居于他人之下,”玉魄无奈地叹道,“换作我的话,一定咽不下这口气,迟早会把本该属于我的讨要回来。”听语气似乎是在替荣王可惜。
“是吗?”沈楚行的看法恰恰相反,“我倒觉得当今圣上贤德兼备,心慈仁厚,是一代明君,若是荣王称帝,未必能把国家治理得更好。”
“哦,你站在皇帝那边?”
倒也不是站在皇帝那边,只是为了天下的稳定、百姓的安危,他希望荣王永远不要造反。
说话间传来一片嘈杂声,两人朝声源看去,原本一窝蜂跑去凑热闹的人,又一个个走了回来,后面跟着一支声势浩大的队伍,高举着军旗,身着盔甲,在百姓的千呼万唤中行进过来。那应该就是荣王的军队了。
随着军队越来越近,沈楚行跟玉魄很快被拥挤的人群包围,陷入一片人流之中,不得不与百姓一同等待目睹荣王的风采英姿。
领头的那个,身披黄金甲,头戴金刚盔,骑的是烈焰马,配的是红缨枪,气宇轩昂,英气挺拔。
时至今日玉魄才总算是见识到了荣王,比她想象中的非凡出尘——与一般俊美男子相比,他的表情里带着五分肃穆,三分清冷,甚至还有一分凉薄,喜怒无形、捉摸不定,机关算尽、高深莫测,似乎统统藏在他那双乌漆麻黑的眼睛里。也许别人看不出,但玉魄知道,他是一个厉害的角色。
突然,他看了过来!仅一眼便在杂乱的人群之中捕捉到她,像是猎人寻觅到猎物,死死盯住她不放。
这一眼把玉魄吓了一跳,怎么会突然看过来,就好像知道她在什么位置般!?
然而荣王并没有再看她,神情不变地继续前进,留下一个看不穿的背影。
军队逐渐远去,围观的百姓便纷纷散场,各回各家,犹如赶集场面的大街终于回归到平常的样子。
菜市坝上不断传出一个大汉的卖力吆喝声:“卖猪肉了!新鲜正宗的黑猪肉!”
猪肉张的活儿一般干到中午就收摊了,可今天不知怎么的,都快到未时了还有几斤猪肉没卖出去。这可把他急坏了,他还赶着回家吃饭呢。
“猪肉猪肉!”他再加把劲儿吆喝。
“这位大哥,请问你就是猪肉张吗?”突然传来一道男声。
猪肉张扭头一看,只见面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男一女。男的五官端正,眉目英挺,女的神情凝重,不苟言笑。
“对啊,我就是猪肉张,二位找我有事?”他在两人之间来回扫视,感觉不像是来买猪肉的。
“大哥你好,我们想向你打听一下降龙嫂的下落。”沈楚行彬彬有礼地说。
“降龙嫂?”
“对,听大伙儿说就大哥你跟降龙嫂关系好,”沈楚行还试着解释,“所以想着看能不能在你这儿打听到她的消息。”
猪肉张眯着眼瞅了瞅面前这两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听他说:“我俩的关系确实好,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还有,你找降龙嫂究竟想干嘛?”
玉魄被那两颗在她身上转来转去的眼珠子搞得特别不舒服,拉住沈楚行的衣袖,抢先说道:“老板,你这黑猪肉怎么卖的?我们全要了。”
猪肉张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脸上跟着笑开了花,抄上菜刀就开始欢快地宰起肉来,还吹起了口哨。
“嘘嘘嘘......二位可真是好运气啊,我这猪肉那可是出了名的美味,整个陵州县就没有人没吃过我猪肉张的猪肉。”
猪肉张“哚哚”三两下便把一大块排骨宰成了方方正正的小块。
“你们哪,要是再晚来一步可就得等到明天喽!”他把猪肉跟排骨分成小堆,一一用稻绳捆上,再交予沈楚行。
玉魄同时付了钱:“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们降龙嫂的下落了吧?”
猪肉张告诉他们,降龙嫂就在城郊的山神庙里,自上月下旬从景华回来后便一直靠他接济,哪儿也不敢去,有家也不回,像是在躲什么人。
“躲人?”
“对啊,就像在躲什么人。”猪肉张说,“反正啊整天古古怪怪的,不知道她怎么回事,问她也不说。”
没从猪肉张嘴里问出更多有用的信息,沈楚行便跟他道了谢,带着玉魄回了酒楼,稍作休息后决定立刻出发山神庙。
然而他们还是来晚了一步。
庙里面有座缺了手臂的山神像,神像上布满厚厚的灰尘,脚下是张用稻草铺的简易床铺,上面堆着些凌乱的衣物,全是老妇穿的粗布麻衣。庙的中间有一堆已经燃过的篝火,周围散落了两三个土碗。沈楚行捡起其中一个碗,发现里面粘着几粒米,他拿到鼻边嗅了嗅,一股萝卜的味道,而且近看还能看到碗壁闪过的水光。
“看来这里确实有人住过。”沈楚行得出结论。这座山神庙里有很明显的生活痕迹。
“不光如此,你来看。”玉魄在火堆旁说。
沈楚行蹲下去,只见对方的手心正紧挨着黑乎乎的灰烬,在上面来回感知。“还有余热,人应该没走远才对。”
他也将手往灰烬上靠,确实有温度:“现在找说不定还能找到,走!”
山神庙在一片针叶林里,林中树木密布,没有任何鲜明的标志,宛如一座迷宫,一旦没办法确认所处位置,就很容易失去方向,而在林子里打转。也难怪山神庙而今残破不堪,兴许是因为百姓们都怕迷路而不敢靠近。
两人搜寻到离庙门口一里多的地方时,隐约听到一阵“救命”声,声音是从右边的方向传来的,很微弱,但肯定无疑。
顺着求救声找去,沈、玉二人很快便看见了一个灰头土脸的老妇人,只见她正一脸惊恐地逃跑,嘴里大叫着“救命”,身后紧随着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蒙面黑衣人。眼看就要追上了!
“哈!”沈楚行二话不说拔出配剑,直冲黑衣人而去,与他正面交锋。
那黑衣人一看被挡了去路,立刻与来人交起手来,招招狠毒,置人于死地。
“嘿!”
“哈!”
沈楚行也不是吃素的,任凭黑衣人如何出招,楞是无法伤他分毫,反倒被对方一剑逼退三十步,撞上一棵落叶松才停下来,而碰撞的瞬间,满树的松针竟全被震落下来。
好内力!黑衣人手捂胸口,看来自己不是他的对手。
“接招吧!”沈楚行决定使出“梅花剑法”第三段第二层——红梅飘香,这是他目前所练就的最高层。
黑衣人眼看不妙,若是被对方刺中一定半条命没有了,他赶紧掏出暗器向沈楚行飞去。
“嘿!”沈楚行本能地腾空躲避,然而等他翻完跟头定睛一看,黑衣人不见了!面前不是落叶松就是云杉,不见一个人影,连藏身的地方都不可能有。
“可恶,算你跑得快!”他咬咬牙,只得作罢,转过身去看那枚栽到云杉上的暗器。
凤头镖!
没想到又是凤头镖。沈楚行回忆起刚才跟黑衣人交手时的样子,没错,那武功、那招式、那力道就跟当初在王大娘家偷袭他们的那个黑衣人一模一样。
他暂时先收好凤头镖,跑向老妇人处。
老妇早已被玉魄拉到一旁安全的地方,似乎仍未回过神来,眼神中还有惊慌与呆滞,问她话,什么也说不出。于是两人决定先将老妇带回山神庙,等她缓过来再说。
路上沈楚行拿出暗器给玉魄看:“你看这个。”
“凤头镖!”
沈楚行现在百分百肯定,今天这个黑衣人与那晚那个黑衣人是同一个人,他把自己的猜想告诉玉魄。经他这么一提醒,玉魄立刻反应出两个黑衣人的身材外形。
“他们胖瘦相似,身高相似,连身上穿的黑衣都是同样款式,应该就是同一个人没错。”
说到这里,两人同时感觉到后背发凉——居然两次遇到了同一个黑衣人,看来他们已经被黑衣人盯上了。
老妇回到庙里,见到了熟悉的物品,人也跟着平静下来,看沈、玉二人的目光也开始有神了。
“大娘,请问你是降龙嫂吗?”沈楚行扶老妇坐到床上。
老妇满头花白头发,脸上堆积起一层厚厚的污垢,似黄非黄,似黑非黑,都快看不清她的本来样貌了,应该是许久都没洗过脸。而她身上穿的衣服也破了好几个老鼠都可以钻过的洞,整个人活像一要饭的乞丐。本来人就够丧的,而今又被人追杀,老妇脸上刚没了惊恐,就又写满了疲惫。
她缓缓点头:“对,我就是降龙嫂。”
说完降龙嫂就意识到糟了,她不该跟人透露自己身份的,虽然这二人救了她的性命。她一定是昏了头了。
果真是降龙嫂,沈楚行心想,偏偏在去探寻沈天风死因的路上遇到黑衣人,偏偏在找到降龙嫂的节点上再次碰到他,这一切未免也太巧合了。
他还想从降龙嫂口中问出点什么,比如为何会遭人追杀、为何要到这了无人烟的山神庙来住,可对方却突然什么都说“不知道”了,还叫他们赶紧离开。这可让两人伤了脑筋,要是什么都问不出,这一趟不就白来了?
玉魄给沈楚行使了个眼色,拉他到墙角,悄悄说:“我看降龙嫂可能担心我们跟黑衣人一样是来害她的,所以才有所提防。”
沈楚行点头,认为有理。
“依我看,就不要再提什么黑衣人了,你干脆直接跟他表明身份与来意。她既然元宵节敢上沈家庄,今日就不怕将所知道的事说出来。”
听了玉魄的建议,沈楚行再次走向降龙嫂,在其身旁蹲下,先是安慰“大娘你别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然后才提重点:“我们只是想跟你询问件事。”
沈楚行说他是武林盟主沈天风的儿子,提到“前不久家父不幸暴毙”时,降龙嫂居然有了反应。“沈天风死了?啊哈哈!真是报应啊,那个畜生居然死了!”她仰天大笑,拍手称赞,与方才又衰又怯的样子完全是两个人。
换作一般人听到别人这样取笑自己的亲爹,相信早就气得暴跳如雷,一拳打过去了,不过沈楚行从小修养好,即使如此也没有大动肝火,仍是好声好气地问她为何这样说。
降龙嫂将她在沈家庄的那套说词又拿出来再说了一遍,没有任何出入,完了还不忘反问沈楚行一句:“要是与你不共戴天的仇人终于死了,你不会高兴?你不会狂喜?哈哈哈!”
“不可能!我爹不是这样的人!”沈楚行吓得跳起,连退三步,此刻他的内心对面前这个蓬头垢面的老太婆真的有了些许厌烦,恨不得赶紧离开她,不要再听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沈天风就是这种畜生!”不但如此,降龙嫂还把她从沈家庄离开后的遭遇讲给沈楚行听。
“你知道我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家不住,偏要住这连鸟都不拉屎的破庙?知道我为什么从景华回来后要整日这幅鬼样子,不敢出门,不敢见人?这些都拜沈天风那个畜生所赐。”
原来那日降龙嫂被人赶出沈家庄后,又接连遭到了一个神秘蒙面人的袭击。她只图替女儿伸冤一时痛快,却万万没想到事后会遭人报复。
“那个人就是沈天风!”降龙嫂咬牙切齿,“他那双奸诈的眼睛我永远看得出。”
沈天风追杀了降龙嫂好几次,妄图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人灭口,一绝这个坏了他名声的后患,好几次把降龙嫂逼到了绝境,但每次就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还是被她给逃掉了。逃脱的降龙嫂为防止再遭到沈天风的打击报复,只得流落荒野,借宿山神庙。
被人逼到这个份上,又加大了降龙嫂对他的恨意,就算对方已死也没办法消除。玉魄站在一旁默默听着她对沈天风的控诉,不由得感慨,原来真的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恨得足够深,只要一提到对方,不论原本怎样胆小怕事,也能这般无畏。
她走过去拍了拍沈楚行的肩膀,以示安慰。
沈楚行调整好情绪后仍不放弃,他继续询问降龙嫂:“那你可否知道有谁可能会害我爹?”
降龙嫂偏头,道:“哼,谁知道那个畜生背地里得罪过哪些人?你要想弄清楚,我看只能下地府去问他本人了。”
看来从这里也问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两人只好作罢,不再纠缠。跨出庙门口的时候降龙嫂不忘在后面喊道:“沈天风一死,其实是为武林除了一大害!真是苍天有眼呐!”
沈楚行一怔,继续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