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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红衣侠女 ...

  •   十点钟的“马三烧烤“依然人声鼎沸,一座难求。
      这家常年在大众点评荣登北京烧烤排名第一名的烧烤店,店面并不大,环境也很一般,一到晚上,露天座位都把半条马路占满了。
      但就是总有人开着保时捷过来,哪怕把车停在一公里外,也要来这坐着马扎喝啤酒。
      肖慕就是如此。
      他的穿着黑色衬衣,身姿笔挺,袖口微微挽起,在一群把白色T恤撸到肚子上的花臂大哥中显得格格不入。像是个来踩点的杀手,丝毫没有染上周遭一丝一毫的烟火气。
      但他对面穿着艳俗的花衬衫,用发箍将头发束起来的陆子昂却如鱼得水,在一片喧嚣当中大喊“服务员,再来十个小腰,两瓶啤酒!”
      看陆子昂用手背擦了擦满是油的嘴,肖慕不禁笑了。
      “我记得当年我们一起上学时,你不是不吃动物内脏吗?”
      “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那会我还是来自中国海淀的休·格兰特呢,别说咱们那批留学生了,就那些韩国的,日本的小姑娘,不也被我迷得不要不要的。”陆子昂喝了一口啤酒,笑眯眯地回忆往事。
      “对,你那时候英伦做派很足的,我们背地都笑你装。”肖慕剥了个毛豆放进嘴里。
      “那时候小不懂事儿,明明是个京巴,非得愣充英国斗牛犬。”陆子昂咧嘴一乐,“而且那会家里也还有钱嘛。你再看哥们现在,多接地气,多好!”
      肖慕点了点头,给陆子昂满上酒。
      陆子昂大学毕业时才知道家里早在一年半前就破产了,父母卖了所有房产、股票,取出了所有积蓄还债,但还是欠下好几百万。本想着让陆子昂退学回来,但陆子昂的姐姐坚决不同意。
      “要有始有终。小昂他还小,先让他把书念完。”
      姐姐跟教授男友分了手,嫁给了一直追求他的海鲜厂老板,彩礼钱刚好用来交陆子昂的学费。之后海鲜老板又给了陆子昂爸妈五十万,就带着姐姐回了福建。
      陆子昂爸妈用这笔钱在云南承包了个果园,省吃俭用种树还债。
      陆子昂从英国回来时,去云南找他爸妈,跟一个老奶奶问路时才发现,那就是他才五十出头的妈妈。
      姐姐在福建过得也并不好,B超检查二胎怀的还是个女儿后,海鲜厂老板就开始不管不顾地在外面找小三。陆子昂劝她姐姐离婚,可姐姐舍不得孩子,所以一直不肯点头。
      为了给家里还债,陆子昂四处给人递设计稿,但并不是所有的才华都能被看见,更何况有时候甲方看中的也不是设计师的才华。
      四处碰壁之后,陆子昂决定剑走偏锋。
      他闭关三个月学习金融知识,之后开始一头扎进金融圈,买卖股票,也许是上天眷顾,他竟然用四年的时间转到了三百万,把家里的债还清了。
      但讽刺的是,海鲜厂老板姐夫知道了陆子昂的金手指,拿出全部身家让他帮忙买股票。
      陆子昂开出了如果大赚一笔就离婚,孩子归姐姐的条件,但没想到赶上了股市大洗牌,赔了个干净。
      姐夫精神失控,拿着菜刀冲进陆子昂家要跟他同归于尽,结果这一刀被来给他送饺子的母亲挡了下来。
      血从母亲的动脉中飞溅出来,把陆子昂雪白的地毯染得绯红。
      姐夫判了死刑,姐姐带着两个女儿去了云南,跟父亲一起种树,他们都不想回北京。
      陆子昂也没去看他们,因为他不确定他们到底想不想看见自己。
      因为,有时候他自己都不想看见自己。
      债还清了,母亲没了,陆子昂突然间找不到了生活的意义。
      他去美国找肖慕,说想看看当初他申请成功,但因为家里破产没能继续去读的肖慕的母校,南加州大学。
      肖慕看出了他情绪不对,寸步不离地守了他一个多礼拜,并带他去看了心理医生。
      后来他感谢肖慕帮自己捡回一条命,他当时确实想在南加州开枪自杀。
      肖慕劝他留在美国,自己可以帮忙介绍工作。但陆子昂拒绝了肖慕。
      “我心里的窟窿是在北京被戳破的,我得回北京把它填上。”

      陆子昂回了北京,做起了独立漫画家,但因为风格过于先锋主义,所以不被市场接受。
      但他本身也没想着融进市场,他用以前的积蓄租了个小房子,一半改造成工作室,过起了昼伏夜出的生活。
      渐渐地也收获了零星一些粉丝,靠卖绘本也能赚出生活费。反正他对生活的要求也不高,所以日子就这样混着混着过下来了。
      “这顿你请啊,一看你这个状态就是赚了大钱的。诶,要不是懒得动,我肯定去盘古宰你一顿,但是这家串也不错,也挺好。吃啥不是吃,你说对吧。”
      肖慕点头,“你说的对。你现在还在吃药吗?”
      “不怎么吃了,我现在已经不抑郁了。只是偶尔情绪上头,一瓶啤酒就能解决。但是吧,我这尿酸老下不来,还有脂肪肝,啤酒也不敢多喝。”话是这么说,陆子昂还是端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
      肖慕有些惊讶,“Leo,不至于吧,你才28岁啊。这身体状态,连我妈都不如。”
      “哎呦喂,谁身子骨能硬朗过你家李老太太。还有,都回北京了,咱就别整英文名了,我早就不是Leo了,叫我昂哥。”
      “好嘞。昂哥。”
      “真乖,慕弟。”
      “你才墓地。”
      “哈哈哈,是难听。肖弟,小弟!这个好!”
      陆子昂的笑声感染了肖慕,这一刻他才有一种重新回到北京的实感,他才彻底意识到自己是喝着北冰洋和豆汁长大,坐在老爸肩头去北海划船,在东单篮球场满场飞奔,在胡同里跟小伙伴飙自行车的北京精神小伙。
      肖慕又解开一颗衬衣的扣子,午夜的北京,暑气虽然渐渐消散,但因为周边人群火热,加上几瓶啤酒下去有些上头,所以肖慕还是觉得有些热。
      但这就是所谓的烟火气吧,自己离群索居太久了。
      在国外念书,在摩天大楼里上演办公室战争,在沙拉和牛排中反复,在得到和失去中徘徊,让他成长也让他孤单。
      此刻,他感觉自己像是离开水太久的鱼重返大海,周边流淌的是属于自己的空气和活力,他终于又活过来了。
      “你要不要来‘心爱’做设计师?我们现在在做全新的品牌形象设计……”
      肖慕的话被陆子昂有些浮夸的笑声打断。
      “你看过我现在的画吗?你确定你们一个母婴品牌需要我这种风格的吗?你也不怕吓到小朋友?!”
      肖慕也低头笑笑,不再强求。
      只是在低头啜了一口啤酒时,轻轻地说道:“我看了。但我还是喜欢你以前的画风。”

      回忆的光在陆子昂布满红血丝的眼中滑过,有那么一瞬间,周围的嘈杂声音全都消失了。
      他仿佛又回到了穿着得体的大衣,和一尘不染的皮鞋,在康桥下写生的日子。
      那时候他只有20岁,眼中有笑容灿烂的同学、有在草地上读书的老师、有被阳光温柔照耀的满地金黄的落叶;有爱、有光、有对未来的无限期许与向往。
      他笔下风景的线条清晰明朗却透漏出无限柔情,让人只看一眼就无限向往,但再好的风景写生都不及他画的人物肖像。
      他还记得,他写生时,曾经为在康桥下荡舟而过,留下惊鸿一瞥的美丽姑娘画了一张小像。
      他奔跑了大半个校园,赶在姑娘上岸前将小像递到她手中。
      姑娘惊讶欣喜的表情让他心中也充满喜悦,从那之后,每年圣诞他都会收到来自摩洛哥王室寄送的圣诞礼物,以及公主亲自手写的贺卡。
      没错,那个美丽的姑娘就是摩洛哥随父出访的小公主,据说陆子昂的画被她精心裱好,一直挂在卧室当中。
      如今他再也画不出那样美好的画面。不是因为技法生疏,而是因为心早已千疮百孔,沧海桑田,再也不配将那些美好装进来了。
      “现在也很好。”陆子昂轻轻开口,声音低的像是只说给自己听。
      “是的,很好。”肖慕也轻轻重复,举杯跟陆子昂碰杯。
      只要陆子昂还能鲜活地坐在自己面前,还在继续画画,这就足够了。
      剩下的一切,就交给时间吧。

      “嘭”!
      清脆的碰杯声刚刚响起,不远处传来的巨大撞击声就让包括肖慕和陆子昂在内的所有客人都被吓了一跳,不禁回头望过去。
      “X你妈,老子给你脸了是吧?”
      一个头顶锃光瓦亮,一脸横肉的中年男人死死拽着一个画着精致妆容,穿着短裙的年轻姑娘的胳膊不肯松手,狠狠踢了一脚旁边装满了空啤酒瓶的塑料箱。
      姑娘旁边还有两个跟她年纪相仿的女孩,同样比较清凉的打扮,一脸的不知所措,只知道拽着姑娘的另一条胳膊,不停地让光头男人放手。
      从围观群众的窃窃私语中可以大概推断出,姑娘喝了不少酒,上厕所回来路过光头男人时,背包不小心带倒了桌上的酒瓶。
      男人顺势对女孩动手动脚,女孩挣扎的过程又带翻了桌子和酒瓶空箱,男人边顺势叫嚣起来。
      这样的情节几乎每天晚上在每个烧烤店都会上演,一些围观的人渐渐失了兴趣,转头继续吃串,只希望吵闹尽快平息,别扰了自己的饭局和心情。
      然而吵闹并没有很快平息,光头大哥开始对女孩上下其手,他的同伴也开始拽住另外两个姑娘不放。
      “大晚上的穿成这样,一看就是来卖的!装他妈什么矜持。今天不陪你哥我喝高兴了,谁也不许走!”
      女孩们的挣扎渐渐变成了哭喊,在其中一个女孩说“我要报警”的时候,被光头男人一把抢了手机。
      陆子昂和肖慕互相看了一眼,默契地起身要去制止。
      他们在英国时,也曾经在酒吧碰见过这种情形,当年他们忍不了,现在依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然而就在他们起身往那边走时,一个纤细的身影比他们更快地出现在扭成一团的男男女女面前。
      那个身影一身服务员打扮,有些艳俗的红色紧身T恤将她的身姿线条勾勒的分明。
      如果是平时,食客们还会从中嗅到一丝香艳的气息,但此时,所有人都只觉得那人像是古代的红衣侠女,鲜衣怒马,从天而降,除暴安良,救一人就是救苍生。
      红衣侠女到场后,先是狠狠地在光头男人的手腕上来了一下,让他吃疼不得不松开怀里的姑娘。然后一把拽过姑娘,将她护在身后,顺势去掰另外两个男人的肩膀。
      尽管跟彪形大汉相比,侠女娇小许多,但因为出手稳准狠,根本不给对方反应机会,一眨眼的功夫,几个男人已经开始“哎哟哎哟”的揉着吃痛的手臂,而三个女孩也已经在她身后抱作一团,瑟瑟发抖。
      陆子昂一脸兴奋,不禁竖起大拇指。
      “太厉害了!跟拍港片似的。”
      肖慕则更多是震惊,因为借着路灯微醺的光芒,他认出突然出现的“红衣侠女”,就是今天在“心爱”帮忙打扫会议室的女生。
      那个第一时间抢救自己速写本的人——沈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红衣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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