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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墨沈未干 ...

  •   抬眼往见位面容清秀的小哥,风里带点微腥的苔藓味,阳光从树叶间穿透,落在他眉尾,莫名带上了杀伐之气,眸中雾气蒙蒙,看不清那里面装的什么。
      王夫人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小姐,家里人舍不得她嫁出去,便招的入赘女婿,结婚不久,丈夫便参军,死在了战场上,王夫人便成了孤家寡人。一个面容略憔悴的丫鬟打开门,先是愣了愣,便低头毕恭毕敬的请信使进了屋。
      信使是这个年代地位不高,却受人尊敬的一个特殊位置,不少青年想成为,却望而止步,成为信使的条件太苛刻了,那从大西北吹来的号角,与百姓的哀呼让大多数处于壮年的男人们成为了上阵杀敌的士兵,运气好留了全尸,运气不好,被马蹄踩成碎肉也是常有。女性地位并不高,大多数市井妇女并不识字,更莫说会写了。
      走进内阁。
      沈琼枝看着满堂白绫,在木棺前哀嚎的王夫人,风吹起鬓角的发,露出额头的刀疤,让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男人,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王夫人眼角没有泪,只是趴在木棺前干嚎,好像只是为了给某个人做样子看。沈琼枝照惯例行礼,冷冷的看着尊夫人做戏,未出一言。
      王夫人见这人没有安慰的话语,便整理衣衫裙摆,不慌不忙的站起来。窗外盛开的画是白玉兰,沈琼枝记得王夫人父亲说过这是女婿种下的,因为女儿喜欢。
      “王夫人,请问是写吊唁信还是请帖… ”沈琼枝问。他的指骨修长,提着一个小巧精致的木箱。
      “不,是写给我丈夫的。”王夫人欲言又止,掩饰性的理着耳边的碎发。
      沈琼枝从他带的木箱里拿出纸笔砚台,微冷的眸看着王夫人等她开口,他并不认为自己的眼神有冒犯之处。王夫人被他盯得不知所云,略思索一下就开口道:
      “就算,我们都已经成亲了,他还是执意去大西北,父亲不同意,我更是不愿意的,但他还是如此我真是搞不懂他在想什,乖乖呆在王府做他的入赘女婿他还有什么不满足,保家卫国?不都是那些大西北战士们的事吗?他宁愿去西北送死,也不愿和我在一起吗?”
      王夫人轻轻的笑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嘲讽,就像是装出来的深情。
      沈琼枝放下笔墨,白玉兰在枝丫摇曳,衣袖浮动:“恕罪,在下听不得夫人这般见解,虽有失规定,但是恕难从命,在下无从下笔,无从致以书。”
      大西北的战争百年来从未停止,朝廷总是想着以战止战,也不知道这次屠杀换来的和平能维持多久,哪怕是任何一个人的牺牲都有意义,一个女子伤春悲秋,不顾家国,一心只念那一点情爱,刚才王夫人那一番言论,不不不,这不是王夫人,这绝不是那个五岁练剑,读遍史书的王清浣,王家上下五代从军,冲锋陷阵,代代忠烈,教出来的女子绝不是目光心胸如此短浅之辈。
      “王夫人”面色微愠,就听出来这书生拐着弯骂她蠢,抓起未干的砚台便向沈琼枝泼去,黑色的墨水在白色的信使服上蔓延成墨色的花瓣,面上不免沾染上几滴。墨水浸湿了额发,混黑的笔墨自额角的刀疤滴落,如他在沙场上杀敌那天被人砍伤留下的血水一样,战争带给了人们灾难,战争换来的和平真的能长久吗?
      阳光映射出他清冷的面庞,沈琼枝行礼鞠躬:“夫人。”清冷的声音提醒着这位“夫人”,他只是假扮的王夫人,并没有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的资格。
      “不好了!夫人骑马往城门外去了!”一个下人跺着脚,朝小厮丫鬟们喊。假扮的王夫人绷不住了,一面焦急,一面自言自语“这下坏了,瞒不住老爷了!”下人们喊到“老爷犯病了!快!去拿药!”
      一时间王府上下鸡飞狗跳,寻王夫人的人派出去了,王老爷子又气出病来了,一时间王府没了主心骨。
      下人们六神无主,手忙脚乱的乱跑,一个下人跑掉了鞋子,慌张的去捡,发现一只穿着名贵靴子的脚踩着那只脏兮兮的布鞋。他抬头,只见那人背着阳光,微微眯着凤眸,面颊上带着酡红,微醺的气息吐在他去耳边问:“王大人在哪?”
      下人看清那人的面容吓得不敢拿回自己的鞋子,哆哆嗦嗦的站起来行礼道“老爷犯了心疾,现下搁屋里躺着,季大人若有要事可告诉小人代为转告。
      那人轻嘁了一声,背着光,看不清眼神的意味,声音带着些许不屑与桀骜“看来我一个小小门客,还不够见王大将军的资格啊!”他戏谑般的长叹一声,拍了拍下人肩,拂袖,径直向内阁走去。
      风未能吹散酒意半分,空中飘来的玉兰香越发让酒精上头。他看见那白衣少年衣衫带墨,墨沈未干,黑色的墨迹从脸颊顺着喉结流向锁骨,清冷的眼神让人想起,不染世俗的神袛,神袛粘上污秽便如染上鲜血般诱人。
      季遐年自诩不是什么君子柳下惠,看见美人也会微瞥几眼风姿,用眼神调戏一番。
      可是现在,流云微动,兰香四溢,那位美人如谪仙般,季遐年这么定定的看着,痴痴的走上前,风拂乱发丝,不带一丝情欲,只有玉兰香在萦绕,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在沈琼枝脸颊上一抹,仿佛只是为了擦去那侮辱神袛的墨迹。
      一时间,两人都没出声,发丝在空中乱舞。
      沈琼枝拽住季遐年还未收回的手指,正要出声教训,季遐年一下就昏倒在他身上,一醉不醒。
      “我只是想亲眼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死了。”
      “不见尸首,我未能心安。”
      “信使大人,请您原谅小女子的任性,请您写一封信送去大西北好吗?请您替我去看看他,哪怕是尸首也好。”
      王清浣穿着丫鬟的服饰,眼瞎发青,面容憔悴,头顶的钗子胡乱散着,额间散着几缕碎发,这哪里是大户人家的女子。几个身强体壮的下人在一旁守着,生怕才找回来的夫人又跑了。另一个穿着略考究的女子,就是假扮夫人的那一位则胆战心惊的跪在一旁。
      沈琼枝清理过脸上的墨迹,不愿换上王府准备换洗的衣物,就这么穿着墨迹斑斑的白衣听王清浣说着。而醉的跟头猪似的季遐年则被安排睡死在王府西厢内。
      沈琼枝瞥都没瞥一眼跪在地上的人,气定神闲,王清浣连忙起了一壶茶奉上,“我临时跟这丫鬟换的衣服,就是想躲着府里人跑出去,哪知道她这么不懂规矩。”沈琼枝看见她勉强扯出一个笑容赔笑,心下思量。
      在这个时代,男尊女卑,识字的女性尚不多,知道信使这个职业的更不多,这丫鬟多半把他当成随便使唤的书童,想过一把当夫人的瘾。
      杯中茶叶在茶水中沉浮,沈琼枝摩挲着茶杯“夫人,我敬令父是为忠烈,才来趟这一趟,这丫鬟如何,我不计较,只是大西北路途遥远,少不得路上的盘缠,大西北路途艰险,我又少不得受伤,大西北敌军凶险,我又少不得性命之忧…”
      沈琼枝敲敲茶杯,本还想继续说下去,想让王清浣放弃。
      “大人,您提吧,有什么条件尽管说,不周国还有谁敢去大西北呢?大人?”王清浣像是看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在这个战争泛滥的时代,家书抵万金,信使如神明,渡人渡己。
      那年,正是玉兰花盛开的季节,少女的王清浣情窦初开,一厢情愿,让父亲用身份强迫少年入赘了王家,哪怕这样还是留不住他,他心中有百姓,有西北,有不周,有国家,就是没有儿女情长。走的时候他说“等我归来。”王清浣不相信就这么他就这么没了,她宁愿他是为了不跟她在一起玩的一出金蝉脱壳。
      王清浣泣不成声,纤细的手臂扶着栏杆,泪眼模糊间看到白玉兰在摇曳。打败人的不是生死两隔,而是心意未通,未能心安。
      “让躺在西厢那位给我当书童,我便替你去这一遭。”沈琼枝抿了口茶,思量着路程。
      王清浣泪眼婆娑的看着沈琼枝,反应过来,满口答应“快派人将那厮弄醒!”
      季遐年就是一个在王府混吃混喝的门客,写的一手好字,作得来诗,剩下便是离经叛道,耍的来一手流氓,除了喝酒就是逛青楼,给他面子唤一声季大人,但谁人背后不是一口一个那厮,这厮的叫着?现下有人把这厮带走,王府的人感激还来不及。
      “季大人醒醒!快醒醒!”阳光映在他面上,太过刺目,以至于睁不开眼睛,淡淡墨香萦绕,沈琼枝翻看着书,等着季遐年睁眼,下人只觉气氛尴尬,只管赔笑。
      季遐年眼皮将抬未抬的,酒意已散去了大半,之前那副窘态记得清清楚楚,面上不现半分。“呦,美人,可是在等爷醒?放心,爷不会亏待你。”一番话好像是把沈琼枝当成醉后青楼一欢的对象了。
      “醒了?醒了就收拾收拾东西,我们要去大西北。”沈琼枝不理他一番胡言乱语。
      “什么?我们?!”季遐年一下子坐起来,身上盖的被褥滑到地上。
      “你有什么异议吗?”沈琼枝眼神雾蒙蒙的,看不清在想什么,眉头皱起,额头的疤跟着一皱。
      “凭什么!我才不去那鬼地方,战死了那么多人,谁知道我会不会遭遇什么不测…”
      沈琼枝就这么盯着他:“你现在是我的书童,王夫人将你送给我了。”
      季遐年眉头挑的老高,快速的穿好鞋子往门外跑,只听沈琼枝幽幽道“不用去找王夫人了,她现在不见客,你别耽误了我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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