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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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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试后,李再斯在家窝了几天。既然李再斯已经选了理科了,钟从白也就忙着上班没有管她了。
几天里,李再斯房间里的窗帘几乎都没有拉开过。等她拉开窗帘感觉阳光的时候已经是几天后,成又青约她出去玩。
阳光争先恐后的涌进,在房间里蹿跳着。
“在在,你出门了没?”成又青声音脆脆的。
“还没呢,马上。”
“好的,那你快点哦。我们在新开的那家文具店里见面。”
“嗯。”李再斯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在衣柜里找着衣服。
“那我先挂了啊。”成又青那边有点吵,还有汽车鸣笛的声音,应该是在街上了。
李再斯从衣柜里拿出了一件白色的T恤和黑色的五分运动裤。
在家闷了几天都没有见太阳,本来就很白的人更白了,再加上宽松的衣服,显得腿更加细了。
李再斯再从衣柜里翻出一个棒球帽,戴上就出门了。
路上可能出了交通事故,整条路都有点堵。成又青接连打了几个电话来催,“你还没有到吗?”
“嗯。”开出租车的大叔可能是刘德华的忠实粉丝,整个歌单都是刘德华的歌。“喜欢我,别遮脸,任由途人发现....”歌声在耳边萦绕。
和成又青通完电话后,李再斯无聊的看着窗外,周边的车辆慢慢的移动着,像是一只只甲壳虫。李再斯突然想起初中乐队曾经唱过的一首歌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它在这个城市里,过得很压抑。”孩子们的乐队在大人们的眼里,像是闹着玩似的,可那些少年却孜孜不倦的唱着这首歌,眼里闪着光芒,想要跳出循环蹈覆的生活。那时候李再斯经常翘掉下午的活动课,拿着本子,撑着下巴听他们唱歌。
如今,也不知道那群少年少女们,是继续坚持着他们的梦想还是迫于学业,早已收起了他们的架子鼓。
大叔见路还堵着,怕李再斯无聊,也和李再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高中啦?”
“嗯。”
“喜欢听歌吗?”
“还行吧。”李再斯不太喜欢聊天,尤其是没目地的随便聊聊。
“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可喜欢唱歌了,要不是生活不允许,我现在可能干的就不是这行啦。”大叔自我安慰的笑了笑。
李再斯突然提起了兴趣,她想要知道放弃喜欢的事他是否后悔。
“后悔吗?您现在。”
路慢慢的通了,大叔踩了油门,车开了出去。
“也说不上后悔吧,就是会在某一个想起来的夜晚会觉得莫名其妙的忧伤,心里空空的,但也说不上哪里难受。”大叔边开车边说着。 “你还小,还有的是时间,你现在啊,可别轻易放弃些什么事情。”
“如果非要放弃呢?”
“没有什么非要放弃的,你不想放弃那就不会放弃。”
是啊,只要她不放弃就好了。
隔了一会儿,大叔又说,“你看你,小孩子家家的,哪来这么多心事,想做就做好了,像我们家那个,整天就顾着画画。”
真好啊,那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路通了之后,没过一会儿就到了和成又青约定好了的地方。
————
“再再,真好啊。等开学了我们俩个人还在一个班上。”成又青边挑着笔边说。
期末考试成绩出来了,理科不出她所料,果然考的很差。但幸好她的文科遥遥领先,这才勉强挤进了理科重点班。成又青选的也是理科,再加上考的也不错,所以两人又在同一个班。
文具店因为还没开学,没有几个人来逛,所以李再斯一眼就看见了也在里面的程以朵。
“欸,你也在啊。”成又青也看见了她。
程以朵点了下头,“嗯。”
“你选的是文科吧,我们开学就见不到了,一起去喝杯奶茶吧。”成又青笑眯眯的。
“我请你们吧。”
“也当是上次谢谢你帮我了。”程以朵看向李再斯。
“什么谁帮谁啊,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呢?”成又青一头雾水,不知道她们俩再说些什么。
“没什么啦,喝奶茶去吧。”
李再斯嫌太麻烦,结果成又青不知道不甘心,还是磨着她说了。
.....
“哼,要我在啊,一定要把她们骂个屁滚尿流。”成又青听完后,气的牙痒痒。
“你还骂他们呢,上次不被张欣欣说红了眼吗?”李再斯调侃了一句。
“那不是因为.....”成又青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其实李再斯都懂,像成又青这种人,看似大大咧咧,其实被人戳到痛处了,心就会疼的一抽一抽的。也许永远不能像普通女孩子一样就是她最大的痛处。
李再斯走了进来才发现店里还有两个熟人。祝雨和孙楠坐在角落里,两人之间的气氛不太对劲。可既然走进来了,可就没有再出去的道理了。
角落里的两人僵持着,也没注意到走进来的人。
“所以,你是想分手吗。”祝雨双手交叉在胸前。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孙楠低着头,不知道忙着和谁在发信息。
“你又和二中那个贱人在聊天是吧!”可能是真的被气到了,祝雨伸手想抢过孙楠的手机。
孙楠没有防备,手机真的被抢了过去,“你有病啊。”孙楠拉开椅子站了起来,重新抢过了手机后就想走。
祝雨紧紧的抓住了他的衣角,不让他走。孙楠一脸茫然不耐烦,用力的扯回了衣角。
留下来的祝雨因为扯的用力,摔倒了在地上,哭着冲门口大叫,“孙楠,你别以为我那么好欺负。”
因为动静太大,他们俩吸引了奶茶店太多数人的注意。
成又青喋喋不休的话也被打断了,一直看着他们那边,“孙楠真不是东西。”
“是啊。”嘴上的爱情真不是个东西,结婚都还能离婚呢,更别提谈恋爱了。
“不过,祝雨也真是没眼光。”
“喜欢谁有时候也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呢。”程以朵看着坐在地上哭的祝雨说小声的说。她一说完之后,李再斯看了她一眼,又轻轻的移开视线。
和成又青她们告别后,已经五六点钟了,天空却依然明亮透彻,像是极淡极淡的蓝墨水一样。
推开门走出去的那一刻,一阵风拂在了脸上。
人总是会在某些特殊的时候做出某些特殊的决定,就像不爱走路的她突然想看看这沿路的故事。
李再斯喜欢感受生活这一特点其实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就体现出来的。小时候坐车出去玩时,一般人看的都是窗外的风景,而她关注的却是路上走着的阿姨偷偷的抹着眼泪,远处的那栋房子里有人在打牌,旁边的店铺有个小哥哥趴在桌上在打游戏。
“来追我呀!来追我呀。”街上有小孩子在打打闹闹,笑的天真烂漫。
路过书店的时候,李再斯看见了一个十分熟悉的,陪伴了她十几年的背影出现。
她刚想往前走一步看清楚点,结果和跑着的小朋友撞了一下。李再斯一把扶住了小朋友,可当她再抬头的时候,发现人早就看不到了。
他好像老了许多,手里提着一堆的书。
她重新低下头问,“没事儿吧。”
小朋友拿着棉花糖甜甜的笑着,“谢谢姐姐。”
“嗯,快回去吧。”她轻轻的揉了一下小孩子的头发
有时候就是这样,错过了也就是错过了。也许,就算是没有小朋友这件事,她的那只脚也永远迈不出去。
她突然想起了千与千寻里的一句话,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当陪你的人要下车时,即使不舍也该心存感激,然后挥手道别。
可是离开了就是离开了啊。就连...就连道别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