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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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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天气愈发寒冷,陡峭的风吹过了官道两边的树,刮下了枝头最后一片黄叶。
那片黄叶慢慢飘落下来,恰好落到树下一个毛茸茸的白团上。
那毛团像是感觉到了,身子一抖,将枯叶从身上抖了下去,然后继续专心啃着眼前的大肉包子。
毛团旁边坐着一个穿粗布衣裳的青年,青年眉目如剑,很是俊朗,只是此刻看着毛团的眼神里有些忿忿。
青年名叫李珩,是位捉妖师,半年前在收服一只山妖的时候救下了这只小狐狸,从此这只自称“小白”的小狐狸就以报恩的名义留在了他身边。
说是报恩,其实根本就是来蹭饭的!
一顿三个大肉包!可把他吃穷了!
李珩越想越有些不平,伸手就把小狐狸面前还未被下口的一个肉包抢了过来。
小白急道:“我还没吃饱呢!”
李珩横了它一眼:“没吃饱自己挣去!这个月都没开张。马上就没余粮了。”
天气冷了连妖怪都不出来作妖了。这个把月来,沿路一片太平景象,半个妖怪也没瞧见。
小白砸吧了下嘴,圆圆的黑眼珠滴溜溜转了圈,说道:“那就跟上次一样,找户富庶的人家······”
它说的上次,李珩自然是记得的。约莫三个月以前,同样好久没开张的二人,为了赚点口粮,在当地的地主家上演了一出自导自演的戏码。
小白演了回鸡妖,附在男主人身上,男主人一开口就是鸡叫,全家吓得不清。此时再由李珩假装正好路过这户人家,正好又是个捉妖师,正好又把这鸡妖收了。
捉妖师本就是个十分不稳定的行当,除了大名鼎鼎的大师傅,多数捉妖师都是有些清贫的。迫不得已的时候,这么干也是有的。只是大家一般也都是有底线的,会选择富裕的人家,且只是吓唬吓唬,不会造成什么实质的伤害。
李珩看了看手上仅有的大肉包,再摸摸口袋里的铜板,心想最多也只能再撑一顿,不这么干也没法子了。他指了指官道:“前面不远就是三水镇了,先到了镇上再商量商量。”
感觉又有了奔头,一人一狐赶紧收拾收拾继续上路。
三水镇这个名字,是依着地理位置来起的,镇子恰好处在三条河道的交汇处,故名三水镇。
李珩和小白到了镇上没多久就打听清楚了,镇上最富裕的是王老爷家。王家在镇子外有几个山头,恰好那山里头还有煤矿。王家靠着煤矿成了这里有名的大财主。
李珩和小白一合计,这个可以,当下决定晚上就行动起来。
是夜,小白一个人去王老爷家吓人了。李珩用最后的几个铜板买了壶酒,在房间里边喝酒边磕瓜子。
他倒也不怕把钱都花了,过了今晚,王家就该要找捉妖师了。再不济,过了明晚也得叫。
小白这个妖,虽然年龄小道行浅,目前连人身也化不了,但吓唬吓唬普通人,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
大约一壶酒快喝完的时候,窗户被咯吱推开一缝,一只白色的小毛爪子先伸了进来,随后是圆滚滚毛茸茸的一团,小白回来了。
它灵活的从窗台上跳下来,又跃到了桌子上。
“怎么样?事情妥了?”
李珩边说边把瓜子推到它跟前。
小狐狸眨巴眨巴眼睛,点点头,注意力已经被瓜子吸引过去了,小爪子抓起三颗瓜子塞进嘴里。
小白刚跟着他的时候还不会嗑瓜子,如今已经可以一次磕三个。
李珩默默想,小白啊小白,你要是把钻研吃的精神放在修行上,也不会到现在也没修到人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