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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美人计 ...

  •   哈罗德好像做梦一样跟在两个成年人身后,晕晕乎乎的进了大厅,瞬时又被装饰的豪华奢侈的房间闪花了眼。
      哇哦!哈罗德内心发出一声惊叹,同时右手狠狠地揪住自己侧壁的肉,不让自己把这种乡巴佬的样子表现出来。

      两个精心装扮过的美丽少女站在沙发前,向他们优雅的施礼。
      “这是我的两个女儿,丽斯莉和爱玛。”艾莫尔•托马利殷勤的介绍。
      “对于您的到来我们感到十分欣喜。”年长一点的金发女郎看到道林的那一刻,笑的露出一口白牙,十分灿烂。“这是我的妹妹爱玛,我叫丽斯莉,您可以叫我丽兹。”
      道林在她抬起的右手上落下一吻,风度翩翩的说:“很高兴见到你,丽兹小姐。”
      “我也是。”丽兹•托马利说。

      “你,你好,咳咳,欢迎您的到来,格雷先生,咳,咳咳咳———”站在姐姐身后的爱玛•托马利看起来身体带病,深色的头发更衬得她脸色苍白,瘦小的身体裹在华丽的服饰里,像是一个漂亮的提线木偶。
      道林也在爱玛的手背上落下一个吻,看着这个小姑娘的眼睛说道:“你的眼睛很漂亮,很像我收藏的一块克什米尔蓝宝石,如梦似幻,美丽非常。”
      “咳咳咳,谢谢夸赞,格雷先生。”
      爱玛瘦的只有巴掌大的小脸上咧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因为她自小身体病弱,并不受周围人的欢迎,从来没有男士对她献过殷勤。

      且她虽然姓托马利,但她并不是艾莫尔•托马利的骨血,而是艾莫尔•托马利第二任妻子带过来的孩子,自小她就学会看人脸色行事,对自己的姐姐和父亲言听计从,尤其是在她母亲去世之后,她感激艾莫尔•托马利没有将她赶出家门,还送她去贵族女子初中上学,为以后嫁个好人家打下基础。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累赘,她的姐姐也经常在她的耳边不遗余力的强调这一点,以至于她变得十分自卑,即使在家里也尽量少说话、少行动,躲在房间了不出来。
      昨天,她的父亲给了她一条美丽的裙子和一些贵重的首饰,并嘱咐她今天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她几乎是受宠若惊的凝望着自己父亲的脸,但当她知道了父亲的打算后,心从天堂跌入地狱。

      也许这一点都不坏。爱玛看着道林英俊的面孔想到。他很年轻,也很有活力,重要的是他有足够的钱,是个绅士。

      “这是我的儿子雷什•托马利。”艾莫尔指着女仆身后的那个华服小男孩郑重的介绍道。
      对着那双乌溜溜的眼睛,一头被发胶抹得平平整整的头发,道林礼貌的说:“令郎很可爱。”其实,他根本没看到这男孩的全貌。
      哈罗德倒是对这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有兴趣,他好奇的盯着那男孩铮亮的三七分金发,偷偷对道林说:“他的头发真傻,不是么?”
      道林拍了拍他的后背,没有说话,他也是这么想的。

      艾莫尔转过头来又介绍道:“这位是格雷先生的义子哈罗德•费尔顿。”

      “行礼。”道林低声对哈罗德说道。
      关于行礼的步骤与方式,哈罗德只学过一点,还是老管家看不过眼教给他的。于是哈罗德只是对着他们轻轻鞠了一躬,倒也没人去指责他,小孩子的小错误总是可以得到原谅的。

      稍事休顿后,他们进行了一场表面友好,和乐融融的晚餐,宾主尽欢,反正表面上是这样的。
      而实际情况却是——道林都快被那个丽兹•托马利烦死了。
      从一见面,那个女孩就异常亲切的和道林挨得很近,一边挽着他的胳膊,将饱满的胸脯压在道林身上,一边冲他傻笑,似乎是想用自己的笑脸给道林留个好印象,只可惜起了相反的效果,她自己被道林迷住了。
      道林曾经花天酒地的过了那么年,什么样的美女没有见过!什么样的风骚女人没有尝过!怎么会被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迷住,何况道林在她身上看不到任何比较突出的闪光点,就连她的美貌也因为做作和花痴的行为被毁得一干二尽。
      反观妹妹爱玛•托马利,她的姿色比不上丽兹,而且她总是那么安静的坐在那里,如同娃娃一般安静,让人几乎感觉不到她的存在,黑色的头发颜色比黑檀木还要深,皮肤却比白雪还要白,蓝色的眼睛像是深沉的大海,这种幽静让人感觉很舒服,不光芒四射、不活泼跳脱、不刻意的引人注目,就像一株静静开放的空谷幽兰,当你发现它时,沁人心扉。

      .

      “不如让丽兹带你去参观一下各个房间吧!”没有眼色劲的艾莫尔•托马利对道林说道。
      道林推辞。“不必了,旅途劳顿,我想早点休息。”
      艾莫尔•托马利点点头,觉得道林说的不错,便让丽兹陪道林去客房,第二天再参观庄园不迟,反正他们有的是时间。

      道林本来想甩开这个烦人的女孩,但是既然这里的主人非要让他的女儿去送他,道林也没有办法。一瞥眼,看见坐在椅子上静静的喝茶的爱玛,道林说:“不如让爱玛小姐送我去客房吧!”

      爱玛•托马利惊讶的看向道林,结结巴巴的说:“可,可是,我不知道……”

      艾莫尔•托马利马上表示同意,无论道林看上他哪一个女儿,都可以达成他的目的,他是这样认为的。“爱玛,你陪格雷先生去客房,第三间。”

      “……是,父亲。”爱玛停顿了一下,顺从地答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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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森•盖瑞斯是个介于中年人与青年人之间这么一个年龄的人,瘦高挑的个子,深深的眼窝,棕色的头发向后梳起,灰色的眼睛中是狡诈和冷酷,没有胡子的下巴,当他得意的时候脸部的肌肉会随着他的笑出现很多细纹。他绝对不是一个好人,尽管他有一个让人高看一等的身份——奥德里奇伯爵夫人的侄子,但暗地里行事的作风却让人不齿。
      在成年之前他也不过是一个乡下小子,父母死后,偶然从一个老仆人嘴里听说自己还有一门贵族亲戚,便离开家乡跑到伦敦去认亲,借机混入上流社会。
      与有钱人打交道,但自己因为没有一个受人尊敬的固定工作,更没有钱,时间长了,不免起了坏心眼。煽风点火、落井下石、挖人隐私、趁机勒索的事情没少干过,后来有一次被一个撕破脸皮的年轻人揍了一顿,因为他编造那年轻人未婚妻有十一个情夫,并把它到处散播,搞得那未婚妻差点自杀。
      自那次之后,琼森•盖瑞斯就躲了起来,躲到曾经认识的一个贵族家里,就是艾莫尔•托马利的庄园里了。

      半年后,听闻艾莫尔•托马利负债累累,想要将庄园脱手,琼森•盖瑞斯又动起了歪脑筋。
      他知道艾莫尔•托马利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债务就逼得他曾经想要将庄园卖给霍梅德尔村那一头的一个土财主,好吧!他听艾莫尔•托马利形容的确实是一个土财主。但是却被拒绝了。这又坚持了几年,庄园的开销和债务还是支持不下去了,艾莫尔•托马利才又想要卖庄园。
      既然第一次不会买,那第二次那个土财主肯定还不会买,这倒是一个可以拖延时间的办法。琼森•盖瑞斯这样想着,他还不知道那个“土财主”已经去世了,他的外孙继承了遗产。
      不如我给他找一个买家,从中抽取点回扣。想到这,琼森•盖瑞斯先是怂恿艾莫尔•托马利将那个土财主叫去看看对方是否改变了主意,自己也会帮他物色买主。然后,他就回伦敦了。
      果然让他找到了一位出手大方的买主——安其罗•玛斯,伦敦上议院的议员,据说曾经任职过印度总督大捞了一笔,资产多的数不清,爱好是男.色。

      .

      “若不是因为对方是一个贵族,我是绝对不会到这种乡下地方来的。”一个圆滚滚的男人,穿了一件及膝的黑色厚呢大衣,头戴一顶黑色直筒形的圆礼帽,留着张扬的棕色大胡子,艰难地走下火车,来到这个冷清的小站台上。
      “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玛斯先生。”琼森•盖瑞斯跟在他的身后,笑得满脸细纹。
      最后下来的是一个提着大大的行李箱的瘦瘦的青年人,戴着帽子看不清长相,他恭敬地陀着背跟在两人身后,一言不发,一看就是个仆人。

      天气已经暖和起来,他们三人的穿着打扮却还像是在过冬,走了几步就已经汗流浃背,仆人伺候着那个胖老爷脱下厚重的外套,只剩里面那身短服。琼森•盖瑞斯则自己拿着自己的外套,走在前面,去找出租马车。

      车站只剩下一辆马车,但是已经有人在上面了,是两个中年男子,一个白白净净的留着鬓须,另一个脸上长有整理得十分整齐的胡子,两人都穿着得体,用具也是伦敦时下最流行且奢侈的,是两位绅士。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美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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