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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个穿旗袍的女人 ...

  •   我在某个傍晚醒来,斑驳的光影透过缝隙映在我的脸上。雨天的邂逅总是蒙罩着模糊气息的,哈出的气贴在车窗上,湿漉漉的,慢慢往下滑。
      甩甩伞,跺跺脚,然后进了小巷尽头的书店。这家书店很老了,店主是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的女人,爱穿旗袍。黛紫的底色上绣着豆绿色的牡丹花,勾勒出她嬛嬛的身姿,打着伞走在雨中,高高细细像一朵白玉兰花影影绰绰,袅袅娉娉。脖子稍微有点前倾,但并不影响她的气质,更显一种别样的摇曳生姿之感。我去到店里的时候她总是在读一本书,或者织毛衣,或者边织毛衣边读书,我们没说过太多话,每次去到书店她会给我端一杯热茶,冬天的时候是红枣枸纪茶,夏天的时候就是菊花茶,清热降火,沁着一股淡淡的苦味,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
      我总是直觉她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所以后来我们熟了之后,我总是旁敲侧击她曾经的故事。她说她去过海边,爬过雪山,越过沙漠,仍找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样说可能有点矫情”她嘴角噙着笑“可是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我干过很多职业,当过很多人,信仰过很多主义,还是找不到存在的意义”她又说自己在轮船上当过服务员,画着粗眼线去酒吧当过气氛组并且和那里的长发贝斯手谈了恋爱,一起挤在出租屋里吃泡面,听他弹贝斯然后写情诗。“后来我们分手了,因为我爱吃番茄味的泡面,而他爱吃麻辣味的"我问她忘记他了没。她还是那样笑着:“哦亲爱的,我从不相信人能真正忘记些什么,大家都是背负着些什么,憎恨着些什么,然后成为了什么"她说后来她发现,自己的前半生体验过很多人的一生,却唯独没有一次安稳的生活,总是漂泊和流浪也会累,“后来我才明白,我从始至终需要的都是安稳的生活,因为惧怕美好的破碎所以才干脆选择不确定性的生活”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神满是平静。嘴角仍然带着淡淡的笑。她的气质确实变化很大,因为据她所说,二十岁的她确实是一个暴躁的叛逆少女,走朋克风,打了舌钉和唇钉。“现在我都留着”说罢她吐了吐舌头,舌尖的反光在昏暗的环境里转瞬即逝,她太迷人了,舌钉和高领旗袍,反差感带来窒息的错觉,禁忌和越线冲刷着我的感官,她太迷人了。
      只不过后来我看《小王子》的时候问她,什么是驯服,她笑了很久,甚至笑出了眼泪也没告诉我。昨天她把店转让了,据说是因为想去远处看看,我却坚信,她一定是读完了书店里所有的书,所以去别的地方找寻某个信仰了。她还给我留了纸条:从玫瑰的自卑开始读起,直到小王子终究没能和爱人相聚,当初你问我,什么是狐狸所说的驯服,驯服就是当你爱上一个人并且情愿为他改变的时候,你就已经被他驯服了。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驯服我的贝斯手。我的贝斯手也没有被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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