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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托斯卡纳 ...


  •   第二十二章 托斯卡纳
      在尼斯的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他们坐船去意大利,杜随预定从比萨港下船,到佛洛伦萨,然后到罗马,有时间的话去一次威尼斯,打算在意大利停留两个星期。
      地中海一碧千里,平静无波,景致极佳,杜随依在船舷,颇觉心旷神怡。
      金墨从船舱施施然走出来,走到杜随身边站立,迎着海风,长发披拂。
      “龙蛋呢?”他因为前几天的意外大收获一直心情很好。
      杜随拍拍手提袋。
      关于龙蛋的孵化工作在杜随的坚持下达成了妥协,既然这是金墨的食物,他就不能要求杜随来孵化它。最终决定是两人每星期轮换一次。
      “你要是把它吃了,地中海就没有主人了。会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事?”杜随其实觉得有条小龙做宠物也挺好,作为食物总是有点浪费,但是又不知道好不好养,也不知道这条龙孵出来后会不会讨自己喜欢。
      金墨神色间有点讽意,“我死的几万年大地还不是好好的,我们这样的东西存在还不如不存在呢。”
      杜随一哂,没想到一直以天经地义的傲慢姿态生存并且直线思维的血圣兽大人会说出这样明理的话来,连连点头。
      金墨见她满脸赞许之色,不由恼了,俊脸一沉。
      杜随连忙说;“别这么说,我一向最拥护物种多样化的,少了你天地间实在无趣良多。”
      原来作用和熊猫仿佛,也可以做活化石。金墨一时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脸上神色有点怪异,瞥了她一眼,淡淡说:“我最近太惯着你了。”
      又来了,总要敲几句,威胁一下来显示他老兄的地位,莫非这就是所有阿尔法雄性的固有特征?
      杜随叹口气说:“兄台,你怎么说表面上才十五岁,是一个少年,近来言行举止可偏离太远了。”
      这么一说的时候,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金墨已经长高了不少,自己只及他肩膀了,容貌神情也成熟了不少,迥非自己当初初见他时的模样。
      “算了,”杜随微微一笑,“十四五岁正发育的少年一两个月不见就认不得也是常情,想必周围的人不会太怀疑。”
      金墨微微抬起下颌看着天空海洋,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大有人家怀不怀疑我才不管的架势。
      两人一个俊美冷冽,一个妩媚优雅,在船舷海风中并肩而立,喁喁私语,宛若神仙眷侣,在甲板上的乘客纷纷投以羡慕目光,自是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的。

      到了比萨港之后,还没去见斜塔,两人已经爆发了一次罕见的争执。
      本来两个人相处是很容易有意见不合的,但是金墨和杜随之间却甚少有这种情况,一方面金墨对于去哪里,怎么安排,做什么都没什么意见,连陪杜随逛一天街都无所谓;另一方面杜随对金墨颇为忌惮,他要偶尔说做什么也不敢不应。但是这一次情况却很特殊。
      金墨觉得罗马是教廷所在,没什么黑暗生物,也抓不到什么妖魔来果腹,就不想去罗马,连带佛罗伦萨也不想去,而威尼斯确实是有很多传说的地方,可能有魔物聚集,便要直接去威尼斯。杜随却非要去罗马和佛罗伦萨不可,这两个城市是她至爱,也是此次度假的重点期盼,决不肯放弃。
      两人倒也没争几句,就决定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杜随出国前给金墨申请了一张副卡,这下派上用场了。

      金墨当天就离开了比萨,杜随也去了近在咫尺的佛罗伦萨,在她看来,整个托斯卡纳都是一种天堂,虽然是第二次来,却也不能掩饰心中的欣喜。
      三个月来第一次和金墨分开行动,感觉又是另一番滋味,一时竟不知是抢先去看她久违的“日,暮,晨,昏”,是品尝来之不易的短暂自由,还是趁此机会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和金墨的关系,确定未来战略走向。
      不过稍微一冷静,还是知道她要做的事:来此的主要目的,想法子和乞丐道人联系,趁着现在金墨不在,要赶紧行动。
      杜随在佛罗伦萨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秀丽的小旅馆住下时,天已经快要黑了。这家旅馆杜随并不陌生,两年前第一次来就住这里,两年以来连装饰都没有少变,胖胖的老板娘还是一样笑眯眯的,英语和法语说得一样蹩脚。
      杜随推开窗,外面是狭窄的街道,有一家宠物澡堂门口一溜小狗在等着主人接它们回家;人声有点喧哗,充满生活气息;鼻子里充满底下小摊上飘出的华夫饼的暖暖甜香。
      杜随在窗前写字台前坐下,桌子和高背椅都很简单破旧,黑色,应该是榉木制的,感觉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没有任何雕饰和花纹。这家旅馆提供的便签纸是一种羊皮纸的仿制品,笔是货真价实的羽毛笔,杜随拿起笔来,洋洋洒洒,情意殷殷,诚诚恳恳地写了一封信给乞丐道人,说明这几个月的情形,强调血圣兽此次复出无意于天下,也不想祸乱苍生,请他从中斡旋。又仿佛不经意地提了金墨的强大恐怖的实力,加上一句“以我愚见,实无必要作此不必要之牺牲,使我道已经式微之力量蒙受毁灭性打击”。此后又用了两页纸赞扬程氏兄妹,说他们不愧是峨嵋培育出的精英,然后对他们的双剑被毁表示惋惜,如有可能,自己愿意私下以一些东西补偿。
      当然,这补偿还是着落在金墨身上,比如说,下次再有什么猎物献的内丹,或是体内的异珍,好像这头龙孵出来,不妨把它的角呀,牙呀,皮呀之类的送点给他们。总之不使金墨知道就是了。
      信写好之后,杜随画起当初乞丐道人最后教给她的一道传行符,用来跟他联系,但是此符只能用三次,乞丐道人曾嘱她慎用,至今一次也没用过,都有些忘了。

      有人说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这话真是一点不差。在街上漫步,五步之内必有值得一看的古迹,这样一个小小的城市,在文艺复兴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才,除了得天独厚,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仅见的奇迹。
      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山的深婉精丽,往往更加注重生命中更为渺小的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罗马变成了太过沉重和空旷的美,而佛罗伦萨,反倒更能体现生命的精致和丰富。
      而她此时的追求,确实已经从生命的高度和广阔变成了精致和丰富了。这也标志着我们杜随大小姐成为一个彻底的世俗之人。

      在佛罗伦萨的第七天,杜随还一点没有动身去罗马的意思,她甚至想把余下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快傍晚的时候,突然记起今天是大年三十,曾经在国外长期待过的人对于节日都会不太敏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人家的圣诞节是家庭团聚,没你外乡人什么事,充其量是被邀去做客,当一个旁观者;至于说像中国新年,你一个人在国外,压根儿没那个气氛,连公司都上班,又有什么心思庆祝了?
      今天杜随又是一个人,打了越洋电话给父母,杜随不想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便走上了街头。
      街头自然也和平时一样,佛罗伦萨虽然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一样有华侨这个种群存在,但是数目并不足以使他们像巴黎伦敦这样的地方的中国城一样舞龙舞狮大肆庆祝。
      杜随看着街边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当地女子,拎着大包小包,在费劲的掏钱给孩子买街边的烤栗子吃。那女人还很有风韵,脸上神色间虽然也有烦恼,却还是掩不住平静和满足,两个孩子穿得厚厚的,帽子围巾全副装备,一边搓着冻红的小手,一面一脸渴望盯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栗子。
      在这样的冬季的近晚薄暮,这场景真是使人除了温暖找不到别的形容。而那厢的温暖自然更可叠显这边的孤清冷寂。
      杜随有点落寞地微笑了一下,漂泊这么多年,有时免不了会有这种低落的时候,忽然间不再知道哪里是故乡,如何才能有一个家?
      这自然也不能怨谁,现代人面临过多的选择,自是不免时时迷茫。
      古代盲婚盲嫁,听到现代的男女耳中,简直是毛骨悚然,其实这样与一个不大熟的人终老,其不幸福的比例也并不比现代人高,究其原因,就是没什么选择和迷茫的机会。说到底特别次和特别优秀的人都是罕见的,年龄背景相当的异性,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生理缺陷,日久生情也是很容易的事。

      胡思乱想间,不觉已经走了两个小时,来到了著名的大卫像附近,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杜随除了心悦诚服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相较于摩西和PIETA,甚至是未完成的日暮晨昏,她倒并不觉得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雕像更加出色。可能是本来就对圣经里的这个原型没有认同感,当然,也不排除杜随天生对完美就有排斥的可能性。
      现在树立在这里的是个仿制品,为防风雨和污染侵蚀,真品被细心收藏了。杜随有点累,在旁边广场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金墨在威尼斯做什么呢?
      杜随有一点点想他,不过他在也不能派遣这寂寥罢,他大概不会为了新年来伤春悲秋的,节日对他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事。这一点与自己不会有共鸣。
      毕竟是妖魔,终究不是同类,很多时候就有这样的隔阂,不过不要紧,有这些缺点才好,自己才不会爱上他。
      可是,他前十五年也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度过的,那是怎样的情形呢?过年也很热闹吧?也有压岁钱吧?也守岁吧?
      他会不会也有点落寞呢?会不会偶尔也想他爹妈?

      这样无意识的闲晃到十一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杜随才惊觉应该回旅馆了。
      从这里回旅馆步行要半小时,出于心境,杜随不愿打的,这深夜在无人的街上步行,看路灯明灭,很是凄清,又在心中升起一种隐约的温暖的希望,好像盼望下一盏橘黄灯火就是自家的窗,最好窗前灯下还有人在等。
      金墨会不会此时就已回来了呢?恰好正在异国的旅馆里陌生的灯下等我?
      杜随想到这里不由笑了,自己怎么也效这小儿女态,做这样的幻想?
      这样独自前行,走过大街,弯进一条小街,更是冷清了,不要说人,连路灯都变得稀疏昏暗。
      杜随突然浑身发寒,一种不妙的感觉袭来,她好像被跟踪了。
      若是寻常小贼,那他们是打错主意了。杜随暗自安慰自己,却只觉寒意渐甚。
      终于忍不住站住身子,缓缓回头,她提防有人暗算,心里很紧张,手中早已蓄劲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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