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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敬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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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明月看着手里的嫁衣,精致又美丽,红的简直灼人。
她眨了眨眼睛,泪水在眼眶里咕噜噜地打转,一双手捧着嫁衣,整个人瘫倒在床上,轻轻呢喃了一声,“娘......”
轻若不可闻。
柳明月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她娘了,她几乎克制不住地想,如果柳家没有破产,如果她爹娘还在,如果自己没有来这回马镇……
可是,没有那么多如果,这一切都不可能重来!
大堂里,柳长荣等三人正看着满桌子的饭菜,面面相觑,谁也不肯先动筷子。
虽说柳明月不是他亲生的孩子,但好歹也是他哥哥在这世上唯一的血脉,更何况,没了柳明月的香他这铺子可该怎么办呦!这怎能不叫柳长荣痛心呢?
柳凤歌看着柳明月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我去给明月送点饭菜!”
“多挑点竹笋,这丫头喜欢吃。”金氏说道。
柳凤歌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柳长荣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说些什么,但一直没有开口。
柳明月的房间离大堂离得近,屋子隔音又不好,所有的动静都听得一清二楚,她咬着牙把眼角的泪一滴一滴地拭去。
“明月姐,吃点东西吧。”柳凤歌端着一碗满当当的饭菜走了进来,全是她最爱吃的竹笋。
“凤歌,谢谢!”柳明月的眼睛又红了,饶是最爱吃的竹笋炒肉,她此刻也并没有什么食欲,也感觉不到饿,但是她知道自己却必须吃,她不想让这些关心她的人难过,也并不想就此饿死自己,这样可就太窝囊了。
“明月姐,对不起。”柳凤歌温柔地握住了她的手,眼眶也有些发红。
“挺好的,王阿婆说明天是个黄道吉日呢!”柳明月鼻头有些发酸,她把手上的嫁衣轻轻展开,“凤歌,你看这嫁衣,真漂亮啊!”
这嫁衣是用上等的云锦制成的,胸口绣着两只金灿灿的大凤凰,衣袖还特别地缀了几朵绽放的芙蓉花,针脚很精致,确实是花了不少心思。
“是啊,真好看,明天你一定会是最漂亮的新娘子,”柳凤歌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她打心底里喜欢柳明月这个姐姐,又温柔又能干。
柳明月一面小口小口地吃着饭,一面想也许,是时候把东西交给凤歌了。
“凤歌,你来的正好,”柳明月放下了手中的筷子,表情突然变得很严肃,“我有正事跟你说。”
说完,便起身轻轻打开了房门,确定柳长荣和金氏都不在大堂之后,柳明月从床底掏出了一个酒坛子。
“这个,以后就给你了。”柳明月将坛子递了过去,移动的时候坛子里发出了奇怪的碰撞声,不是酒!
这是?柳凤歌接过坛子,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些像药丸似的东西,黑漆漆的,足有百八十粒,而且很香,就是柳明月放在布里的那种香味!
“我一直不肯告诉你爹这香的方子,除了是想给自身留一些筹码之外,”柳明月自嘲地笑了笑,这话她从没有说出来过,如今说出来也没那么难,“更重要的是,这香是我娘给我的十七岁生辰贺礼,这是我唯一能从柳家带出来的东西了,所以,我做不到拱手让人。”
柳明月的父亲柳长光本是京城首富,少年时靠贩卖茶叶发的家,母亲是个非常貌美的苗疆女子,是个调香师,他们本该是非常和美富裕的一家。
谁曾想,去年先帝逝世,三皇子吴雍起兵谋反,直接废了太子,自己登上了皇位。继位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除曾经的太子一党,作为首富的柳家便首当其冲,直接被查封了所有的铺子、古董,柳长光当场就被气的吐血而亡,而他的妻子,柳明月的母亲也在柳明月十七岁生辰后郁郁而终。
提起往事,柳明月本想表现得平淡一些,但眼神还是泄露了她的难过。
“明月姐,这太贵重了,我,我”柳凤歌抱着这酒坛,似有千斤重。
“傻丫头,这可不是方子,从你爹同意我炼香那一天开始,我就每天做这么一颗浓缩的留香珠,香味虽然没有刚制成那么浓,但放在布里也足够了,”她用手从坛子里掏了一颗珠子出来放在手掌上,“这么一颗就是一缸布,先放珠子再放布匹,灌上水,搅动两个时辰。”
柳明月顿了顿,用手搽了眼角这几颗碍事的泪珠,有些不舍地说道:“一天一颗,一共是一百一十四天,一百一十四颗,以后柳家布行该怎么走就靠你自己考虑了。”
“嗯,嗯!”柳凤歌也是一脸的泪。
其实,她给柳凤歌这留香珠还存着一点私心,倘若,柳凤歌或是柳长荣有心,大可以找个懂香的师傅,将这香模仿个七八分,柳家的生意也会照样红火。
只不过她向来不喜欢把事情说得太白,毕竟有些路终究还得自己去走。
“好了,小可怜,不知道的还以为明天嫁人的是你呢!”柳明月用指腹抹去了柳凤歌的泪痕,温柔的说道,“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收拾一下东西”。
柳凤歌还是有些不放心,但犹豫良久之后,还是抱着那个酒坛子离开了。
其实柳明月也没有太多的东西需要收拾,这里原本属于她的东西也不多。她只是想一个人静静地呆一会。
呆一会,一个人。
齐云寨内。
齐麟正一个人躺在草地上喝酒,他穿着一身黑衣黑裤,柔柔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耳边还响着呼啸的山风。
嫂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早点睡,可一想到明天就能见到柳明月了,他躺在炕上就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从未觉得时间如此漫长,思来想去,便偷偷提了一壶酒从窗子溜了出来。
遇上柳明月纯粹是个意外,那天他追着一只野兔糊里糊涂便跑下了山头,一抬头便看到有个穿着粉色袄裙的姑娘在浣纱,一下子便怔住了。
这姑娘长得若只是普通的好看,倒也不至于让他愣神。除了无可挑剔的身材与五官外,那双因为阳光照射而微眯起来的一对桃花眼,简直有数不尽的柔媚多情,好像一眼就能把人的魂直接勾去了。
那一刻,齐麟算是明白了说书先生说的一见钟情是怎么一回事了。
“就知道你小子不老实!”齐云那低沉又有磁性的男音从背后传来。
“大哥,你怎么过来了?”齐麟有些疑惑,他天生不爱热闹,屋子也建在了山寨的最角落,齐云得走个五六分钟才能到,应该是专程过来找他的。
“就许你出来偷喝酒!还不许我来了!”齐云朗声笑道,晃了晃手里的酒坛子。
齐麟也跟着大大地笑了一声,阳光灿烂,有恃无恐,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将身子往左边挪了一点。
“真好啊!”齐云大字型躺在草地上,眯着眼看着月色下红彤彤的寨子,突然感叹了这么一句,“上个月,我跟你嫂子还担心你这木头小子会不会打一辈子光棍呢!居然明天就要成亲了!真不可思议!”
“你可真是我亲哥!”齐麟睨了他一眼,小声嘟囔了一句。
其实,如果没有遇上柳明月,没有这个人,他确实可能一辈子也不会考虑成亲这件事,可她就是出现了,不早不晚。
“欸,说真的,当初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还挺好玩的,早知道就该让你嫂子给你画下来,让你自个儿也瞧瞧。”
。。。。。
“你可饶了我吧!”齐麟面皮薄,想起之前自己的窘态也有些不好意思。
那天见到柳明月,齐麟并没有上去打扰她,但从那以后他确实感觉自己不太一样了,总是克制不住地走神,也因此被嫂子刘桑发现了自己的心思。
当即,刘桑就做了一个非常符合他们土匪身份的决定,把人直接给抢上山!
更可怕的是,齐麟居然对这个提议心动了!
那一刻,他不能更强烈地意识到,他有多喜欢柳明月,喜欢到他真的变成了一条疯狗。
幸好他还存有一丝丝理智,愣是好说歹说才让一众蠢蠢欲动的吃瓜兄弟同意按照习俗走个婚礼的过场,他不想委屈明月,可有时候真的难以管束那种迫切地想要抓住这个人的欲望。
真是疯了!
“其实我还挺开心的,你啊,心思重,又总不肯说,从小就跟个冰雕似的,开心了木着脸,生气了还是那样一张脸,”齐云坐了起来,思绪不自觉飘向了多年前,他仰头猛灌了一口,被热辣辣的酒直接呛到了咽喉,低头直咳嗽,“咳咳,比起之前,你现在,感觉怎么说呢?一下子活色生香!”
“是吗?”齐麟嘴角不易察觉地抿了抿,有些疑惑,“很明显吗?我喜欢她。”
“哈哈哈哈,非常明显,就差在脸上写着“我喜欢柳明月”几个大字了,更何况……
”,齐云故意顿了顿,他的目光有些狡黠,把声音压得更低,神秘兮兮地说,“我喜欢过人,我知道喜欢人时候的眼神。”
这个人,果真是能无时无刻地秀恩爱啊!齐麟认命地叹了一口气,举起了放在手边的酒坛,“来吧,敬喜欢!”
“好,敬喜欢!”齐云跟他碰了碰酒坛。
两人仰头对饮,肆意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