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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夏日的风很绵。林彻从街角小卖部买了罐冰冻过的北冰洋汽水,一边喝一边往家走。他刚刚打过篮球,渴得要命,几口就喝了个见底。

      林彻把空掉的易拉罐压扁,单手投进路边的垃圾桶。第一次没投中。他跑过去捡起来,站远点又投了一次,这一次中了。

      走到家门口时林彻就闻到了可乐鸡翅的味道,馥郁到在空气中咕噜咕噜地冒着泡。

      这是他最喜欢的菜,但妈妈很少做,因为“可乐不健康”。他变得有点开心,连钥匙也懒得掏,把门“咚咚”拍得山响。

      过了一会儿,门内传来脚步声。然后是一个男声,声音很好听,清冷的气泡音,尾调带着点儿少年式的慵懒,把问句讲得像个陈述句。“谁啊。”

      林彻被吓了一跳,后退一步检查门牌号。这可是他自己家,一天要走八百遍,再怎样糊涂也不至于走错。

      确认无误后他就炸了毛,冲着那扇门发脾气:“你谁啊?!”

      门立即开了。

      门内是一个比他高半头的少年,乍看之下就知道是一等一的骨相,眼睑很薄,瞳仁很黑,鼻骨的线条骄傲流畅。

      那人盯着他看了两秒,而后就勾唇笑了开,“林彻。”他说,“好久不见。是我。”

      林彻:“”

      他盯着他看了又看,然后变得更加炸毛:“你谁啊?!!!”

      “小彻!”围着围裙的妈妈和正在帮厨的爸爸急急忙忙从厨房里跑出来。举着炒勺和菜刀彷佛要与他兵戈相见。

      “这是你许叔叔家孩子,许凛。你们小时候总在一起玩,这么几年就不记得了?”林爸爸指责似的看着他,彷佛在为林彻的记性不好而感到抱歉似的。

      “许凛?”林彻惊讶地看着他。

      要说许凛,林彻可对他一点儿也不陌生。虽然他们好些年没见了,可这两个字在他家被提及的概率可是相当高,仅次于“穿没穿秋裤”和“有没有认真念书”之后。

      许凛是他家世交许叔叔家的独子。一直以来天才之名远扬,据传是三级连跳、奥赛金牌、篮球金奖,非清北不念的种子选手。

      许凛比他小两岁。上回他们一起玩还是在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大人饭局,那时许凛还比他矮整整一个头,却已经初现智商天赋。赢掉了所有的小汽车比赛,把林彻气得直哭。

      在林彻的眼中,关乎许凛的记忆可不算是十分美好。以前他还能拿莫须有的幻想来蒙蔽自己:“世间安得两全法,智商高的长不帅。”

      可如今许凛就站在他面前,个头比他高,优越的骨架上覆盖了一层锻炼得当而又不至于显得过分的肌肉,眉目间还透着几分傲气的凌厉

      林彻站在原地,过都没过脑子,连寒暄和道歉都来不及,直通通地就问出了自己的心声:

      “你怎么来了?”

      那边许凛还没说话,林爸爸就生气了。“林彻!”他严厉地望着自己的儿子,“怎么和弟弟说话的!你有没有礼貌?”

      妈妈也指责似的望着他。

      “没事儿没事儿。”许凛摊摊手,用肢体语言表示自己没有被冒犯到,得体地为林彻打了个圆场。

      “我爸妈去北极科考,担心我独自生活的能力,所以我会在这里住一阵子,到高三毕业为止。”

      林彻没办法对许凛的解围表示感谢,因为他更震惊了:“高三为止?!你现在高几?”

      这句话问得更加没有礼貌。这下林爸爸简直要火冒三丈了。

      许凛立马说:“我现在已经高三了。”

      林彻:“你现在已经高三了???”

      恍惚间他看见许凛的眼睛弯了弯,但好像又没有,因为许凛一直都表现得真诚又谦虚。“对。我已经高三了。”

      他说,“下礼拜我就转来A中了。不知道会和你做同学吗?”

      林彻脸都白了。

      天才般的、比他小两岁却比他高半头的、比他小两岁却和他读同级的五好少年要搬来和他同住,说不定还会和他当同学,这别提有多闹心了。林彻都能预测到自己以后将要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他会吞噬掉爸妈全部的爱然后变成他们的新儿子!”他垂头丧气地想。

      晚餐时他差点被爸妈惩罚不准上桌,好在许凛再一次出手相救。

      他沮丧得要命,连可乐鸡翅也懒得动筷,幸好到头来这道菜根本不是为他做的。

      碰杯时,他听到妈妈笑着说,“没想到许凛最爱吃的菜也是可乐鸡翅。和我们家小彻一样。”

      林彻赌气般地放下了鸡翅,抓起面前的果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他没看到的是,隔着那一张摆满食物的桌子,许凛的视线,始终沉沉地落在他身上。

      吃完饭,爸妈把两个少年赶回屋子里休息,还嘱咐林彻,“记得帮弟弟整理行李。”

      林彻不情不愿地应了。却在心里想,什么弟弟?他注意到许凛从不叫他哥哥。小时候就是这样。

      林彻的房间里贴满了各式各样的摇滚明星和篮球明星的海报,如今又被搬进来了一张沙发床,显得有些拥挤。

      他注意到许凛的床上已经摆了一只棕色小熊,看起来有点儿眼熟,可能是因为世界上的所有布朗熊都长得差不多的缘故。

      “哪怕他长得再高,智商再强,”林彻心想,“也还是一个拥有奇怪恋物癖的小屁孩儿呢。”

      他这样一想就感觉好多了。跑进跑出地帮许凛铺好了被子,又帮他找来了一些暂时可用的洗漱品。

      进来屋子以后,许凛一点儿也没跟他客气,很太平地看着林彻忙前忙后。好像这能样让他很满足似的。

      小屁孩。伪君子。剥削者。绣花枕头。生活白痴!林彻暗暗在心里给他贴了一百多个标签,这样果然痛快很多。行李快要整完的时候,他甚至都不怎么生气了。

      睡觉前他躺在床上打游戏,洗澡后的许凛拉开门进来,坐在他那张沙发床上擦头发,却突然没头没脑地叫他,“林彻。”

      那声音裹在浴巾里,显得有些闷闷的。

      林彻:“啊?”

      许凛顿了顿,问,“你是不是不想我住在这里。”他总有本事把疑问句问得像个陈述句似的。

      林彻没料到这个展开。他揉了揉头发,敷衍道,“没有。”

      许凛沉默了一会儿。又说,“我以为叔叔阿姨在我来前会征求你的意见,我没想到你不知道。”他在说话的过程中始终擦着头发,“如果你不想我住在这里,我可以不住。我有很多地方可去。”

      林彻翻了个身,“别介,你可别走,你走了我爸妈能杀了我。”

      他放下游戏机,忽觉困意上头。伸手拉紧被子,跟许凛说,“你关下灯好不好?”

      “喀哒”一声轻响,卧室的光源立马消失了。许凛仍然一下下擦着头发,传来小小的摩擦声。半晌,才轻轻地“嗯”了一声,不知道在回答什么。

      林彻打了个哈欠,坠入梦境前,他突然想起了那个问题,就迷迷糊糊地问:“许凛,你为什么从来不叫我哥哥?”

      兴许是因为打了太久的篮球,林彻来不及听到回答,就沉沉地睡着了。黑暗中,许凛的声音又低又温柔,过了好半天,才小小声说:

      “因为觉得你不像哥哥。”

      第二天是星期日,林彻一觉睡到了十点钟,这实在不算太晚,放在以往他是要被表扬的。但鉴于许凛六点钟就起了床并准备好了全家人的早餐,惬意的早餐时光就变成了林彻的批斗大会。

      林爸爸和林妈妈从各个维度比较了林彻和许凛的优缺点,并得出了自家儿子技不如人、迟早被社会淘汰的伟大结论,双双出门去打壁球了。

      林彻落着骂,还被分配到了一大堆碗盘要洗,整个人都愁眉苦脸。

      他遗传了妈妈的长相,头发软而卷,如今乱糟糟地顶在头上,再配上一对微微下垂的狗狗眼,可怜得不像样。

      林彻实在很气许凛,但又清楚自己不应该生他的气,因为他什么错都没有,这个认知让他变得更气了——怎么会有人天生就不犯错,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把别人比下去?

      他强忍着不生气,于是就变得越发气鼓鼓。许凛看不过去,就主动提出来要帮他洗。林彻行走江湖多年,实在是很会用脸,他虽然不喜欢自己很不硬朗的长相,但在这时却总能物尽其用。

      他丢掉手套,把那堆碗留给许凛。然后笑盈盈地对他说:“辛苦了!”

      他笑起来的时候,左颊上有个浅浅的梨涡,却像是盛着全世界的蜜糖。

      许凛盯着他的那个梨涡出神,半晌才低低地应了声“嗯”。

      林彻欢天喜地地跑去打他未通关的游戏。“有个弟弟其实也挺好的。”他想。“只要肯帮忙做事,叫不叫哥无所谓!”

      洗掉了全部的碗,许凛扯了块厨房纸一边擦手一边走回卧室。林彻还在通那一关,这关他需要操作那个虚拟小人,避开全部的奇怪危险。

      这是个非常一惊一乍的游戏。好像就是要设计成“哈!你通不过吧”的关卡难度。

      许凛默默地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玩。本来林彻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游戏上,但莫名其妙地被许凛的注视扰乱了节奏,连按按钮都格外紧张,果不其然两三下就死掉了。

      许凛刚开始没说话,但看林彻实在是很泄气的样子,就问,“要我帮你吗。”

      他的尾音总是往下沉的,显得懒洋洋的,又有些疏离,常常吞字,但仍然是好听的,带着一种别样的少年气。

      林彻自然是注意不到这么多的,他想起早年间玩赛车游戏败于许凛手下的悲惨往事,心头间倏然涌起一股士可杀不可辱的悲壮。

      于是他说:“不要!”

      许凛愣了一下,抬起眼看着他。

      他的眸子实在很黑,眼睑又很薄,看人的大多数时候显得漫不经心,彼时却失掉了那种傲气,看得人很不忍心。

      “他刚刚帮你洗过碗呢!”林彻心里的天使小人儿大喊道。

      “可他是天才,他会熬过去的!”林彻心里的恶魔小人儿立刻反驳。

      林彻不想听他俩吵架,他赶紧找补道:“这一关我想自己过,比较有成就感。”

      许凛点点头表示理解。

      林彻立即说:“对了、你想喝牛奶吗?我去给你倒一点。”

      许凛像是理解了好一会儿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而后又点了点头。

      去倒牛奶的路上,林彻想,和弟弟一起生活就好像养一只小狗,好像自己可以辜负他,逗他玩儿,然后再用一杯牛奶把他哄回来。

      他觉得这真是非常好笑。甚至把牛奶都洒出来一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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