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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

  •   徐暮染视角。
      我是徐暮染。
      每当我空闲下来时,总会想起一些很无聊却又不得不想起来的事情,所以我尽量不让自己有这样的空闲时间。
      踏上中国这片领土的时候,我并没有时间去感叹这里的美好。这里是我的祖国,也是我登顶的攀梯。人只有在达到巅峰高处不胜寒时才有时间去赏景,不是吗?
      宋氏的基业都在M国,我是来开拓中国市场的。我相信任何外企无论能不能获得利益都不会否认这个市场的广阔的。用商人的话来讲,中国的土地里埋的是金子。现在我就要开始用全部的力量去挖取这片土地里尽可能多的金子,至少,z省这里的,我要全部得到。
      钱,那是一个有趣的东西,它可以买到一切。什么都可以。
      买不到爱情,健康什么的,在我这里行不通。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买到我的全部。当然,前提是,你得比我有钱。
      我真正贪恋的,是钱能间接给我带来的一切,尊严,美色,利益,以及,我想要的命。
      当母亲去世的那刻,我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寄人篱下的孤女。应该是从那时起,我疯狂地迷恋着钱和权。
      我要活下去,并且要活得更好。
      为了这个信念,我没有顾及家仇,向宋曦白,这个被公认“脾气骄横却不令人感到跋扈的具有少女最沁人心脾的娇憨气息”的人,令我感到被背叛的厌恶和深深的不屑的人,我出卖了我所能出卖的一切,尊严,人格,身体。终于爬到了现在这个位置。
      从不在乎我是否作茧自缚。我只知道,就算以身做劫,我也要胜天半子!
      当我厌烦了和宋曦白以及我那个分不清敌友还固执到偏执的妹妹之间的那些破事,同时在M国的势力触顶即将回落的时候,我选择了回国,接手一个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块顽固难啃骨头的差事——开拓中国市场,坐上了那个烫坏他们屁股的位置——宋氏集团中国区总代理。
      2017年2月9日。
      这个日子我记得很清楚,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叶笙润的时候,在叶氏主办的一场酒会上。
      我摇着红酒杯,眯着眼睛看着旁边在发呆的女人。她戴着一副金丝框眼镜,穿着一套温婉的水蓝色晚礼服——与宋氏合作的独立设计师,蜚声国际的著名大师利桑最新的晚礼服作品——对他很感兴趣,如果他是个女人,我估计会更感兴趣。她戴的首饰是Cartier的Amulette de Cartier系列,灵动而典雅。眉眼沉静温软,五官精致而没有一点攻击性,美得恰到好处。她周身都散发着一股温柔沉郁的书卷气,文静得不像星光熠熠的大小姐,而像一个在三月春光中对文学侃侃而谈,温婉可亲的老师,与周围华美金碧辉煌充满铜臭味的的浮华喧嚷格格不入。
      我的脑海里迅速调出她的资料,叶氏大小姐,曾出国留学并醉心文学。青年时期是校文学社社长,凭着出色的成绩和各方面卓越的能力评到教授职称,并一度想要留校教书,着手写一本自传可后来突然推掉留校资格,选择回国。归国后接手了叶氏三个子公司,包括叶氏建设,手握百分之十的股份,在叶氏中挂着一个行政总监的名头。丈夫唐宁丰是原旭明建设的总经理,在旭明建设并入叶氏后还是旭明建设的总经理。
      呵,唐先生按中国人的话来说,这是,入赘咯?
      听说,这样的男人,心理很有可能出问题。那么,他就是我最合适的合作者。
      秉承我一贯的作风——要搞定一个男人,那就先搞定他的女人。
      毕竟,和美人来一段露水情缘,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我知道我的演技很拙劣,所以也没想着掩饰。我知道对于这种看似文静忧郁实则被压迫天性的富家小姐,不能弯弯绕绕,直接一些比较好,帮助她们把欲望倾泻出来,直面道德枷锁的诘问,享受羞耻感带来的刺激,往往会让他们欲罢不能——社会是最万能的老师,走在社会里更能看清温室里人模人样的皮下那颗人心,体会那些残酷炎凉的人情。
      十五岁前我在M国的街头挣扎求存,十五岁后我在更为虚伪险恶的所谓上流圈里游刃有余,周旋于各色人群间,言笑晏晏。
      直到现在,我二十五岁,没什么特殊的本事,只是对于发现并放大人心的污点乐此不疲。
      我没有修习过心理学,可我一定比心理学家更懂人心。
      心理学家充当天使的角色,诱人向善,而我则是人世里的犹大,引人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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