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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二公子,城主知道您爱吃荔枝,特地吩咐奴婢给您拿了一些过来。不过城主还说,这东西燥,天热,不能多吃。”扶雁端着一个装了两串饱满荔枝的白玉盘子走到白凤身边微笑着说,脸上的表情无懈可击,然而心里早就因为白凤的容颜而七窍流血,血流成河了。

      白凤坐在靠水的亭子里,俯下-身用一只青葱白玉般修长好看的手撩着水,半边身子懒懒地倚在身旁的栏杆上,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来的样子,就连扶雁拿来了他最爱吃的荔枝也没能让他更精神点儿。

      白凤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中衣,领口微敞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束起,搭在右边肩膀上。刘海被拨到耳后,露出一张精致绝美却又丝毫不显女气是脸蛋,那吹弹可破的肌肤,那冠绝天下的容颜,那慵懒迷人的姿态,在不远处值班的侍卫们很不幸地又倒下了一批。

      “扶雁,给我剥荔枝。”白凤将双足浸入水中,身子一动不动地对身边的扶雁说。

      扶雁享受了一把白凤天籁似的嗓音,手脚却轻快地给他剥了一个荔枝轻轻塞到他嘴里,道:“城主说了,这东西吃多了上火,所以你只能吃两个。”

      白凤秀眉微蹙,讨价还价道:“三颗。”

      “就一颗!”扶雁知道要是真纵着她家主子的意思,那他一定会变本加厉,于是便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白凤:“……大哥说好的两颗,不能再少了。”

      “公子真乖,来,再吃一颗。”扶雁笑眯眯地又给白凤剥了一颗塞到他嘴里,就端着剩下的走到一边。感觉到紧紧跟随在自己身后的可怜巴巴的目光,扶雁心里又无奈又好笑。

      当今天下,秦楚国一统六国,建立了一个比之前更加强大富足的朝代。秦楚国兵强马壮,国富民强,在当今天子嬴扶苏的治理下,国家政治清明,百姓丰衣足食出现了历史上少见的太平盛世。而且嬴扶苏在位期间,国中风调雨顺,很少出现什么天灾人祸,又因其管理甚严,贪官腐败现象也是极少出现,几乎是将秦楚国发展到了鼎盛时期。

      政治格局的稳定,江湖中的各大势力也都纷纷安分了下来,聪明点的人就趁机与朝廷中位告权重的官员拉关系,给自己留退路。不怎么聪明的人就独善其身,护住自己原有的东西。是以不管是从朝廷还是江湖来看,秦楚国中错综复杂的各大势力都迎来了最安稳平静,适合休养生息的时期。

      梧桐城是江湖中名气最大的一座城市,因为这里和帝都一样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古城,是秦楚国中除了帝都之外最繁华的,底蕴最深厚的城市。世世代代掌控梧桐城的都是白家的人,即使传了十几代白家也没有要衰落的迹象,而且因为白家人多行善事,深得江湖人士的信服,所以梧桐城在江湖中的号召力几乎称得上是一呼百应。许多江湖中人甚至朝廷中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历朝历代的天子都没有铲除掉白家这一个对他们的皇位最具有威胁力的家族,但事实上,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辅佐天子,他们的存在本就与皇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铲除他们就好像断了皇室自己的手臂,否则,一个家族何以能够传了十几代还长盛不衰。

      白凤则是梧桐城的二公子,今年才十九岁,是“江湖美人榜”之首,也就是俗称的天下第一美人。白凤的后台很硬,梧桐城的现任城主是他的亲哥哥白鸢,宫里最得宠的端皇贵妃是他的亲妹妹白凰。兄妹三人是白家最后剩下的嫡系,他们的母亲生下他们就去世了,父亲在年纪最大的白鸢成年后也神秘失踪了,而白鸢又是一个弟控,所以梧桐城中白凤几乎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不过,因为白凤小时候遭人暗害,双腿残疾,只能依靠轮椅来行动,所以哪怕他在武功这一方面极有天赋,这一生也只能是和武学无缘了。在他最开始残疾的那段时间,他的父亲包括哥哥和妹妹都不看好他,觉得他这一生也就这样了。却不料白凤将天下各路武学都钻研了个透,虽然没有内力也不会武功,但是只要你在他面前露上一手,什么招式什么来历如何破解他都能说得清清楚楚,于是在荣登“江湖美人榜”之首后,他再次成为了江湖中人的焦点——这根本就是一活的武功秘籍全解啊!

      于是,白凤在那些江湖人士的心里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印象——一个容貌倾国倾城,性子柔弱善良,为人聪明睿智,身残却志坚的轮椅美男子。

      但,实际上,白凤应该是这样的。

      白凤穿着白色中衣坐在软榻上,双腿搭在两个柔软的枕头上,面前放着一个圆圆的铁锅,里面的汤水还在翻滚着,肉片和蔬菜都熟得差不多了。

      于是,白凤拿起筷子,快、狠、准地从锅里捞出两片肉片,蘸了点扶雁独家调制的调料后塞到嘴里,闭上眼感受着美好的味道在自己的味蕾上炸开的感觉,发出一声满足的轻叹。

      “火锅真好吃。”白凤⊙ω⊙

      脑补过头的江湖人士⊙_⊙

      白凤是个吃货,而且是个大胃王,他一个人可以自己干掉一个鸳鸯锅,二十盘牛肉二十盘羊肉三篮子蔬菜还能再喝两碗绿豆汤。当然,他的性格就没有他的胃口那么随和了,除了有吃的的时候还好,没有吃的在身边,傲就一个字,张张嘴能死人气活。偏偏他地位高,长得好,外人又只听到关于他的瞎扯淡的传言,于是迄今为止他在江湖中的人气依然无人能及。至于那些知道他真面目的人,不是宠他宠得没有原则毫无底线,就是被一句“颜值高就是任性”打败,反正没有人会说一句有关他的坏话,以至于那群可悲的江湖人士还在拿一个装绵羊的大尾巴狼当男神。

      吃完火锅后,胃部满足了的白凤开始犯困了。他揉揉肚子,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乌云密布,凉风飒飒,正是睡午觉的好时光,于是往榻上一躺,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天空中黑云翻滚,仿佛有两个孙悟空在上面对打,黑压压跟要塌了似的。一抹电光蹿过,骤然一声惊雷炸响,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铺天盖地的砸了下来,声势浩大惊人。

      梧桐城郊外,离城门还有五百米左右的地方,一道人影正以极快的速度飞快地穿梭在雨幕中,密密匝匝的雨水丝毫无法影响他的速度,快得就像一道光,眨眼间便抵达了城门,在看守的士兵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嗖一下蹿了进去。

      士兵甲感觉眼前一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自己面前掠过,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戳戳旁边的同伴:“喂,你看到没有?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我们身边经过啊!”

      士兵乙白了他一眼,裹了裹身上的衣服,没好气地说:“什么东西啊,我看是你眼花了吧!这鬼天气,说下雨就下起雨来,怎么这么冷……”

      盗跖几个闪身就来到了白府前,他抹了一把不停从头上滴下的雨水,思考着要不要进去避避雨,正好他这次的目标也在白府里,他功夫虽然不太好,速度却是独步天下,而且白鸢也恰好不在,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不进去简直浪费啊!

      盗跖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侠盗”。他武功不错,排在中游,轻功高绝堪称独步天下,反追踪能力也很强,靠着后面这两样能力,他仇家固然多,但真正能追得上他的人还真是少之又少。之所以会被人称为侠盗,是因为他热衷于劫富济贫,被劫的那些有钱人平时也都是鱼肉百姓的混账渣滓,根本不值得同情,反而大快人心,而且盗来的东西会把三分之二分给就近的百姓。然而这次他会盯上梧桐城的白府却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的一个朋友中毒,唯一可以解毒的药物只有白府有。

      白府在梧桐城什么地位,在江湖中什么地位,在皇室心目中什么地位,盗跖不是不知道。但这个朋友对他来说实在太过重要,即使再危险,他也必须去做。

      抓起衣摆擦了擦脸,盗跖从怀里拿出一张做工精致的人皮面具,仔仔细细地戴在脸上,把每一丝褶皱抚平,然后悄无声息地翻墙进了白府。

      平心而论,白府的防守在盗跖眼里并不算十分隐秘,别说和皇宫相比,就连那些官职大一点的府邸都比不上。不过也能理解,毕竟这是在梧桐城中,有谁会那么不长眼敢偷偷摸摸地跑进白府?而且白府平时也有白鸢这个超级高手坐镇,今天不过是有事出去几天,谁又能想到那么刚好就有人来呢,所以疏忽之下,就让盗跖很顺利地摸到了据说放着他想要的东西的书房。

      书房的名字叫做“栖凤轩”,盗跖不知道这其实是白凤的书房,他得到的情报上写着的就是栖凤轩,所以按照地图上的路线摸过来了。彼时白凤正好在书房的软榻上睡午觉,于是盗跖一推开门,率先就看到了榻上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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