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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生族与人类 ...
1.
我是永生族,几十年一轮回,生命永不终结。
第一世的时候,我曾天真地以为所遇见的人与自己是同类。
我们外形相似、习性相似,初次踏出家乡的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人类与自己是同一种生物。
原来,外面的世界把永生族称为“人类”。
于是,我便入乡随俗,以人类自居。
我遇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类,见过健康活泼的孩童,也见过将行就木的老人。我天性迟钝,在人世间走走停停好几年,也没明白为什么濒死之人会绝望,为什么孤寡者会落泪?
这一生的死亡不过是暂别,来世还可以再见呀。
就像我遇见的殉情者,死前都会约定来生见。
如果真的不舍,如果真的深爱,这一世情缘不必了结,死前约好地点,轮回之后再见面就好了呀。
为什么要绝望悲伤呢?
我不理解。
“你们为什么难过?死了就死了,来生再见呗。”
我围观葬礼的时候问出了口,被人抄着棍棒打骂。
这下我没工夫疑惑了,慌不择路地跑了很远,惨兮兮地躲在桥洞里。
我被打得鼻青脸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半天才敢探出头张望。
有人提着花篮自桥上路过,一眼看到了我,放下满篮鲜花,朝我走过来。
我生怕再被揍,下意识缩回桥洞里。
这人蹲下身,在桥洞外跟我说话,轻声慢语,让我别害怕,问我疼不疼,要不要帮助。
我第一次听到如此温柔动人的声音,几乎听入了迷,当场爬出桥洞。
然后嗅到扑鼻的花香。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家吧。”
我看着对方的脸,愣愣地回答:“我家在很远的地方,要跨过大海,翻过雪山才能到。”
这人朝我递出手:“这么远啊,天快黑了,那就先回我家,好吗?”
我握住他的手,好温暖,比我睡过的鹅绒被还要暖。
“好!”
我用力地点点头,爬起身,跟着他回了家。
2.
“我叫兰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我叫……”
我犹豫了一下,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长串音节,像鸟鸣。
没错,这串音节确实是一串婉转的鸟鸣,是我出生后首先听到的声音。按永生族的习惯,这就是我的名字。
天知道我多喜欢兰因简短的名字。
兰因,兰因,真是好念又好听!
兰因没听懂,发出一声疑惑的“嗯?”
于是我又鸟叫了几秒。
兰因迟疑地问:“这是你的名字?”
“对。”我有点沮丧地垂下头。
兰因也觉得我的名字难听吧,毕竟我以前把名字告诉别人的时候,被狠狠嘲笑了。在那之后,再有人问我名字,我都支支吾吾糊弄过去。
“挺美妙的,让我想起月光下唱歌的夜莺。”兰因由衷地夸道。
我猛地抬头,眼睛发亮。
美妙,兰因夸我名字美妙!
“不过,我没有你那么灵巧的喉舌,没办法完整地念出你的名字呢。”
兰因笑意晏晏地说:“这样吧,我用首尾两个音节的谐音字称呼你,寄秋,可以吗?”
“当然可以!”
从此我有了一个被人类赋予的新名字,寄秋。
兰因给我处理伤痕,为我做了晚饭,发现我不识字,还一笔一画地教我写名字。
寄秋。
两个字,我练了十几遍,才写得像模像样。
兰因是独居,家里只有一个卧室,一张单人床,他在卧室地毯上铺了层厚厚的被褥,让我睡在床边。
“寄秋,寄秋……”
当晚我躺在柔软的被褥里,兴奋得睡不着觉,一直念叨着自己的新名字。
3.
我在兰因家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不太懂得人情世故,总是语出惊人,出去找工作处处碰壁,闲在家里没事干。
而兰因是花店老板,一个人经营打理花店,经常早起晚睡,很辛苦。
因此我自告奋勇来帮忙。
兰因在修剪玫瑰花枝,垂着眼说:“花店的营收不高,所以我能给你的薪水也很低哦。”
我立刻掏出几块金子,说:“不用给薪水,我其实有钱。我来做事,是因为我想帮你,我很……很喜欢你。”
兰因笑起来,将剪好的玫瑰花放进水桶里。
“你还是个孩子呢,知道什么是喜欢吗?不要随便说这两个字,会让人误会的。”
“我已经十九岁了!我不是孩子,知道什么是喜欢!”我急促又笨拙地辩解,“你收留我,给我饭吃,教我写字,为我买新衣服,对我总是很温柔,我就是非常喜欢你啊!”
兰因站起身来,揉了揉我的头发,笑着说:“你这是感激,不是喜欢。等你以后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了。”
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在兰因弯腰提水桶时,冲动地亲了下他的侧脸。
感激会想亲吻对方吗?
我不知道,但此时此刻就想亲兰因。
兰因猝不及防,手中水桶咣当摔在地上,他直起身,转头看着我。
四目相对,我的脸颊慢慢烫了起来。
兰因叹了口气,挪开视线,轻声道:“别闹了,我们不合适。”
我忙问:“怎么不合适?哪里不合适?”
兰因沉默许久都没回答,最后抬腿跨过一滩水迹,背对着我说:“你不是想帮忙干活吗?先把这里收拾干净吧。”
我捡起几枝湿淋淋的玫瑰花,擦拭着地面的水渍,眼角余光却在关注兰因的一举一动。
这个地方盛行送玫瑰花表达爱意。
但自然生长的玫瑰,没多久就会凋零,我想送兰因一朵永不枯萎的玫瑰。
一朵由我心血染红的宝石玫瑰。
4.
兰因有好几天都没怎么说话。
他对我依旧很温和,只是整个人有点恹恹的,无精打采的样子。
我想哄他开心,每天深夜趁他睡着了,悄悄出去染玫瑰花。
这天夜里,殷红泛光的宝石玫瑰终于做好了。我用绸布包裹玫瑰,藏在房间里,等到次日兰因醒来,就送给他。
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地醒了,没想到兰因醒得更早,已经起床离开。我跑到客厅,只看见做好的早饭留在桌上。
我没心思吃饭,拿着宝石玫瑰准备去花店找人,临出门前,瞥见餐盘下压着一封信。
我定睛一看,信封上写着【致寄秋】三个字。
给我的信?
我两步走到餐桌边,抽出信,打开来看。
致寄秋:
寄秋,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也不要来找我。
我的房子留给你,你可以继续住下去。经营花店是辛苦活,因为你不缺钱,所以我将花店转让给了别人。
你曾经说喜欢我,我以为是你的戏言、错觉,后来我发现不是。
很抱歉,我说过我们不合适,践踏了你的真心。但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依然会这么说。
我有遗传病,活不过三十岁,今年我已经二十九岁,时日无多。而你才十九岁,健康年轻,这辈子还有漫长的时间,不应该找一个将死的恋人。
请忘记我吧。
5.
怎么可能忘记!
我拿着信,心中既茫然又委屈。急匆匆地跑到花店,只见里面空空如也,大门紧锁。
四处问了问人,都说今天没见过兰因。
我站在街头,脑子嗡嗡作响。
为什么?
即使活不过三十岁,很快就会死去,又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讨厌我,一点也不喜欢我,那我可以滚得远远的。
可是……可是这算什么!我不接受这样的拒绝理由!
如果我们互相喜欢,即使这辈子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也可以下辈子继续相伴啊!
我咬紧牙,返回家中,收拾了行李,锁上门,准备出城问问。
城门的守卫告诉我,日出时分确实有辆马车出了城,往南边去了。
我又过上了流浪的生活,沿途打听,四处寻访。从秋天到冬天,最后在春暖花开的日子,找到了兰因的故乡。
6.
那时是黄昏,夕阳照在屋顶上,小院里的竹躺椅慢悠悠地晃。兰因躺在竹椅里,双眼合拢,好像睡着了。
我轻轻推开门,走到他面前蹲下身。在他睁开眼的刹那,我差点哭出来,强行憋住了。
兰因定定地看我,似乎不敢置信:“寄秋?”
“是……是我。”
我一路上攒了满肚子的话,想质问,想诉苦,想表白,可此刻全都说不出口了。
兰因变得很消瘦,皮肤没有半点血色,病态的苍白,声音十分虚弱,说话很费劲的样子。
“你怎么在这里?”
他缓缓抬起手,捋过我乱糟糟的鬓发,触摸着我的脸颊。
“怎么弄得这样狼狈?是不是走了很远的路?”
他的指尖好冰,不复往日的温暖,摸着我的脸,像雪花落在皮肤上。
“是啊,我走了好远的路才找到你。”
我心里难受,握住兰因冰凉的手,试图用自己的体温让他暖起来。
兰因注视着我,眼底溢出一点湿润的泪光,问:“你没看到我留下的信吗?”
“看到了。”
“那你还……”兰因顿了一下,声音有点哽咽,“还来找我干什么?”
“我不接受你信中的理由。”
说完这句话,我打开行李箱,抽出那支精心包裹的宝石玫瑰,一层层揭下绸布。
然后我后撤半步,在他面前屈膝半跪,举着玫瑰,紧张又郑重地问:“兰因,我来这里,主要想问你两句话。第一,你喜欢我吗?”
“我……”
兰因张了张嘴,我立刻补充:“请诚实回答,不要欺骗我的真心。”
兰因注视我许久,颤唇吐出几个字来:“是,我喜欢你。”
我顿时狂喜,将宝石玫瑰塞进他的手中,保持着半跪的姿势,仰头去吻他,从脸颊吻到唇齿。
兰因眼角溢出泪水,偏过头不让我继续吻。
“第二句话是什么?”他问。
我提着心:“你愿意,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兰因看着庭院里的花,嗓音有些飘忽:“愿不愿意又有什么用呢,我快死了,有今天没明日,可能都活不过这个月。”
“没关系啊。”我扳过他的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字认真道,“我们来生做恋人,你愿意吗?”
兰因微微颤抖,迟迟没有吱声。
我忐忑不安,心想或许这个约定还是太重了,他需要好好考虑,才能下决定。
这时,却听见兰因发出几不可闻的声音:“好,我们来生见。”
答应了?兰因答应了!
我欣喜若狂,将他从竹椅里抱起来转圈,听到他不适的喘气声,我赶紧冷静下来,把人抱进屋里。
兰因重病垂危,身体肯定很难受。
虽然刚许诺了来生,但想到这点,我的心脏又收紧了,胸口沉闷,像被巨石压着。
作为预备恋人,他今生的弥留之际,我应该好好照顾他。
7.
兰因没有给我照顾他的机会。
当天夜里,我趴在他的床边守夜。
蜡烛燃尽,黑暗中听到他似乎唤了我一声,我连忙凑到他面前,想听清他说什么。
然而他没有再说话,悄无声息地去世了。
我抱着他的尸体,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出奇的悲伤,甚至无知无觉地流下眼泪。
一直到天明,我才从那股浓重的悲伤感中挣脱出来,想到我们没来得及约好见面地点。
不知兰因会投生到什么地方。
如果我们离得很远,要见面可不容易,得跋山涉水。
最关键的是,他知道去哪里找我吗?
或许我该回到我们最初相遇的城市,在他的小房子里等着。我猜这点基本的默契,我们应该是有的。
之后,我把兰因葬在一片花草茂盛的山坡上,那朵宝石玫瑰作为陪葬品放进了他的棺材里。
在返程的路上,我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必须赶紧进入轮回,否则下辈子会出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年龄差。我倒是不太在意年龄差,就怕兰因很介意。
路过一片湖,我跳了进去。
8.
第二世。
我长到十几岁,离开故乡,去上辈子遇到兰因的城市。
风尘仆仆地赶过来,破旧的老房子还在,四周的邻居都搬走了,我兴致勃勃地打扫着房屋,住了进去。
算算时间,兰因也该十六岁了,可以出远门来找我了吧。
哪知我住了整整五年,也没见到兰因的影子。
于是,我再次开始流浪,满世界找人。
临走之前,我在老房子里留了信。
此后,每到一座城邦,我都会留下信件,写明下一个目的地和预计的时间。
这样,就算兰因晚来一步,也可以根据信里的地点和时间找到我。
我写了整整几百封信,找遍了人类的大小城邦,可数十年来,我没有见过兰因。
他不曾迈出家门来找我吗?
他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吗?
他……不再喜欢我了吗?不想见到我吗?
第二世的生命接近尾声,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城市,发现那间老房子已经被拆了,整条街道焕然一新,让我以为到了陌生的地方。
我慢慢走到初遇的地方。
石拱桥还在,河水温柔荡漾。
明明过去很多年,在我的记忆里,兰因的声音和面容却依然清晰鲜明。
我走到桥洞下面,恍惚又听见他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
“你还好吗?不要害怕。”
9.
第三世。
我重新开始上辈子走过的旅途,放弃闷头找人的方式,到处和人打交道,甚至投资了一家报社。
我希望每期报纸都能在醒目的位置为我发寻人启事。
报社老板问我究竟在找什么人,我第一次将自己与兰因的故事,完完整整地告诉了别人。
报社老板听完,瞪大眼睛看着我。
“你在开玩笑吧?因为他临死前跟你说来生见,你就到处找人,找转生之后的他?”
我说:“那些殉情的情侣也是这样,死前约好来生见,我这么做有什么问题?”
“原来你是认真的啊!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信轮回转世那一套?”
老板一脸震惊,言之凿凿:“我必须给你科普一下,人类,现实里的人类,是没有转世的!我们出生后,只有这一辈子。人死即空,什么都没了,不存在轮回,懂了吗?”
人死即空,什么都没了?
一股巨大的恐慌感骤然袭来,我慌忙反驳:“不可能!人有轮回,大家都是永生轮回族!我已经到第三世了!”
老板不说话了,表情愈发古怪,仿佛认为我是疯子。
“如果没有轮回,那些情侣为什么敢殉情?如果没有轮回,大家为什么求神明保佑亡者投个好胎?如果没有轮回,为什么你们总把下辈子挂在嘴边?”
我越说越急,最终站起身,拍桌质问:“你不想给我发寻人启事,就要用这种谎话来骗我吗?!”
老板显然怕我撤资,连忙安抚我:“好好好,给你发寻人启事,每期都给你发,你别激动。”
我得到这个答复,推门离开了。
然而回去之后,心中的恐慌感始终没有消退,甚至与日俱增。
怎么可能没有轮回?
大家随口就说这辈子、下辈子,而且我看过的一些书里,也有描述转生的场景!
说什么人死即空……太恶毒了……兰因怎么可能消失?
我宁愿相信兰因毁约,也不愿想象他彻底消失。
10.
第四世。
我出生后,时常坐在故乡的河边,静静地看着河面。
正值夏季,数不清的蜉蝣飞出河面,朝生暮死,繁衍生息。
某日,我发现一只特立独行的蜉蝣,它不去繁衍,反而飞到了岸边,在水草丰美处遇到一只蚱蜢。
它们在交流,我仔细倾听,渐渐明白了它们的意思。
哦,一只蜉蝣和一只蚱蜢交朋友。
讨论什么草最好吃、什么鱼最可怕,共同躲过一只青蛙的捕杀。
我默不作声地看了一整天,直到临近日落,温度下降。
蚱蜢准备回洞了,与蜉蝣告别,约定明天见。
明天。
这对蜉蝣而言是个新鲜陌生的概念,它随口答应了。
蚱蜢高高兴兴地跳回洞穴里,蜉蝣落到河面上,随着水波轻轻漂荡。
蜉蝣快死了。
我蹲在河边,跟它说话。
“你知道,那只蚱蜢说明天见是什么意思吗?”
蜉蝣听不懂我的语言,自然不可能回应,可我仍旧忍不住告诉它。
“意思是,它会在下一次日出后,来找你。它生命中能看到很多次日出日落,每一次都是新的一天,它会在新的一天来找你。”
蜉蝣悄然无声地停止了生命。
永远没机会知道第二天蚱蜢来找它的心情。
正如我的兰因,永远不会知道我此刻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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