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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   我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底薪交完了房租后剩不下多少用来吃饭。
      一次陪上司去应酬饭局,碰上了我未来的老公。
      他是另一个公司的,也是陪上司来应酬,长得不算太出众吧,戴着个有点古板的黑框眼镜,比较白,都说一白遮十丑,我看了看自己,觉得我俩也就半斤八两。
      再见到他,是在同事和同事朋友的聚餐上。
      他看起来不太喜欢交际,也不知道是被谁拉来充数的,像我一样。
      我握着一瓶果粒橙,坐在KTV角落的沙发上,看着围在麦克风旁边一群喝得上头的人争麦克争得面红耳赤。
      同时我也注意到了他,还是戴着那个黑框眼镜,镜片映着黑暗中极亮的手机屏幕,让人辨不清镜片后他的神色。
      难得碰上和我一样的大冤种,我靠了过去。
      “你好啊。”
      他抬起头,嘴唇似乎动了动,可能是伴奏声音太大,我没听清,他又低下头,继续戳着手机屏幕。
      “好无聊啊,你要走吗?我想走。”
      他可能觉得我有点奇怪吧,分明不认识的人,一句一句地跟他东拉西扯。
      抬头看了我一眼之后,出乎我意料,他点了点头。
      正在兴头上的人们不会在意小透明的离开。
      出了KTV,我深吸了一口十二月北方的寒风,不小心,呛到了。
      “咳咳咳咳咳咳……”我锤了锤自己的前胸,又拎起围巾挡住嘴。
      他抱臂在旁边看着我。
      “既然出来了,那各回各家吧。”
      他转头打算离开。
      正好是我回家的方向,我跑着追了上去。
      “一起嘛,你坐公交嘛?”
      “租的房子离这不远,我走回去。”
      “哎我也是。”
      他一晚上已经瞪了我四眼了,似乎嫌我特别聒噪。
      我觉得还好吧,普通社畜一个。
      走回小区,才发现我们俩住的不远,中间隔了几栋楼吧,我先上楼了,到家没再管,只知道他也是这个小区的。
      社畜的日常就是工作睡觉吃饭,再无其他。
      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脱单,结婚,生子,过着在单位工作,回家带孩子的日常,或许,单身还挺自由的。
      同事家里人都着急让我找一个,有个伴,后面有孩子给养老。
      养老金大概够养活我自己的,何必给还不知会不会有的孩子增添负担。
      家里按捺不住,让我相亲,我去了永远都是“你好,点吃的吧,我没有结婚的打算,不想耽误你。”和“再见。”
      或许是巧合,一次相亲碰到了在饭店兼职的他。
      “好久不见。”
      他好像不认识我了,也是,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没有让他记住的必要。
      他穿梭在桌子和凳子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中,是个让老板省心的员工。
      打发走了相亲对象,我坐在饭店里,想了很多,如果一直不成家,家里人会怎么说我。
      算了,反正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也就那样了。
      一坐就坐到了打烊。
      抬头,他坐在了我对面。
      “不着急回家吗?过会老板要来赶你了。”他语气平稳,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似乎这里坐的不管是谁他都会这么说,不过难得,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他把身上的外套扣上扣子,准备离开。
      我跟着他出了饭店。
      我大冷天一点不愿意出门相亲,饭店也找了个房子附近的。
      我们俩又一起走回小区。
      “你被家里催婚吗?”
      他看着远处的路灯,似乎没有回答我问题的想法。
      “结婚有什么好,房子,车,孩子,什么都要花钱,都说给自己找个伴,听着过得更难。”
      我自言自语了一路,把他当了一次免费的树洞。
      后来下楼取快递,扔垃圾,下班,偶尔会在小区门口看到他,他似乎也是单身,根据我的不经意的观察,他似乎有不少兼职。
      真拼啊,怎么我就没有这么勤奋的思想。
      偶尔去饭店下个馆子,一坐就到打烊,然后他坐我对面,我就和他一起走回小区。
      “要不我们加个好友吧,咱俩也算是熟人了,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
      他犹豫了一会,亮着手机屏给了我二维码。
      加上好友发现他的账号和他人一样沉默寡言。
      过年回家又被催婚了。
      “我有对象了。”
      在一众亲戚心中激起了个小水花。
      “怎么不带回来看看?”
      “没必要。我们不会有孩子的。”
      “那你也得带回来我们看看。”
      “等我问问。”
      本来想着就是用来堵住她们的嘴,结果似乎给自己挖了个坑,非要见。
      “不好意思啊,拿你当了挡箭牌。”
      他眼底看不出情绪。
      后来我约他出来,又是冬天,我们俩走在大街上,看着一对走过去的情侣,两个人抢着一根糖葫芦吃,挺幼稚的,不过这不才是恋爱的样子。
      我也说不好我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在一起之后也没什么天天腻在一块,各自工作,赚钱,偶尔去他兼职的饭馆坐坐。
      家里人不太愿意,觉得他什么也没有,我倒是无所谓,甚至觉得我们俩是一类人。
      不太算恋爱的恋爱谈了三年,我们俩同居了。
      早上一人一天做早饭,中午晚上在公司吃,然后回租的房子,说实在的,同居主要为了省一个人的租金。
      我们在一起五年的那天,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买了对对戒,素圈,普普通通的,但我还挺喜欢的,戴在无名指上,算是向世界宣布我已婚了吧,后来我就叫他老公,他叫我有很多称呼,我对这个没什么特殊的要求。
      后来有带着他回去见家里人,我妈我爸都不乐意,我没多说什么,他也没多说什么,沉默地吃完一顿饭,我们俩就离开了。
      我们俩攒了九年的钱,最后买了个八十三平的多层,不是新房子,但上一任主人走得时候挺利索的,去家具城买了点家具就可以住了,我挺满意的。
      或许之后的十年二十年过得都是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就这样,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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