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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赢? ...

  •   吉尔伽美什,传说中,他是乌鲁克之王卢伽尔班达与宁孙女神结合所生的半神,在渔夫杜穆齐德之后成为乌鲁克的统治者。在那之后,乌鲁克在他的引领下走向繁荣。

      话是这么说,但伊莱莎觉得吉尔伽美什也好,他的父亲卢加尔班达也罢,都算不上真正的王者,从他们的统治范围来讲,也就是市长的程度。

      对还是王子的吉尔伽美什,神庙里的祭司们是这样说的:“明明小时候是个彬彬有礼的乖孩子,稍微长大一点就变得尖锐又严酷......”

      而乌鲁克人民们的态度则更加夸张。在谈到年幼的王子时,他们的态度甚至称得上是“欢欣鼓舞”,异口同声地称赞那时的王子一定是最好的王,与之相反的,是他们如今对王子的看法,困惑、遗憾......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这样喃喃自语:“究竟是哪里错了?”

      伊莱莎对那个王子没有多少兴趣。她甚至觉得吉尔伽美什的转变也很简单——他是半神,但他也流着人类的血,那他的生物学分类就还在她的认知范畴之内——如果一个人最初对你很不错,后来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那你就得换个角度去看他,不是去想他为什么变得那么坏,而是去思考他究竟还要坏到什么程度。

      或许不是吉尔伽美什变坏了,而是他本来就是那种人。

      比起乌鲁克的王子,伊莱莎更在乎自己的事。伊南娜要她做的事,她做到了,女神也依照她的愿望带她离开基什,不过伊南娜女神并没有表露出太多的欣赏。

      女神只指着伊莱莎,嘱咐乌鲁克的女祭司们:“以后她就是你们中的一员,随便给她找点事做。”说完,她便又消失地无影无踪。

      对此,伊莱莎倒接受良好。她本就没指望着女神能把她放在眼里。令她意外的是神庙的女祭司哈迈拉对她的态度。

      哈迈拉祭司是个有些年纪的女人。她矮小又肥胖,行动也很笨拙,但她的头发依然浓密靓丽,看上去接近六十岁。在那时的乌鲁克,哈迈拉已经很长寿了。据说她在六岁时就已经在神庙生活,优秀的资历让她是这座神庙,除伊什塔尔外的第一话事人(最起码是明面上的)。

      能登上高位的人大都很懂人情世故。大领导带来的新人当然要分些闲差,随便供着散伙,但哈迈拉没有那么做。

      这个老妇人很正经地给伊莱莎补了一次面试。她礼貌地询问她会些什么。伊莱莎猜哈迈拉希望她会读写,或者能伺候人,因为她的样貌不差,如果做圣娼也是条出路——如果这里的人有点脑子,就应该把这条路封死。

      “大人,我的父母是农民,所以我不会读也不会写,也不大会说好话。要说我最擅长什么的话,大概就是跟人打架。”

      然后伊莱莎同她讲述了自己是如何在伊南娜女神的见证下打倒一个又一个男人的。

      “诚然,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都比我高大,而且高大的多,力气也比我大,但我为此准备了很久。”

      她说着,向这位女士展示了她的双手。虽然伊莱莎的面孔还算精致(本身这个岁数的姑娘也不会太难看),但她的双手已经如干土般粗糙,那是耕种、训练留下的痕迹。伊莱莎对此很满意,如果她什么都不做,那她只能是待宰的羔羊。

      随着她的叙述,哈迈拉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最后,老妇人脸上的礼貌完全消失了,她看上去冷漠又僵硬。

      “伊莱莎,做祭司不需要暴力。如果你会读写那自然最好,如果不会,你也可以学着伺候人。”

      伺候男人。伊莱莎默默地在心里补充。她不怪哈迈拉,这个年代就是这样。她能做的就是先让自己不陷下去。

      “你长得很漂亮,身段也很好,但你的手......”哈迈拉的脸色凝重到甚至称得上遗憾,“很不体面,有可能毁掉一切。你能接受干些体力活吗?”

      “您说说看。”

      “我可以安排你去清洗衣物,只要你能完成自己的份额,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己支配,但有的时候你得去后厨干活。”

      从原则上,伊莱莎并不认同这个提案。话说的好听,其实是要她打两份工,但如果上来就说不行就显得她态度很差。对方好歹也算她一段时间的大领导,她的来历已经让哈迈拉不舒服了,虽然和气一些会不会让情况变得更好,但最起码不会变的更差。

      但答应是不可能答应的。伊莱莎不打算感亏本的买卖。她要玩一手曲线救国。

      “请问酬劳要怎么算呢?”

      “酬劳?”妇人瞧上去非常茫然。

      “我为神庙劳动,神庙就需要给我相应的待遇,比如包吃包住,比如休息政策,轮休、调休、固定休息日,比如定期发放的金钱、衣物,以及如果我在工作中受伤的话要如何处理。”

      哈迈拉用了一会儿才明白她在说什么。“就像女神说的那样,你会是我们其中的一员。你会和我们一起生活,生活物资也会照例分配,至于休息......如果你同意做浣衣女的话,你需要每天都工作,早完成早休息。至于受伤......我想不出来洗衣服会受什么伤。”

      “但后厨的工作会,”伊莱莎提醒她,“切割伤不必说,更普遍的是烫伤,比如热水和水烧开后的蒸汽。”

      哈迈拉露出困惑的表情——她大概生来就是上层人,所以没真的干过后厨的活。

      伊莱莎补充道:“而且,如果我又洗衣服又要去后厨帮工,那就意味着我要做两份工作,请问我的回报是不是也是两倍?”

      老妇人用一种审判的眼神,又上下打量她了一会儿。老祭司的眉头没有舒展开,但还是评价道:“你很聪明,伊莱莎。”

      “您过誉了。”我只是擅长讨价还价。

      “不,我看得出来。你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考虑到你的年纪,这是很出色的才能。”哈迈拉沉吟片刻,说,“好吧,你不必去厨房帮工。”

      “谢谢您,我会完成我自己的那份工作的。”

      伊莱莎向她露出感谢的笑容,她不打算当一辈子浣衣女,她计划在闲暇之余学习读写。在这个时代,文化人就等于社会上层,只有爬上去,她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还没说完。你得学着读写。”哈迈拉说,“你很清楚劳作是什么样子,但你光靠那些走不远。”

      伊莱莎有些吃惊,毕竟哈迈拉看上去像是个严厉的老古董。想必哈迈拉也察觉了这一点,她微微一笑,告诉她:“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有些困难,如果你不愿意也无所谓。伊南娜大人愿意把你带回来一定有她的理由,但对我来说,我只会帮助真正有潜力的孩子。”

      “我当然愿意!”伊莱莎接着问,“我可以在神庙附属的书屋内学习吗?”

      这个时候,哈迈拉看上去就像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她含笑着点头,说:“本就应该那样。你会和一些很小的孩子在一起,而且不能干扰工作,我会和老师说这件事......至于学费......”

      “我可以用我的酬劳支付。”

      “不需要,谁敢收女神祭司的钱?”

      不花一分钱,白上学?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种好事。伊莱莎默默感谢了一下那位女神的威名,没办法,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总之,伊莱莎在乌鲁克安顿下来的第四天就被安插进书屋旁听,而她的工作在安顿的次日就开始了。

      就像哈迈拉说的,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是件容易的事。

      她周边都是些贵族、商人或祭司的后代,且绝大部分都是些小男孩。对突然插班进来的伊莱莎,他们既没有恶意,也没有敌意,只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瞧着她窃窃私语。

      伊莱莎对这些小毛孩不敢兴趣,所以他们对她产生的影响微乎其微。真正麻烦的是工作和学习时间的调配。

      最后,她将自己的工作时间调整到上午和傍晚,用最快的速度结束工作,下午去学堂旁听课程,清晨和晚上进行复习和制作写字板。所谓的写字板就是泥版,有标准的形状和尺寸。她的第一堂课就是学习制作自己的泥版和“笔”(芦苇杆或木棍),第二堂课才是如何在泥版上书写——确切来说是刻字。

      两河之地使用的是楔形文字,但它的书写十分麻烦。它们的每一笔都是压成的,而且又长又短,如果错了,这些类似于记号的文字将会完全不对。书屋的老师也很严厉,让她想起凯美特的佩皮卡。如果有孩子写错了,读错了,他就会施以体罚,但他不敢对伊莱莎动手,因为他害怕她的故事和背后的女神。

      谁能想到那个伊南娜女神根本不在乎我呢?伊莱莎想,人总是对神有过多的期待。

      不过,伊莱莎依然在很认真地学习。她掌握词汇表的速度很快,虽然她没必要跟一群小毛孩比学习速度,但事实上,她的学习成果是最显著的。哈迈拉可能从老师那里听说了,并且对此很满意,因为每当她们见面的时候,那个老妇人总是很开心。

      至于与吉尔伽美什的相遇,那对于伊莱莎确实不算一件大事。她见惯了阔少爷们的习气,吉尔伽美什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恶劣的那个,所以,伊莱莎只想尽快摆脱他,回去把衣服挂好,然后收拾去书屋。

      “那你就是要嫁给我了。两河之地最伟大的战士就站在你的面前。”

      但她停住了脚步。不是王子的权威让她停下,而是说这话的王子得意地像是张了长鼻子的匹诺曹。

      他瞧上去霸道又无耻,结果当他真的开口,他听上去像个小毛孩。

      对这种人,伊莱莎提不起气来。她能看出现在的王子不是她的对手,而吉尔伽美什也算不上真正的战士。他高枕无忧,衣食不愁,甚至有时间跟一个浣衣女扯一些有的没的。

      揍他一下确实在她的计划之外,但她猜到王子会对她动手,毕竟对方看上去就不像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

      不过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完全超出了她的预计。在那之后的每一天,她都会在溪水旁遇见吉尔伽美什。每次,他都会坐在河畔,见到她就会跳起来,挨一顿打再坐回去。然后,伊莱莎会工作。吉尔伽美什不走,就是跟她搭话。等到她把衣服全洗干净,他们会一起离开。

      伊莱莎搞不清楚他是来做什么的。她也不能明说他游手好闲,只当他是来找揍,所以也没特意避开她。

      而且吉尔伽美什的脑袋真的很奇怪。他从不叫她的大名,只叫她“莉莎”。多次纠正无果之后,伊莱莎只能顺着他来,但作为交换,她会叫他“吉尔”。吉尔伽美什没有反对,甚至称得上乐意。

      他真的很怪。有那么一段时间,伊莱莎完全不明白他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但如果是事后回望,就会发现,有些事情早有迹象。

      在他们相识的第四天,吉尔伽美什便发现她的双手很粗糙,问她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你觉得应该怎么样?”

      王子不太喜欢别人用问题回答问题,但他们相处了有一段日子,他看上去已经习惯了这种交谈模式。他现在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就和祭司一样?”

      “那您要失望咯。我不是祭司,是个洗衣服的,而且我是庄稼人的女儿。”伊莱莎说着,腾出更靠近他的左手,在他脸前晃了晃,“这就是我用心活着的证明,就跟战士的伤疤一样。”

      “是吗?”

      吉尔伽美什说着,伸出了手。她一头雾水,但对方的想法很坚决,等伊莱莎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握住她的手。他的手掌很柔软,跟她的完全不一样。

      “确实很像伤疤啊......”他端详着她的掌心,神情很严肃,就像突然变成了个正经人,但这份严肃在他抬头的时候瞬间烟消云散,“喂,你这幅表情是怎么回事?”

      ——当然是看神经病的表情啊。

      伊莱莎知道这话不能直接说出来,于是她将手抽回来(对方有些用力,但她还是很顺利地拿回来了),说:“您实在是太英俊了,风流倜傥......赏心悦目。”

      这次换吉尔伽美什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她了。“你当我是傻子?”

      伊莱莎咧嘴一笑,把厚脸皮贯彻到底。“我当您是帅哥。”

      他只用了很少的时间就决定不再追究——吉尔伽美什对自己的外表很自信,这也是为什么伊莱莎总会用这种话敷衍他。

      “下次记得换几个词。”

      那说明你还不够了解我,包一比一复刻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2章 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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