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

  •   无耻!果真是无耻者无畏!
    什么要求都敢提!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在没有自己产权的房子里,比主人还自在,比主人还嚣张,比主人还要敢消费!没有善意,不安好心!究竟是欠了他们什么,许承坤要被他们这样无尽榨取?难道许承坤没有自己的家?没有对他自己家该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赡养父母,可没指父母能肆无忌惮地强行支配子女所属的钱财物,能强行涉入子女的婚姻家庭生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这是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保护婚姻合理存在的明确的不可侵犯的国家律法!
    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人不自重人必辱之!许承坤父母在许承坤与璐瑶家里的言行,稍明理的人听了都知道,那已不是乡下人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农村公婆跟城里儿媳在有诚意地进行相互磨合。而是在存心挑起家庭事端,故意制造家庭矛盾;不法篡取儿子、儿媳的合法财物;有意长期侵吞儿子、儿媳的合法收入!他们在这个家里的所为,已给他们儿子、儿媳的合法婚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严重破坏了儿子、儿媳的夫妻感情!极大影响了儿子、儿媳家庭的平静安宁!让儿子、儿媳的婚姻生活极其不幸福!因而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出现了极其不和谐的现象。
    秦璐瑶不愿意和许承坤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件事,就是告上法庭,也必会鉴于他们与该儿子、儿媳家庭彼此间巨大的互不适应,互不相容,差距明显,难以和谐共处,与他们共同生活,已使儿子、儿媳夫妻之间产生巨大嫌隙,让他们的婚姻和家庭面临破碎的局面。最终也必是判定他们应离开许承坤与秦璐瑶的家回他们自己的家去生活!当然儿子、儿媳对父母该尽的赡养义务也应切实履行,不可推诿。
    真要等到让他们如此灰头土脸的回乡,被人瞧尽笑话的那一天,他们才会知道后悔今日所有不自重不自爱的无礼非份之举!
    快一天撕破表面虚假的不在意,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璐瑶才能早一天在与许承坤的婚姻中得到解放!但在许承坤,要与他的父母闹到如此地步,要在法院与他父母对簿公堂争取自己与璐瑶这个小家庭的合法权益,估计这一辈子,璐瑶都等不到许承坤会真的有一天做出这种事来。所以也就不要指望这是真的会发生的事情。
    但是夫妻之间的沟通是必须的,必须让他许承坤知道,这是我的合法权益,再纵容你爹娘如此过份胡为下去,有必要,我秦璐瑶是确实可以把你父母告上法院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的。许承坤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婚姻法想必不会不知道,以此要他和自己尽快达成一致的共识,究竟要怎样对他的家庭,才能既让他安心又不让自己别扭!
    如许承坤始终不能和自己达成一致共识,不过就两条路:不是和他父母上法庭,就是和他上法庭。也好,早一天知道结果,也能少一天过这种煎熬日子;早一天尘埃落地,璐瑶也就能早一天得到解脱!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