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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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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从哪里看来一句浑话,说人类其实是用五感来认识世界的。
婴儿一生下来,就靠嗅觉来感知那股奶腥气,从而找到母亲的□□,从奶水的甘甜中,开始对这世界的第一步探索。
我凭借着那一阵奇异的柑橘香味,知觉到刀疤的存在,而他则因为听到那一阵杀猪般的哭声,而升起对我的兴趣。
后一句是他的原话。
我接过他的卫生纸时,看到了他手腕内侧的一条刀疤。
刀疤的位置本来也算隐秘,不太会让外人看到,但巧就巧在那天天气实在太热,他撸起了半截卫衣袖子,伸手递给我纸巾时,我自然就看到了。
刀疤是在他右手手腕,靠近掌缘,老长一道,目测有四五公分,丑陋得像条歪歪扭扭的蜈蚣。
当时心里还暗叹这人也真下的去手。
后来隔了很久,我才意识到他的伤疤是在右手手腕,但他并不是个左撇子,有个学心理的朋友告诉我,常人自残会用他们的惯用手,因为这样下刀时能有个轻重,也算是给自己留条退路。
但他却选择自己不常用的左手,难怪留下的刀疤那么歪斜。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人确实下得去手。
这条刀疤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也是他在本文中代号的由来,不过他本人并不同意,说与他玉树临风的外形实在太不搭。
我就苦口婆心地跟他解释,这其实是我们文学创作的一种修辞手法,旨在通过各种不协调的设定来引起读者的深思。
就好比《红楼梦》里巧姐的舅舅叫王仁,读者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要叫“王仁”呢?这孙子既不仁也不义啊,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呢?究竟是为什么呢?
每日三问,最后红学家才终于得出解释,“王仁”,是“忘仁”的谐音。
这是一种暗讽的手法。
他听了我一通扯,最后点了点头,说:“如果不给我改名,等你出书了,我就告你侵犯本人名誉权。”
并且说了一个官司输了我将会赔偿的数额。
我当时脑子里电闪雷鸣,就想起四个字——倾家荡产。
所以最后,我不得不放弃“刀疤”这个萌萌哒的名字,以防他再有什么高见,只能问他:“你自己想取什么名字呢?”
他侧头想了一阵,最后道:“就石霖吧。”
后来等我知道他微信给我的备注名称是“丑女人”的时候,我一度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干脆给他取名为“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