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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捌玖· ...

  •   再见去病,才知道什么是咫尺天涯。
      他潜入长平侯府,见他舅舅最后一眼。却没想到,这也是我与他相见的最后一眼。
      灵堂白幔飘飘,一切犹如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一夜——在乔坊,我上台现“初颜”,如梦如幻,一切都不真切。
      嫣儿几次哭晕过去,正赶上我以她娘家人的身份来拜祭,便让灵涓将她扶回屋。而嬗儿前两天夜里着了凉,腹泻得严重,这天早上才好些,我怕他身体受不住,便让他随灵涓一起走了。
      登儿还得为他的父亲守灵,恐他害怕,我留下陪他一会儿。
      到了黄昏的时候,基本没有人来拜祭,家奴们都在前厅忙活,灵堂冷冷清清的,甚至有些阴森。
      登儿累得伏在我的膝头睡着了,梦里还在唤着自己的父亲,却再也没有人回应他了。
      后来,霍光来了,见我不如原来亲分,恭恭敬敬一拜,说:“傛华娘娘。”
      这称呼,犹如一把利剑,贯穿我的胸腔。
      他说:“家兄想见见烈侯大人。”
      “去病……他也来了?”
      去病便从霍光身后走了出来。他竟那样瘦,形容枯槁,面庞棱骨犹如刀削,面颊几乎要凹陷下去。他的眼神只是从我的脸上掠过,不带一丝留恋,终了只是望着卫青的灵牌,犹如一尊雕塑。
      我想起身,枕着我膝头的登儿动了一下,害怕惊醒他,我只得放弃。
      “傛华娘娘,不如请娘娘抱阴干侯出去,让家兄与烈侯大人单独呆一会儿。”霍光说。
      我刚要抱登儿起身,却听去病说:“留下吧。”
      霍光不再说话,关了门出去,大概是在门外守着。
      只见去病屈膝跪下,面对卫青的灵牌,我第一次见他泪流满面。他唤了一声“舅舅”,有撕心裂肺之痛,泪水滴在裹布的蒲团上,晕开了一片。重重地磕了三个头,他的额头已经红了一片,可见是有多么用力。头第四次磕下时,没有再抬起来,仿佛要将头深埋入地底,如此才能畅快哭泣。
      他握紧的拳头青筋暴起,身体在颤抖,我看在眼里,却无法分担他的痛苦。
      “舅舅……”
      我能说什么,“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还是“去病,还有我陪你”……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如果可以,真想让时间凝固,不再向前,停留在他最幸福的那一刻:那时没有人说他是“野种、私生子”,那时他的父母没有反目成仇,那时他最敬爱的舅舅还在,那时……
      哪个时刻才是最幸福的呢?
      如果真的能让时间凝固,我甚至希望就是这一秒,我和他在一起的这一秒。
      我凝望着他,仿佛望过一个春秋,一个世纪。
      他重新挺立腰板,站来起来,如此挺拔,宛若还是曾经那在行伍之前挥斥方遒的骠骑将军。
      他垂眸,望着我,眼神却是那样凉薄。
      我抬头,同样望着他,嘴唇仿佛已经麻木,我发不出声音,唤不出那一声“去病”。
      他说,我们走吧,他要带我走。离开长安,回月阁,去西域,到比大宛更遥远的地方去,哪怕是天涯海角的地方。
      我的心里一千次、一万次地回应他,在说“好,我们走吧!”,开口却是:“去病,我不能……”
      “这算什么?”他颓然跪地,“你明明答应嫁给我的,那样果决。我等了这么久,等来的却是你回到陛下身边……未月,难道这么多年,你对我全是假情假意吗?”
      我轻手轻脚地将登儿的头放到蒲团上,继而却是疯狂地爬到了去病面前,我扑到他的怀里,我抱住他,恨不能同他连为一体。
      “霍去病,我爱你。”
      每一个字都在颤抖,每一个音都在疼痛。
      他抱住我:“跟我走。”
      我在他怀中摇头。
      “跟我走!”
      我在他怀中疯狂地摇头。
      “我求你,答应我,跟我走……”
      我的心被左右撕扯,挣扎中,我几乎都要答应他了,那一声“好”却定格在了我张开口的瞬间。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意,是曼倩口中的“天命”。
      嬗儿在门外哭号:“母亲,我要见母亲!”
      “嬗儿……”
      我终究是推开了去病。
      我爱他,可我……更爱我的孩子。
      当听到嬗儿的丧讯时,我就在想: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如果泉儿能活过来,我付出什么都愿意!
      付出什么都愿意,我不能食言——哪怕是自由,哪怕是爱情,任何代价只求换我孩子的命。
      当年看新闻,在灾难中,有母亲用生命换取孩子的一线生机,觉得不可思议。可是只有当自己真正做了母亲,我才知道,为了孩子,真的什么都不重要了,付出的所有代价都那么微不足道。
      “你快走吧,嬗儿一定会引来很多人的。”
      “和我一起走。”
      去病,他还是这样固执。
      “去病,你可还记得我曾说过——人各有命,一个人不应该在另一个人身上耗费自己的生命……”我说,“除非,那个人是自己的孩子。”
      为了嬗儿,我心甘情愿。
      霍光推了门进来,神色慌张,只叫了一声:“大哥!”
      去病却抓住我的手,望着我,犹如哀求:“未月……”
      “哥,有人来了,快走吧!”
      而嬗儿冲了进来,死命地抱住我的腿,竭力哭号:“母亲,母亲——”
      登儿也被吵醒了,坐了起来,不明所以地跟着哇哇大哭。
      这么多年,我为他逃宫,为他涉险,为他逆天,与他远走西域……我爱他,想过要为他殉情,我答应过嫁给他,我说要与他永远在一起,甚至死后与他同穴同室……可我终究要与他越走越远,终究是要放开他的手了。
      我说:“放手吧。”
      我说:“嬗儿是我的骨肉,陛下是我的夫君。”
      我说:“霍去病,你走吧……快走!”
      他走了,不得不走,也带不走我。
      带走我的是刘彻,他来看望卫青,顺便亲自接我回宫。
      刘彻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跪着,只有嬗儿不行大礼。他扯着刘彻的一角,哭肿了眼睛,口齿不清地说:“别让母亲走,嬗儿不要母亲走……”
      刘彻望着我,没有表情,又仿佛眼底有最深沉的表情。
      我仰起头,接受他的审视,平静地说:“嬗儿梦到臣妾不见,醒来后到处找臣妾。”
      “你不会再不见的,对吗?”
      我磕头伏地。
      “回答朕,对吗?”
      “天下都是陛下的,臣妾能去哪里?”
      那夜床笫之间,没有缱绻,只有发泄与承受。他如同一只失控的兽,要将我吃干抹净,塞进肚子里。就像克洛诺斯,将奥林匹斯诸神囚禁。
      第二天,霍光来我昭阳殿求见,只递了一个匣子给我。
      匣里是一只玉簪,当年我抵给去病,说会用钱去换的。我都忘了,他却留到了现在。
      霍光说:“大哥走的时候让臣将这还给傛华娘娘。”
      我知道,昨日要他走的时候,我就知道,此生难再与他相见。可他真的走了,听到霍光口中说出这个字时,我竟还是如此难过,手不知道放在哪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应,甚至觉得自己突然不会本能地呼吸。
      “大哥说,比起长安城,他还是更喜欢风烟大漠,自由自在,若是有一天能走到天涯海角也不错。”
      天涯海角,风烟大漠……
      霍光临走时对我说:“匣中有暗格,是娘娘落在霍府的东西,日后请务必随身带着。”
      他告诉我,去病最后留给我的话只有两个字——保重。
      我将玉簪收回了匣中,连着匣子一并放到了妆奁里。
      我不敢碰那匣子,不敢开那暗格,我知道那里放的是什么东西,却又害怕那里放的真的就是那东西——
      一柄旧匕首,不长,还没有一个巴掌长的长度,小小的一柄,锋利无比的直刃。套着牛皮皮套,皮套是银丝缝的,有些磨损了,还有细细密密的裂纹。匕首柄身镶了羊脂白玉,泛着淡淡的青白色,那白玉雕得似龙非龙、似鹿非鹿,像神兽麒麟。铜柄有些锈蚀,可见斑斑铜绿,但被摩得光滑润手,握在手里会有丝丝凉意。

      我开始像嬗儿一样厌食,吃不下东西。涂太医当了太医署的太医令,他为我诊断,说我有了身孕。可是胎不稳,可能是因为我心情抑郁所致。
      刘彻问我,为什么不开心。
      我不知道。
      我不想承认自己难过的理由,不愿去想起那个名字。
      平阳长公主听说我怀孕,给我送了一份大礼,她将子衿送到宫里做我的贴身侍婢。
      子衿很贴心,但我的日子过得仍旧不舒心,我知道她和灵涓不和,但我从不偏向她或灵涓,或是别的任何人。子衿与我旧识,但毕竟是平阳长公主府的人;灵涓原来是刘彻身边的宫女,是郭舍仁亲自挑出来服侍我的。在我心里,他们都比不过沅衣。
      说到浣衣,我便想起了林儿。
      回到长安后,我就托玉镜去打听林儿的下落。而今的玉镜是人妻,为人母,总不如以前做起事来方便了,所以事情一直没有什么大的进展。
      后来还是听嫣儿说的,有一日李府二公子李椒的遗孀带了一个同嬗儿、登儿年纪相仿的小男孩去拜祭卫青。李敢死后,只剩下妇孺老弱的李家彻底没了当家人,一直都是这位二公子夫人主持府内的事情,俨然当家主母。而那位夫人以李府名义拜祭卫青时所带的孩子,据她亲口所说,正是大公子李当户的遗腹子,当年有人找到,送还李府,她受命代为抚养那孩子。
      我十分想见见那孩子,想知道他是不是沅衣的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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