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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Vol.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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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了这么久,我终于还是回到了家里。
不得不说,二恬这货是招祸的体质啊......两个月内被绑架两次,也是棒啊!!!不过从张艺兴的反应看来,大概是爱惨她了。她缺氧导致昏迷的那段时间,张艺兴恨不得就长在那张病床边上,一个头戴光环的明星,为了她做到如此地步,嗯,大概她永远都醒不过来也没关系了。当然,我是说大概,一般剧情发展的差不多了她还是要醒过来的。
这次去韩国原本是纯粹去看热闹的,谁知道发生了这么多事,耽误了这么久。而我回到家,都已经是六月初了。
一回到家,老妈就说我回来得正好,她帮我安排了相亲,对方是某个姑姑介绍的,就在今天中午。
说到相亲,倒让我想起金钟大,他曾经问我,介不介意和他相亲。介意么?
介意的。怎么可能不介意呢?那货可是个自带光环的艺人啊!和他相亲就相当于被关进动物园任人观赏,还是不用买门票的那种。
后来他说喜欢我,我还记得当时阳光很好,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狗血得像是言情小说里的画面。科学证明,人们回忆起让自己开心的事情时,总会不自觉得美化当时的环境或是天气。
毫无疑问,他的告白还是让我比较开心的。
废话!能不开心吗?!那可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正式告白啊!
为什么说是第一次正式的呢,那是因为学生时代有人在□□上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嘛,说的话有几句能当真?反正我是无视掉了。
我不讨厌他,我没有讨厌他的理由,撇开他自带光环易招注视的工作,他出色得不像话。
至于我喜不喜欢他......
任怡恬曾经对我说:“那就是他对你有意思,甚至喜欢你。”
这家伙......有时候看事情倒还有点眼力的嘛。
我记得当时我对她这个推断嗤之以鼻。因为什么?因为没有理由。
而他真的说喜欢我的时候,也没有多讲一句,比如他为什么喜欢我,或是他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相处的时候更是不多。他了解我多少?又懂我多少?
即使如此,他在那样的环境里,看着我的眼睛说喜欢我,我相信了。大概,也是我愿意去相信吧,同样没有理由。
我也闲得无聊去问过小鱼和二恬,她们的男人对她们说喜欢时,她们是什么想法。
小鱼说,她愣了很久,觉得不真实,因为那是她喜欢了三年的男人,她以为这辈子都只能偷偷仰望的人,突然对她说喜欢。
“他没有告诉你为什么喜欢你吗?”
“没有说,他只是亲了我,然后对我说‘怎么办,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如此恶俗加狗血,□□你好样儿的!
二恬说,当时张艺兴对她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英雄美女论,然后回忆了从最初相遇以来他对她的所有感觉,然后对她说: “小兔子,我喜欢你。”
□□,你看看人家张艺兴!!多暖男!多肉麻!
这样说来,金钟大的告白,没有张艺兴那么前缀、暖心,也没有□□那么草率。那句话简练得一如他的性格,干脆、固执。
那我呢?好像照那两个货的反应来看,他们后来都在一起了。
可是然后呢?
非鱼最终带着小翎远走他国,二恬被绑架,差点丢了性命。好像,都没什么好结果......所以明星什么的,还是得远离才行啊!
啊,妈妈来电话了。
“你准备好没有啊?”哦,对,今天相亲。
“准备好了。”特意多吃了点早饭,免得到时候没胃口吃东西饿着。
“那你赶紧出门了,别让人家小伙子等太久。”
“哦。”我又没求他,等太久完全可以走嘛!
挂掉电话,拿了钥匙和包,看了眼手边书架上的明信片,那是我昨天特意从书里取出来的,“你看这个字不是一个‘日’加一个‘辰’嘛,这就是阳光下的我啊!看起来就很温暖不是吗?”其实,我当时很想告诉他,不需要阳光的照耀,他也很温暖,像个移动小太阳。
其实我喜不喜欢他这件事,当时我没有告诉他,现在也已经不重要了。喜欢就一定能在一起吗?开什么玩笑,现实又不是童话,哪儿来那么多王子公主灰姑娘的故事。
不是谁经历过痛苦磨难都能有Happy ending的,这世上,没那么多幸运。
我和他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做朋友可以,做恋人......嗯,下辈子也许可以吧,但是人有下辈子吗?
关上门,走到电梯口等电梯,身后过来一个人,我回头看,是陌生面孔。新来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