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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cene III ...

  •   回到家后,免不了是母亲的责问,为什么放学回家晚了,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和别人打架?
      只是骑车不小心摔了,顾锦城陪我去医院,所以晚了。
      就是那个和你一起回家的男孩,要谢谢人家了。医药费多少钱,到时候还给他。快来吃饭,菜都凉了。
      嗯。
      饭后,我回房间做作业。摊开本子,心情烦躁的竟无从下笔,就像脚心被毒蚊狠狠叮出了包,挠也不是,不挠也不是。索性什么也不干,一动不动的坐在书桌旁。忽然看见书包倒下滑落出锦城给叶颜信的一角。
      如同被塞壬歌声蛊惑的水手,我像小偷般惴惴不安的打开了信,偷窥着他年少稚嫩的爱恋。
      而没想到锦城的字竟是这样流畅优雅的行楷,只有短短的几句话: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遡洄从之,道阻且长。遡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是《诗经·蒹葭》。莫名的羡慕起叶颜来,那些寥寥数语,如同当头一棒,和着眉骨的伤,目眦俱裂。
      回想今日种种,脑内犹如二战后的广岛,满目疮痍,风声鹤唳。一切好似出轨的火车,失去控制,一发不可收拾。
      既然想不出什么头绪,那就把它抛在在一旁好了,说不定是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我叹了口气,打开书,今夜必须要完成作业,明天才可以给顾锦城抄。写完已经很晚了,母亲催促了几遍。躺在床上,想着锦城不知道是否睡了。
      想着想着,便也睡着,竟一夜无梦到天明。
      第二日,便把那封写上小小心思的情书交给了叶颜。没过多久,预料中的他们在一起了。
      男生光芒万丈,女生美丽温婉。真真是男才女貌,天设的一对璧人。
      而我了,万年不变的小跟班,还是给他抄作业,应付老师帮他逃课,还有放学后的一起回家。
      放学的时候,我问他,为什么要和我一起骑车回家,不送叶颜了吗?
      锦城讪讪的笑着,眼里溢满了浸泽爱河的神色。你是我第一功臣,兄弟是不能抛弃的。
      明明知道这只是害怕他们恋情过于高调不得不为之的借口,但是,心里有一个声音在欺骗自己,看,顾锦城还是在乎你的。
      和叶颜在一起后,锦城与我不多的交集便更加的少了。心情没有理由的烦躁,只有整日把自己关在书中,拼命的读书,什么也不去想。

      有个周末闲来无事,想起了与他相遇时无意发现他包里史铁生的书。就出门去了书店。
      没想到买完书后,撞见了锦城和叶颜在一起逛街,才子佳人,只叫是让旁人羡煞。我唯恐不避。
      锦城却一早就看见了我,热情的挥手致意,向我走近。
      逛街了。
      嗯,没事干买了些书,你呢?我明知故问。
      陪你嫂子逛逛。
      都是些什么书?
      史铁生的。
      傻小子,你也喜欢史铁生?我也是,明天你来我家里,我借给你。他的书我都有。
      我看见叶颜心不在焉的样子。本来自己就是个插曲。连忙说,嗯,就明天吧,还有事,先走了,你们玩好。
      嗯,一个人回家小心点。
      回家的途中,心情大好。仰头望见莫城灰蓝色的天空,一群候鸟飞过。我似乎可以听见它们拍打翅膀飞翔在苍穹中幸福的声音。它们飞着,不断向前,向前,将十六岁少年不可知的微妙心事一齐带向了拥有如同生命般的最饱和绿色的温润远方。
      如同约定的那样,他在我们分别的十字路口等我。我随他去了他家。
      安平巷七号。
      华丽的洛可可风格,外墙一侧满是翠绿的爬山虎,风一吹,激起碧海涟涟,好不美丽。最妙的是二楼弧形阳台一角养了几株蔷薇,开的正茂,娇艳的让人怜惜。一绿一红,煞是般配。还有窗户是电影里天主教堂才会有的琉璃窗,光影斑驳,迷了我眼。
      后来才知,教堂布置那样色彩斑斓的窗,是为了让信徒错以为升入天堂。现在回想,那的确是我的天堂。
      走进屋内,屋子洁净高雅的让我不好意思拖鞋。锦城说,只有他一个人,叫我不要拘谨。
      屋子很大,到处是上个世纪奢靡的痕迹。和他上楼,到了他的房间,出乎意料的简洁,蔚蓝色的窗帘和床单,白色的桌面,干净的地板,落地窗,而窗外是洛可可的弧形阳台和那几株蔷薇,用整整一面墙来置放的书柜。
      阿姨来打扫过的,其实之前很乱的,随便坐,我给你拿书。
      说着,锦城便伏在书柜前为我找书。
      我在他身后坐着,看着他,白色衬衣隐隐绰绰可以看出他因为锻炼而具有那个年龄少有的匀称肌肉,笔直的背,后脑勺有个旋。
      有些许的风吹来,带着轻微的蔷薇花香。
      多么希望时间在这一刻停滞,让我永远停留在那时候,直到洪荒,直到地老天荒。仿佛最美的黄粱一梦,教人不忍醒来。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会和眼前的少年有着怎样的纠缠。
      我只知道,那个场景会一直停留在我的心里,连死亡都不能撼动。
      给你,好好保存,坏了丢了,我可是要揍你的。锦城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小心翼翼的把它抱在怀里,好似怀揣着整个世界。
      然后我们聊天,谈天说地,我意外的变得健谈。锦城说他最喜欢Nirvana,死在自己枪下的Kurt Cobain是摇滚乐史上最伟大的天才。
      说着便拿起墙角的吉他为我唱:
      i need an easy friend
      i do... with an ear to lend
      i do... think you fit this shoe

      i do... but you have a clue
      i'll take advantage while
      you hang me out to dry
      but i can't see you every night
      but i can't see you every night (for) free
      i do
      锦城手指修长而骨感捏着匹卡用力扫弦的好看极了,前臂棱起的一条条血管,让人想起了富有生命力的河流。
      声音有着他这个年纪没有的沧桑和些许低沉的沙哑。
      天生的歌者。
      末尾处,突然一个点弦,完美的炫技以及收场。
      这些吉他华丽技巧是在以后和他的日子渐渐懂得,那是后话了,现在暂且不提。
      怎么样,如果你喜欢的话,你来我家弹给你听就是了。反正我一个人。
      我拼命的点头。
      傻小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Scene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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